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能源统计实用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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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能源统计实用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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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能源统计实用手册
天津能源统计实用手册
天津市统计局
目录
前言2
天津市能源统计工作规定5
第一章能源的基本概念13
第二章能源分类及主要能源品种介绍15
第一节能源分类15
第二节主要能源品种介绍17
第三章能源统计21
第一节能源统计的研究对象21
第二节能源统计的任务21
第三节能源统计报表制度21
第四节能源计量与能源统计台帐设置22
第五节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统计24
第六节能源加工转换统计29
第七节能源经济效益统计32
第八节能源节约统计34
第九节企(事)业单位用水统计38
第四章主要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方法40
附录一能源统计报表表式65
附录二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74
附录三热焓表(饱和蒸汽或过热蒸汽)75
附录四通用计量单位和有关能源计量单位换算资料80
附录五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填报目录87
前言
为准确、及时反映全市能源购进、消费、生产、流转、库存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规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天津市统计局在国家统计局报表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天津市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和“天津市能源统计工作规定”。
为了保证各级统计部门组织实施能源统计制度,企业统计人员准确地填报各种能源统计报表,规范能源统计基础工作。
天津市统计局组织编写了《天津能源统计实用手册》。
该书对能源统计的基本知识;能源分类及主要能源品种、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能源加工转换和能源经济效益;主要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可供各级统计部门日常工作或培训使用。
由于编写时间仓促,难免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恳请各级统计部门和企业提出改进意见,以便今后修改完善。
关于印发《天津市能源统计工作规定(暂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市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全市能源考核统计管理办法》,以满足“十一五”期间对各区县、各系统节能降耗考核的需要。
从该办法实施情况看,部分单位仍存在对节能降耗工作认识不到位,能源管理工作薄弱,能源统计任务没落实和能源统计基础工作不健全等问题,致使能源统计数据质量不高,影响了考核的效果。
针对这种情况,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能源统计工作、提高能源统计数据质量,切实发挥能源统计在全市能源监测考核工作中的作用,市统计局、市经委、市发改委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天津市能源统计工作规定(暂行)》。
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天津市能源统计工作规定(暂行)》的各项要求,准确、及时、全面地提供能源统计数据。
市统计局、市经委、市发改委和市质监局将在明年组织全市开展能源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及能源计量管理情况检查,以此推动全市能源统计基础工作,确保能源统计数据真实可信,确保全市能源监测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七年十月十五日
天津市能源统计工作规定
(暂行)
能源统计是反映能源经济发展状况、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依据。
为了准确地反映全市各行业能源消耗情况和单位GDP能耗情况,满足“十一五”期间对各区县、各系统节能降耗考核工作的需要,针对目前能源统计基础工作薄弱、能源统计数据质量亟待提高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实施细则和《天津市统计管理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和能源统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能源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各单位要指定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能源统计管理工作,责成相关部门、设定专人具体负责组织落实能源统计工作,确保能源统计渠道畅通、数据准确,上报的能源统计数据应由计量管理人员确认。
区县统计局应成立能源统计机构,配备2-3名专职的能源统计人员。
能源统计人员应具备统计从业资格,持有市统计局统一发放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熟悉开展能源统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基层单位的能源统计人员还应熟悉本单位业务经营过程中能源消耗的各个环节,了解能源计量工具,掌握能源计量方法。
能源统计人员要根据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节能降耗工作需要,加强能源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能源统计管理制度,为开展节能降耗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二、能源统计计量管理
能源计量是指在消耗能源流程中,对各环节的数量、质量、性能参数、相关的特征参数等进行检验、测试和计算。
能源计量是能源统计的技术基础,基层单位要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工作,严格遵照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能源计量管理的要求,保证量值单位的准确可靠。
1、依据国标《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配齐用好计量器具和仪器仪表,保证安全、正常运行。
2、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各种有关能源数据,并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3、建立计量管理制度,保证计量器具值常处于良好状态。
4、根据各种能源的形态,采用不同的计量方法,主要包括:
(1)煤和焦炭只允许用称重法计量器具。
(2)原油、轻油和其它石油制品,可以用容积法和称重法计量。
(3)电能计量用电子式、感应式和机电式电能表法计量。
(4)水、煤气、蒸汽、压缩空气用流量计量法。
(5)液化气用称重法计量。
(6)能源工艺计量和电能平衡测试可采用温度、密度、粘度、压力、电流、电压、热量、质量等参数来计量。
不论采用何种计量方法,最终都应折算成能源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相关能源指标所列的计量单位。
三、能源统计原始记录
能源统计原始记录是基层单位通过一定的表格、卡片、单据等形式,对能源活动过程和成果所作的最初记载。
1、各单位要根据业务经营活动的性质、规模以及能源经济管理和填报能源统计报表的需要,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能源统计原始记录。
2、建立原始记录要遵循的原则:
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符合能源经济管理要求;满足统计、会计、业务核算等方面的需要。
3、原始记录主要包括:
(1)能源生产和销售方面的原始记录。
如产品验收入库单、能源化验单、产品销售发票、产品出库单、货运单等。
(2)能源购进方面的原始记录。
如购进能源的凭证、本单位的验收入库单等。
(3)能源领用消费方面的原始记录。
如水、电表的查表凭证、领取能源材料的领料单、退料单、材料代用卡等。
(4)能源调拨方面的原始记录。
如调拨单、出库单、外协拨料单等。
(5)能源库存方面的原始记录。
如能源盘存表、盘盈盘亏报告单等。
4、原始记录必须真实可靠、资料来源有据,填写清楚完整,同时还应注明发生日期、经手人及审核人姓名,并且要统一编号,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作为备查。
四、能源统计台帐
能源统计台帐是基层单位按照填报能源统计报表和能源管理与分析工作等需要,分类汇集、整理和积累能源原始记录的帐册,是填报能源统计报表的依据。
1、能源统计台帐的各项指标、统计范围、分组标志、计算方法都应与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相一致。
2、能源统计台帐的登录要准确、及时和完整。
要按时间顺序及时登记,在时间上不间断,各能源事项应注明资料来源(原始凭证统一编号),字迹工整,不能随意涂改和空缺,必要时可附加文字说明。
台帐数据应与原始记录、统计报表相互衔接一致。
3、台帐管理要规范。
要建立统计台帐的使用、保管、交接、归档制度。
使用电子计算机管理的单位,要做好台帐资料的备份工作。
五、能源统计报表
能源统计报表是由国家与地方政府统计机构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能源经济管理工作需要,按国家统一确定的表式、指标项目、报送时间,定期的自下而上逐级提供基本能源统计资料的统计调查制度。
1、工业企业能源统计报表的种类及填报范围。
(1)《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P205表)和《工业企业水消费》(P206表),填报范围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能源平衡表》(P203表),填报范围为有能源产出、供应、使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3)《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P205-1表),填报范围为有能源加工转换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4)《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填报范围为年综合能耗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5)《工业企业能源、水消耗情况定期报表》(统能定01表),填报范围为国资委系统和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2、其他企业(单位)能源统计报表的种类及填报范围。
(1)《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电信、卫星传输服务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D205表),填报范围为规模以上独立核算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电信、卫星传输服务业企业;
(2)《社会服务业单位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F205表),填报范围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且年营业收入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社会服务业企业以及执行事业会计制度且年营业收入在300万及以上的社会服务业事业单位;
(3)《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业和餐饮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E206表),填报范围为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业和餐饮业企业;
(4)《建筑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C208表),填报范围为具有建筑业资质等级的各种经济类型的独立核算的建筑业企业(劳务分包建筑企业除外);
(5)《房地产开发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X208表),填报范围为全部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
(6)《金融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FJ205表),填报范围为金融业企业。
3、上述能源统计报表的种类及填报范围如有变动,应按照新制定的能源统计报表制度执行。
4、能源统计报表的填报要求。
(1)各基层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能源统计报表制度,报表中的统计指标、计量单位、核算方法以及结算期等均应严格执行制度的统一规定,不得擅自更改。
同时还应按照制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送报表,并对报出的数据负责。
(2)综合单位要对所属基层单位的能源统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要确保本地区、本系统能源统计范围齐全,认真审核数据,严把数据质量关,按照制度规定时间报送数据,并对本地区、本系统的能源统计数据质量负责。
(3)为保持全市能源统计数据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比性,原则上要求各综合单位在报告期年度中不得对所属基层单位数量进行增减变动调整,对于年内出现单位减少(破产、倒闭、停产和歇业等)的情况,要求该单位关停前上报的能源统计数据继续保留到年底,在新年度报表中再进行相应调整。
5、能源品种要填报完整。
要根据本单位业务经营的实际情况,统全统准能源品种,凡本单位已经消耗的,不论其消耗量的大小,均应做好计量,并填入能源统计报表。
正常经营的单位,必须填报电力消费。
6、上报的能源统计报表必须印章齐全(包括单位印章、单位负责人印章、填表人印章等),字迹清晰,并填写报出日期。
六、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管理
各单位要加强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评估制度,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1、建立能源统计报表的审核查询制度。
基层单位要严格审核报表数据,确保上报的能源品种、计量单位、核算方法等内容符合能源统计制度的规定,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综合单位对接收的基层能源统计报表也要严格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查询,并留有审核查询的详细记录。
2、建立能源统计报表的评估制度。
各单位在统计报表报出前,要将能源统计数据与生产经营、效益等相关指标进行逻辑性审核,运用趋势分析等方法对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并留有审核评估的详细记录。
综合单位不仅要对所属基层单位报来的数据进行评估,也要对本级综合汇总数据进行评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建立能源统计数据订正制度。
统计数据报出后,如果发现差错,必须及时向授表单位申请更正并留有记录。
在能源报表接收和数据处理过程中审核出问题或接到上级单位查询后,要及时向填表单位查询,查询结果和订正情况要进行记录。
综合单位不得代替所属基层单位填写能源统计报表或更改能源统计数据。
4、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的几个要点:
(1)各能源品种指标填报要符合平衡关系,气体、热力和电力不应有库存量,购进量和购进金额应同时存在,而且购进单价应在合理范围内。
(2)对于有能源加工转换的企业,其能源投入合计应等于各能源消费品种加工转换投入量之和,投入能源合计应大于等于产出能源合计。
如果企业生产工艺没有大调整的情况下,能源转换效率变动幅度应小于1.5%。
(3)能源加工转换企业,其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于工业生产消费的能源合计减能源加工转换产出合计;非能源加工转换企业,其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于工业生产消费的能源合计。
(4)各单位的能源消费应与本单位业务经营活动相匹配,其能源消费量增减变动与其主要业务活动量增减变动应保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如果两者相差较大的,要说明原因。
七、能源统计资料管理
各单位应妥善保管能源统计相关的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统计分析等资料,并建立能源统计资料管理、调用和移交制度,实现统计资料档案化管理。
统计人员工作岗位发生变动时,应对统计资料进行交接。
统计资料的保管期限除法律、法规有规定外,按下列标准执行:
原始记录保存3年以上,统计台帐、内部报表和上报的统计报表保存5年以上,并按规定移交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八、能源统计自动化建设
各单位应根据能源统计工作的需要配备电子计算机等设备,能源统计人员要熟悉电子计算机的操作技术,能够运用电子计算机完成统计报表数的据处理工作;应努力促进能源统计资料管理的电子化,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应按照能源统计联网直报工作的要求,积极推动联网直报工作,实现能源统计数据的网上传输。
九、统计法律法规的执行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能源统计工作,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综合单位有权监督、检查所属基层单位对本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对违反本规定的基层单位有权责令改正。
对违反本规定构成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由市或区县统计局依照统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一章能源的基本概念
【能源】顾名思义,是能量的来源或源泉。
是可以从自然界直接取得的具有能量的物质,如煤炭、石油、核燃料、水、风、生物体等;或从这些物质中再加工制造出的新物质,如焦炭、煤气、液化气、煤油、汽油、柴油、电、沼气等。
因此可以说,能源是能够提供某种形式能量的物质,即能够产生机械能、热能、光能、电磁能、化学能等各种能量的资源。
【燃料热值】燃料热值也叫燃料发热量,是指单位质量(指固体或液体)或单位的体积(指气体)的燃料完全燃烧,燃烧产物冷却到燃烧前的温度(一般为环境温度)对所释放出来的热量。
固体或液体发热量的单位是:
千卡/千克或千焦耳/千克。
气体燃料的发热量单位是:
千卡/标准立方米或千焦耳/标准立方米。
燃料热值有高位热值与低位热值两种。
高位热值是指燃料在完全燃烧时释放出来的全部热量,即在燃烧生成物中的水蒸汽凝结成水时的发热量,也称毛热。
低位热值是指燃料完全燃烧,其燃烧产物中的水蒸汽以气态存在时的发热量,也称净热。
高位热值与低位热值的区别,在于燃料燃烧产物中的水呈液态还是气态,水呈液态是高位热值,水呈气态是低位热值。
低位热值等于从高位热值中扣除水蒸汽的凝结热。
燃料大都用于燃烧,各种炉窑的排烟温度均超过水蒸汽的凝结温度,不可能使水蒸气的凝结热释放出来,所以在能源利用中一般都以燃料的应用基低位发热量作为计算基础。
各国的选择不同,日本、北美各国均习惯用高位热值,而我国,前苏联、德国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是按低位热值换算的,有的国家两种热值都采用。
煤和石油高低位热差约5%左右,天然气和煤气接近10%左右。
【标准燃料】标准燃料是计算能源总量的一种模拟的综合计算单位。
在能源使用中主要利用它的热能,因此,习惯上都采用热量来做为能源的共同换算标准。
由于煤、油、气等各种燃料质量不同,所含热值不同,为了便于对各种能源进行计算、对比和分析,必须统一折合成标准燃料。
标准燃料可分为标准煤、标准油、标准气等。
国际上一般采用标准煤、标准油指标较多。
世界各国都按本国的用能特点确定自己的能源标准量。
一些经济发达国家以用油为主。
采用标准油;西欧有些国家以用电力为主,采用标准电,我国以煤为主,采用标准煤为计算基准,即将各种能源按其发热量折算为标准煤。
【标准煤】标准煤亦称煤当量,具有统一的热值标准。
我国规定每千克标准煤的热值为7000千卡。
将不同品种、不同含量的能源按各自不同的热值换算成每千克热值为7000千卡的标准煤。
能源折标准煤系数=某种能源实际热值(千卡/千克)/7000(千卡/千克)
在各种能源折算标准煤之前,首先直测算各种能源的实际平均热值,再折算标准煤。
平均热值也称平均发热量.是指不同种类或品种的能源实测发热量的加权平均值。
计算公式为:
平均热值(千卡/千克)=
【当量热值】 当量热值又称理论热值(或实际发热值)是指某种能源一个度量单位本身所含热量。
当量热值是能源统计中经常使用的一个热值概念,其热值的计算可根据试样在充氧的弹筒中(放有浸没氧弹的水的容器)完全燃烧所放出的热量(用燃烧后水温升高计算出来的)进行实测。
【等价热值】等价热值也是能源统计经常使用的一个热值概念,是指加工转换产出的某种二次能源与相应投入的一次能源的当量,即获得一个度量单位的某种二次能源所消耗的,以热值表示的一次能源量,也就是消耗一个度量单位的某种二次能源,就等价于消耗了以热值表示的一次能源量。
因此,等价热值是个变动值,随着能源加工转换工艺的提高和能源管理工作的加强,转换损失逐渐减少,等价热值会不断降低。
等价热值是对二次能源及消耗工质而言,因一次能源不存在折算问题,因此也无所谓等价热值。
等价热值=
第二章能源分类及主要能源品种介绍
第一节能源分类
要认识能源的本质和特点,合理利用能源资源,必须根据能源的特点和实践要求对能源进行分类。
世界各国对能源的分类方法很多,主要有:
1、按能源的原始来源划分。
第一类,来自地球以外天体的能量,其中最主要的是太阳辐射能。
第二类,来自地球自身的能量。
一种是以热能形式储藏于地球内部的热能和重力能,包括火山、地震、地下蒸汽、热岩层、地下热水等;另一种是海洋和地壳中储藏的核燃料所包含的原子能。
第三类,来自地球及其它天体的相互作用所产生的能量,地球—月亮—太阳系统由于相互引力的作用,使海水涨落所形成的潮汐能。
2、按能源的成因划分。
分为一次能源(亦称天然能源)和二次能源(亦称人工能源)。
3、按能源的储存和输送性质划分。
分为含能体能源和过程性能源。
4、按能源使用性质划分。
分为燃料性能源和非燃料性能源。
5、按能源的形成和再生性划分。
分为再生能源和非再生性能源。
6、按能源的技术开发程度划分。
分为常规能源和新能源。
7、按能源的实物形态划分。
分为固体能源、液体能源和气体能源。
8、按能源的商品性划分。
分为商品能源和非商品能源。
9、按能源对环境的污染程度划分。
分为清洁能源和非清洁能源。
10、按能源载体同地球构成关系划分。
分为地壳能源和地壳外能源。
这些分类方法有助于我们从不同角度去认识能源,但也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而且相互之间有一定交叉关系。
【太阳辐射能】太阳是能量的重要源泉。
自然界中绝大多数能源所含的能量都来自太阳。
太阳辐射能有其直接的形式(如太阳能)和间接形式,即由太阳辐射能转化而成的矿物燃料(如煤炭、石油、天然气、油页岩等)以及水能、风能、海洋能、雷电能、生物质能。
太阳辐射能量很大,如按一年时间计算,相当于获得170万亿吨标准煤所含的热量。
【地球热能】是指来自地球本身的能量。
地球内部,由于放射性元素在蜕变时不断地放出大量的热能,地球就成为一个大的热库,地球的地核温度可达4000—5000度。
火山爆发、地震、温泉等都是地球热能的不同表现形式。
【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一次能源是指自然界中以现成形式存在,不经任何改变或转换的天然能源资源,即从自然界直接取得并不改变其形态和品位的能源。
为原煤、原油、油页岩、天然气、核燃料、植物燃料、水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潮汐能等。
二次能源是指为了满足生产工艺和生活的特定需要以及合理利用能源,将一次能源直接或间接加工转换产生的其它种类和形式的人工能源。
如由原煤加工产出的洗煤;由煤炭加工转换产出的焦炭,煤气;由原油加工产出的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液化石油气、炼厂干气等;由煤炭、石油、天然气转换产出的电力。
【含能体能源和过程性能源】含能体能源是指包含能量的物质。
如化石燃料、草木燃料、核燃料等。
这种含能体可以直接储存运送。
过程性能源是指能量比较集中的物质运动过程,或称能量过程,是在流动过程中产生的能量。
如流水、海流、潮汐、风、地震、直接的太阳辐射、电能等。
【燃料性能源和非燃料性能源】燃料性能源是指用于直接燃烧而发生能量的物质。
包括矿物燃料,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生物燃料,如柴草、农作物秸秆、薪材、沼气等;核燃料,如铀、钍等;化工燃料,如甲醇、酒精、火药等。
非燃料性能源是指不能直接燃烧的能源,如水能、电、蒸汽、热水、太阳能、风能、潮汐能、地热能等。
【再生能源和非再生能源】再生能源是指在生态循环中能重复产生的自然资源,它能够循环使用,不断得到补充,不会随人类的开发利用而日益减少,具有天然的自我再生功能,可以源源不断地从自然界中得到补充,是人类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源。
如水力、潮汐、太阳辐射、风力、海洋能、草木燃料、地震、火山活动、地下热水、地热蒸汽、温泉、热岩层以及从有机物质及其废物中提取的燃料,如酒精、沼气等。
非再生能源是指经过亿万年漫长地质年代形成,随着人类的不断开发利用而日益减少,终究要消耗殆尽,不能在短期内重复再生的能源。
如煤炭、原油、天然气、油页岩、核燃料等。
【常规能源和新能源】常规能源也称传统能源,是指以往利用多年,目前在科学技术条件已成熟,经济上比较合理,已被人类大规模生产和广泛使用的能源,如煤炭、原油、天然气、电、水能、柴草等。
新能源是指人类新近才开发利用或正在研究开发,今后可以广泛利用的能源,如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等。
新能源是人类未来能源的开发重点领域。
目前的新能源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今后会广泛被使用,也会成为常规能源。
如原子核能在某些工业发达国家中已广泛使用,他们已将核能列入常规能源之中。
【固体能源、液体能源和气体能源】固体能源是指物质形态为固体(具有一定的硬度和形状)的可燃性物质。
大多是碳物质或碳氢化合物。
天然的有原煤、石煤、油页岩、木柴等;经过加工有洗煤、焦炭、型煤等。
液体能源是指物质形态为液态(具有体积,但其形状不固定)的可燃性物质。
主要是碳氢化合物或其混合物。
天然的有原油,经过加工的有汽油、柴油、煤油、燃料油等。
气体能源是指物质形态为气态(没有固定的体积和形状)的可燃性物质,一般含有低分子的碳氢化合物、氢和一氧化碳等可燃气体,并常含有二氧化碳、氮等不可燃气体。
主要有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焦炉煤气、炼厂干气等。
【商品能源和非商品能源】商品能源是指作为商品经流通领域,在国内或国际市场上正规买卖的能源,如煤炭、石 油、焦炭、核燃料、电等。
非商品能源是指未经商品流通领域,未进入市场进行正规的买卖活动,一般是农民自产自用的能源,如柴草、农作物秸杆、人畜粪便等就地利用的能源。
非商品能源在发展中国家农村中广泛使用。
【清洁能源和非清洁能源】人类不断地开发利用能源,有些能源对人类生存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目前在人口众多的大城市和工业区,大量燃烧煤炭、石油等,产生二氧化硫、烟尘、氢氧化物等污染大气,危害人类的生存和健康。
清洁能源和非清洁能源的划分是相对的。
清洁能源是指能源在使用中对环境无污染或污染小的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海洋能、水能、气体能源等。
非清洁能源是指能源在使用中对环境污染较大的能源,如各种固体能源、裂变核燃料、石油等。
煤炭是最脏的能源,对环境污染十分严重,石油对环境污染比煤炭小,但使用时也产生氧化硫、氧化氮等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也很严重。
第二节主要能源品种介绍
【原煤】是指煤矿生产出来的未经洗选、筛选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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