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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汇编教程文件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汇编
集贤县丰乐镇中心卫生院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为加强我院的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切断病源性的传播途径,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特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各科室主任及负责人为本部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要经常性组织本科室人员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增强管理意识,落实部门医疗废物管理职责。
2、各科室对产生的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医疗废物要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
3、盛装医疗废物前,认真检查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有无破损、渗漏。
盛装医疗垃圾达到包装袋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的封口紧实、严密,以防在运送过程中遗撒。
4、化学性废物中,批量报废的化学试剂要交专门机构处理。
5、批量报废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械要交专门机构处理。
6、医疗废物中有病原体的培养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前,应当就地消毒处理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7、放入包装袋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包装袋或容器的外表被感染性废物污染处要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每个包装物或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中文标签,同时填写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
8、医疗垃圾运送人员每天将分包装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到医院暂存地点并加锁防盗,医疗废物在院暂存时间不应超过2天。
9、收集运送医疗垃圾的专职人员要按要求做好自身保护,避免与医疗废物直接接触,同时防止包装物或容器的流失或破损而造成医疗废物泄漏。
10、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必须由专人负责,应定期对暂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消毒。
并做好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等安全措施。
11、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责任人应当做好对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处理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12、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要加强对医疗废物管理的监督,定期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汇报,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各职能管理部门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医院感染管理科:
负责协助制订各項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处理办法,指导、督查各项制度的落实和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对检查发现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时进行反饋、分析、协调解决,做好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事件的消毒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医教科、护理部:
负责检查、指导病区、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对使用后一次性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等制度规定的制定、落实、执行。
内部转运送外理部门是否做好交接登记记录,做好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
总务科:
落实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登记、运送、储存、消毒工作,按时将医疗废物移交给市医疗废物回收处置单位,做好移交登记和有关资料的存档,负责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事件的报告、物资供应和相关处置工作。
重点科室:
应结合本部门工作,制定具体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并协助督查医疗废物运送专职人员的工作,定期进行考核。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工作人员职责
1、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工作人员必須严格执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严格区分生活垃圾,不得混放,做到医疗废物日产日清。
2、在诊疗过程中处理医疗废物时严格按医疗废物管理要求分类、浸泡、消毒。
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4、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5、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有中文标签,内容包括:
医疗废物产生科室或部门、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6、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間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人员交接,登记并签名。
7、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一旦意外损失应即刻处理,同时报告监控部门。
8、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
9、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依法处理。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
1、各医疗岗位每次医疗活动产生的医疗废物由本岗位医务人员,按医疗废物不同类别分别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
2、各科室保洁工人负责医疗垃圾的收集登记工作,感染性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内、损伤性废物放入利器盒内,不得随意取出。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并在医疗废物包装袋、容器外表粘贴警示标识,标签内容有废物类别、生产日期、科室、对医疗废物进行秤重。
然后填写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与科室人员双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院内各科室每天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将医疗废物收集,交给运送人员并在交接本上签名,运送人员与科内人员核实后运送至暂存间。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人员核对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登记的数量与实物是否一致、是否密封、有无粘贴警示标识等并在交接本上签名。
如不符合要求不得转运。
4、本院将医疗废物交与肇庆医疗垃圾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置,并签署了委托处置协议书,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交接制度,认真与肇庆医疗垃圾处理站工人进行交接并做好登记,且登记资料需保存3年。
5、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实行专人负责制。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的要求存放,在医疗废物储存过程应当严防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
6、严禁回收买卖医疗废物,一旦发现将按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3、对感染性、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在医务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指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的处理同(4)。
6、批量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处置同(4)。
7、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标本及排泄物,应该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9、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1、对全员进行医疗废物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
2、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理等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
3、组织保洁人员学习相关法律,工作要求,操作方法和安全防护知识。
并掌握锐器伤后处理方法。
医疗废物管理专(兼)职人员职责
1、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2、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3、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4、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5、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相关资料保存至少3年以上,更换管理人员时做好交接手续。
6、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他问题。
医疗废物内部运送管理制度
1、医院内医疗废物云运送应使用专用工具。
2、总务科派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运送工作,并对医疗废物运送过程负责。
应按照明确的医疗废物运送时间、线路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
3、医疗废物运送过程中应确保安全,不得丢失、遗撒、和打开包装取出医疗废物。
4、禁止转让、盗卖医疗废物,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和扩散。
5、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6、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工具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7、医疗废物工具每次运送完毕,应在指定的地点进行消毒和清洗。
如使用重复使用的周转箱,在每次运送完毕后应进行消毒、清洗。
晾干后方可再次投入使用。
8、要严格执行标准预防的原则,做好个人防护。
如;运送过程中穿工作服,戴防护手套、口罩、帽子等防护用品。
每次运送工作结束后立即进行认真洗手和手消毒。
9、各科室与运送人员交接医疗废物时登记日期、种类、数量、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应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2、要有严格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措施,做到防鼠、防蚊蝇、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4、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转让和买卖医疗废物。
5、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6、专职人员必须按制定时间、路线,并使用专用密闭运输工具,收集、运输医疗废物。
7、从各医疗废物产生点收集回的医疗废物要分类放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
8、认真执行登记制度,收集医疗废物及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
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并保存登记资料至少三年。
9、收集的医疗废物不能外流、泄漏、扩散,只能交给指定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焚烧处理。
10、将医疗废物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时,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11、每次收集完毕,在暂存点及时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先用1000-2000mg/L含氯消毒液刷洗,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12、当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及时对贮存点、设施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先用高压水冲洗,再用1000-20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
13、专职人员在收集或运送医疗废物时,要穿防护服、戴口罩、帽子、一次性手套、穿胶鞋。
接触医疗废物后,脱去手套要按照六步洗手法认真的洗净双手。
14、在工作中要防止被锐器刺伤,一旦发生刺伤要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15、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即可向医疗废物管理办公室及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
16、因管理失误,发生医疗废物丢失、泄漏、扩散,要承担相应责任,并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处理。
17、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分别运送。
医疗垃圾暂时贮存不能超过48小时。
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单位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
2、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
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
3、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每次与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4、要掌控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預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医疗废物暂存間禁止吸烟及飲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6、每日对运送车辆及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对暂存间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7、在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发生。
要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8、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
9、医疗安全領导小组经常对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
医疗废物转运工作制度
1、云浮市医疗废物垃圾站专人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容器。
2、转运人员收集医疗废物时要与进行废物交接登记并签名,登记的内容有: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日期、废物类别及需要说明的事项。
登记转移联单在医疗废物管理办公室存档保存3年。
3、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封口是否符合要求。
4、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必须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律实施袋装封闭运送。
5、本单位一般采取每周运送一次,运送时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品加工区等。
6、医疗废物转交后,应当对暂时储存地点、容器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职责
1、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2、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我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制度意外事件发生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3、制定针对不同工种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处理日常工作落实情况。
5、管理医疗废物档案资料。
6、分析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他問題,并组织解决。
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避免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导致人身伤害和社会危害,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案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在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采取应急控制措施,做到早报告、早处理,减少或防止污染扩散。
1、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的工人应按照医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并使用专用的运送工具密闭运送医疗废物。
2、如运送过程中发生医疗废物大量溢出、散落如运送车倾翻、工人受伤等严重事件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总务科和院感办,总务科应立即报告主管院长,并通知医院防保等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协助对污染区进行保护性封锁,严格控制无关人员出入污染区,避免造成污染扩散和周围人员伤害。
3、总务科和院感办接到报告后,应到现场协助处理,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并调查事故原因,形成书面报告,递交给医院负责医疗废物工作的主管领导。
4、院感办到现场后迅速组织人员并指导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对污染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对液体溢出物应采取吸附材料吸收处理。
对污染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
5、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工作时须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6、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污染,应就近清洁,用水冲洗受污染部位,如不慎受伤,应及时到最近的诊疗室处理。
7、医疗废物暂存点发送医疗废物丢失时,应逐级向总务科、院感办、医院主管报告,并尽可能追回丢失的医疗废物;如发送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按上述第三条做好相应处理,并在48小时内向卫生局和县环保局报告。
8、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和县环保局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治并按第三条要就进行现场清理、清洁和消毒等紧急措施。
9、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卫生局和环保局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参照上述第三点进行现场清理、清洁和消毒灯紧急处理措施。
10、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由可能发生时,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11、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不拒绝和阻碍,不提供虚假材料。
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所在区卫生局、环保局报告。
12、处理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再次发生,并写出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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