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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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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方案
安全监理方案
国道104双龙街至天元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
安全监理方案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04国道双龙大道段纵贯江宁区东山新市区,是规划中的快速路,也是123省道宁高公路、104国道的重要组成路段,其北连绕城公路(南京一环)、南接绕越高速(南京二环),作为主城与东山新市区沟通的最重要通道,功能地位非常重要。
双龙大道快速化改造方案采用分段高架方案。
四段高架分别为岔路口高架、河定桥高架、胜太路跨线桥、天元路跨线桥。
本次实施岔路口高架、河定桥高架。
本次实施项目标段划分和规模如下:
I标岔路口高架(K0+650~K2+150),II标河定桥高架(K2+400~K3+500).
岔路口高架起于高铁南侧约200m,跨金盛路、宏运大道后落地,互通以北双向车道,互通范围内双向四车道。
中间设岔路口互通和往东山方向的一对A、B匝道。
岔路口高架桥主线桥桩号为K0+809.310~K1+971.290,主线引道长270m,A匝道桥桥长为457.94m,引道长112.1m,B匝道桥长为573.94m,引道长136.1m,其中,桩基(钻孔灌注桩)Φ1.5为166根,Φ1.2为92根,上部结构主线桥共11联,第四联,第六联到第十联为预应力混凝土连续钢构,其余为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A匝道除第四联为等截面普通钢筋砼箱梁其余均为等截面预应力砼连续箱梁;B匝道为等截面预应力砼连续箱梁;上部结构均为搭支架整体现浇,且为单箱单空斜腹板带圆弧结构。
路面部分:
新建桥头引道路面采用4cm沥青马蹄脂碎石SMA-13+6cm中粒式沥青砼AC-20C+7cm粗粒式沥青砼AC-25C+34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桥面铺装采用4cm沥青马蹄脂碎石SMA-13+6cm中粒式沥青砼AC-20C。
河定桥高架(K2+400~K3+500),起于秦淮新河北侧,跨现有地面桥梁、秦淮路交叉口后落地。
河定桥高架设计速度80km/h,双向四车道,桥梁全长666.98m,引道长433.02m。
秦淮新河规划为Ⅳ级航道,主桥跨秦淮新河采用(45+75+45)m变截面预应力砼连续钢构。
其中桩基(钻孔灌注桩)Φ1.5为90根,Φ1.2为8根,全桥共有五联,第二联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钢构,挂篮悬臂浇筑,下部结构采用薄壁式墩,其余各联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结构,支架现浇,下部结构采用双柱式墩,组合式桥台。
新建桥头引道路面采用4cm沥青马蹄脂碎石SMA-13+6cm中粒式沥青砼AC-20C+7cm粗粒式沥青砼AC-25C+34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桥面铺装采用4cm沥青马蹄脂碎石SMA-13+6cm中粒式沥青砼AC-20C。
设计标准和主要技术指标
1、设计标准:
根据方案设计成果及项目审查会议纪要精神,双龙大道为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功能。
岔路口高架主要技术标准为:
(1)、设计速度:
高架部分:
80km/h
地面道路:
60km/h
匝道:
40km/h
(2)、车道数:
高架一般路段:
双向六车道,桥宽25.5m。
高架互通范围:
双向四车道,桥宽18.5m。
地面道路:
双向六至八车道,路幅宽58cm。
匝道:
单向双车道,桥宽9m。
(3)、荷载标准:
公路-I级
(4)、净空标准:
机动车道5m,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3.5m。
2、主要技术指标:
平面线形拟合老路。
最小圆曲线半径:
主线1000m(规范值400m),匝道100m(规范值60m)
最大纵坡:
主线3.5%(规范值5.0%),匝道4.0%(规范值5.0%)
最小竖曲线半径:
凸型:
主线4500m(规范值3000m),匝道1736m(规范值450m)凹型:
主线3000m(规范值2000m),匝道1500m(规范值450m)
最小竖曲线长度:
主线104.2m(规范值70m),匝道50.3m(规范值35m)
桥头填土高度:
北桥头3.5m,南桥头2.9m。
河定桥高架主要技术标准为:
(1)、设计速度:
高架部分:
80km/h
地面道路:
60km/h
(2)、车道数:
高架一般路段:
双向四车道,桥宽18.5m。
地面道路:
双向六至八车道,跨秦淮河双向四车道。
(3)、荷载标准:
公路-I级,老路维持原荷载等级
(4)、净空标准:
机动车道5m,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3.5m,老桥4.5m。
高架跨秦淮河按规划Ⅳ级(净宽70ⅹ净高7m)标准。
老桥维持现状标高。
2、主要技术指标:
平面线形拟合老路中心线,主桥平面线形以实测中间老桥中心线为准。
最小圆曲线半径:
主线500m(规范值400m)
最大纵坡:
主线3.5%(规范值5.0%)
最小竖曲线半径:
凸型:
主线3000m(规范值3000m)
凹型:
主线3000m(规范值2000m)
最小竖曲线长度:
主线98m(规范值70m)
桥头填土高度:
北桥头受地铁位置限制,填土高度为4.0m,南桥头填土高度为3.5m。
二、安全监理的依据:
1、《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2月14日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自1998年3月1日起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1998年9月1日起实施)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自2004年2月1日起实施)
三、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
1、安全监理组织
在监理中组织可靠的安全管理组织保证体系,树立全员、全面、全过程的管理思想,把安全控制引入正常的监理工作中去。
驻地监理组成立监理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组长:
孙吉华副组长:
张薛林
成员:
郑海荣王成志樊永海王晓俊余建潘序超陈利锋胡建
2、
2、严格执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强制性标准;
3、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
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
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⑴《营业执照》;⑵《施工许可证》;⑶《安全资质证书》;⑷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⑸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⑺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⑻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⑼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⑴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①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②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③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④安全技术措施应有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⑤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⑵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有关标准:
①脚手架:
脚手架设计方案(图)是否齐全完整可行;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脚手架施工方案及验收方案是否齐全完整;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②模板施工:
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负荷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模板设计应包括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桥、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③高处作业:
临边作业时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④临时用电:
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电气平面图、按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⑤安全文明管理:
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总平面布置、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防火、宣传等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4、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5、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
①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②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③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安全监理日志》;
④及时与指挥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6、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安全监理措施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地方有关安全文件进行监理,当发现施工单位有违犯上述安全规定时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进行整改,在未整改完毕的情况下,不得施工。
2、建立安全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分部(分项)工程应有技术交底,工人均应安全培训,特种工种需持证上岗。
3、坚持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对工伤事故做好调查分析,做出报告,建立档案;大型构件、材料按要求堆放整齐,施工道路畅通。
4、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的佩带设置要严格;坑井、通道口等的防护设施必须按规定设置护栏、防护盖板、护门。
5、施工用电要符合标准,工程与临近高压线的距离及防护要达到要求;支线架设、开关箱的设置等等应符合规范标准。
6、各种施工机具如电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乙炔瓶、氧气瓶等等的防护、使用均应达到规程要求和标准。
7、属于安全方面的验收项目,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字,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8、对影响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
9、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建设工程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或者可能产生安全隐患的,有权采取口头通知或签发工程整改通知单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如施工企业拒不改正,可签发停工通知单。
承包单位在接到整改通知或停工通知后,需24小时内书面答复,承包单位承担整改和停工发生的各种损失。
六、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驻地监理组长和建设单位汇报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出现安全事故时进行紧急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
江苏东南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104国道双龙街至天元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驻地监理组
二○○八年十一月
104国道双龙街至天元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
安
全
监
理
方
案
江苏东南交通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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