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养狗高三作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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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养狗高三作文
该不该养狗
日前,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在谈到养犬问题时指出,公民有养犬的权利,也有不养犬的自由,不养犬的人应该理解养犬的人。
正是基于此,养犬的人也应充分考虑到减小或避免对不养犬的人的影响,用文明养犬的态度和方式来营造人与人之间和人与犬之间的和谐关系。
文明养犬共建和谐关系
本报记者张川何刚/文罗天文/图
狗还是不是人类的朋友?
11月22日上午10时许,在市玉带路某小区,赵大妈看到陈小姐带着狮子狗在自己店外“解决内急”,并不是像多数人那样对狗和人一阵嚷嚷起来,而是一边和狗狗开着玩笑,一边拿起扫帚打扫干净。
“这狗东西,这么大了啷个还晓不得上厕所?
”可这狗却不顾这么多,摇着尾巴蹦蹦跳跳地跑了。
像这样的情景,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常见。
赵大妈是以一种理解的态度来对待陈小姐的养狗行为,但在我们身边更多的常常是养狗人和不养狗人之间出现的一种“对立”,潜在危险和对环境的污染成为形成这种“对立”的直接原因。
我们也要看到,街头经常出现的“牛高马大”的凶猛狗确实给人们的安全带来威胁,频频出现的狗伤人事件和狂犬病疫情的经常见诸报端,更让人们对狗多了几分担心和忧虑,狗对人们生活环境的影响也遭到反对。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狗在人们心目中“人类最好的朋友”这一印象正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
管好狗还是管好养狗人?
在写这篇稿件之前,记者对从事城管、公安、卫生、金融等工作的10多名人士进行了关于是否赞成城区养狗的意见收集。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认为主要不在于反对养狗,而是反对不按规定养狗,不切实履行养狗的管理责任。
在市内某金融单位工作的林女士认为,自己虽然不养狗,但基于对狗的喜欢,对别人养狗始终持有一种宽容的态度,只不过每当在闹市区看到凶猛的狗出现,自己在不寒而栗的同时总在思考,养狗人为什么要在城里让凶猛狗乱跑,咬伤人该由谁负责?
有关监管部门是如何在管理?
而作为自由职业者的敬先生认为,城市如此之大,要叫监管部门管住每一条狗的活动,在实际操作上会有困难,提高养狗人的素质也是治理“狗患”的一个良策。
不过,这也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来支撑,比如,凡是没有“证件”的狗不能“上路”,还可考虑对养狗人进行处罚,而不是一般所采取的“打狗行动”,对流浪狗和“非法狗”最好是能够被收留。
就好像交警在管车的同时,也要对驾驶员进行管理,对违法违规驾驶员就是要进行处罚,养狗人违法违规如果会得到处罚,其乱养狗行为就会得到遏制。
如何平衡人狗关系?
事实上,不论人们对狗的印象如何发生着改变,游走在闹市区的各种犬只本身并没有过错,是它们的主人把它们带到了喧嚣的城市,在不同态度的冲突下,这些城里的狗成为了无辜的“受害者”和“替罪羊”。
管好养狗人才是抓住了治理“狗患”的源头。
因此,有关人士建议,要借鉴一些大城市的经验,向养狗人收取犬只登记费和年检费,由政府有关部门对养狗人进行培训,以尽到服务责任。
但对此,却有观点认为,收取费用或者收取费用过高会损害到经济相对贫困人口的养狗自由和权利。
事物总存在着矛盾。
如何让人与狗、养狗人和不养狗人之间和谐共处,其实质就是要寻求解决这种矛盾的平衡点。
“不成规矩,无以成方圆。
”目前,城区内存在的“狗患”正是由于通过“规矩”的调节力度不够造成的。
期待不养狗人对养狗人的理解应该是建立在养狗人合法养狗的基础之上。
否则,这种理解将会变成为一种纵容。
我们对合法养狗不应更多的持有指责的态度,而是在选择自己的态度时能够尊重别人对权利空间的使用。
但是,养狗人如何注意犬只尽力不影响到其他人,不给环境带来污染则也是应该通过自律行为来约束的。
相关部门仍进退两难
在犬只的放养上,养狗人与非养狗人之间始终存在着一种“矛盾冲突”。
对养狗人来说,养狗是他们的自由,也是他们的权利,大凡养狗的人,他们都对犬只有一种特别的感情。
但是,对于犬只的“溺爱”,导致这些犬只无所管束,横行霸道,乱跑乱拉,这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形象,也给整个城市增添了不少噪音,并日益成为城市治理的“顽症”。
而对更多不喜欢养狗的人来说,这些令人讨厌的犬只实在是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他们的理由往往十分“切题”,那就是这些脱离了有效管理的犬只不但“噪音扰民”,而且还是“制造污染”的“流浪儿”,也是威胁他人安全和生命的“敌人”。
双方意见分歧之日前,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在谈到养犬问题时指出,公民有养犬的权利,也有不养犬的自由,不养犬的人应该理解养犬的人。
正是基于此,养犬的人也应充分考虑到减小或避免对不养犬的人的影响,用文明养犬的态度和方式来营造人与人之间和人与犬之间的和谐关系。
文明养犬共建和谐关系
本报记者张川何刚/文罗天文/图
狗还是不是人类的朋友?
11月22日上午10时许,在市玉带路某小区,赵大妈看到陈小姐带着狮子狗在自己店外“解决内急”,并不是像多数人那样对狗和人一阵嚷嚷起来,而是一边和狗狗开着玩笑,一边拿起扫帚打扫干净。
“这狗东西,这么大了啷个还晓不得上厕所?
”可这狗却不顾这么多,摇着尾巴蹦蹦跳跳地跑了。
像这样的情景,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常见。
赵大妈是以一种理解的态度来对待陈小姐的养狗行为,但在我们身边更多的常常是养狗人和不养狗人之间出现的一种“对立”,潜在危险和对环境的污染成为形成这种“对立”的直接原因。
我们也要看到,街头经常出现的“牛高马大”的凶猛狗确实给人们的安全带来威胁,频频出现的狗伤人事件和狂犬病疫情的经常见诸报端,更让人们对狗多了几分担心和忧虑,狗对人们生活环境的影响也遭到反对。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狗在人们心目中“人类最好的朋友”这一印象正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
管好狗还是管好养狗人?
在写这篇稿件之前,记者对从事城管、公安、卫生、金融等工作的10多名人士进行了关于是否赞成城区养狗的意见收集。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认为主要不在于反对养狗,而是反对不按规定养狗,不切实履行养狗的管理责任。
在市内某金融单位工作的林女士认为,自己虽然不养狗,但基于对狗的喜欢,对别人养狗始终持有一种宽容的态度,只不过每当在闹市区看到凶猛的狗出现,自己在不寒而栗的同时总在思考,养狗人为什么要在城里让凶猛狗乱跑,咬伤人该由谁负责?
有关监管部门是如何在管理?
而作为自由职业者的敬先生认为,城市如此之大,要叫监管部门管住每一条狗的活动,在实际操作上会有困难,提高养狗人的素质也是治理“狗患”的一个良策。
不过,这也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来支撑,比如,凡是没有“证件”的狗不能“上路”,还可考虑对养狗人进行处罚,而不是一般所采取的“打狗行动”,对流浪狗和“非法狗”最好是能够被收留。
就好像交警在管车的同时,也要对驾驶员进行管理,对违法违规驾驶员就是要进行处罚,养狗人违法违规如果会得到处罚,其乱养狗行为就会得到遏制。
如何平衡人狗关系?
事实上,不论人们对狗的印象如何发生着改变,游走在闹市区的各种犬只本身并没有过错,是它们的主人把它们带到了喧嚣的城市,在不同态度的冲突下,这些城里的狗成为了无辜的“受害者”和“替罪羊”。
管好养狗人才是抓住了治理“狗患”的源头。
因此,有关人士建议,要借鉴一些大城市的经验,向养狗人收取犬只登记费和年检费,由政府有关部门对养狗人进行培训,以尽到服务责任。
但对此,却有观点认为,收取费用或者收取费用过高会损害到经济相对贫困人口的养狗自由和权利。
事物总存在着矛盾。
如何让人与狗、养狗人和不养狗人之间和谐共处,其实质就是要寻求解决这种矛盾的平衡点。
“不成规矩,无以成方圆。
”目前,城区内存在的“狗患”正是由于通过“规矩”的调节力度不够造成的。
期待不养狗人对养狗人的理解应该是建立在养狗人合法养狗的基础之上。
否则,这种理解将会变成为一种纵容。
我们对合法养狗不应更多的持有指责的态度,而是在选择自己的态度时能够尊重别人对权利空间的使用。
但是,养狗人如何注意犬只尽力不影响到其他人,不给环境带来污染则也是应该通过自律行为来约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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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犬只的放养上,养狗人与非养狗人之间始终存在着一种“矛盾冲突”。
对养狗人来说,养狗是他们的自由,也是他们的权利,大凡养狗的人,他们都对犬只有一种特别的感情。
但是,对于犬只的“溺爱”,导致这些犬只无所管束,横行霸道,乱跑乱拉,这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形象,也给整个城市增添了不少噪音,并日益成为城市治理的“顽症”。
而对更多不喜欢养狗的人来说,这些令人讨厌的犬只实在是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他们的理由往往十分“切题”,那就是这些脱离了有效管理的犬只不但“噪音扰民”,而且还是“制造污染”的“流浪儿”,也是威胁他人安全和生命的“敌人”。
双方意见分歧之日前,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在谈到养犬问题时指出,公民有养犬的权利,也有不养犬的自由,不养犬的人应该理解养犬的人。
正是基于此,养犬的人也应充分考虑到减小或避免对不养犬的人的影响,用文明养犬的态度和方式来营造人与人之间和人与犬之间的和谐关系。
文明养犬共建和谐关系
本报记者张川何刚/文罗天文/图
狗还是不是人类的朋友?
11月22日上午10时许,在市玉带路某小区,赵大妈看到陈小姐带着狮子狗在自己店外“解决内急”,并不是像多数人那样对狗和人一阵嚷嚷起来,而是一边和狗狗开着玩笑,一边拿起扫帚打扫干净。
“这狗东西,这么大了啷个还晓不得上厕所?
”可这狗却不顾这么多,摇着尾巴蹦蹦跳跳地跑了。
像这样的情景,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常见。
赵大妈是以一种理解的态度来对待陈小姐的养狗行为,但在我们身边更多的常常是养狗人和不养狗人之间出现的一种“对立”,潜在危险和对环境的污染成为形成这种“对立”的直接原因。
我们也要看到,街头经常出现的“牛高马大”的凶猛狗确实给人们的安全带来威胁,频频出现的狗伤人事件和狂犬病疫情的经常见诸报端,更让人们对狗多了几分担心和忧虑,狗对人们生活环境的影响也遭到反对。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狗在人们心目中“人类最好的朋友”这一印象正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
管好狗还是管好养狗人?
在写这篇稿件之前,记者对从事城管、公安、卫生、金融等工作的10多名人士进行了关于是否赞成城区养狗的意见收集。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认为主要不在于反对养狗,而是反对不按规定养狗,不切实履行养狗的管理责任。
在市内某金融单位工作的林女士认为,自己虽然不养狗,但基于对狗的喜欢,对别人养狗始终持有一种宽容的态度,只不过每当在闹市区看到凶猛的狗出现,自己在不寒而栗的同时总在思考,养狗人为什么要在城里让凶猛狗乱跑,咬伤人该由谁负责?
有关监管部门是如何在管理?
而作为自由职业者的敬先生认为,城市如此之大,要叫监管部门管住每一条狗的活动,在实际操作上会有困难,提高养狗人的素质也是治理“狗患”的一个良策。
不过,这也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来支撑,比如,凡是没有“证件”的狗不能“上路”,还可考虑对养狗人进行处罚,而不是一般所采取的“打狗行动”,对流浪狗和“非法狗”最好是能够被收留。
就好像交警在管车的同时,也要对驾驶员进行管理,对违法违规驾驶员就是要进行处罚,养狗人违法违规如果会得到处罚,其乱养狗行为就会得到遏制。
如何平衡人狗关系?
事实上,不论人们对狗的印象如何发生着改变,游走在闹市区的各种犬只本身并没有过错,是它们的主人把它们带到了喧嚣的城市,在不同态度的冲突下,这些城里的狗成为了无辜的“受害者”和“替罪羊”。
管好养狗人才是抓住了治理“狗患”的源头。
因此,有关人士建议,要借鉴一些大城市的经验,向养狗人收取犬只登记费和年检费,由政府有关部门对养狗人进行培训,以尽到服务责任。
但对此,却有观点认为,收取费用或者收取费用过高会损害到经济相对贫困人口的养狗自由和权利。
事物总存在着矛盾。
如何让人与狗、养狗人和不养狗人之间和谐共处,其实质就是要寻求解决这种矛盾的平衡点。
“不成规矩,无以成方圆。
”目前,城区内存在的“狗患”正是由于通过“规矩”的调节力度不够造成的。
期待不养狗人对养狗人的理解应该是建立在养狗人合法养狗的基础之上。
否则,这种理解将会变成为一种纵容。
我们对合法养狗不应更多的持有指责的态度,而是在选择自己的态度时能够尊重别人对权利空间的使用。
但是,养狗人如何注意犬只尽力不影响到其他人,不给环境带来污染则也是应该通过自律行为来约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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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犬只的放养上,养狗人与非养狗人之间始终存在着一种“矛盾冲突”。
对养狗人来说,养狗是他们的自由,也是他们的权利,大凡养狗的人,他们都对犬只有一种特别的感情。
但是,对于犬只的“溺爱”,导致这些犬只无所管束,横行霸道,乱跑乱拉,这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形象,也给整个城市增添了不少噪音,并日益成为城市治理的“顽症”。
而对更多不喜欢养狗的人来说,这些令人讨厌的犬只实在是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他们的理由往往十分“切题”,那就是这些脱离了有效管理的犬只不但“噪音扰民”,而且还是“制造污染”的“流浪儿”,也是威胁他人安全和生命的“敌人”。
双方意见分歧之日前,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在谈到养犬问题时指出,公民有养犬的权利,也有不养犬的自由,不养犬的人应该理解养犬的人。
正是基于此,养犬的人也应充分考虑到减小或避免对不养犬的人的影响,用文明养犬的态度和方式来营造人与人之间和人与犬之间的和谐关系。
文明养犬共建和谐关系
本报记者张川何刚/文罗天文/图
狗还是不是人类的朋友?
11月22日上午10时许,在市玉带路某小区,赵大妈看到陈小姐带着狮子狗在自己店外“解决内急”,并不是像多数人那样对狗和人一阵嚷嚷起来,而是一边和狗狗开着玩笑,一边拿起扫帚打扫干净。
“这狗东西,这么大了啷个还晓不得上厕所?
”可这狗却不顾这么多,摇着尾巴蹦蹦跳跳地跑了。
像这样的情景,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常见。
赵大妈是以一种理解的态度来对待陈小姐的养狗行为,但在我们身边更多的常常是养狗人和不养狗人之间出现的一种“对立”,潜在危险和对环境的污染成为形成这种“对立”的直接原因。
我们也要看到,街头经常出现的“牛高马大”的凶猛狗确实给人们的安全带来威胁,频频出现的狗伤人事件和狂犬病疫情的经常见诸报端,更让人们对狗多了几分担心和忧虑,狗对人们生活环境的影响也遭到反对。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狗在人们心目中“人类最好的朋友”这一印象正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
管好狗还是管好养狗人?
在写这篇稿件之前,记者对从事城管、公安、卫生、金融等工作的10多名人士进行了关于是否赞成城区养狗的意见收集。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认为主要不在于反对养狗,而是反对不按规定养狗,不切实履行养狗的管理责任。
在市内某金融单位工作的林女士认为,自己虽然不养狗,但基于对狗的喜欢,对别人养狗始终持有一种宽容的态度,只不过每当在闹市区看到凶猛的狗出现,自己在不寒而栗的同时总在思考,养狗人为什么要在城里让凶猛狗乱跑,咬伤人该由谁负责?
有关监管部门是如何在管理?
而作为自由职业者的敬先生认为,城市如此之大,要叫监管部门管住每一条狗的活动,在实际操作上会有困难,提高养狗人的素质也是治理“狗患”的一个良策。
不过,这也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来支撑,比如,凡是没有“证件”的狗不能“上路”,还可考虑对养狗人进行处罚,而不是一般所采取的“打狗行动”,对流浪狗和“非法狗”最好是能够被收留。
就好像交警在管车的同时,也要对驾驶员进行管理,对违法违规驾驶员就是要进行处罚,养狗人违法违规如果会得到处罚,其乱养狗行为就会得到遏制。
如何平衡人狗关系?
事实上,不论人们对狗的印象如何发生着改变,游走在闹市区的各种犬只本身并没有过错,是它们的主人把它们带到了喧嚣的城市,在不同态度的冲突下,这些城里的狗成为了无辜的“受害者”和“替罪羊”。
管好养狗人才是抓住了治理“狗患”的源头。
因此,有关人士建议,要借鉴一些大城市的经验,向养狗人收取犬只登记费和年检费,由政府有关部门对养狗人进行培训,以尽到服务责任。
但对此,却有观点认为,收取费用或者收取费用过高会损害到经济相对贫困人口的养狗自由和权利。
事物总存在着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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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规矩,无以成方圆。
”目前,城区内存在的“狗患”正是由于通过“规矩”的调节力度不够造成的。
期待不养狗人对养狗人的理解应该是建立在养狗人合法养狗的基础之上。
否则,这种理解将会变成为一种纵容。
我们对合法养狗不应更多的持有指责的态度,而是在选择自己的态度时能够尊重别人对权利空间的使用。
但是,养狗人如何注意犬只尽力不影响到其他人,不给环境带来污染则也是应该通过自律行为来约束的。
相关部门仍进退两难
在犬只的放养上,养狗人与非养狗人之间始终存在着一种“矛盾冲突”。
对养狗人来说,养狗是他们的自由,也是他们的权利,大凡养狗的人,他们都对犬只有一种特别的感情。
但是,对于犬只的“溺爱”,导致这些犬只无所管束,横行霸道,乱跑乱拉,这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形象,也给整个城市增添了不少噪音,并日益成为城市治理的“顽症”。
而对更多不喜欢养狗的人来说,这些令人讨厌的犬只实在是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他们的理由往往十分“切题”,那就是这些脱离了有效管理的犬只不但“噪音扰民”,而且还是“制造污染”的“流浪儿”,也是威胁他人安全和生命的“敌人”。
双方意见分歧之日前,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在谈到养犬问题时指出,公民有养犬的权利,也有不养犬的自由,不养犬的人应该理解养犬的人。
正是基于此,养犬的人也应充分考虑到减小或避免对不养犬的人的影响,用文明养犬的态度和方式来营造人与人之间和人与犬之间的和谐关系。
文明养犬共建和谐关系
本报记者张川何刚/文罗天文/图
狗还是不是人类的朋友?
11月22日上午10时许,在市玉带路某小区,赵大妈看到陈小姐带着狮子狗在自己店外“解决内急”,并不是像多数人那样对狗和人一阵嚷嚷起来,而是一边和狗狗开着玩笑,一边拿起扫帚打扫干净。
“这狗东西,这么大了啷个还晓不得上厕所?
”可这狗却不顾这么多,摇着尾巴蹦蹦跳跳地跑了。
像这样的情景,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常见。
赵大妈是以一种理解的态度来对待陈小姐的养狗行为,但在我们身边更多的常常是养狗人和不养狗人之间出现的一种“对立”,潜在危险和对环境的污染成为形成这种“对立”的直接原因。
我们也要看到,街头经常出现的“牛高马大”的凶猛狗确实给人们的安全带来威胁,频频出现的狗伤人事件和狂犬病疫情的经常见诸报端,更让人们对狗多了几分担心和忧虑,狗对人们生活环境的影响也遭到反对。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狗在人们心目中“人类最好的朋友”这一印象正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
管好狗还是管好养狗人?
在写这篇稿件之前,记者对从事城管、公安、卫生、金融等工作的10多名人士进行了关于是否赞成城区养狗的意见收集。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认为主要不在于反对养狗,而是反对不按规定养狗,不切实履行养狗的管理责任。
在市内某金融单位工作的林女士认为,自己虽然不养狗,但基于对狗的喜欢,对别人养狗始终持有一种宽容的态度,只不过每当在闹市区看到凶猛的狗出现,自己在不寒而栗的同时总在思考,养狗人为什么要在城里让凶猛狗乱跑,咬伤人该由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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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也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来支撑,比如,凡是没有“证件”的狗不能“上路”,还可考虑对养狗人进行处罚,而不是一般所采取的“打狗行动”,对流浪狗和“非法狗”最好是能够被收留。
就好像交警在管车的同时,也要对驾驶员进行管理,对违法违规驾驶员就是要进行处罚,养狗人违法违规如果会得到处罚,其乱养狗行为就会得到遏制。
如何平衡人狗关系?
事实上,不论人们对狗的印象如何发生着改变,游走在闹市区的各种犬只本身并没有过错,是它们的主人把它们带到了喧嚣的城市,在不同态度的冲突下,这些城里的狗成为了无辜的“受害者”和“替罪羊”。
管好养狗人才是抓住了治理“狗患”的源头。
因此,有关人士建议,要借鉴一些大城市的经验,向养狗人收取犬只登记费和年检费,由政府有关部门对养狗人进行培训,以尽到服务责任。
但对此,却有观点认为,收取费用或者收取费用过高会损害到经济相对贫困人口的养狗自由和权利。
事物总存在着矛盾。
如何让人与狗、养狗人和不养狗人之间和谐共处,其实质就是要寻求解决这种矛盾的平衡点。
“不成规矩,无以成方圆。
”目前,城区内存在的“狗患”正是由于通过“规矩”的调节力度不够造成的。
期待不养狗人对养狗人的理解应该是建立在养狗人合法养狗的基础之上。
否则,这种理解将会变成为一种纵容。
我们对合法养狗不应更多的持有指责的态度,而是在选择自己的态度时能够尊重别人对权利空间的使用。
但是,养狗人如何注意犬只尽力不影响到其他人,不给环境带来污染则也是应该通过自律行为来约束的。
相关部门仍进退两难
在犬只的放养上,养狗人与非养狗人之间始终存在着一种“矛盾冲突”。
对养狗人来说,养狗是他们的自由,也是他们的权利,大凡养狗的人,他们都对犬只有一种特别的感情。
但是,对于犬只的“溺爱”,导致这些犬只无所管束,横行霸道,乱跑乱拉,这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形象,也给整个城市增添了不少噪音,并日益成为城市治理的“顽症”。
而对更多不喜欢养狗的人来说,这些令人讨厌的犬只实在是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他们的理由往往十分“切题”,那就是这些脱离了有效管理的犬只不但“噪音扰民”,而且还是“制造污染”的“流浪儿”,也是威胁他人安全和生命的“敌人”。
双方意见分歧之
如何平衡人狗关系?
事实上,不论人们对狗的印象如何发生着改变,游走在闹市区的各种犬只本身并没有过错,是它们的主人把它们带到了喧嚣的城市,在不同态度的冲突下,这些城里的狗成为了无辜的“受害者”和“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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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对此,却有观点认为,收取费用或者收取费用过高会损害到经济相对贫困人口的养狗自由和权利。
事物总存在着矛盾。
如何让人与狗、养狗人和不养狗人之间和谐共处,其实质就是要寻求解决这种矛盾的平衡点。
“不成规矩,无以成方圆。
”目前,城区内存在的“狗患”正是由于通过“规矩”的调节力度不够造成的。
期待不养狗人对养狗人的理解应该是建立在养狗人合法养狗的基础之上。
否则,这种理解将会变成为一种纵容。
我们对合法养狗不应更多的持有指责的态度,而是在选择自己的态度时能够尊重别人对权利空间的使用。
但是,养狗人如何注意犬只尽力不影响到其他人,不给环境带来污染则也是应该通过自律行为来约束的。
相关部门仍进退两难
在犬只的放养上,养狗人与非养狗人之间始终存在着一种“矛盾冲突”。
对养狗人来说,养狗是他们的自由,也是他们的权利,大凡养狗的人,他们都对犬只有一种特别的感情。
但是,对于犬只的“溺爱”,导致这些犬只无所管束,横行霸道,乱跑乱拉,这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形象,也给整个城市增添了不少噪音,并日益成为城市治理的“顽症”。
而对更多不喜欢养狗的人来说,这些令人讨厌的犬只实在是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他们的理由往往十分“切题”,那就是这些脱离了有效管理的犬只不但“噪音扰民”,而且还是“制造污染”的“流浪儿”,也是威胁他人安全和生命的“敌人”。
双方意见分歧之日前,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在谈到养犬问题时指出,公民有养犬的权利,也有不养犬的自由,不养犬的人应该理解养犬的人。
正是基于此,养犬的人也应充分考虑到减小或避免对不养犬的人的影响,用文明养犬的态度和方式来营造人与人之间和人与犬之间的和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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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上午10时许,在市玉带路某小区,赵大妈看到陈小姐带着狮子狗在自己店外“解决内急”,并不是像多数人那样对狗和人一阵嚷嚷起来,而是一边和狗狗开着玩笑,一边拿起扫帚打扫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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