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工作情况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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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工作情况汇报
****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工作情况汇报****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于2016年1月8日宣告成立,现有正式民警3人,辅助警5人。
成立以来,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对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坚持露头就打、除恶务尽,切实履行好保民生、保平安、保稳定的重大责任。
现将当前工作现状、面临形势、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汇报如下:
一、当前工作现状 20**年全县公安机关共立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件0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0起,生产、销售假药案件0起,生产、销售劣药案件0起。
从全县食品、药品、环境案件立案情况来看,全县食品药品环境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其中食品药品案件几乎涉及民生相关所有领域,犯罪分子为了高额利润,不惜铤而走险,已由热点消费品向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生活必需品渗透。
全县污染环境案件0起,全县污染环境案件立案数较少,除了两高环保司法解释确定“严重污染环境”**项标准20**年6月19日刚颁布实施及环保行政执法部门移交案件较少等因素外,也反映出当前公安机关在办理环境污染案件面临着取证难、鉴定难和认定难等诸多难题。
二、面临形势、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当前食品、药品、环境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李克强总理政府报告中也提出了要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要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当前维护生态安全已经上升为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大局,要求我们公安机关积极通过机构整合和职能调整,迅速理顺部门职能关系,强化落实工作责任,通过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环境污染等问题。
但目前我县食药环查处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专业打击体系尚需建立。
目前我县刚刚成立了食品药品环境侦查大队,只有3名办案民警,县一级公安机关专职队伍还没有组建,全县专业打击整体力量过于单薄。
二是案件线索来源尚需拓广。
从20**年全县食品药品环境在办案件数量来看,案件少、案件小的情况明显存在,其原因除了公安机关主动排摸积极性不高、发现能力不强等因素外,有些行政执法机关受执法经费不足和与罚没款返还挂钩等影响,存在狭隘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观念,不积极移交入刑行政案件,因此存在能罚就罚、一罚了之的现象,使犯罪线索大量流失。
三是专业打击技能尚需提高。
鉴于食品药品数量庞大,环境污染类目繁多,涉及方方面面的专业知识,在侦察食品药品环境违法犯罪过程中,每一起案件,都面临一个新的行业,面临一个新的难点与课题,要求办案民警不仅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各项法律法规,还要进一步了解食品药品环境领域的专业知识,才能胜任本职工作。
该类案件的办理对办案民警来说是新的挑战,对专业打击技能提出更高的要求。
四是部门协作机制尚需完善。
目前我县虽然已经建立了相关部门联系,但常态化的联席会议制度以及部门协作机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及完善,缺少统一牵头部门,仍然存在着各自为战的局面。
从目前食药监部门移交案件我大队侦办情况来看,多数涉及随案移送证据的转化和使用问题,行政机关按照行政执法标准收集的证据,往往难以适应刑事诉讼证据的需要。
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收集的有些证据,不具备取证主体,如果没有行政部门的配合及鉴定,很难对案件起到定性作用,例如污染环境案的水的取样、毒豆芽等食品的取样鉴定。
且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移送、移交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和程序保障,致使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对些入刑行政案件降格处理、以罚代刑现象始终存在。
五是检验鉴定尚需规范保障。
目前我大队办理食品药品环境污染案件都面临着鉴定检验难问题,鉴定机构不清,鉴定费用虚高,鉴定周期较长,鉴定意见不符合法律规定等等问题,让我大队办理相关案件不是无从下手就是举步维艰、进退两难,基层公安机关的办案性得到极大挫伤。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建立公安机关主动打击体系。
全县公安机关今年要把打击食品药品环境犯罪工作纳入到公安机关维护公共安全体系,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和“办好小事情履行大责任”的理念,将其作为公安机关重要的民生警务进行强化部署,专职队伍要进一步壮大,打击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工作范围要进一步拓展,工作责任要进一步落实,并在我局内部建立了属地管控责任制,迅速组建乡镇派出所和乡镇食药监所联合打击食药环犯罪专门机构,彻底转变传统打击犯罪模式,拓展打击的深度和广度。
二是提高公安机关专业打击技能。
县一级公安机关专业队伍要把强化业务培训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通过与行政执法部门相互组织培训、专题研讨活动,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技能,熟悉、掌握涉嫌食药环犯罪案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知识,增强办案能力;
并通过交流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刑事诉讼意识,提高识别案件性质的能力和收集、固定、保全证据的水平;
同时,可以试行联合行政执法部门与县内知名食品、药品制售企业达成定期培训机制,向企业通报制假售假犯罪新特点、新形势,要求企业为侦查员传授鉴别食品、药品真假的专业知识。
三是建立部门协作联勤联动机制。
借鉴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牵头下成立联合执法办公室,加强与行政部门的联合执法,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并通过建立“三项制度”,不断深化打处管控效能。
建立情况信息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
规范的信息传送、沟通渠道,牵头明确专人负责同各行政执法部门联络,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之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换行政处罚、移送案件、立案侦查和逮捕、起诉、判决等情况,研究执法中遇到的工作困难、法律难题。
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制度。
与食药、环保、工商、质监、商务等行政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涉嫌犯罪的行政案件及时转入司法审查程序,重点解决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在业务查询、检验、鉴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建立完整的衔接工作监督、监察制度。
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联系,接受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机制,建立行政机关不移送案件及时通报检察机关的备案制度。
四是规范保障检验鉴定程序。
要积极向政府工作报告,协调各有关行政部门鉴定中心为公安机关开通涉案食品药品环境鉴定的“绿色通道”,并统一设置专项资金保障检验鉴定经费,提高县一级公安机关打击食药环犯罪的积极性。
同时公安机关要创新工作方法,推广利用快检技术,建立快检箱或快检实验室,初步形成:
快速抽检,锁定目标、固定证据、立案侦办“的技战法,不断提升办案的针对性和打击效能,有效解决了制约打击食品药品环境犯罪检验鉴定的“瓶颈”问题,减少对鉴定机构的依赖。
五是建立社会联动互动机制。
全县公安机关要大力开展食品药品环境安全宣传,公开曝光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制假案件;
制定、公布食药环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和实施办法,公布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举报食药环犯罪线索,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
同时拓宽和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引导全社会的关心、参与,形成执法监督与社会监督的良性互动,逐步构建社会食品药品环境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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