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留守儿童摸底排查资民发67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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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留守儿童摸底排查资民发67号
附件1
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
(盖章)填报时间:
留守儿童个人基本
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日期
公民身份
号码
是否
登记户口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身体
情况
健康()残疾()
患病()
残疾类别
及等级
患病类型
是否学校寄宿
就学
情况
幼儿园()未入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
辍学();不在学()
家庭
情况
祖父
姓名
出生日期
祖母
姓名
出生
日期
外祖父姓名
出生日期
外祖母姓名
出生
日期
父亲
姓名
出生日期
当前
务工地点
联系
电话
母亲
姓名
出生日期
当前
务工地点
联系
电话
父亲公民
身份号码
母亲公民
身份号码
实际监护情况
父母
双方
同时
外出
是()否()
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
是()否()
无监护
能力
父亲()
母亲()
父母外出有无委托
其他监护人
是()否()
受委托监
护人姓名
受委托监护人电话
公民身份号码
与被监护人
关系
居住地地址
监护
类型
无人监护()父或母无监护能力()受委托监护人监护能力不足()
监护情况较好()监护情况一般()监护情况差()
家庭经济来源
打工收入()种养殖业()政府救助()亲朋接济()其他()
可多选
救助帮扶情况
享受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其他救助()可多选
单位负责人(签名):
复核人(签名):
填表人(签名):
注:
1.农村留守儿童:
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2.不满十六周岁农村留守儿童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6年7月31日。
各年龄段农村留守儿童按排查时实际年龄划分和填报;选择项目在()中划“√”。
3.患病:
患有重特大疾病。
4.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或父母一方死亡的,在相应填报内容中划“—”。
5.监护情况评估:
①较好:
委托监护人较好履行监护职责,留守儿童生活、教育、身心健康等方面得到较好保障;②一般:
委托监护人能基本履行监护职责,留守儿童生活、教育、身心发展等方面得到基本保障,但未成年人有产生行为偏差、心理失当等情况的潜在风险。
③差:
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或委托监护人监护教育能力不足,留守儿童生活、教育、身心发展得不到有效保障,极易或已经出现行为偏差、心理失当、辍学、外出流浪乞讨等非正常情况。
6.辍学:
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的农村留守儿童;不在学:
14岁至16岁未在学的农村留守儿童。
7.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址要写到村社,父母外出务工地点填写到XX省(区、市)XX市。
附件2
农村留守儿童花名册
填报单位:
(盖章)填报时间: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户籍地
是否登记户口
父亲务工地点
母亲务工地点
就学情况
寄宿情况
健康状况
实际监护情况
村(居)委会联系人
备注
就读
学校
(外)祖父母监护
亲朋监护
无人监护
父或母无监护能力
姓名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
单位负责人(签字):
复核人(签名):
填表人(签名):
注:
1.就学情况填报内容分为7类:
学龄前未入园,幼儿园,小学、中学、高中、中职、辍学、不在学;
2.健康状况填报内容分为3类:
健康、残疾、患病(指患有重大疾病);
3.监护情况填报内容分为4类:
(外)祖父母监护、亲朋监护、无人监护、父或母无监护能力,在对应选项下打√;
4.户籍地填写详细地址,父、母务工地点填写到XX省(区、市)XX市。
附件3
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排查汇总表
填报单位:
四川省安岳实验中学(盖章)填报时间:
2016年5月18日
地区
总人数
其中:
就学情况
户籍情况
0-5周岁
6(含)-13岁
14(含)-16岁
未入园
幼儿园
小学
初中
高中
中职
辍学
不在学
已登记户口
未登记户口
小计
男
女
小计
男
女
小计
男
女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355
84
36
48
271
111
160
206
149
健康状况
义务教育在校生
寄宿情况
实际监护情况
监护情况评估
家庭经济来源
不满十六周岁
农村户籍
未成年人
健康
残疾
患病
寄宿生
非寄宿生
祖父母
外祖父母
亲戚朋友
无人
监护
父或母无监护能力
较好
一般
差
打工
种养殖业
政府救助
亲朋接济
其他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50
1
4
0
206
256
82
12
5
269
78
8
334
4
3
2
12
单位负责人(签名):
复核人(签名):
填表人(签名):
注:
1.此次排查指标填报数据均为0—16岁农村留守儿童人数,不满十六周岁农村留守儿童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6年7月31日。
各年龄段农村留守儿童按排查时实际年龄划分和填报。
2.表间勾稽关系:
1列=2列+5列+8列=11列+12列+13列+14列+15列+16列+17列+18列=19列+20列=21列+22列+23列=26列+27列+28列+29列=30列+31列+32列;2列=3列+4列;5列=6列+7列;8列=9列+10列;13列+14列=24列+25列。
3.指标解释:
①农村留守儿童:
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②患病:
指患有重特大疾病或严重精神障碍;③无监护能力:
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
4.监护情况评估:
①较好:
委托监护人较好履行监护职责,留守儿童生活、教育、身心健康等方面得到较好保障;②一般:
委托监护人能基本履行监护职责,留守儿童生活、教育、身心发展等方面得到基本保障,但未成年人有产生行为偏差、心理失衡等情况的潜在风险。
③差:
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或委托监护人监护教育能力不足,留守儿童生活、教育、身心发展得不到有效保障,极易或已经出现行为偏差、心理失当、辍学、外出流浪乞讨等非正常情况。
5.辍学:
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的农村留守儿童;不在学:
14岁至16岁未在学的农村留守儿童。
附件4
资民发〔2016〕67号
资阳市民政局
资阳市教育体育局
资阳市公安局
转发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开展农村
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
现将《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民发〔2016〕42号,以下称《通知》)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准确把握排查对象
各地要严格按照《通知》明确定义的农村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妇女、农村留守老人(以下称“三类对象”)进行摸底排查,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范围,确保与上级要求的数据口径一致。
农村留守儿童:
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16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
农村留守妇女:
丈夫外出务工,自己留在农村户籍所在地居住生活,20周岁(含)以上,不满60周岁的妇女。
农村留守老人:
子女外出务工,自己留在农村户籍所在地居住生活,60周岁(含)以上的老人。
以上“三类对象”摸底排查口径均为:
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户籍,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6年7月31日。
二、细化排查职责流程
县(市、区)民政局要统筹协调摸底排查工作,牵头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排查流程,切实细化厘清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幼儿园)、辖区派出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自的职责。
村(居)民委员会要认真填写《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汇总形成本村(居)《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花名册》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填写《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汇总形成本校(园)《农村留守儿童花名册》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派出所要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户籍信息比对核实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接收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幼儿园)报送的信息,在与派出所提供的户籍信息比对核实后,汇总形成本乡镇(街道)《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花名册》和《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基本情况排查汇总表》;各相关单位要主动沟通、相互配合,强化数据采录,确保数据科学准确、真实统一。
对于摸底排查出的本乡镇(街道)农村户籍但现居住外地(仅限资阳市辖区内)、现居住本乡镇(街道)但属外地农村户籍(仅限资阳市辖区内)的留守儿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区分上报,由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统一汇总处理。
三、建立健全报送机制
各级上报数据时均需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章。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时将《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基本情况排查汇总表》报送给县(市、区)民政局,并抄报给教育局、公安局。
县(市、区)教育局将核实过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留守儿童数据提供给民政局。
县(市、区)公安局将核实过的农村户籍留守儿童(妇女、老人)数据提供给民政局。
县(市、区)民政局根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数据和教育局、公安局核实过的数据进行比对复核、综合分析,最终汇总形成本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基本情况排查汇总表》,于7月10日前上报市民政局。
对摸底排查中把握不准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业务指导部门。
要建立健全“三类对象”基本信息报送、交换、复核等动态管理机制,坚持季报,今后每季度最后一周更新上报相关数据,为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和分类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详实的基础信息。
资阳市民政局资阳市教育体育局资阳市公安局
2016年5月3日
联系方式:
1.资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与区划地名科
廖鹏电话:
26110463
2.资阳市教育体育局德育与卫生艺术教育科
江伟电话:
26092004
3.资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基础大队
吴尚书电话:
26559223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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