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环境污染的建议与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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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环境污染的建议与措施
北京朝阳急诊抢救中心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环评证书编号:
甲1011
2012年8月
1.项目的由来和概况
1.1项目的由来
为配合朝阳区整体医疗规划的实施,按照卫生局规划设置需求,进一步发挥烧伤、骨创伤、颅脑外伤等专业的特色和优势,北京市朝阳区创伤医学研究所特提出建设北京朝阳急诊抢救中心项目。
1.2项目概况
1.2.1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周庄新村周庄嘉园C区19号配套公建楼。
1.2.2项目建设总投资
拟建项目计划总投资为3000万元,全部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1.2.3项目建设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拟建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有:
1)项目租用周庄嘉园C区19号配套公建楼,利用所在小区现有的市政配套设施,在原有楼座的基础上进行装修、修葺,设立非营利性综合医院,不新建楼座。
2)项目总建筑面积14872m2,使用面积12641m2,建筑层数5层,以门、急诊和住院诊断治疗为主,社区、家庭医疗为辅,设立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设置床位200张,牙椅2张。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表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
指标
1
使用面积
12641m2
2
总建筑面积
14872m2
2.1
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
12394m2
2.2
地下建筑面积(含人防)
2478m2
3
建筑层数
5层
4
床位数
200张
1.2.4年度项目进度使用计划
拟建项目建设期为一年,从2012年10月开始建设,预计于2013年9月竣工。
1.3评价等级
1.3.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拟建项目的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施工期扬尘及运营期食堂产生的炊事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有关要求,拟建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1.3.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拟建项目建成后所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下游城镇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水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
1.3.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拟建项目不抽取地下水,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市政管网汇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作为中水回用,项目排水不与地下水发生联系,因此该项目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最终确定为三级。
1.3.4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拟建项目性质为医院,评价区环境噪声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地区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要求,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二级。
1.4评价范围
1.4.1一般环境现状调查
一般环境现状调查、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是以工程拟建地边界向四周延伸500m的地区,面积约0.312[km]2。
1.4.2大气评价范围
根据评价等级,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范围以项目为中心,边长为5km的方形。
1.4.3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
本工程排水口至受纳市政下水管有关管段。
1.4.4噪声评价范围
项目拟建地边界及向外延伸100m的有关地段及周围敏感点。
2选址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
2.1周边环境概况及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区未发现重点文物及珍贵动、植物等重点环境保护目标,本次环评的环境保护目标为周围的居民区、小学、医院及地表水体。
表2拟建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环境保护目标
性质
方位
与拟建项目最近距离(m)
涉及人数
环境保护要素
1
现状周庄嘉园C区
住宅
东南
25
1284户约3850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
2
现状周庄嘉园B区
住宅
北
55
1242户约3750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
3
现状山水文园中园
住宅
西北
200
约3000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
4
周庄嘉园幼儿园
学校
北
93
8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
5
朝阳区新升小学教学楼
学校
西
65
15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
6
朝阳区新升小学操场
学校
西
0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
7
在建十八里店乡周庄三期回迁房
住宅
东
320
约5000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
8
现状周庄嘉园南里小区
住宅
东南
300
228户约690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
9
十里河医院
医院
南
575
20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
10
肖太后河
地表水体
东
398
-
“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水质功能分类为Ⅴ类
2.2占地内现状
拟建项目位于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周庄嘉园小区C区内,租用小区19号配套公建楼作为非营利性综合医院,项目地周围市政配套设施齐全。
2.3周边环境质量现状
2.3.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区域监测数据表明,项目地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PM10;PM10出现超标现象可能是由于监测区域周边道路较多,监测结果符合北京市首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的大环境。
2.3.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拟建项目周边地表水体为肖太后河,水体功能为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在通州区汇入凉水河中下段;项目区污水经周边市政污水管道进入高碑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通惠河下段,水体功能为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凉水河中下段和通惠河下段均为Ⅴ类水体。
通惠河下段与凉水河中下段现状水质分别为Ⅴ1和Ⅴ3,超标严重。
2.3.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地下水水质情况一般,主要超标物质为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TDS)和硝酸盐。
2.3.4噪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区域内多为建成小区,无较大噪声源,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噪声监测值均可达标,未超过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规定的相应标准限值。
受道路交通噪声影响,项目北侧弘燕南一路、西侧西燕东路、东侧西大望南路的噪声监测结果昼夜间出现略微超标现象,超标量为1.4-3.2dB(A),可见,项目区周边的道路是拟建项目地主要的噪声源。
3评价标准
3.1大气评价标准
3.1.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1]1号“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该标准中没有作出规定的氨、硫化氢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关规定。
3.1.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本项目设置食堂,食堂共设10个灶头,对应排气罩投影面积≥8m2,属于大型餐饮项目,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有关标准规定。
(2)污水处理站废气标准
本项目的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院区内的生活污水。
污水处理站排出的废气主要有氨、硫化氢。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硫化氢0.030mg/m3,氨1.0mg/m3。
3.2水评价标准
3.2.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本地区的主要河流为北运河水系的肖太后河,属“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水质功能分类为Ⅴ类。
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质标准值。
3.2.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区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GB14848/91)中三级标准。
3.2.3废水排放标准
拟建项目位于高碑店污水处理厂汇水范围,项目医疗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水质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预处理标准;生活污水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表2“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3.3噪声评价标准
3.3.1环境噪声标准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朝政发[2004]9号:
关于调整朝阳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的通告“,本区域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地区标准。
3.3.2施工期噪声标准
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
3.3.3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功能区限值,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
3.3.4建筑物门窗隔声标准
建筑物门窗隔声标准执行京环保辐字(1999)564号《关于我市道路两侧新建建筑采用隔声窗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
即“在现有及规划快速路和主干道红线两侧50m范围内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建筑物临街一侧建筑外窗隔声量不应低于《建筑外窗空气隔声及其检测方法》(GB8485-87)标准中的四级标准(30≤Rw≤35);在现有及规划次干路和支路红线两侧50m范围内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建筑物临街一侧建筑外窗隔声量不应低于《建筑外窗空气隔声及其检测方法》(GB8485-87)标准中的五级标准(25≤Rw≤30)。
”
3.4固体废弃物评价标准
拟建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生活垃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规定。
4项目污染源及影响分析
4.1施工期
(1)施工扬尘
距离施工场地处于150米范围内的敏感点,会不同程度受到到施工扬尘影响,TSP浓度值平均值为0.5-0.82mg/m3,最大相当于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1.6倍,须对上述敏感点做好协调工作,完善控制扬尘污染措施。
(2)施工废水
生产废水:
主要产生于混凝土浇筑和养护过程以及施工车辆和设备清洗过程,含有泥沙、悬浮物和矿物油等。
混凝土养护用水量少,蒸发吸收很快,不会大量进入土壤,对土壤环境影响很小。
施工车辆和设备清洗废水含矿物油较高,为了减少这部分废水对环境的影响,建议拟建项目的施工车辆、设备的冲洗和保养到市内定点统一处理,这样施工范围内的此类废水基本无排放,对建设区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生活污水:
由于拟建项目周边小区市政设施完全,项目施工人员就近租房居住,餐饮主要是外送盒饭方式,施工期不设置临时建筑及工地食堂,施工期间的生活污水由周边小区的市政管网消纳,最终进入管网下游高碑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因此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3)施工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过程中电钻、运输卡车等机械设备产生,噪声级在75-100dBA之间。
项目施工场地附近的周庄嘉园C区、新升小学、周庄嘉园B区、山水文园中园住宅楼应该给予特别关注,施工期做好协调工作,并尽量把高噪声设备安置在项目占地中部运行。
在施工期间一定要严格控制和管理产生噪声的设备的使用时间,严禁在夜间和人们休息时使用,以把施工期的噪声影响减至最小。
(4)施工期固体废物
施工期项目固体废物污染源主要是施工中产生的建筑渣土及生活垃圾。
施工期间对施工废物及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理和转运,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妥善安置。
(5)施工期社会环境影响
建设施工段必然会对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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