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挖施工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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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挖施工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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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挖施工监理细则
北京轨道交通昌平线工程土建施工监理05合同段
暗挖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批准:
华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轨道交通昌平线二期第五总监办
二〇一三年一月
暗挖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工程概况
北京轨道交通昌平线工程土建施工监理05合同段监理范围是K5+657.500~K10+150.373,管段分三个施工标段,全长约4.49公里。
工程包括两座车站和三段区间,两座车站分别为水库路站、昌平新区站,三段区间为盾构井(K5+657.500)~水库路站区间、水库路站~昌平新区站区间、昌平新区站~终点区间。
1、水库路站。
水库路站位于东西向府学路与南北向水库路交汇路口。
车站主体结构采用两层三跨双柱矩形框架结构,12m宽岛式站台,车站总长189.4米,本站共设置4个乘客出入口,2部无障碍电梯,一个预留口(为预留与周边用地结合的土建条件),1个安全出口,2组风亭,1处冷却塔和1座电阻室。
车站采用明挖法进行施工,南侧2个出入口通道下穿现状电力沟部分采用暗挖法施工。
车站西端由于设置单渡线,车站连接暗挖段区间,车站东端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大里程端设置盾构始发井。
2、昌平新区站。
昌平新区站位于东西向昌崔路和南北向昌平东扩内环西路的交叉口处,车站沿昌崔路敷设,位于道路交叉口西侧。
本车站为地下二层岛式站台车站,车站主体结构采用两层三跨双柱矩形框架结构。
本站共设置4个乘客出入口,2部无障碍电梯,4个预留口(其中2个为预留与周边用地结合的土建条件,2个为预留过街通道接口条件),1个安全出口,2组风亭,1处冷却塔和1座电阻室。
车站基坑采用明挖法施工,C、D出入口通道采用暗挖法施工。
3、盾构井(K5+657.500)~水库路站区间,其中除一座盾构始发井、一座区间变电所(含区间风道及联络通道)、一座区间双渡线为明挖法施工外,其余均为暗挖区间(含2座明挖施工竖井)。
起终点里程未K5+657.500-K6+717.400,全长约1060m,线间距为10.5-15m。
区间隧道起于府学路政法大学与石油大学正门口,沿府学路敷设,呈东西走向,止于府学路与水库路交叉口。
4、水库路站~昌平新区站区间。
水库路站~昌平新区站区间线路沿着昌崔路,自水库路站东端始,向东绕避东沙河桥到达昌平新区站。
区间全长1453m,全部采用盾构法施工,区间中部需下穿东沙河,区间线路增大线间距向南北两侧绕避现状东沙河桥。
在东沙河桥东西两侧各设置一座联络通道及一座联络通道兼泵站。
5、昌平新区站~终点区间。
昌平新区站~二期工程终点区间自昌平新区站开始向西,线路沿着昌崔路以400m小曲线半径转90度转向何营西路,向南到达二期工程终点。
本区间全长1625m,起迄里程K9+600.9-K10+150.373,其中暗挖段区间起讫里程K9+600.9-K10+150.373,长度为562.603m,为单洞马蹄形断面,覆土厚度为11.4-11.7m。
区间设置一座联络通道、一座区间风井及一座暗挖施工竖井,区间风井作为盾构始发井及暗挖区间附属施工竖井,风井南侧的暗挖施工竖井作为暗挖区间段主要施工竖井。
区间风井中心里程为K9+593.0,风井主体长15.8m,风井顶板覆土约6m。
区间竖井:
暗挖区间在K9+943.057处设置临时施工竖井及横通道,竖井采用倒挂井壁法施工,井口设1.0×2.0m现浇混凝土圈梁,井壁采用350mm厚喷射混凝土钢格栅支护,横通道采用矿山法施工。
6、设计标准
1)区间隧道主要构件(二次衬砌)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一级。
2)地铁结构的地震作用按8度设防。
地下结构框架构件的抗震等级为二级。
3)本工程地下结构防武器抗力级別6级,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別6级。
4)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
5)区间结构的防水等级为二级,防水设计应遵循“以防为主,多道防线,刚柔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结构以自防水为主,外防水为辅,关键要处理好施工缝、变形缝等缝的防水。
6)区间隧道穿越建(构)筑物时,应预估沉降量,并采取可靠的技术方案以确保建筑物正常使用不受影响,施工时,应根据周围环境、建(构)筑物基础及地下管线对变形的敏感度,釆川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
区间隧道采用矿山法施工一般地段地面沉降量宜控制在30mm以内,隆起量控制在10mm以内;当穿越重要建(构)筑物或地下管线时,上述数值应按允许的条件确定。
2.编制依据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29-2003)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地铁工程监控量测技术规程》(DB11/480-2007)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0)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201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轨道交通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技术管理体系》
●一中心《安全质量管理办法汇编》
●京建发[2010]745号旁站监理管理规定(试行)
●京建发[2010]746号条件验收暂行办法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0】111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0]5号)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管理意见》的通知,京建施[2009]140号文件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有见证和送检制度暂行办法
●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程》J10135-2002
●施工合同图纸及说明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
3.工程特点及技术、质量标准
3.1工程特点:
1、暗挖工程由于处于地下,勘察结果两孔间一般与实际有出入,地质条件有不确定性;
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一般降水措施处理层间滞水不能完全达到效果,开挖完全达到无水作业比较困难;
3、作业空间有限,作业环境差;
4、外部环境复杂,下穿或邻近管线、既有建(构)筑物多;
5、工序衔接要求紧凑,尽早封闭成环;
6、总体安全风险大、不确定因素多;
7、本管段暗挖除标准断面外,还包括竖井、横通道、暗挖出入口、联络通道等。
3.2技术、质量标准
3.2.1材料
1、混凝土:
竖井、横通道及暗挖区间结构初期支护喷射早强混凝土C20。
2、钢筋:
φ-HPB300、C-HRB400;
钢筋网:
φ6.5@150×150;
螺栓:
产品等级C级,性能等级4.8级,直径24mm普通螺栓;
小导管及锁脚锚管:
φ32x3.25mm钢焊管;
型钢:
Q235钢。
3、钢筋接驳器:
采用钢筋等强度滚轧直螺纹连接器或锥螺纹连接器,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0)的要求,性能等级为I级。
4、焊条:
焊条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Q235-B级型钢、HPB300钢筋采用E43系列焊条;HRB400钢筋采用E50系列焊条。
3.2.2构造要求
1、竖井、横通道及暗挖区间喷射混凝土初期支护保护层厚度(mm):
迎水面40、背水面40。
2、钢筋的锚固与搭接。
钢筋的锚固长度为35d,钢筋搭接长度为1.4LaE。
结构构件受力钢筋的连接可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两种型式。
钢筋直径<25mm时,采用焊接连接方式;钢筋直径≥25mm时,采用机械连接方式。
当钢筋采用焊接连接时,接头形式、焊接工艺、试验方法、质量要求及质量验收等,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等现行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
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合格后方可施焊,焊接连接均采用帮条焊形式,焊接接头的焊缝厚度不小于钢筋直径的0.3倍,焊缝宽度不小于主筋直径的0.8倍。
3.2.3、技术要求
1、超前小导管。
超前小导管φ32,t=3.25,L=2.5m,纵间距:
1m,纵向搭接1.5m,环间距0.3m,水平倾角30°,浆液扩散半径0.25m,注浆压力0.3~0.5MPa,注浆速度<30L/min。
2、注浆浆夜:
对于无水粗砂及砂砾(卵)石地层选择单液水泥浆;对于无水中砂及粉细砂地层选择改性水玻璃浆;在有水的粗砂及砾石地层应选择水泥-水玻璃双液浆。
3、钢筋网片:
φ6.5@150×150钢筋网,搭接长度150mm,≥300mm的初支,双面设置,<300mm的初支,单面(非临土面)设置。
4、纵向拉结筋:
前后榀格栅内外侧各设C22钢筋,环向间距1.0m,梅花型布置。
5、初支背后回填注浆以初支与围岩的密贴为原则,浆液采用水泥浆,初次背后填充注浆孔布置,环向间距为起拱线以上为2m,边墙3m,纵向间距3m,梅花型布设,注浆深度为0.5m,注浆终压为0.5MPa,浆液扩散半径为1.4-1.8m,注浆速度<50L/min。
注浆管采用φ32,管长0.8m。
6、封闭掌子面喷射混凝土。
本工程如遇自稳能力差地段,采用注浆加固掌子面或喷射混凝土封闭掌子面方式加固,注浆加固:
小导管注浆φ32,注浆压力为0.5MPa,长L=2.5m,间距l.Om,梅花型布设,喷射混凝土:
钢筋网φ6.5@150×150,喷射混凝土C20,厚度60mm。
4.监理工作重点
4.1大管棚、超前小导管施工
开挖前对拱顶土层进行加固处理可以有效预防坍塌。
大管棚施工:
Φ121×8.0无缝钢管,环向间距0.3m,主要控制打设的角度,扩孔率,深度,注浆量;超前小导管:
主要控制打设的角度,深度,数量,注浆量,注浆压力。
4.2马头门开挖
开马头门是顺利进洞的关键,施工风险较大,应严格按照京建发〔2010〕746号《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验收,确认现场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方可开挖,开挖要严格按设计施工并加强现场的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4.3标准段开挖、大断面开挖
在地下施工,由于地质资料对地层情况的揭示是间断性的,对于钻孔间的地层情况可能会出现突变现象,施工中可能遇到软弱层、断裂带、上层滞水等,坍塌、涌水等安全事故易发生,且有的事故可能影响面极广、损失极大,要求预先制订应急预案,才不会导致事故发生时手忙脚乱,才能保证工程顺利、安全地进行。
标准段开挖应重点控制超前探测、开挖步距、预留核心土、台阶长度、应急物资;大断面开挖应重点控制超前探测、开挖步距、预留核心土、台阶长度、扣拱连接质量、应急物资。
4.4钢格栅加工及安装、锁脚锚管打设
格栅加工应重点控制各部位尺寸、焊接质量通病;格栅安装应重点控制两节格栅间连接板质量、格栅步距、连接筋焊接质量、大断面格栅扣拱连接质量;锁脚锚管应重点控制锚管角度、长度。
4.5施工测量
暗挖地铁隧道贯通测量是隧道掘进过程中的定向工作,它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隧道施工是否正确,按隧道施工要求贯通误差只允许5cm以内,因此联系测量的精度要求很高。
由于井口范围小、其上下高差大,给联系测量作业带来困难,应根据特殊情况研究采用特殊的测量方法。
测量工作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前提,也是监理控制的重点。
4.6监控量测与风险管理
由于暗挖主体上方管线较多且年久失修,地表沉降过大容易导致管线断裂,开挖过程注意控制掌子面坍塌和拱顶沉降,在隧道开挖时注意检查格栅拱脚支垫,架设临时仰拱后及时进行回填注浆,做好超前支护防止掌子面塌方。
暗挖施工安全风险较大,应加强风险管理,做到信息化施工。
4.7首件验收
为了昌平线二期工程结构质量实现创优的目标,按照甲方的首件验收制度,总监或副总监组织相关人员对首榀格栅制作及拼装进行首件验收,开展样板工程引路活动。
现场监理按照既定的质量控制重点,进行过程预控、预检,最后由总监组织进行四方首件验收,目的是在本项目实践作业标准化作业试点,并不断改进施工工艺,进一步提高现场的质量管理水平。
4.8条件验收
按照京建发〔2010〕746号《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暗挖竖井开挖、暗挖马头门开挖、暗挖扩大段开挖、暗挖(首次)初支扣拱开挖、暗挖大断面(首段)临时支撑拆除、盾构区间联络通道开口施工,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施工前条件验收。
4.9材料、试验
1、暗挖施工,主材用量较大,对主材的控制是监理工作的重点。
2、按建委文件要求,监理100%进行见证试验,监理对取样过程及试验结果进行重点控制。
5.监理工作流程
5.1监理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参与由业主主持的设计交底,领会设计意图,明确设计控制要点;
2、组织相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汇总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并形成图纸会审记录;
3、审查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审查人员的资质是否满足要求;
4、审批施工单位申报的专项施工方案;
5、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
6、检查对作业队人员技术交底、安全进场教育情况;
7、检查进场的施工机械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5.2材料的进场验收
1、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物资部门填写《进场材料(设备)报验单》请驻地监理人员进行现场验收,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⑴材料厂家自检报告的检验项目是否齐全,试验结论是否合格。
⑵检查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中的各项物理性能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⑶检查产品型检报告是否有效、真实、合格。
⑷检查进场数量是否与试验填报数量相符;并按照规定频率进行外观检验。
⑸进场甲控材料,监理应审核供应商是否在甲方指定的供应商名录中。
2、进场材料现场验收合格后,按照规定的频率进行取样复试,具有见证资格的监理人员做好见证取样和封样工作,填写完成见证试验单并加盖有效见证试验印章。
3、如现场验收不合格,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指令退场处理,并做好监督工作,留存退场记录。
4、进场材料复试报告合格后,施工单位填写《进场物资(设备)报审表》报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审查见证复试报告及其它附件,确认合格后,批准该批材料可以使用于相关部位。
5、如见证试验结果不合格,可再进行双倍取样复试;如仍不合格,即签发监理指令进行退场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检验程序
申报
5.3施工测量放样监理程序
申报不
同
意
同意
5.4首件验收程序
1、首件工程应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驻地监理工程师;
2、驻地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报总监理工程师;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甲方代表、设计代表、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工程师、工区长及相关监理人员等参加进行四方检查验收;
4、验收合格后各方签字确认,如验收不合格同样签字确认,要求整改后重新验收。
5、本项工程需要进行首件验收的项目有首榀格栅。
5.5检验批、分项、分部验收程序
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验收
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检验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检验合格。
当采用计数检验时,合格点率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要求,且不得存在严重缺陷。
(3)具有完整、准确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验收记录。
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4)验收工作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分别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隐蔽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隐蔽前通知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并形成中间验收文件;
(3)主控项目必须符合验收标准规定,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直至符合要求,一般项目应有80%合格。
(4)如发生不合格项,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
2、分部工程验收
1)分部工程完工、且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提出分部工程验收申请,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甲代及分包单位人员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的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1)所含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各方签字确认,形成验收会议纪要、记录;如不合格,提出整改要求,重新组织验收或将整改结果回复后签字确认。
5.6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不合格不合格
合格
合格
5.7旁站监理工作程序
5.8风险工程监理程序
1、风险工程开工前的监理工作
1)组织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调查,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风险工程分级调整报审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监办审批。
2)方案审查:
审查施工单位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分别由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地工程审核通过后,再报总监办审批;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分别由安全监理工程师、驻地工程审核通过后,再报总监办审批;审查施工单位的《监控量测方案》(按单位工程申报),分别由测量监理工程师、驻地工程审核通过后,再报总监办审批。
3)对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须按照《危险性较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填写《危险性较大工程专家论证审查表》,总监及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
4)监控量测点验收:
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或方案布置好监测点后,请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测量监理工程师验收,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签字认可;如需第三方监测单位参与的监测点验收,监理会同第三方一起进行验收。
5)监测点初始值的采集:
施工单位采集监测点初始值应事先通知测量监理工程师,由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监测点初始值采集进行监督。
6)施工准备期监理对风险工程进行评估:
风险工程开工前,由专业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安全方案、施工组织的合理性及其它条件进行评估,填写《施工准备期监理单位安全风险评估表》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复审认可后,上传“信息平台”并书面上报项目管理中心。
7)信息管理平台开通:
风险工程的各项准备工作经监理审查满足要求后,通知信息平台管理中心,申请开通风险工程信息管理平台,由负责风险工程信息管理的监理工程师负责联络。
2、施工过程中的监理
1)现场监理人员按照规定的巡视检查频率,对风险工程进行巡视检查,分自身风险及环境风险,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填写《施工过程监理单位现场巡视表》。
2)现场监理人员在日常监理过程中监督施工单位所报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如不按方案施工,须及时制止并上报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按照相关程序处理。
3)如收到监控分中心的预警通知,驻地信息员应及时通知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安排监理人员加强现场巡视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预警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做好监理日志。
3、信息管理
1)现场监理资料员将现场的日常巡视检查信息上报驻地办,驻地办信息员将各组信息汇总后报总监办,总监办负责整理后上传信息平台。
2)驻地办每周形成监控信息周报,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监控分中心。
3)驻地办建立预警信息台账,将受到预警通知按照单位工程进行收集整理,注明预警时间、回复时间和消警时间。
4、预警的响应、预警事务处理
1)黄色预警后的响应
a.收到黄色预警信息后,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组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从监理角度作出原因判断,并将讨论结果及时上报总监理工程师。
b.施工单位应加强组织分析,项目总工主持并组织风险处理,项目总监、驻地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专项分析会、风险工程处理方案评审会议,并提出监理意见。
c.监督施工方的方案执行情况,加强现场巡视,信息员及时收集信息,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对监测、巡视信息作出综合判断,并写入日报信息,及时上传总监办,必要时与驻地或总监进行电话联络沟通。
2)橙色预警后的响应
a.收到橙色预警信息后,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组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形成监理意见,并将讨论结果及时上报总监理工程师。
b.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四方会议,项目经理主持并组织风险处理,项目总监、驻地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专项分析会、风险工程处理方案评审会议,并提出监理意见。
c.监督施工方的方案执行情况,加强现场巡视,信息员及时收集信息,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对监测、巡视信息作出综合判断,并写入日报信息;驻地工程师每天需关注风险点的动态变化,及时形成监理意见并向总监办汇报。
3)红色预警后的响应
a.出现红色预警后,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专家论证,启动应急预案,监理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进行跟踪监理并做好记录。
b.施工单位企业主管领导主持并组织风险处理,总监理工程师、第三方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设计和勘察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及轨道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监控管理中心、项目管理公司领导参与风险处理方案的制定和风险处理过程的监督、管理,监控管理中心加强监控跟踪。
c.现场监理根据多方制定的处理方案进行过程监理,监督施工方的方案执行情况,加强现场巡视,信息员及时收集信息,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对监测、巡视信息作出综合判断,并写入日报信息;驻地工程师每天需关注风险点的动态变化,及时形成监理意见并向上级汇报。
4)预警的取消管理
a.黄色综合预警的取消程序
施工单位将建议报告书面报告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后上报总监办,总监办审查后实施消警。
b.橙色综合预警的取消程序
①施工单位将建议报告书面报告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后上报总监办,总监办初审后报监控分中心复审;
②监控分中心复审后实施消警。
c.红色综合预警的取消程序
①施工单位将建议报告书面报告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后上报总监办,总监办初审后报监控分中心复审;
②监控分中心复审后报监控管理中心终审;
③监控管理中心组织评估并在信息平台上发布;
④对特级风险工程红色预警的取消,需要报轨道公司技术委员会组织终审。
5.9开工条件验收监理程序
1、为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的工作要求,监理过程执行京建发〔2010〕746号文件。
2、重要部位和环节分为A、B两类:
A类:
暗挖穿越特级风险源,暗挖穿越(直径1米以上,距暗挖结构顶3米以内)污水管,暗挖穿越河湖,盾构始发到达,盾构开仓,盾构穿越特级风险源,跨越铁路或快速路的预制梁架设施工;
B类:
暗挖竖井开挖,暗挖马头门开挖,暗挖扩大段开挖,暗挖(首次)初支扣拱开挖,暗挖穿越一级风险源,暗挖大断面(首段)临时支撑拆除,盾构区间联络通道开口施工,盾构穿越一级风险源,深基坑开挖,跨越二级及以上公路或城市主干道的预制梁架设施工,模板搭设高度8米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米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的现浇梁、板混凝土浇筑。
3、对于重要部位和环节,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技术、环境、人员、设备等相关条件是否满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要求进行自控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施工前条件验收申请表》报监理单位。
4、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驻地监理工程师组织对施工前条件验收项目进行预审,预审符合要求的,报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
5、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条件验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A类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验收组成员包括:
建设单位项目安全质量或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第三方监测单位项目负责人,参与方案论证的部分专家,施工单位(或其北京指挥部)安全或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等,必要时可邀请勘察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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