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选拔办法.docx
- 文档编号:10722697
- 上传时间:2023-02-22
- 格式:DOCX
- 页数:20
- 大小:24.64KB
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选拔办法.docx
《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选拔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选拔办法.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选拔办法
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选拔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为落实人才强交战略,选拔和培养全国交通运输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高层次技术领军人才,鼓励在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工程技术人员,引导和激励广大水运工程技术人员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社会提供具有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资源效益的水运工程建设成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和建造大师是交通运输行业高层次技术领军人才体系的一部分,作为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水运专业高层次技术领军人才重点培养对象和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工程推荐人选。
第三条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和建造大师选拔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和建造大师的选拔工作,成立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选拔领导小组,负责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和建造大师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选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会同部人事劳动司、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等单位负责选拔的具体组织工作。
第五条 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和建造大师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名额不超过名,其中勘察设计大师名,建造大师名,无合适人选时空缺。
第二章申报条件和程序
第六条 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和建造大师的选拔,面向从事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满足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
第七条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和建造大师应当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学术道德和高度社会责任感,具备坚实的水运工程建设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领域取得卓著成绩,享有较高声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勘察设计大师。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水运工程建设工作年以上。
、取得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年龄一般不超过周岁(以选拔当年月日为计算截止日期)。
、为水运工程设计或勘察领域学术、专业带头人,曾以项目总设计师(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总负责人身份主持过下列水运建设项目类别中不少于个类别个项目的设计或勘察,并已通过竣工验收(境外项目通过交工验收),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同期、同类型项目的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个人贡献突出:
()码头工程:
万吨级以上成品油、液体化工码头或万吨级以上其他类型沿海码头工程,或千吨级以上内河码头工程;
()防护工程:
水深8M以去上的防波堤工程,或总长度千以上的防沙、导流堤工程;
()陆域形成与地基处理工程:
万平方以上的陆域形成或地基处理工程;
()航道疏浚工程:
万吨级以上或疏浚土方工程量万立方以上的沿海航道疏浚工程项目,或疏浚土方工程量万立方以上的内河航道疏浚工程项目;
()航道整治工程:
万吨级以上沿海航道整治工程项目,或整治长度千以上的Ⅱ级以上平原航道、整治长度千以上的Ⅲ级以上山区航道的内河航道整治工程项目;
()枢纽及通航建筑物主体工程:
Ⅲ级以上航道的枢纽及通航建筑物主体工程项目;
()修造船水工建筑物工程:
万吨级以上的船坞、船台和滑道工程项目。
、主持过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技术创新的勘察、设计项目,以及对发展交通运输具有重大意义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或勘察。
、主持的工程项目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项或水运工程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项以上。
、在工程设计或勘察理论上有较高造诣,担任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编写组组长、副组长,在国家级核心期刊或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过学术论文篇以上,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
(二)建造大师
、累计从事水运工程建设工作年以上。
、取得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具有工程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年龄一般不超过周岁(以选拔当年月日为计算截止日期)。
、曾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水运工程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主持或组织过下列水运工程项目类别中不少于个类别个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并已通过竣工验收(境外项目通过交工验收),其建设水平达到同期、同类型项目的国内领先以上水平,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个人贡献突出。
()码头工程:
万吨级以上成品油、液体化工码头或万吨级以上其他类型沿海码头工程,或千吨级以上内河码头工程;
()防护工程:
水深8M以上的防波堤工程,或总长度千以上的防沙、导流堤工程,或总长度千以上的护岸或围堰工程;
()地基处理工程:
万平方以上的地基处理工程;
()疏浚工程:
万吨级以上或疏浚土方工程量万立方以上的沿海航道疏浚工程项目,或疏浚土方工程量万立方以上的内河航道疏浚工程项目;
()吹填工程:
工程量万立方以上的吹填工程项目;
()航道整治工程:
万吨级以上沿海航道整治工程项目,或整治长度千以上的Ⅱ级以上平原航道、整治长度千以上的Ⅲ级以上山区航道的内河航道整治工程项目;
()枢纽及通航建筑物主体工程:
Ⅲ级以上航道的枢纽及通航建筑物主体工程项目;
()修造船水工建筑物工程:
万吨级以上的船坞工程,万吨级以上船台工程;
()大型跨海(江)桥梁、隧道、人工岛、海上钻井平台或风力发电基础等水工结构工程等。
、主持或组织过开发或采用过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等技术创新成果,并对水运工程技术进步产生较大影响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
、主持的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以上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或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鲁班奖、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或水运行业优质工程奖项以上;或作为企业技术负责人期间,所组织的项目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鲁班奖、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合计项以上,或水运行业优质工程奖项以上;
、在施工技术上有较高造诣,组织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或水运行业省部级以上一级施工工法编写,或担任主要编写人;并在国家级核心期刊或国际学术会议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学术论文篇以上,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的发明人)项以上,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
第八条 参加选拔人员需符合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和建造大师选拔标准,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格式见附表、附表),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提出申报书。
申报材料包括:
申报书、申报表、任职证明材料、有代表性的工程技术成果、标准化工作成果、技术创新成果、论文、著作(包括重大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方面的重要技术报告)、主要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文件,以及重要奖项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等。
第九条 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和建造大师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报交通运输部。
第十条每单位每届的推荐人数不超过人。
第十一条 凡已连续两次申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报人,停止一次申报资格。
第十二条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申报材料的受理,集中受理时间以选拔年度的通知为准。
第三章选拔工作
第十三条 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选拔领导小组由主管水运工作的部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部总工程师、有关司局、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的负责人组成。
第十四条交通运输部成立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选拔委员会,分设勘察设计大师和建造大师两个专业组,承担具体选拔工作。
选拔委员会由部有关司局、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及技术专家组成,每个专业组的人数为不少于人的奇数,其中技术专家所占比例不少于。
技术专家根据每届申报人专业情况和数量,从交通运输部专家委员会、水运工程建设行业知名专家中选取。
选拔委员会人员组成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提出建议名单,由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选拔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第十五条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对推荐申报人的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合格者经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审查通过后成为有效候选人。
第十六条在有关媒体、所在单位和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公示有效候选人名单、申报书和申报表,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第十七条 对有效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的投诉或举报意见,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组织调查、核实,逾期投诉原则上不予受理。
第十八条 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选拔委员会组织专业组通过审阅材料、酝酿讨论和记名投票等方式,分别提出本届勘察设计大师和建造大师提名人选。
各专业组得票数过半的前名候选人分别获得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和建造大师提名。
第十九条选拔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到申报人所在单位或对申报人填报的勘察设计或施工建设项目进行考查。
第二十条 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和建造大师提名人选名单在有关媒体和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公示个工作日。
第二十一条 对提名人选公示期间收到投诉或举报意见,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调查、核实,逾期投诉原则上不予受理。
第二十二条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选拔领导小组对提名人选名单进行审议,确定本届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和建造大师名单。
第二十三条对通过审定的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和建造大师,由交通运输部颁发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或建造大师证书,所在单位可给予奖励或相关待遇。
第二十四条 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和建造大师选拔工作不向申报人及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时,取消已授予的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和建造大师称号,收回证书,并予以公布:
(一) 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 由于个人原因造成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构成刑事犯罪的;
(四)行贿受贿移交司法机关受理的。
第二十六条对于申报人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停止申报人的届申报资格,停止所在单位的届推荐申报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十七条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选拔委员会以公平、公正为工作原则。
选拔委员会委员对选拔工作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透露选拔工作过程中的有关情况。
对于选拔委员会委员违反本条规定的,永久取消其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选拔委员会委员资格,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第二十九条尚处于保密期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不得作为申报人业绩申报。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选拔办法》(交水发〔〕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解释。
附表
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申报表
申报人姓名:
申报人单位:
专业技术职称:
从事专业:
申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
填报说明
一、申报文件应使用计算机打印,字体为“仿宋”,字号为“小四”。
二、申报文件及要求
(一)申报书。
、申报人简介。
、水运工程建设工作总结及主要贡献(限字内)。
(二)申报表。
申报表主要栏目填写内容说明:
、工作简历:
从大学毕业填写至申报年份,各时间段从事工作的行业及性质等。
、从事水运工程建设工作年限:
在校攻读水运工程相关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就读年限可计入从事水运工程建设工作年限。
、主要获奖情况:
申报人获得的各种荣誉,主要指获得水运工程项目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获奖排名应为前名);水运工程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
以上奖励多人合作项目获奖的,应列明申报人的顺序位。
、参编标准规范:
主要指申报人作为编写组组长或副组长,参加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编写的情况,以及对该标准作用及评价的说明。
、发表论文(著作):
主要指申报人在国家级核心期刊或国际学术会议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学术论文;著作应为作者的前名。
、主持的工程项目:
主要指申报人主持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含境外项目)。
填写时应对照《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填写,对应的规模、申报人在项目中的职务必须明确,对项目的技术水平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要进行简要介绍。
一个工程项目仅可供项目总设计师(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总负责人人作为业绩申报。
申报人曾经工作过的单位的业绩可作为个人业绩,但需经原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
、其他:
主要指申报人主持或组织过开发或采用过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技术创新成果,并对水运工程技术进步产生较大影响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的发明人)情况。
、所在单位意见:
需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法人申报时,由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其他主要成员签字,并需注明签字人的职务。
申报人应如实逐项填写申报表,如果没有请填写“无”,表格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三)证明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职称证书复印件。
、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申报人作为项目总设计师(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总负责人身份,主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的证明文件(如:
聘任文件、勘察设计工作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等)。
、申报人主持完成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证明文件(如:
中标通知书、设计批复、勘察设计合同、勘察设计图纸、质量监督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复印件(含验收委员会验收意见)。
、主持或组织过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等技术创新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情况说明、应用和效益证明文件及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开发的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等通过省部级或全国性行业协会主持的技术鉴定的鉴定意见及证明文件复印件。
、编制标准的扉页、主要编写人员名单复印件;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及主要发明人名单复印件。
、发表过的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和论文首页复印件;著作的封面、扉页和首页复印件。
、重要奖项的获奖证书及主要获奖人排序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本表及加页申报文件请用型纸装订,并附电子版。
本表中所需附件材料请用型纸单独装订成册。
各项材料请勿加装各种硬质封面。
四、请将申报书、申报表及附件统一放置在档案袋内,并在封面标明申报人姓名,其中申报书和申报表式份,证明材料式份,电子版份报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五、本表可从交通运输部网站()或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网站()下载。
申报人声明
本人(申报人)(身份证号码)
郑重声明
本人填报的《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书》、《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内容是真实的,无任何隐瞒和欺骗行为;如有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本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申报人签字:
年月日
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
姓名
性别
照
片
民族
籍贯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参加工作时间
职务
专业技术职称
从事专业
学位
何时从何校毕业
主要社会兼职
从事水运工程
建设工作年限
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名称及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掌握外语情况
参加何种党派或团体
申请类别
□勘察大师□设计大师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首次申报或历次申报时间
工作简历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所在专业技术岗位
职务
任职时间
主要获奖情况
项目名称
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
获奖时间
本人作用顺序位
主要业绩
(可附照片,应附竣工验收证书和境外项目的交工证书)
主持的工程项目:
参编标准规范
标准名称及编号
发布时间
本人所起作用
主要评价
发表论文(专著)
论文(专著)名称
发表刊物及刊号\出版社及书号
(国际学术会议名称)
刊物级别
本人所起作用及排序
其他
主要工作及说明:
所在单位
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全国水运工程
勘察设计建造
大师选拔委员会
意见
选拔委员会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交通运输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全国水运工程建造大师
申报表
申报人姓名:
申报人单位:
专业技术职称:
从事专业:
申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
填报说明
一、申报文件应使用计算机打印,字体为“仿宋”,字号为“小四”。
二、申报文件及要求
(一)申报书。
、申报人简介。
、水运工程建设工作总结及主要贡献(限字内)。
(二)申报表。
申报表主要栏目填写内容说明:
、工作简历:
从大学毕业填写至申报年份,各时间段从事工作的行业及性质等。
、从事水运工程建设工作年限:
在校攻读水运工程相关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就读年限可计入从事水运工程建设工作年限。
、主要获奖情况:
申报人获得的各种荣誉,主要指曾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主持或组织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和技术管理工作,获得水运工程项目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以上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获奖排名应为前名);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鲁班奖、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水运行业优质工程奖。
以上奖励多人合作项目获奖的,应列明申报人的顺序位。
其中,本办法第七条第
(二)款第项中的“组织”是指申报人在获奖项目中以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参与了项目立项、技术方案制定与决策和实施等过程,发挥了组织和把关作用,并且所在单位需出具证明文件。
、参编标准规范、工法:
主要指申报人参加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水运行业省部级以上一级施工工法编写情况,以及对该标准、工法的作用及评价的说明。
其中,本办法第七条第
(二)款第项中的“组织”是指申报人在标准规范或工法中以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参与了立项、技术方案制定与决策和实施等过程,在技术方案制定、决策和实施过程中,发挥了组织和把关作用,并且所在单位需出具证明文件。
、发表论文(著作):
主要指申报人在国家级核心期刊或国际学术会议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学术论文,著作应为作者的前名。
、主持或组织的工程项目:
主要指申报人主持或组织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含境外项目)。
填写时应对照本办法第七条第
(二)款的规定填写,对应的规模、申报人在项目中的职务必须明确,对项目的技术水平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要进行简要介绍。
一个工程项目仅可供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人作为业绩申报。
申报人曾经工作过的单位的业绩可作为个人业绩,但需经原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
、其他:
主要指申报人主持或组织过开发或采用过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等技术创新的水运工程项目情况。
、所在单位意见:
需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法人申报时,由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其他主要成员签字,并需注明签字人的职务。
申报人应如实逐项填写申报表,如果没有请填写“无”,表格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三)证明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职称证书复印件。
、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复印件。
、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水运工程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主持或组织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作的证明文件(如:
聘任文件、施工工作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等)。
、申报人主持完成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证明文件(如:
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图纸、质量监督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复印件(含验收委员会验收意见)。
、主持或组织过开发或采用过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等技术创新的建设项目施工情况说明、应用和效益证明文件及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开发的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等通过省部级或全国性行业协会主持的技术鉴定的鉴定意见及证明文件复印件。
、编制标准的扉页、主要编写人员名单复印件或申报人作为主编单位技术负责人起到组织和技术把关作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获得工法的证书及主要完成人名单复印件或申报人作为主编单位技术负责人起到组织和技术把关作用的工法证明文件复印件;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及主要发明人名单复印件。
、发表过的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和论文首页复印件;著作的封面、扉页和首页复印件。
、重要奖项的获奖证书及主要获奖人排序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申报人作为企业技术负责人起到组织和技术把关作用的获奖项目证明文件。
三、本表及加页申报文件请用型纸装订,并附电子版。
本表中所需附件材料请用型纸单独装订成册。
各项材料请勿加装各种硬质封面。
四、请将申报书、申报表及附件统一放置在档案袋内,并在封面标明申报人姓名,其中申报书和申报表式份,证明材料式份,电子版份报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五、本表可从交通运输部网站()或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网站()下载。
申报人声明
本人(申报人)(身份证号码)
郑重声明
本人填报的《全国水运工程建造大师申报书》、《全国水运工程建造大师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内容是真实的,无任何隐瞒和欺骗行为;如有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本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申报人签字:
年月日
全国水运工程建造大师申报表
姓名
性别
照
片
民族
籍贯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参加工作时间
职务
专业技术职称
从事专业
学位
何时从何校毕业
主要社会兼职
从事水运工程
建设工作年限
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名称及注册证书编号
掌握外语情况
参加何种党派或团体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首次申报或历次申报时间
工作简历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所在专业技术岗位
职务
任职时间
主要获奖情况
项目名称
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
获奖时间
本人作用顺序位
主要业绩
(可附照片,应附竣工验收证书和境外项目的交工证书)
主持或组织的工程项目:
参编标准规范
标准名称及编号
发布时间
本人所起作用
主要评价
参编工法
工法名称、等级及编号
批准时间
本人所起作用
主要评价
发表论文(专著)
论文(专著)名称
发表刊物及刊号\出版社及书号
(国际学术会议名称)
刊物级别
本人所起作用及排序
其他
主要工作及说明:
所在单位
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全国水运工程
勘察设计建造
大师选拔委员会
意见
选拔委员会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交通运输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全国 水运 工程 勘察 设计 建造 大师 选拔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