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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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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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调研报告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调研报告
县委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主题之一,非常切合实际。
从我县的情况看,当前制约发展的因素很多,但其中,发展环境特别是以行政服务为重点的软环境欠佳,是一个突出问题。
最近,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从自己熟悉的工作出发,就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强政务中心建设,改善行政服务环境问题做了一些调查与思考。
一、县政务中心在改进行政审批服务方面取得的成效
县政务中心成立于2002年3月,目前进驻中心的单位共29个审批部门和法定授权组织,现有工作人员73人,进入中心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236项,其中许可159项、非许可49项、初审22项、服务6项。
截止2009年3月底,中心成立来共累计办结各类审批服务事项25。
7万件,累计征收各类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30。
1亿元。
县政务中心成立以来,紧紧围绕“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服务宗旨,审批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窗口办件的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几年来中心始终把规范办件作为日常管理的重中之重.一是规范项目。
根据县法制办的要求,先后对进入中心办理的所有项目进行了三次清理,分别在公示栏、中心网站和触摸屏上公示审批服务事项的项目名称、许可依据、实施机关、法定条件、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接受申办对象的监督。
同时对每个审批服务事项中受理、现场勘察、审查、审批、制证、盖章、发证、公示、归档等具体环节,本着合法、便民、高效的原则与窗口反复对接进行了规范.二是规范流程。
先后对内资企业的一照三证、三资企业设立、建设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流程进行了三次大的优化调整,不断提高窗口办件的规范化水平.去年牵头组织了工商、卫生等部门赴仪征中心和高邮中心学习办理食品加工企业证照等方面好的做法,完善了食品加工企业证照办理流程,界定了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有效期,统一了工商、卫生、环保、发改等部门的相关术语。
三是规范收费。
每年对各窗口的收费项目进行调查核对,杜绝两头收费和超标准收费,去年初启动了新的收费月度报表,目前各窗口共89项行政事业性及服务性收费项目每月均有统计和汇总。
四是规范报表。
经过多年探索,基本建立了由8种统计表和8种汇总表组成的业务报表制度,有力推进了窗口的规范化管理,同时也为将来网上监管打下了基础。
五是规范卷宗。
去年6月底我们利用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对各窗口台帐、卷宗开展了百分检查考核,对台帐、卷宗检查发现的问题,通过与相关窗口的逐一对接,对有关审批程序和办理环节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今年我们打算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
(二)重大项目的帮办服务力度不断加强。
几年来,从开始的200万元以上招商引资项目绿色通道,到目前推行的重大项目审批“四办”制度,强化重点项目的服务一直是我们帮办服务的重点。
一是建立组织.中心适时调整了投资工业企业500万元以上项目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先后成立了重大项目审批“直通车"工作领导小组和重大项目“四办”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制定方案。
重新完善了500万元以上项目认定工作流程,先后出台了重大项目审批“直通车"实施方案和重大项目“四办”工作实施方案。
三是做好服务。
对申报的投资5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及时组织相关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和认定,对重大项目牵头组织相关窗口进行联合审批。
(三)“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有效推进.07年,在县“两集中、两到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规范、有序地开展了这项工作。
一是清理了审批事项。
经清理,全县具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46家,审批事项470项,其中许可项目246项,非许可项目151项,初审项目73项,县政府已以宝政发〔2007〕154号文公布.二是归并了审批职能.全县37个县属管理部门,挂行政服务科牌子的33个,撤销一个科室建立行政服务科的2个,行政服务科与其他科室合署办公的2个.三是新进驻了一批部门.进驻中心的审批部门和法定授权组织由原来20家增加到29家,窗口由原来23个增加到31个,审批服务事项由原来153项增加到236项,工作人员由56人增加到73人.四是组织了审批业务培训.第一批进驻中心的人员到位后,为新进人员举办业务培训班,规范窗口办件管理,使窗口人员能积极履行工作职责,独立开展服务工作.五是开展了检查考核。
07年12月份,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的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进行了百分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已作为评选“最佳服务部门”重要依据之一。
(四)四四四工业企业集中联合年检工作不断完善.2006年以来,连续三年牵头组织工商、环保、卫生、质监等部门,深入各镇和县开发区,对全县2383家工业企业工商执照、排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代码证、优待证等证照进行了集中联合年检.企业反映开展集中联合年检有三大好处:
一是提高了年检效率,方便了企业办事。
二是规范了年检行为,减轻了企业负担。
三是转变了工作人员思想观念,提高了部门服务水平.这项工作在省内尚属率先实质推行。
(五)审批业务素质不断提升.主要抓了两个方面的培训,首先是审批联络员培训。
根据近年来,各镇及开发区帮办人员的现状,适时对有关审批联络员进行调整优化。
去年3月份和12月份分别举办了两期镇(区)审批联络员业务培训班,对审批联络员就行政许可法、县政府近年来出台的投资兴业优惠政策及中心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等进行了系统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审批联络员的帮办服务水平。
其次是窗口人员培训。
去年7月份开始,利用9个月的时间组织了窗口业务交流会,26个窗口的负责人分别交流了各自窗口的审批业务,使中心工作人员对其他窗口办理事项的法律法规有了一个概要了解.窗口人员对开展窗口业务交流普遍反映良好,受到了较好的效果。
近年来,社会各界给予了中心及工作人员很多荣誉,中心先后收到申办对象赠送的锦旗150多面,感谢信230多封。
中心连续多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文明单位”、“最佳服务部门”和“先进服务部门”。
质监窗口在全省70多个县、市、区中综合考核名列第一,卫生窗口被评为省先进行政许可科室,工商等3个窗口分别被评为省巾帼文明岗、市党员先锋模范岗。
环保窗口负责人被评为市新长征突击手,工商窗口负责人当选为市人大代表.2008年中心又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文明单位"、“最佳服务部门”.
二、县政务中心在行政审批服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客观地讲,中心过去几年的工作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与广大申办对象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项目的集中度不高。
进中心集中办理的审批事项只占全县公布审批事项的将近50%,而外地中心的项目进驻率一般都在80%左右,同时,部门内部审批事项的集中度也不够,有的部门内部审批职能未真正归并到行政服务科,审批事项仍分散在不同的科室,由不同的领导分管,这些都导致了申办对象往往在政务中心不能全部办妥审批手续。
二是窗口授权不够到位。
个别部门目前仍把窗口当作“收发室”,前后台配合不够协调,加之部门的少数负责人授权意识不强,导致个别窗口不能真正在窗口办结相关审批事项。
三是机构建制未明确。
尽管2002年第5号县长办公会纪要已经明确政务服务中心为县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设置,编制9人,但县编委一直未出文确认机构编制,致使中心管理层人员关系无法理顺。
目前,中心管理层人员都是由县组织人事部门从县有关部门抽调而来,工作关系、工资关系、工作考核全部在原部门,这在全省县(市)级服务中心中是不多见的。
四是办公场所偏小。
目前,县政务中心的办公场所借用的是农林局的房子,面积仅2000m2左右.由于建筑结构的限制,没有实行敞开式大厅化的服务.周边的高邮市行政审批中心面积为3600m2,江都市4200m2,邗江区3100m2。
“两集中、两到位"后,各县(市)都深感办公面积不足已成为影响“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制约因素,因而都考虑对中心扩容,江都、仪征两市已打算迁址新建,新建面积在1万m2左右。
五是审批方式滞后.目前,外地中心都已运用电子手段,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管理。
而我县政务中心至目前还未建立局域网,对窗口的办件管理仍然依靠传统的制度约束、手工操作来进行.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中心建设的建议
做好行政审批工作,努力营造让企业和群众满意的政务环境,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下一步,我们要在加强中心建设,提高行政效能上再下功夫,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来推动我县的科学发展。
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政务中心行政效能建设.首先,要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继续在工作人员中强化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引导大家真正把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工作的唯一标准。
经常听取群众和企业的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我们的审批服务工作。
其次,要深化改革,再造审批流程.要进一步科学设计审批流程,以项目最少、收费最低、时效最快、服务最优为目标,坚持能减则减,进一步简化程序,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方便.坚持能并则并,把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同时向窗口集中。
坚持能进则进,原则上凡审批项目必须全部进入政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杜绝“体外循环”。
坚持能快则快,做到一次性告知,实行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办理程序、申请条件、申办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依据等公开告知;提倡一条龙服务,实行联合办公,并联审批,坚持一个窗口收费;坚持首办负责,重大项目坚持实行“四办”制。
第三,要强化监督,加强权力制约。
进一步加强内部的权力制衡。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投诉中心、行风热线的作用,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
切实加强对审批过程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的监督,严禁无监督审批;加强效能监察,维护政令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严厉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二)加强政务中心办公场所建设。
目前我县中心的办公场所远远落后于周边县、市、区,已远远不能适应本地形势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开展“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后,由于受场所的限制,第一批进驻中心的只是选择了与经济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部门和项目,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如第二批部门和项目再进驻中心已没有一点空间。
07年初公安局要求再进中心十名人员因场所问题没有实现.建议县委、县政府另选适宜场所,改善中心办公条件,确保审批项目的集中度和部门的进驻率。
(三)加强政务中心人员队伍建设。
一方面,加强中心管理层建设。
建议学习借鉴周边县(市)普遍做法,将中心正式列为政府序列正科级机构,成立中心党工委和工会,由县编委核定人员编制,选调、招录优秀后备干部充实、强化中心管理层队伍。
另一方面,加强中心窗口层建设。
建议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改由中心负责,适当增加中心人员“优秀”等次比例;同时赋予中心在窗口人员中向县委组织部推荐优秀后备干部的权限。
(四)加强政务中心信息网络建设。
建议政府加大专项资金投入,用于中心的网络系统建设。
要按照“资源共享、服务快捷、管理规范、监督有力"的原则,从快建设局域网和电子监察系统。
加强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中心网站,开发网上审批系统,逐步实现“外网申报、内网办理、过程监督、及时反馈"等功能,以达到市委、市政府对行政审批工作的要求。
同时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添置显示屏、触摸屏等设备。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来源:
y发表日期:
2009—2-1217:
05:
46浏览次数:
262
巴府发[2008]54号
巴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川委发[2008]11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08]38号)精神,为实现“两个加快”、推进“五个突破”创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结合巴中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工作目标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要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促进发展为最终目的,坚持“部门为窗口服务,窗口为群 众服务”的工作取向,大力实施政务服务“五个一"工程,争创一流政务服务中心。
一流的效率。
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现场办结率达到90%以上,按时办结率达到100%,有条件的部门实现两个100%。
一流的队伍。
争创“四好”班子,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服务优的政务服务工作队伍。
一流的管理。
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管理、考核、评价、奖惩机制,形成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管理制度.
一流的服务。
按照“服务对象零距离、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行为零投诉”的要求,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群众评价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一流的技术支撑。
实现省、市、县(区)三级联网,推行网上传递、网上审批、网上监督、网上直接生成问责。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
在行政许可职能部门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建立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将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该机构,成建制前移至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按照《四川省行政审批授权书》要求,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人(首席代表)授予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和电子印章使用权,确保在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结件占办件总数的90%以上.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应使用部门电子印章,并现场发放证照、批文,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二)全面落实“三项制度"。
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在政务服务中心和各部门窗口设立“首问责任岗”,确定首问责任人,明确首问职责,实行首问事项登记制度和跟踪办理制度.各部门要按照“八公开”(公开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职责、收费依据和标准、联系方式)的要求,完善办事指南,首问责任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办事指南履行职责,方便群众办事。
全面实行限时办结制。
按照比法定时限减少30%以上的标准,逐部门、逐环节、逐岗位审查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标准时限,确定承诺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布.能够当场办结的事项,必须即来即办,对需进行检验、检测、评估、论证等工作的事项,由窗口首席代表统一协调,按时办结。
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不断完善管理、考核、评议等各项制度,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严格依法行政.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建立覆盖市、县(区)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部门及单位的电子监察系统,对各部门责任岗位、服务窗口和审批事项办理进行全程监督,杜绝“吃、拿、卡、要”行为,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严格问责,确保政务服务工作阳光作业,规范高效运行。
(三)切实搞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
按照合法、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适时开展行政审批清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照省政府公告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开展第八次行政审批清理,做到市、县(区)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名称、数量、前置条件、审批时限等规范、统一。
加强对行政审批项目的监督管理,对已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防止利用备案、核准等形式搞变相审批。
(四)努力拓展服务功能.逐步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检验、检测、评估、论证、代理等中介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规范运行,限时办结;逐步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统一办理。
按照省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号)的要求,在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和完善招投标交易中心,逐步将政府采购活动、国有资源(资产)“招拍挂”等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三、创新运行机制
(一)加快建设电子政务.不断升级完善行政审批通用软件,提升服务功能。
将行政审批网络扩展到所有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
同时,将部门业务专网接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实现与行政审批网络的互联互通,达到资源共享,使行政审批事项信息通过网络传递,逐步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网上申请、受理、查询、审批和结果公示.
(二)全面推行并联审批。
对投资项目、市场准入项目等多部门共同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要整合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按照“一窗受理、提前介入、信息共享、同步审查、限时办结”的要求,实施并联审批.在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并联审批专门工作区,设置为“一窗四岗八平台”,即:
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窗口,首接服务岗、业务办理岗、综合协调岗和效能监督岗,发改委、经委、国土资源、环保、交通、水利、安监、规划和建设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平台。
推行并联审批会商、会审、会签制度,有条件的应对审批项目实行共同现场勘查.
(三)提高服务水平。
实行窗口部门领导带班制度。
领导带班现场审签行政许可文书,协调解决涉及多部门、多环节的行政审批事项,确保行政审批高效运行。
实行节假日预约服务.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在法定节假日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与政务服务中心预约,相关部门窗口应指定专人负责预约审批服务事项.政务服务中心和各有关部门应向社会公布预约服务内容、经办人员、联系方式.开辟重点项目政务服务“绿色通道”。
对市内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政务服务中心一道门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对纳入国家、省、市规划的灾后重建项目,要简化审批程序,特事特办,从优从简。
实行外来投资全程代办服务。
全程代理外来投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努力延伸政务服务。
积极探索在乡(镇)和社区建立便民服务大厅,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对象,现场受理乡、村居民申请,简易事项当场办理,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统一上报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审批。
积极开展便民服务、代民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努力实现老百姓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机制.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抓、中心牵头、部门实施、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切实提高行政效能,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加强政务服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按照精干、高效原则,加强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教育引导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服务办事群众、服务部门窗口、服务发展大局的意识,践行“四个特别”的要求,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认真执行《巴中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统一抽调、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加强制度管理;广泛开展“五心服务”活动和“文明窗口”、“十佳窗口工作人员”评选活动,规范工作人员言行举止,着力打造政务服务文明示范窗口。
窗口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表现作为其考核奖惩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三)建立行政效能考评机制.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将推行“两集中、两到位”落实情况、并联审批实施情况、窗口工作情况和行政效能考评情况与政府对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挂钩。
建立政务服务工作评价机制,规范使用行政审批办件评价器,公布投诉咨询电话,设置办事群众留言薄和意见箱,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法人、社区群众担任政务服务义务监督员,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建立政务服务工作通报制度和公示制度,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政务中心窗口的电子监控,每月要对综合评价和效能排位,对项目进入率、窗口授权率、现场办结率、按时办结率、评议满意率、不满意率和投诉率等行政效能指标进行通报。
加大行政效能督查和问责力度,对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过程中,工作不落实、服务不到位、群众有投诉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要按照“三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逗硬问责,严肃查处,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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