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暂行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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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暂行规定
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印发《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铁运[2009]157号
各铁路局,集装箱、特货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促进铁路集装箱运输发展,铁道部对《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
1.铁路箱有关技术参数
2.X3K型集装箱专用平车装载方案
3.X6K和X4K型集装箱专用平车装载方案
4.20英尺敞口式干散货集装箱试运方案
5.自备罐式集装箱试运方案
6.中铁20英尺双层汽车集装箱试运方案
7.中铁25英尺板架式集装箱试运方案
8.中铁50英尺汽车板架箱试运方案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
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本规定是对《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的补充和完善,适用于全国营业铁路。
第2条铁路局、集装箱公司等集装箱运输有关单位,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集装箱运输工作。
报送铁道部有关集装箱运输的文电,涉及其他单位的,应与有关单位协商一致。
第二章运输管理
第3条铁路48英尺集装箱装卸车和装掏箱作业与40英尺通用集装箱要求相同。
仅限使用车底架长度超过15m的集装箱专用车(X)或两用车(NX)装运。
用于双层集装箱运输时应符合有关规定。
第4条标记总重超过24吨的20英尺通用集装箱的总重规定如下:
1.在40英尺集装箱办理站间运输,装运适箱货物时,最大总重可达到30吨。
2.在有“★”限制的20英尺集装箱办理站发到的,最大总重为18.5吨。
3.在其他20英尺集装箱办理站发到时,最大总重为24吨。
第5条通用集装箱不得用于装运易腐蚀、污染、损坏箱体的货物。
未经铁道部批准,散堆装货物不得使用通用集装箱装运。
第6条50英尺双层汽车箱回空时,可装运通用集装箱适箱货物。
第7条编号为TBJU510001~575000的20英尺铁路集装箱(标记总重24吨)禁止用于双层运输。
第8条经铁路运输的自备箱应满足国家或铁道行业标准,定检周期不低于铁路箱标准。
受理自备箱时,发站要严格执行《通用集装箱在铁路车站检查的技术要求》(TB/T3207-2008),必要时应查看集装箱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第9条集装箱办理站必须具备集装箱称重条件(板架式集装箱、折叠式台架集装箱办理站除外),并逐箱复查发送集装箱的重量。
集装箱超过规定载重量的,车站要纠正后方可运输,并按规定核收有关费用。
第10条交接集装箱时,要认真核对箱体和铭牌号码,必要时应核对箱内号码,发现不符的,不得继续使用,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
铁路箱由集装箱公司(装运汽车的集装箱由特货公司)负责更正。
第11条集装箱装车前,要认真检查确认车、箱状态,确保箱顶、车地板无杂物。
对状态不良影响运输安全的车、箱,禁止装车。
第12条安装全自动旋转锁和F-TR型锁的专用车卸车时,须确认箱车完全分离后再进行后续作业。
第13条使用集装箱专用平车或两用平车装运空集装箱时,必须使用四股以上八号镀锌铁线捆绑(铁道部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使用两用车时,将集装箱底部角件与车辆捆绑牢固;使用专用车时,将相邻两箱底部角件捆绑在一起,仅装运一箱时,须将集装箱底部角件与车辆捆绑牢固。
卸车前,要将铁线剪断并清除干净,防止损坏车辆和箱体。
折叠式台架集装箱、板架式集装箱空箱按其技术条件(试运方案)执行。
第14条有关铁路局要结合管内实际,在大风多发区段设立风力监测点,制订大风情况下空集装箱行车办法,确定放行和停站条件,防止集装箱途中脱落。
第15条各货检站,特别是大风区段前的货检站,要加强货检力量和检查力度,认真检查集装箱车装载状况,对发现的问题车不得放行;经超偏载检测监控系统检测发现超偏载或影响运行安全的,必须果断处置,确保运输安全。
第16条进入青藏线格拉段(不含格尔木站)的重集装箱禁止使用敞车装运,空集装箱(板架式集装箱除外)禁止使用集装箱专用车装运(安装全自动旋转锁和F-TR型锁的专用车除外)。
第17条铁路箱出境(互使箱除外)、下海时,按铁道部有关规定核收费用。
第三章办理站管理
第18条集装箱办理站除满足铁道部《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铁运[2007]204号)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日均发送、到达集装箱之和不小于15TEU;只办理特种货物箱和专用箱的,日均发到集装箱之和不小于8TEU。
2.单条装卸线满足一批20车以上同时作业。
3.集装箱堆存能力不小于200TEU,具备总重30.48吨集装箱起重能力(1吨箱办理站和在车上直接装卸的特种货物箱、专用箱办理站除外)。
4.同一箱型办理站间距离不得小于50公里(港口除外)。
各单位要定期对管内办理站的办理条件进行核查,逐步关闭、整合不符合条件的办理站,推动集装箱办理站布局向集约化方向发展。
第19条专用线、专用铁路办理集装箱运输的,应严格按照货场条件管理,有关运输协议要明确集装箱交接、免费留置时间等内容,发生的集装箱延期使用费由车站核收。
第20条铁路48英尺集装箱可在40英尺通用集装箱办理站间运输。
第四章特种箱管理
第21条铁路特种货物箱和专用箱按“国铁箱”运用管理,服从运输统一指挥。
第22条购置铁路特种货物箱、专用箱、非标通用箱前须向铁道部运输局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制造。
凡未公布编号的,不得上路使用。
第23条自备特种货物箱、专用箱、非标通用箱上路运输,应由托运人向发站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
1.发站、到站;
2.箱主代码和箱型代码;
3.拟运货物品名及理化性质(必要时应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货物铁路运输条件鉴定证明);
4.集装箱证书或研制技术资料;
5.集装箱技术参数、结构特点、扣修条件;
6.集装箱堆存、装卸作业要求;
7.集装箱检查交接要求;
8.其他与铁路运输有关的特殊要求。
海铁联运、国际联运(发站或到站为港口、铁路口岸站)的由始发铁路局确定运输条件,确保满足运输安全要求后方可上路运输;其他须由发站逐级上报,铁道部运输局公布后方可上路运输。
第24条特货公司负责装运汽车的集装箱维修,铁龙公司负责其他特种货物箱和专用箱维修,各自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五章铁路箱质量管理
第25条铁路箱扣修由各办理站负责,按《通用集装箱在铁路车站检查的技术要求》(TB/T3207-2008)和铁道部运输局《特种箱铁路运输技术条件》(运营专业[2009]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达到扣修条件的应及时送修。
送修车站应建立集装箱送修、修竣台账,以便核对修理交接数量。
第26条厂修箱由集装箱公司(装运汽车的集装箱由特货公司)检查验收,站修箱由车站检查验收,验收标准分别由集装箱、特货公司制定。
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和车站在“铁路箱修理通知书”乙、丙、丁联上签认。
“铁路箱修理通知书”留存二年,甲、丙联由车站核对装订保管,乙联由修理单位留存,丁联由修理单位作为费用清算凭证,报集装箱或特货分公司核查。
第六章信息管理
第27条车站凭调度命令接收新造铁路箱,在交接单上签认,并在箱管信息系统中录入箱号。
第28条集装箱追踪系统采集除1吨箱之外的所有集装箱装卸车清单信息(含回送空箱时填写的“特殊货车及运送用具回送清单”及相应的卸车信息)。
各站要认真填写集装箱装、卸车清单,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集装箱追踪系统中。
第29条出站的铁路箱(1吨箱除外),需在追踪系统中录入箱号、出门日期、出门单据号、领箱人、汽车号、车站经办人等信息;进站的铁路箱(1吨箱除外),需在追踪系统中录入箱号、进门日期、出门单据号、还箱人、汽车号、车站经办人等信息。
第30条汽车箱运输使用的货运票据封套“货物品名”栏填记“汽X英尺集装箱X个”。
第七章附则
第31条前发《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暂行规定》(铁运[2008]125号)自本规定发布之日起同时废止。
前发文电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32条本规定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
附件1:
铁路箱有关技术参数
箱型
箱类
箱主
代码
起始
箱号
截止
箱号
自重(t)
箱体标记最大允许总重(t)
外部尺寸
长×宽×高(mm)
20英尺
通用集装箱
TBJ
300011
301710
2.24
30.48
6058×2438×2591
350001
352200
2.24
30.48
6058×2438×2591
370001
380000
2.24
30.48
6058×2438×2591
400001
400500
2.98
30.48
6058×2438×2591
400501
400800
2.18
30.48
6058×2438×2591
400801
401187
2.13
30.48
6058×2438×2591
401188
402707
2.21
30.48
6058×2438×2591
402708
403907
2.18
30.48
6058×2438×2591
403908
404231
2.21
30.48
6058×2438×2591
404232
404431
2.23
30.48
6058×2438×2591
404432
404731
2.52
30.48
6058×2438×2896
箱型
箱类
箱主
代码
起始
箱号
截止
箱号
自重(t)
箱体标记最大允许总重(t)
外部尺寸
长×宽×高(mm)
20英尺
通用集装箱
TBJ
404732
405231
2.41
30.48
6058×2438×2591
405232
405931
2.18
30.48
6058×2438×2591
510001
575000
2.21
24.00
6058×2438×2591
580000
629999
2.24
30.48
6058×2438×2591
弧型罐式集装箱
TBG
500000
500001
6.30
30.48
6058×2438×2896
500052
501999
6.30
30.48
6058×2438×2896
双层汽车集装箱
TBQ
500000
500231
3.70
15.00
6058×2438×3200
干散货集装箱
TBB
500000
509149
3.10
30.48
6058×2438×2591
散装水泥罐式集装箱
TBG
540001
543050
4.95
30.48
6058×2438×2896
水煤浆罐式集装箱
TBG
520001
520100
4.25
30.48
6058×2438×2591
折叠式台架集装箱
TBP
200001
210000
2.50
30.00
-
框架罐式集装箱
TBG
510001
511000
4.64
30.48
6058×2438×2591
530000
530049
4.46
30.48
6058×2438×2591
箱型
箱类
箱主
代码
起始
箱号
截止
箱号
自重(t)
箱体标记最大允许总重(t)
外部尺寸
长×宽×高(mm)
20英尺
框架罐式集装箱
TBG
530050
530199
4
30.48
6058×2438×2591
550000
550099
4.66
30.48
6058×2438×2591
25英尺
板架式汽车集装箱
TBP
100000
100831
4.30
28.30
7675×3180×348
000087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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