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全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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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全文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全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推进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工作,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的意见》(津政发[2005]85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行业为依托,以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为核心,充分发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的功能,坚持改革创新,突破发展瓶颈,创造新鲜经验,提升服务能力,把天津建设成为具有鲜明特色和国际水准的全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为实现天津市“三步走”战略和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促进环渤海地区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大批德、智、体、能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实用型人才。
二、试验重点
——通过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改革,继续发挥行业企业办学优势,不断完善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和投资体制;
——通过创新教学模式改革,探索素质教育新模式,进一步完善“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人才培养模式;
——通过扩大职业教育对外开放与交流,借鉴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经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通过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贡献;
——通过推进就业准入制度和职工培训制度改革,探索社会化、专业化的职业资格认证机制和在职职工培训的有效途径;
——通过与中、西部地区的互助与合作,探索为中、西部和环渤海地区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搭建服务平台。
——通过改革试验,使天津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力争到2010年,全市中、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分别达到18万人和16万人。
从今年开始,全市中、高等职业院校每年招收中、西部学生分别为2万人。
每年职工和农民培训率分别达到100万人次,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继续保持大体相当。
经过五年的试验,初步构建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求,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纵向衔接、横向贯通、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具有中国特色,并与国际职业教育接轨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改革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
坚持以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即“1545工程”)、强化技能型和实用型人才培养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完善“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职业院校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全面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工程。
在整合资源、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基础上,重点建设1所国内一流水平的职业技术师范大学,5所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40个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以此带动全市职业教育办学水平的提高。
——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
五年内,围绕电子信息、石油和海洋化工、汽车及装备制造、石油钢管和优质钢材、生物技术和现代医药、新型能源和新型材料、海运及环保等优势产业,分期分批重点建设50个技术设备先进、专业种类齐全、适应技能型人才培养需要的实训基地。
其中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有较强辐射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2个;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学校实训基地30个;达到本专业领域一流水平,具有突出特点的专业实训基地18个。
通过建设,基本满足重点专业领域学生实训和职工培训需要。
探索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中央专项建设资金的导向作用,形成多渠道经费投入机制,实现职业教育资源的共享,为职业院校学生的实训、企业职工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
2.强化技能型和实用型人才培养
——实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
围绕天津市和环渤海地区的支柱产业和骨干行业以及现代农业,在数控技术、计算机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石油化工、汽车运用与维修、建筑技术、现代服务业等专业领域,重点扶持12个工业系统、5个建设系统、5个交通系统、10个现代服务业系统、2个农业系统的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在行业系统指导下,通过职业学校与对口企事业单位联合共建,在5年内培养技能型紧缺人才50万人,其中高级技能型人才占40%。
——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
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事业,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证和基础性工程。
进一步完善并发挥农村三级办学网络作用,培养大批实用型人才,使之成为农村劳动力培训的主要载体。
3年内,除重点建设12个有农业区和各县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中心外,还要重点建设177个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主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以及城镇有序流动。
继续实施“351培训工程”,利用3年时间,通过开展红色证书、绿色证书、蓝色证书、村干部、农村经纪人5大培训,使全市郊区100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得到提高。
市区普通高等院校、成人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都要创造条件,为农村科技致富、劳动力转移、进城农民工开展培训。
——实施社区教育工程。
适应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加快建立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社区教育体系。
充分利用社区内的各种教育资源,开展适合社区内各类人员需要的教育培训和技能训练活动,使之成为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类职业院校以及其他教育资源应逐步向社区开放。
社区内各类教育机构五年培训量应达到本社区人口的30%以上。
各区县政府要根据实际,统筹各类教育资源,建立较为完善、具有区域特色、能满足社区成员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和职业技能训练需求的社区职业教育网络,大力推进创建学习化社区、和谐社区的进程。
——实施职工素质提高工程。
建立和完善与现代企业发展相适应的企业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大力开展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的职业培训,着力提高企业急需的经营管理人才、科技创新人才以及高级技术工人素质;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层次,改善职工队伍的技术结构。
积极推进有条件的企业形成具有企业特色、能满足企业可持续发展和员工职业学习需求的学习型企业。
全市在职职工年培训率要达到20%以上。
各企业对进城务工人员也要加强职业培训。
企业要依托职业院校开展员工培训,职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要主动开展职业培训,为企业发展服务。
3.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实施职业教育特色专业建设工程。
建立奖励机制,鼓励职业院校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设置专业,减少长线专业,发展短线专业,孵化新兴专业,形成特色专业,打造精品专业,全市重点建设100个市级骨干专业。
鼓励学校探索针对岗位群需要的、以能力为本位的课程体系,全市每年评选30门精品课程,从中遴选出部分课程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
鼓励支持教师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再编写50门具有鲜明职业特色,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高水平创新教材。
——实施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工程。
积极开展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全员培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全市重点培养200名高水平、高技能、“双师型”专业带头人和2000名骨干教师。
引进1000名具有研究生学位的青年教师,先到企业实习一年,然后回学校顶岗教学,使职业院校每个骨干专业都有4至5名“双师型”骨干教师。
各级职业院校教师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同时,“双师型”教师比例要达到60%。
要抓紧职业院校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与提高,各级职业院校负责人3年内轮训一遍,并逐步达到“双师型”要求。
充分发挥国家级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的功能作用,面向全国特别是中西部地区职业院校的管理干部和专业课教师,广泛开展专业理论和实践技能培养培训,年培养培训量达到5000人次以上。
不断加强天津市和中西部地区的院校联合、合作,有计划地组织东西部地区职业院校管理干部和教师相互交流、挂职锻炼、顶岗任教。
——实施职业指导与创业中心建设工程。
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要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要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学生毕业后持证上岗就业创造有利条件。
为保证向全国输送大批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要充分依托国家有关部委及行业协会,在天津条件较好的职业院校设立行业职业、执业资格认证机构。
3年内,在全市所有高等职业学校和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分期分批建设100个职业指导与创业中心。
创业中心要设立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考试、职业指导和创业就业服务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使其毕业生在完成学业考核合格后,同时取得学历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实施校园文化建设工程。
在学生中广泛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以职业道德教育为核心,努力把职业道德培养和职业能力培养紧密结合起来,学习许振超等现代工人的先进模范事迹,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
要紧密结合职业院校的特点,精心设计、严密组织好富有时代特征,突出职业教育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校园文化建设工程,大力加强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提高学生艺术修养、陶冶情操、拓展能力。
要把职业学校学生培养成为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热爱劳动、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和严谨求实的高素质劳动者。
(二)推进体制改革与创新
在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通过实施以下四项改革和四大创新,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密切结合,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1.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要完善在天津市人民政府领导下,政府统筹、分级管理、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联席会议的作用,协调解决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天津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教育的有关工作;各区县、各行业要管理好本区域、本行业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
进一步规范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的名称,并体现职业特点。
由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规定负责审批、备案工作。
天津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制定进一步调整全市职业教育布局结构的意见,各区县政府、各行业负责所属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工作。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由151所调整到100所左右,高等职业学校数量控制在30所以内。
2.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
继续坚持依靠行业企业的办学体制,形成政府主导、充分发挥行业作用、依靠行业企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办学体制。
在不改变公办职业学校产权性质的前提下,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
积极探索职业院校实行股份制改革的试验。
要按照高水平是财富、低水平是包袱的发展理念,本着向资源优势职业学校集中的原则,进一步整合全市职业教育资源。
各行业要整合所属的高等、中等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和各类培训机构,构建20个以行业为依托,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中、高职共同发展的职教集团。
市内各区构建以社区学院为龙头,整合区域内各类职业教育资源的6个区域性职教集团。
有农业的区和各县构建以职教中心为核心,三级办学网络为基础的12个职教集团。
集团内形成完善的董事会制度,建立崭新的强有力的领导体制,统筹使用师资、资金、设备、场地等各种职业教育资源。
调整过程中要防止教育资源流失。
3.进一步深化职业院校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市人事、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核定职业院校的编制标准,加强编制管理,合理设置学校内部机构和岗位。
职业院校要充分发挥行业办学优势,进一步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大胆引进市场机制,建立能够广泛吸引人才,有利于人才科学、合理流动的制度。
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岗位聘任制,实现学校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要加强对教师的考核,研究制定符合职业院校特点的工作考核办法。
要深化学校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学校的激励机制。
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原则,完善校内结构工资制,积极探索以教师为本位的校内分配办法,将教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直接挂钩。
4.进一步深化教学管理和学籍管理制度的改革。
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加强专业建设;以能力为本位,加强课程体系建设;以技能为中心,加强实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以职业道德为核心,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企业定单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企业为本的原则,灵活地安排学习方式,在职业院校全面实行学分制、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分阶段完成学业的弹性学习制度。
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关于在职业院校实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教学模式的细则、进一步修订学分制细则。
试行适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学籍管理制度,以满足社会对紧缺人才的需求,以利于职业院校学生快速成长。
5.在职业教育投资体制上创新。
建立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机制,努力增加职业教育的投入。
采取政府支持、办学主管部门配套、职业院校建立发展基金、社会捐资助学等多渠道筹措方式,探索有利于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多元化投资体制。
——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提高市级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
——根据天津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制定职业学校不同类别的生均经费标准;
——除经常性拨款外,市、区县人民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额的职业学校教育补助专款和贷款贴息;
——城市教育费附加中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
——市政府增加职业教育专项经费;
——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职工培训经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以按照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
——市、区县级财政用于支持农业发展、扶贫开发等相关专项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可将农民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纳入支持范围;
——鼓励企业及个人投资职业教育,同时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职业教育资助和捐赠,并按规定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6.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上创新。
教育部门会同人事等部门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各类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考核办法,在学校编制范围内,优先调入符合条件的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有条件的技师可以转聘为职业学校的讲师、一级教师;有条件的高级技师可以转聘为职业学校副教授、高级讲师。
职业学校中专业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师,可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条例的规定,评聘第二个专业技术资格,也可根据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探索开通教师评聘其他技术职务职称系列的渠道,创新“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模式。
职业院校要有计划地安排在职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事业单位进行专业实践,每年不少于2个月;被聘用的应届毕业生拟担任专业教师,必须到企业锻炼一年;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2天的继续教育,并取得合格证书,否则不能评聘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职务。
要广泛吸引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到职业学校担任专、兼职教师。
7.在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上创新。
根据专业实训和企业的需要,在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建立一批适应“工学结合”型、装备水平和科技含量较高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形成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资源共享的办学实体。
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金,建立生产性实训基地。
职业院校和企业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合作双赢的原则下,通过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形成教育与产业紧密合作的互动机制。
增强职业院校的生机与活力,使职业院校更加贴近经济、贴近企业,培养大批先进制造业生产与研发急需的技能型人才。
8.在理顺职业资格认证机制上创新。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快在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市有关部门会同行业协会制定相应的上岗标准和职业资格标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有关行业协会对职业院校毕业生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工作要加强指导、提供服务。
要做好职业资格认证与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的对接,加强专业教育相关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的相互沟通,教学内容能够覆盖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要求的专业,学生技能鉴定可与学校教学考核结合起来,不再重复考核。
(三)扩大职业教育对外开放
1.扩大职业教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以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为契机,以对外开放为突破口,以现有职业院校为基础,创办职业教育特区。
引进一批世界著名、优质的职业教育机构合作办学,共同创办国际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园区;引进一批国际公认的各类职业资格认证机构,共同创办国际职业资格认证机构园区。
建立与重要国际教育机构的合作交流机制,在天津市每两年举办一届国际职业教育论坛,扩大职业教育的国际合作与沟通,交流职业教育的改革经验与成果。
2.扩大利用国外职业教育资源。
鼓励职业院校充分利用行业内外资源,与世界跨国公司及在津的世界500强企业,共同建设高水平的实习、实训基地及培训基地;加强与国外一流职业院校合作交流,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五年内分期分批安排100名青年骨干教师到职业教育发达国家进修。
3.扩大职业技能竞赛的影响力。
由天津市和教育部每两年共同举办一次全国职业院校学生职业技能大赛,邀请国内外知名企业积极参与。
完善选拔办法,推荐技能竞赛获奖的学生,直接进入国内外知名企业、培训机构和普通高等院校学习培训,形成新的高技能人才选拔录用机制,引导职业院校强化对学生的技能训练。
4.扩大职业院校毕业生的劳务输出。
广泛开展国际间的劳务合作,探索职业院校毕业生劳务输出的形式,扩展职业院校毕业生对外劳务输出的渠道,为我国技能型人才走向世界、为我国职业教育走向世界摸索经验。
(四)推进就业准入制度和职工培训制度
1.大力推行劳动预备制度,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
新就业人员必须取得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其以上毕业证书。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职工,首先从取得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同时,要努力为中西部学生就业提供优质服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利用职业院校,促进企业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立企业员工在职培训的长效机制对劳动预备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以及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人员,进行职业培训。
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加强监督管理。
2.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
职业院校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实行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结合,努力办成面向社会的、开放的、多功能的教育和培训中心。
积极开展企业职工的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
(五)探索支持中西部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的有效途径
1.坚持扩大招生与推荐就业紧密结合。
充分利用天津优质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及就业优势,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与中西部及农村地区职业院校广泛开展合作办学。
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通过采取“1+2”、“2+1”、“1+1+1”等多种灵活方式,进行联合招生、合作办学。
大力提倡校企合作办学、连锁办学、集团化办学,不断扩大招收外地学生的规模。
积极开展推荐就业服务工作,通过多种渠道与途径,五年内推荐就业人数达到10万人次。
充分利用天津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选择企业急需的专业,采取定向、定单等形式,面向中西部地区,开展招收完成高中阶段教育学生的试点工作,为外地和本市企业培养紧缺人才,为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坚持硬件支援与软件支持紧密结合。
除了对中西部对口地区在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外,要充分利用国家级职教师资培训基地与示范性职业院校,为中西部省区、环渤海地区及农村地区职业院校培训校长和教师。
确定一批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与甘肃省实行对口支援,选派一批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开展校际合作交流。
3.坚持助学扶困与奖励优秀紧密结合。
按照教育部、劳动部和财政部有关要求,对招收中西部学生规模大的中职学校每年都要给予一定的补助或奖励;对来自中西部地区的中职贫困学生,由国家每人每年补贴1000元。
中等职业学校每年都要安排学费收入的10%用于奖学金、助学金和学费减免。
学生通过“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等形式,参加生产性实训实习,可以取得相应的补贴。
要广开渠道、完善措施,建立以勤工助学为主要渠道,以助学贷款为主要手段,以奖学金、助学金为激励方式,以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为辅助措施的助学体系。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捐资助学。
市政府每年拨款500万元,设立市级助学金,并积极建立职业院校特困生助学体系。
四、保障机制
(一)切实加强对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的领导。
建立由天津市市长、教育部部长为组长,天津市主管教育的市领导、教育部主管职业教育副部长为副组长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
天津市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育部职成司、高教司、规划司、财务司等负责人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试验区日常工作。
建立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的会商机制,每年召开一次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工作协商会议,听取试验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有关试验区工作的重大事项,把握试验方向,推进试验进程,评估试验效果,解决存在问题等。
(二)切实加强职业教育基础建设。
天津市人民政府设立职业教育专项资金,五年投入5.5亿元,行业主管部门和学校配套投入10.1亿元,主要用于实训基地建设、示范校建设、职教中心建设、师资培训、专业建设和教材开发、技能竞赛、国际会议和助学金等,由天津市教委、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教育部对试验区建设将给予大力支持,在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示范校建设、专业教师培养、职教中心建设等项目上予以优先安排,并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视天津试验的进展情况,予以一定的资金倾斜。
(三)切实加强职业教育的政策支持。
天津市依据有关规定,从实际出发,制定出有助于引导行业企业和社会资源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
对学校用于实训和勤工俭学的生产性实训基地所取得的收入,自获利年度起5年内给予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财政扶持政策,并对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金融机构要以信贷方式支持职业院校发展。
在学校调整时,对于土地或校产置换,各有关部门应简化手续、减免费用、提供方便。
积极探索建立职业教育办学成本分担机制,进行职业教育依照办学成本适度调整收费额度的改革,使职业教育的举办者、职业教育的受益者以及学生分别承担教育成本,以促进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四)切实加强职业教育的法制建设。
天津市要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工作纳入全市“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建设规划。
加快天津市职业教育条例的立法工作,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工作提供法规制度的保证。
天津市将每年5月15日列为职业教育法制宣传及成果展示日。
(五)切实加强职业教育的理论研究。
聘请全国知名专家学者,建立试验区专家咨询组,对试验区工作提供咨询评估。
组织市教科院、职教中心及有关高校的职教理论研究工作者深入开展职业教育改革试验的研究,并列入全国及天津市教育科研“十一五”规划重点课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职业教育的内在规律和特点,不断总结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的新经验,教育部将从中遴选优秀研究项目确定为国家级重点研究课题,予以必要支持并及时推广。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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