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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砌体规范
篇一:
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预拌砂浆施工工艺标准)
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预拌砂浆施工工艺标准
(第四次征求意见稿)
此稿系今年6月底编制组对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讨论意见的汇总
9月底向施工单位征求意见时形成的“第三次征求意见稿”
10月9日编制组少数人讨
论后的修改
11月质监站王怡发来的修改的第6章
本标准不附条文说明,此稿中用红色字表示修改的考虑
2010?
深圳
目次
1适用范围2分类及标记3基本规定
4施工准备
4.1技术准备及要求
4.2主要设备及工具(增加了设备二字)4.3预拌砂浆的储存4.4预拌砂浆的现场拌合5施工工艺
5.1砌筑砂浆的施工5.2抹灰砂浆的施工5.3地面砂浆的施工5.4防水砂浆的施工6质量验收6.1一般规定
6.2砌筑砂浆的质量验收6.3抹灰砂浆的质量验收6.4地面砂浆的质量验收6.5防水砂浆的质量验收7成品保护8安全、环保措施8.1安全措施8.2环保措施
1适用范围
1.1本标准适用于由专业生产厂生产的普通预拌水泥砂浆(以下简称预拌砂浆)在深圳建(构)筑物施工中的应用。
1.2本标准是预拌砂浆施工操作和过程控制的依据。
采用本标准进行施工控制
时,应在施工方案中明确。
1.3本标准未作规定的其它内容,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编制依据(补充)预拌砂浆生产技术规程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非承重
2分类及标记
2.1分类及符号
普通预拌砂浆按用途分为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地面砂浆和防水砂浆,按成品形态分为湿拌砂浆和干拌砂浆,并采用表1的符号。
表1普通预拌砂浆符号
2.2干拌砂浆的标记可按其类别、保水率和强度等级的组合表示。
标记示例:
强度等级高保水率
干拌砂浆符号
2.3湿拌砂浆的标记可按其类别、强度等级/抗渗等级(如有)、稠度和保塑时间
的组合表示。
标记示例:
保塑时间(h)稠度(mm)抗渗等级强度等级
湿拌砂浆符号2.4普通干拌防水砂浆的标记可按其类别、强度等级和抗渗等级的组合表示。
标记示例:
抗渗等级强度等级
普通防水砂浆符号
编制组在对比二次征求意见稿的讨论时提出:
本标准1.1明白指出适用于水泥基普通砂浆,不应再写入特种砂浆的标记,故原2.5删去。
3基本规定
3.1预拌砂浆的品种应根据设计要求、施工要求及块材或基层的特性确定。
3.2当设计中砂浆用传统方式标示时,可参考表2选择对应的预拌砂浆。
表2预拌砂浆与传统砂浆的对应关系
3.3预拌砂浆在现场使用时必须存放在不吸水的容器中,严禁将搅拌好的预拌砂浆直接倾倒在楼板或地面上使用。
(放入4施工准备)
3.4承担使用预拌砂浆作砌筑、抹灰、地面、防水等施工的人员应取得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未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此条参考SJG14规范,当时编制人员坚持工人要有上岗证
3.5砌筑、抹灰、地面、防水等工程施工前应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本条参考了施工单位的意见
4施工准备
4.1技术准备及要求
4.1.1根据已确定的预拌砂浆的品种、强度等级等技术要求,向供应厂家订货。
4.1.2编制配套材料、机具和劳动力的需求计划。
4.1.3将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向操作工人进行技术交底。
4.1.4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做样板墙、样板间或样板件。
有饰面砖的工程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要求,在样板件上进行粘结强度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4.2主要设备及机具
4.2.1机械设备:
砂浆搅拌机、连续搅拌器或手持式电动搅拌器;砂浆输送泵、砂浆喷涂机。
4.2.2主要工具:
瓦刀或大铲、灰板、抹子、刮尺、手推车等。
(原来有摊灰尺、储灰槽一类的一般工具,编制组建议取消)
4.2.3检测工具:
砂浆稠度仪、砂浆试模等。
4.3干拌砂浆的储存
4.3.1干拌砂浆有两种供应方法:
散装和袋装。
4.3.2散装干拌砂浆由专用运输车运到工地,用气送方法输入工地的储料罐,也可将生产厂预先装好料的储料罐运到工地。
储料罐应密闭、不吸水,其数量和容量应满足工地使用预拌砂浆的要求。
不同品种的散装干拌砂浆不得混存混用。
4.3.3储料罐应按照厂家提出的要求,在现场安装牢固。
4.3.4散装干拌砂浆的储料罐上应有标志,标志内容包括砂浆的品种、强度等级和批号、生产日期。
更换储料时,储料罐应清空并清理干净。
4.3.5散装干拌砂浆连续使用时,应采取措施避免容器内的存料离析。
4.3.6袋装干拌砂浆应储存在干燥、通风和不受潮湿雨淋的场所,且应按品种、批号分别堆放。
垫高离地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5m。
4.3.7袋装干拌砂浆严禁混堆混用,应做到先到先用。
4.4湿拌砂浆的储存
4.4.1湿拌砂浆由带搅拌装置的专用运输车运到工地。
运到工地后,除直接使用外,应存放在不吸水的专用容器中并加以覆盖。
储存容器底应有坡度,以利于储存、清洗和砂浆装卸,并有醒目标志,标明砂浆的品种。
4.4.2储存容器的存量及供货频率应与使用速率匹配,以免砂浆超过保塑时间。
容器内砂浆的储存高度不宜超过1m。
4.4.3湿拌砂浆储存时严禁加水,并应采取遮阳防雨措施。
4.4.4湿拌砂浆在储存容器中如出现少量泌水现象,应重新拌匀后再使用。
4.4.5湿拌砂浆贮存地点的环境温度宜为5℃~35℃,当存放地点的温度超过30℃时,应考虑温度对保塑时间等砂浆性能的影响。
篇二:
砌体操作规程
加气混凝土砌块操作规程
加气混凝土砌块概述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是以水泥、石灰、砂、粉煤灰、铝粉等为原料,经磨细、计量配料、搅拌浇注、发气膨胀、蒸压养护、静停切割、成品贮存等工序制造而成的具有质轻、高强、耐久、保温、隔音、防火、抗渗、锚固性能好轻质混凝土砌块。
适用于建筑工程中内、外墙体的砌筑。
根据配料的不同,又可分为:
水泥----石灰----粉煤灰加气砼;水泥----石灰----灰砂加气砼;水泥----石灰----(粉煤灰+砂)混合型加气砼。
灰砂加气块性能相对要好,市场上主要是混合型加气砼。
在材料的选择上,建议优先采用混合型加气砼砌块及灰砂加气砼砌块,慎用粉煤灰加气砼砌块。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万科深圳区域所有加气混凝土材料供货招投标及砌体工程现场施工指导。
22.1
依据
除另有注明外,本工程须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2.1.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版
2.1.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01)2.1.4《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2.1.5《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T11968-1997)GB/T119682.1.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50203-2002)2.1.7《放射性标准》(GB6566-2001)
2.1.8《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一2001)
2.1.9《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GB/T11969~11975-1997)2.1.10广东省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2.1.11结构要求及装饰要求详附件图纸
2.1.12深圳市标准《非承重砌体与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JG13—2004)2.1.13深圳市标准《非承重砌块墙体设计规范》(SJG13—2004)2.2
若承包商对以下要求有任何疑义,应立即向万科地产提出,由万科地产做最终决定,否则视为接受。
33.13.2
加气混凝土砌块材料选择
采用混合型加气砼砌块及灰砂加气砼砌块,慎用粉煤灰加气砼砌块。
材料规格及技术指标要求:
3.2.1外墙及分户墙:
主要规格600×200×200(长×宽×高),立方体抗压强度
≥5.0MPa,内墙用≥5.0MPa。
干体积密度为7KN/M3。
3.2.2其余内隔墙:
主要尺寸为600×100×200,立方体抗压强度≥5.0MPa。
,
干体积密度为7KN/M3。
3.2.3干燥收缩值:
≤0.50mm/m。
3.2.4材料等级:
优等品。
44.1
加气砼砌块的使用范围
加气混凝土砌块适用于各类建筑地面(±0.00)以上的内外墙和地面以下的内隔墙(有特殊要求的墙体除外),但如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不得在以下部位使用:
4.1.1建筑物±0.00以下(地下室的非承重内隔墙除外)部位。
4.1.2长期浸水或经常干湿交替的部位。
4.1.3受化学侵蚀的环境,如强酸、强碱或高浓度二氧化碳等的环境。
4.1.4砌块表面经常处于80℃以上的高温环境。
4.1.5屋面女儿墙。
55.1
加气砼砌块砌筑及抹灰砂浆要求
砌筑砂浆:
(1)外墙:
不低于M5.0的水泥砂浆;
(2)内墙:
不低于M5.0的水泥砂浆。
砌筑必须采用专用砌筑砂浆。
5.2抹灰砂浆:
8-12mm厚1:
3水泥砂浆打底;8-12mm厚1:
2.5水泥砂浆抹面。
66.1
加气砼砌块生产厂家的要求
年生产能力大于20万立方米,堆场堆放能力1万立方米以上,公司必须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保证体系。
6.2生产工艺和设备必须比较先进和现代化:
原材料质量可靠、配料必须有电脑严格控制,有六面切割的自动化切割设备,蒸压养护设备有可靠的压力和温度供给和控制。
77.1
加气砼砌块龄期及现场堆放要求
加气砼砌块的上墙龄期不得少于20天。
加气砼砌块进入现场堆放时间必须不少于15天;墙体砌筑完毕,间隔15天进行顶砖施工;顶砖施工完毕,间隔7天进行墙面抹灰。
7.2加气砼砌块堆放场地必须采用100×50木方立放,上部设置18厚模板并与木方钉牢,堆场周边应有良好的排水措施,以免雨天因排水不畅导致加气砼砌块浸泡。
雨天应采用雨布进行遮盖。
堆场应具备下垫上盖的足够的防雨防潮措施。
7.388.18.2
现场堆放的加气砼砌块应做标识牌,注明进场日期以及检验情况。
砌筑工艺流程
砌筑阶段:
砌筑样板间验收完毕,方可进行大面积砌体砌筑。
加气砼砌块砌筑工艺流程:
清理基层排列砌块定位放线立皮数杆后置拉选砌块满铺砂浆摆砌块安装或浇注门窗过梁砌筑顶砖
99.1
砌筑施工技术要领
砌筑前砌块应喷水处理:
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时,砌块含水率宜<15%,如砌块干燥,砌筑前向砌筑面适量浇水。
砌筑时禁止用水管对着砌块淋水,宜用小勺浇水或喷淋,浇水量控制控制方法:
A,砌块渗水深度小于8mm;
B,手摸有润泽感。
采用专用砌筑砂浆时,砌体表面可不用喷水处理。
9.2
砌体底部处理:
在砌块墙底部应用小块实心砌块砌筑(水泥砖)或C20细石混凝土脚坎(厨卫),其高度宜不小于200mm。
9.3
不同干密度和强度等级的加气混凝土不应混砌。
加气混凝土砌块也不得与其他砖、砌块混砌。
但在墙底、墙顶局部采用小块实心砖和多孔砖砌筑不视为混砌。
9.4
砌体灰缝要求:
内外墙体灰缝应双面勾缝,缝深4-5mm;灰缝应横平竖直,砂浆饱满。
水平灰缝厚度为8-12mm,最大不得大于15mm。
竖向灰缝宜用内外临时夹板夹住后灌缝,其宽度不得大于20mm。
水平缝饱满度大于90%,竖缝饱满度大于90%。
9.5
砌体顶部斜顶砖要求:
砌到接近上层梁、板底约200mm,浮砖压顶待下部砌体沉缩。
在抹灰前(间隔时间不少于15天),宜用灰砂砖或其他实心砖斜砌挤紧,砖倾斜度为60度左右,砂浆应饱满,如下图所示:
上一层梁板
60°角斜顶砖约200高
斜顶砖底部垫一皮实心砌块外墙墙中设置腰梁或配筋带墙高3米以上的设置圈梁
水泥砖或灰砂砖垫底或砼反坎不小于200高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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