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轨道交通5号线土建监理招标文件.docx
- 文档编号:10802872
- 上传时间:2023-02-23
- 格式:DOCX
- 页数:115
- 大小:96.24KB
长沙轨道交通5号线土建监理招标文件.docx
《长沙轨道交通5号线土建监理招标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长沙轨道交通5号线土建监理招标文件.docx(1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长沙轨道交通5号线土建监理招标文件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CSGDJL-5
项目名称:
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监理项目
招标人: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卷首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其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呈南北走向,南起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北至长沙县蟠龙路,全线沿万家丽路敷设,线路全长22.5km,设站18座,均为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7座。
工程采用6节编组的B型车,接触网供电,设计最高速度80km/h,在万家丽路与蟠龙路东北象限设置土桥车辆段。
全线设主变电所2座,分别为长善路和天际岭主变电所,5号线与1、2、3、4号线共享杜花路控制中心。
1、项目名称:
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监理项目。
2、建设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
3、标段划分及投资估算: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其中:
第1标段(JL-1标段)从时代阳光大道站-万家丽广场站(不含)土建及轨道,共5个工区,工程投资估算约27.46亿元;
第2标段(JL-2标段)从万家丽广场站(含)-蟠龙路站及车辆段出入段线土建及轨道、车辆段轨道,共6个工区,工程投资估算约29.18亿元。
4、监理服务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5号线一期工程JL-1标段、JL-2标段范围内的(不包括装修工程和设备安装)土建主体、附属结构、预设预埋管线、轨道工程和第三方监测、检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包括前期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协助招标、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等全过程监理。
5、监理服务期:
暂定55个月(施工准备期1个月+暂定施工期3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6、质量标准:
(1)永久性工程:
必须符合建设部发(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优良。
(2)临时性工程:
必须符合建设部发(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7、保修:
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
8、资金来源:
自筹和财政资金。
9、评标办法:
参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10、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接受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投标。
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一)以独立法人形式参加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的公司,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本次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2008年以来承担过一个或以上已竣工的以往监理业绩。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年龄在60周岁以下,无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开标前24个月内未发生过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原因),以同等职务承担过一个或以上已竣工的以往监理业绩。
4、拟任总监代表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年龄在60周岁以下,无在监项目;拟任总监代表在本项目开标前24个月内未发生过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原因),以总监或总监代表的职务承担过一个或以上已竣工的以往监理业绩。
5、本项目以往监理业绩为单项合同内同时包含盾构法施工区间和地下车站在内的城市轨道交通施工监理项目。
以往监理业绩以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证明)、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业务手册)为准,时间按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业务手册)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
投标人业绩应为投标人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或子公司的;不接受联合体、分包、境外承包业绩。
(二)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为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的公司。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其中参与方至少有一家为省内企业;
3、联合体主办方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中第1-5条(第4条除外)的要求;
4、联合体参与方要求:
4.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22008年以来承担过一个或以上已竣工的以往监理业绩或为招标人公布5号线一期工程“监理诚信企业名录”中的企业(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5、拟任总监代表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年龄在60周岁以下,无在监项目;拟任总监代表在本项目开标前24个月内未发生过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原因),以总监或总监代表的职务承担过一个或以上已竣工的以往监理业绩。
(三)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
(四)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我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五)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入湘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六)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时,投标人处于被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禁止在全国参与投标期限内,或处于被湖南省(或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情形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7日至2015年12月21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
人民币陆拾万元整/标段(¥600000.00元/标段)。
2、交纳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3、交纳方式:
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
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主办方交纳。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
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
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11月23日17:
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不含问题的来源)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
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4、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澄清和答疑的发布信息,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5、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22日9:
00(北京时间)
2、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4.1.1开标由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1.2开标由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有省外企业的,其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特殊原因的相关证明原件,并须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注:
(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影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影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3开标验证由现场监委和行政监督人员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
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七、中标原则:
同一投标人允许同时参与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监理项目JL-1和JL-2标段的投标;同一单位(无论是以独立投标或联合体主办方或联合体参与方等任何形式)只允许在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监理项目中最多中1个标段;
投标人若因上述规定而存在标段选择和放弃的情形时,须选择中标金额大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其放弃的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招标公告附件1
1-1:
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监理
JL-1标段施工标段号划分表
标段
工区
名称
监理分组
JL-1
1
时代阳光大道站
监理一组
时代阳光大道站~湘府路站区间
中间风井
湘府路站
湘府路站~木莲冲路站区间
2
木莲冲站
监理二组
雨花广场站
曲塘路站
劳动东路站
3
木莲冲路站~雨花广场站区间
雨花广场站~曲塘路站区间
曲塘路站~劳动东路站区间
劳动东路站~华雅站区间
华雅站
4
华雅站~朝晖路站区间
监理三组
朝晖路站
朝晖路站~东郡站区间
东郡站
东郡站~万家丽广场站区间
5
时代阳光大道站~万家丽广场站(不含)轨道
1-2:
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监理
JL-2标段施工标段号划分表
标段
工区
名称
监理分组
JL-2
6
万家丽广场站
监理一组
马王堆站
晚报大道站
7
万家丽广场站~马王堆站区间
马王堆站~晚报大道站区间
晚报大道站~朝阳站区间
朝阳站
8
三一大道站
监理二组
朝阳站~三一大道站区间
三一大道站~万家丽北路站区间
9
开元西路站
湘龙路站
万家丽北路站~开元西站区间
开元西站~湘龙路站区间
10
蟠龙路站
监理三组
湘龙路站~蟠龙路站区间
出入段线盾构段
出入段线明挖段
11
万家丽广场(含)-蟠龙路轨道、出入段线轨道、车辆段轨道
招标公告附件2
诚信企业名录
序号
单位
1
湖南长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
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湖南省湘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长沙市城规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
湖南湖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6
长沙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7
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8
湖南电力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9
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0
湖南中湘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1
长沙金科土木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2
长沙华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3
中航工程监理(湖南)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附件3
资格后审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表
一、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代表
JL-1标段
(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代表3人)
总监理工程师1人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应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身份证;
无在监项目。
监理一组(工区1)总监代表1人
监理二组(工区2-3)总监代表1人
监理三组(工区4-5)总监代表1人
JL-2标段
(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代表3人)
总监理工程师1人
监理一组(工区6-7)总监代表1人
监理二组(工区8-9)总监代表1人
监理三组(工区10-11)总监代表1人
二、监理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
本项目划分为2个监理标段,每个标段分为3个监理组,每个监理组关键岗位人员的具体要求和配备人数,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十天内,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湘建建【2015】57号文的相关要求配备,并将配备人员报招标人审批同意,否则无条件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身份证;
拟任监理员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身份证;
以上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且不得有在监项目。
注:
1、本次投标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的相关资料。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十天内,严格按招标文件和湘建建【2015】57号文的相关要求配备各监理组的关键岗位人员,并将配备人员报招标人审批同意,否则无条件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在湖南省内在监工程情况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同时,省外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
3、投标人承诺不实或查实投标人欺骗隐瞒在监、证书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中标人资格。
4、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主办方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总人数的50%。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
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监理项目
3
建设地点
长沙市
4
投标有效期
18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
5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允许提交替代方案。
6
投标文件份数
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2、电子文件光盘及U盘各一份。
注:
(1)要求投标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表》、《业绩情况汇总表》、《投标人获奖情况自评分汇总表》(附获奖工程的表彰文件或获奖证书影印件),上述表格及拷贝了上述表格电子版的U盘壹份与所有关键岗位人员的身份证影印件一同单独包封,在开标时与单独递交给招标人的资格后审影印件一并递交。
(2)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须再分别补充贰份。
7
投标报价
本项目设有投标报价费率上、下限值,且最迟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信息。
投标报价费率在上、下限之间的方为有效投标,超过的做废标处理。
监理费结算的计费基数为委托监理工程对应的施工合同结算金额,监理费率采用监理中标费率,监理费结算金额=委托监理工程对应的施工合同结算金额×监理中标费率。
监理费结算金额以长沙市财政预结算(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金额为准,监理费结算金额包括监理服务期内的所有成本、费用及利润、税金。
监理费结算时,如监理费结算的计费基数与招标时公布的工程投资估算相比超过或减少10%及以上,监理费结算金额及监理费率按照招标时控制价计算原则并结合监理中标费率所采用的优惠幅度进行相应调整。
8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
9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以履约保函或现金的形式提交。
10
其它注意事项
1、项目招投标期间,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以便及时获得相关信息,否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2、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3、招标文件所设置的内容、条款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规定的,以招标人解释为准。
4、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5、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须按照长住建发(2014)64号文规定,对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和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2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监理单位。
1.3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指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监理人”指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为合同目的委托的社会监理单位;
(3)“投标人”指向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4)“承包人”指其投标被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5)“招标文件”指由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
(6)“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全部文件;
(7)“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等。
2、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
2.1招标范围:
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2.2监理服务期:
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
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须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所列的资格条件要求。
4.2资格审查方式:
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踏勘现场相关要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一切费用。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全额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卷首招标公告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第五章技术要求
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以不署名的方式于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逾时不予受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相关要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0.2投标人应分别以光盘和U盘形式提供包含投标文件、资格后审资料的全部内容(样本资料除外)的电子版。
电子文件中所有文档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无病毒。
10.3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具体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总价格是指招标文件中说明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报酬;
11.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监理设备、劳务、平行检验、管理、资料、保险、利润、税务、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
11.3投标报价及合同价格采用的方式;
11.3.1投标报价:
本项目设有投标报价费率上、下限值,且最迟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信息。
投标报价费率在上、下限之间的方为有效投标,超过的做废标处理。
监理费结算的计费基数为委托监理工程对应的施工合同结算金额,监理费率采用监理中标费率,监理费结算金额=委托监理工程对应的施工合同结算金额×监理中标费率。
监理费结算金额以长沙市财政预结算(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金额为准,监理费结算金额包括监理服务期内的所有成本、费用及利润、税金。
监理费结算时,如监理费结算的计费基数与招标时公布的工程投资估算相比超过或减少10%及以上,监理费结算金额及监理费率按照招标时控制价计算原则并结合监理中标费率所采用的优惠幅度进行相应调整。
11.3.2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1.3.3投标人应按照合同及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平行检验费用应包含在投标人的报价中。
12、投标货币
12.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影响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4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
1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长沙 轨道交通 土建 监理 招标 文件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