保健品区域代理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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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区域代理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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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区域代理协议
XXXXX
代
理
协
议
书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
重庆XX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XX
经营地址:
XXX
邮政编码:
XXX
办公电话:
XXX
乙方:
法人代表: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办公电话:
重庆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于2015年XX月XX日签署本协议。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通力合作、优势互补,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章术语解释
第一条代理商:
具备广泛的社会人脉资源、较好的经济实力、良好的商业信用、畅通的销售渠道和丰富的经销经验,由甲方授权且承诺严格遵守甲乙双方协商达成销售协定,在甲方指定区域或行业内独家销售甲方体系内产品的法人单位,即本协议之乙方。
第二条商业秘密:
属于甲方和(或)其关联企业所有,不被公众所知悉,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财务、经营(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或任何其它方面的信息。
第三条代理区域:
在重庆市行政区内,以健身为宗旨的健身行业。
第四条未划定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甲方尚未签订代理商,以区级行政区为基本单位。
对于未划定区,包括甲方在内,由甲方认可的各销售方具有平等销售地位。
以首先报备方为准,连续产生销售业绩并获得甲方正式书面认可后,其他销售方不得介入。
第五条不可抗力:
在本协议期限内发生的不可预见(或虽可预见,但其发生或后果不可避免)、不可抗拒、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无法完全履行本协议的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暴动或任何其它无法预料或控制的突发事件。
第六条代理保证金:
为维护甲方相关权益,规范区域代理市场行为,保证市场环境有序、公平,而设置的准入条件。
第二章代理范围及期限
第七条代理产品及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体系内所有产品(详见附件1,未包含在内的新产品默认纳入乙方代理体系)在重庆直辖市的区域代理商,且乙方有权在未划定区开展正常销售。
第八条代理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的区域代理有效期为三年,即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17年06月30日止。
第九条延期:
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共同商议继续合作事宜。
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签权。
若双方同意继续合作,须另行签定代理销售协议书,另行签定协议书时本协议书自动失效。
第三章甲方责任与义务
第一十条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甲方不得在本协议明确的有效期内,在乙方所获授权代理区域内另设其它代理商、经销商或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供货,若甲方违反上述供货原则,甲方应以相关货款的双倍向乙方进行赔偿,并将相关交易额计入乙方销售额。
第一十一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生产、全新未使用过、功能正常、允许在中国地区销售,完全符合国家、行业及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并具备相关质检报告。
第一十二条甲方应保证乙方在使用产品或产品的任何部分,包括图片但不限于图片等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一切产品相关信息,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设计权等的指控。
第一十三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最新的产品信息、有效资质材料、功效报告、宣传资料电子文件及相关公开的市场资料;免费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产品知识、业务培训,帮助乙方迅速掌握产品的基本情况,以便乙方开展市场销售工作。
第一十四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区域代理经销行为进行检查。
若乙方在代理期间自动放弃代理权,或乙方存在违反甲方企业信誉和宗旨的相关行为,或乙方的行为给客户和(或)甲方利益或信誉造成严重损害、影响恶劣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一十五条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正式向乙方通报代理商设置和变更情况,并全面负责沟通协调各级代理商在未划定区的销售行为,切实避免经销商间的恶意或不正当竞争。
第一十六条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发放统一、有效的区域代理牌证。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代理商政策、产品内容以及相关价格。
甲方进行上述相关调整时,须提前15个工作日告知乙方并共同协商。
第四章乙方责任与义务
第一十七条乙方承诺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政管理办法等规定。
若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而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一十八条乙方的区域代理权只在授权地区生效。
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它代理商之间进行恶意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不得跨区域开展业务或串货销售,扰乱其它已授权地区市场,不得销售其它品牌同类产品。
否则,将被取消代理资格,并加倍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第一十九条乙方应如实向客户介绍、宣传所代理产品,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和欺诈,不得有仿冒、以次充好等损害甲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第二十条乙方有责任全力推广销售所代理的产品,乙方有义务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已确定的用户信息及市场开展情况。
第二十一条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任何广告宣传或商业活动,不得进行互联网网络销售、网络推广等营销活动。
若乙方在其代理区域内发现跨区销售行为,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协助甲方查清违规事件;若查证属实,甲方应第一时间勒令违规方停止其违规销售行为,违规代理商应无条件将所涉及目标客户交由乙方管理执行并赔偿因违规操作给乙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积极维护、协同提高甲方的企业形象、品牌信誉、商标及企业价值,并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后,均不对甲方拥有或即将拥有的商标、知识产权、企业名称、域名、技术等进行贬损或其它任何损害。
若本协议终止,乙方不得再以甲方代理商的名义或相似的名义进行市场活动。
第五章销售任务及奖励政策
第二十三条销售任务:
乙方首笔订货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伍万元;首年订货金额不低于人民币贰拾万元,之后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另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销售奖励政策:
甲方对代理商提供年度奖励机制。
以当年销售任务为参考基数,超额完成部分以返点回馈的方式进行奖励。
具体奖励政策如下:
超额完成销售任务20万元,给予超额部分的3%作为奖励。
超额完成销售任务50万元,给予超额部分的5%作为奖励。
超额完成销售任务80万元,给予超额部分的8%作为奖励。
超额完成销售任务100万元以上,给予超额部分的10%作为奖励。
第六章代理保证金
第二十五条乙方需向甲方缴纳代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方可取得区域代理商资格。
第二十六条代理保证金的返还:
合同期满后,若甲乙双方不再继续合作,双方需在完成业务清算等相关交接工作且甲方确认乙方客户在此后的一年内无投诉事件发生后,甲方向乙方返还代理保证金;若由于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而丧失区域代理商资格,其代理保证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七章产品价格体系
第二十七条产品价格体系(详见附件2)
第八章订货及付款方式
第二十八条订货流程:
乙方在确认需要向甲方订购产品后,需提前一周以电子邮件、传真或邮递的方式向甲方提交订购单(订购单格式见附件3),每个订购单中须列明产品编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合计金额以及交货时间、地点。
甲方书面确认乙方订购单后,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开始发货。
第二十九条付款方式:
应在甲方书面确认乙方递交的订购单后,乙方须将该订购单总货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甲方以到款为准。
并将汇款凭单传真或扫描件的形式递交甲方。
第九章备货与运输
第三十条如果订购单由不同产品构成,则交付时间以备货时间所需较长的产品而定。
对于交付时间有特殊要求的,双方需提前进行协商以便达成折中的解决方案。
由于人为原因而导致的交货延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过错方承担。
第十章交货及包装
第三十一条交货时间、地点以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订购单中的约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乙方在收到全部货物并清点检验完毕后,应签字确认。
若发现存在数量短缺和(或)产品损伤,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解决方案。
第三十三条甲方需按照厂家包装标准进行包装。
第十一章保质与售后
第三十四条甲方负责对所售产品提供五年全面质保。
自乙方确认收货后3个月内,若买方在证实产品是在正确使用情况下,确有功效缺陷,并向乙方提出书面交涉后,甲方将产品召回维修。
第十二章保密责任
第三十五条除正常市场销售工作之需外,双方及其员工不得将任一方相关商业秘密透露给他人。
第三十六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第十三章争议解决
第三十七条若合作中出现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
若无法协商一致,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地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八条一旦发生不可抗事件,导致需推迟对合同的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的二日内以书面形式(邮件、传真等)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邮件、传真等)通知对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响连续三十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协议。
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第十五章其它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需安排专人负责有关工作,保证约定的工作持续有效进行,人员发生变更时,双方须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姓名
姓名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箱
邮箱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第四十条双方应互相提供以下经营证件的复印件: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于2015年XX月XX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四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进行变更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
产品目录;附件2:
产品价格体系;附件3:
产品订购单。
甲方:
重庆XX科技
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日期:
日期: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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