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docx
- 文档编号:10795614
- 上传时间:2023-02-23
- 格式:DOCX
- 页数:16
- 大小:25.28KB
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docx
《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为切实保证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现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学院确定合理标准,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民主评议和学院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普困生和特困生两档。
(一)普困生,即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学院审查可认定为普困生。
1.来自国家级贫困县农村地区的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3.父母双方或一方下岗;
4.父母一方残疾或长期患病,家庭没有固定收入;
5.家庭中有2名以上(含2名)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非义务教育;
6.家庭遭遇突发性灾变,造成人身或财产的较大损失;
7.有其他与以上困难程度相类似的情况。
(二)特困生,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学院审查可认定为特困生。
1.孤儿,没有直接资助者;
2.残疾学生,父母没有固定收入;
3.父母双方残疾,家庭没有固定收入;
4.农村家庭,无60岁以下劳动力的;
5.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需要支付巨额医药费用;
6.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件,造成人身或财产的巨大损失;
7.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的;
8.有其他与以上困难程度相类似的情况。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比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比例一般不超过在校学生的20%,其中特困生认定比例一般不超过5%,普困生认定比例一般不超过15%。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组织机构
(一)学院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学院奖助学工作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院的认定工作。
(二)各系奖助学工作小组负责本系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三)以年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
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总人数的10%。
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范围内公示。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的程序
(一)每学年结束前各系向需要认定的学生发放《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新生的表格随《录取通知书》寄出,需要申请认定的学生要如实填写,并持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或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已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
(二)每学年开学时,学院奖助学工作中心布置启动全院认定工作。
辅导员或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填写《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在收集《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之后,辅导员或班主任要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的条件和标准与每个新申请认定的学生进行一次谈话,以核实学生填写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具体情况。
(三)各年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收集汇总的《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及辅导员或班主任的意见,全面结合其日常消费行为、家庭年收入支出,以及影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该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并在《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上签写意见后报送到本系奖助学工作小组进行审核。
(四)各系奖助学工作小组要认真审核认定各年级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结果。
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五)各系奖助学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档次,在本系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不接受匿名举报)向本系奖助学工作小组提出质疑。
各系奖助学工作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如师生对此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奖助学工作中心提请复议。
学院奖助学工作中心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六)学院奖助学工作中心负责汇总各系审核通过的《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认定汇总表》,并进行复核,同时报学院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六、其他管理规定
(一)学院奖助学工作中心和各系奖助学工作小组应常年接受对认定工作的投诉,并认真核实情况,回复处理意见;
(二)各系应每学年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收回资助资金。
情节严重的,学院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各系应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时学生应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学院奖助学工作中心,并逐级审核上报,及时做出调整。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2.受到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含严重警告处分)者;
3.学习不努力,上课迟到或早退累计五次及旷课达五学时以上者或必修课中有经补考仍不及格的课程者;
4.因各种原因休学或退学及自费出国者;
5.有过度消费等铺张浪费行为、抽烟、酗酒、赌博者;
6.不服从学院奖助学工作中心的安排,拒绝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或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时违反劳动纪律者;
7.弄虚作假,谎报家庭经济困难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受助者。
8.所承担的特困岗位工作不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者;
八、本办法解释权在归学生工作处。
九、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1:
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
附件2:
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
填写要求:
1、学生本人必须据实填写下表,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2、院(系)要严格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系:
__________________专业班级:
__________________学号:
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家庭所在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镇)
家庭现住址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
籍贯
省(市)县
家庭电话
直
系
家
庭
成
员
姓名
年龄
关系
现在何处工作或学习
每月工作收
入(元)
家庭电话(区号)
其他收入
生源类别:
○城市
○城镇
○农村
家庭月人均收入:
元/月
学费金额:
元/年
住宿费金额:
元/年
主要社会关系
姓名
年龄
关系
现在何处工作及职务
每月总收入
(元)
家庭电话
(区号)
与你家经济联系或供养情况
家庭借贷款总额:
元
借贷来源:
○亲戚朋友借款○私人贷款○银行贷款○其他
父亲(或母亲)单位意见
每月总收入:
元(包括:
城镇职工、临时工或合同工等的工资、奖金、福利、津贴等和农村农民的农作物折算收入及务工收入等)。
简
述
家
庭
经
济
状
况
(没有父母的此栏由监护人单位填写,父母或监护人没有单位的,可以不填写。
)
单位联系人(签名):
电话: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家庭所在村委会(或居委会)意见
每月总收入:
元(包括:
城镇职工、临时工或合同工等的工资、奖金、福利、津贴等和农村农民的农作物折算收入及务工收入等)。
简
述
家
庭
经
济
状
况
联系人(签名):
电话: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或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每月总收入:
元(包括:
城镇职工、临时工或合同工等的工资、奖金、福利、津贴等和农村农民的农作物折算收入及务工收入等)。
简
述
家
庭
经
济
状
况
联系人(签名):
电话:
单位盖章:
年月日
说
明
1
无特殊理由,以上三栏意见必须完整。
各签章、联系电话必须完整。
2
单位必须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
务农人员必须把农作物和其他收入转换为货币收入。
4
务农人员没有工作单位的,“单位意见”一栏可为空白。
困难原因填写说明:
1、学生在下表格左侧栏中对应存在的原因前面□划√,否则不划任何符号。
2、院(系)在下表右侧栏内对学生划的原因进行审核,如情况属实,在对应的栏上划√,如与事实不符,在对应的栏上划×。
此列栏目由学生本人划定(困难原因及代码)
补充说明
此列由院系审核划定(代码)
□11.孤儿,且无固定经济来源
□12.残疾,且无固定经济来源
□13.军烈属家庭子女,且无固定经济来源
□14.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家中几乎没有经济来源
□15.单亲,且无固定收入(因下岗、失业等)
□16.家居老少边山穷地区或农村特困户或城市低保家庭(需低保证明),家庭收入严重不足以支付基本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限选
一项
□11
□12
□13
□14
□15
□16
□21.父母双双失业,且无正常经济来源
□22.父母一方失业,另一方收入严重不足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
□23.父母双方或一方患重病,严重影响家庭收入,不足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
□24.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收入严重下降,不足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
□25.家居老少边山穷地区或农村贫困户或城市低保家庭(需低保证明),家庭收入不足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
限选
一项
□21
□22
□23
□24
□25
□31.家中成员(除父母)长期患病(需要长期治疗)
□32.家庭人口多(5口或5口以上),但劳动力少(低于或等于20%)
□33.家中多子女上学①(高中2人以上不含本人)
□34.家中多子女上学②(小学2人或高中1人以上不含学生本人)
可多选
□31
□32
□33
□34
□41.其他原因:
学生
填写
□41
备注:
以上各项困难原因需提供相关证明,如残疾证、下岗证明、受灾证明、军烈属证明等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系:
__________________专业班级:
__________________学号:
__________________
学生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民族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入学前户口
□1.城镇□2.农村
家庭住址
家庭电话
(区号)-(电话号码)
家庭邮编
学费标准
元/年
住宿费标准
元/年
是否愿意参加慈善或志愿者活动
是否愿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勤工俭学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
家庭类型
□1.健全□2.孤儿□3.单亲□4.残疾□5.军烈属□6.重病□7.离异
注:
1.单亲指一方去世;2.离异家庭注明对方抚养情况;3.孤儿写明监护人的情况及收入和民政补贴;
4.军烈属及优抚家属需提供相应证明;5.残疾人及重病家庭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家庭人口
姓名
年龄
与学生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元)
健康状况
家庭经济收入
城镇
家庭人口共____人,全家年收入_____________元,人均月收入_____________元
农村
家庭人口共____人,全家年纯收入___________元,人均年纯收入___________元
家庭是否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是□否
(如是,申请时请提供低保证明及低保资金发放存折复印件)
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可多选)
□1.家庭中有残疾人(申请时请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2.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申请时请提供最近一年治疗费用清单复印件)
□3.家庭属于军烈属家庭和政府优抚对象(申请时请提供当地政府证明)
□4.家庭中有2名及以上子女同时在高中或大学上学,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申请时请提供情况说明);
□5.家庭遭受自然灾害致使家庭财产损失较重的(申请时请提供当地政府证明);
□6.由于生病举债等原因无力偿债的(申请时请提供情况说明);
□7.由于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请注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影响家庭经济状况信息
没有请填写“无”,不得留有空白。
1.家庭除自住房外,拥有其他不动产的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家庭积蓄和投资情况(现金、股票、债券等)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家庭获得一次性大额补贴或抚恤金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学生接受亲朋好友、乡邻、当地政府资助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家庭购买商业保险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保证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无误,并予以认可。
学生(本人签名):
年月日
家长或监护人保证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无误,并予以认可。
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年月日
学生家庭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认为所填写内容真实无误,并予以认可。
若有其他情况,请注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及邮编:
公章年月日
街道(乡镇)的社会救助所(或乡镇以上民政部门)认为所填写内容真实无误,并予以认可。
如有其它情况,请注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及邮编:
公章年月日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民主评议
推荐档次
A.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陈述理由
年级认定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B.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D.家庭经济不困难□
认定意见
系部意见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调整为:
_____________。
系(部)奖助学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加盖部门公章)
学院意见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调整为:
_______________。
学院奖助学工作中心负责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加盖部门公章)
说明:
1.此表为学生申请国家各项资助措施所必备表格。
2.本表务必双面打印,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填写完整的表格留存在学院奖助学工作中心。
3.被确认的困难生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后进行复议调整。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石作容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点击数:
1605更新时间:
2013-10-917:
27:
50
各教学班:
为了做好我院2013—201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我院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和学校有关规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院在籍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指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二、认定原则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制度和程序,确保认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依据学校的认定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认定原则。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学校学生处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同时:
1、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以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工作的组织和审核工作。
2、各班成立以辅导员或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为成员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各班认定工作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须在本班范围内公示。
四、认定时间:
2013年9月13日—9月30日
五、认定标准
班级在全面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收入、家庭人员组成、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以及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平均消费情况的基础上,依据各生源地(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三档。
1.认定的基本条件:
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
3)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4)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7)因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者。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购买高档电脑的,高档手机的;
2)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3)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4)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5)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六、认定程序
1.各班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2.学院认定工作组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
如有异议,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3.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的结果,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院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
认定工作组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如对学院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贫困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如情况属实,做出调整。
4、学生处负责汇总各院审核通过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证明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七、所交材料
(一)对于已入学校贫困生库的大二、大三学生,只需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报学院评定小组认定审核。
没有入学校贫困生库的,需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相关证明材料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报学院评定小组进行评议。
(二)2013级新生入校后,立即启动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三)认定所需要的材料(指新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的学生):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必须加盖乡、镇民政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公章)原件一份或由今年由乡、镇、街道、区等民政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关于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或低保证、特困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2.《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签字盖章齐全)原件一份;
(四)学校和院每学年不定期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受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
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规定对经办人进行处理。
(五)请各班严格按通知要求进行评定,认定工作在2013年10月12日前完成,并将纸质文本和excel电子汇总表(附件1)报学生科办公室,电子文档发到1078155381@,邮件主题注明年级专业班,若有疑问,请致电:
2319933。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三年九月五日
附件1: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2: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3:
入库学生名册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东 体育 职业技术学院 家庭 经济困难 学生 认定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