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讨论稿最终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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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讨论稿最终定稿
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建议稿)
设备采购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名称)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采购内容
(说明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格,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____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月日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设备名称)设备采购投标。
2.招标采购内容
(说明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供货能力。
3.2被邀请单位(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持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
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
时分,地点为。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年月日时前书面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月日
附件:
确认通知
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
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1.4
招标项目名称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1.2.2
资金落实情况
1.3.2
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及履约能力要求
资格要求及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
(2)……
(3)……
……
履约能力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
(1)……
(2)……
(3)……
……
1.3.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3.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2)其他情形:
1.4.1
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及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不要求
□要求
资质要求: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4.2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及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不要求
□要求
业绩要求: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招标项目中用于评分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1.10.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见本招标文件中标注星号(★)的内容
1.10.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1.10.4
偏差
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2.5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
最高投标限价:
3.2.6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日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
其他要求:
3.7.4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是
退还时间: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
开标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公示期限: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7.6.1
履约担保
□不需提供
□需要提供
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
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
电子招标投标
□否
□是,具体要求:
……
……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工程项目名称:
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投标人资格和履约能力要求
1.3.1投标人应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3.2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及履约能力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如需要,资质要求及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
如需要,财务要求及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
如需要,业绩要求及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用要求:
如需要,信用要求及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
如需要,相关要求及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如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在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对于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招标项目,投标人还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的规定,提交能够证明其履约能力的证明材料,以供评标委员会对其资质、财务、业绩、信用等进行评分。
履约能力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不会因未提交履约能力证明材料而被否决投标,但却无法在评标中获得相应的得分。
1.3.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3.1项、第1.3.2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参加投标;
(3)一个以上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者由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投标,或者接受过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本招标项目提供的咨询;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或者接受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的单位为本招标项目编制投标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招标采购标的及相关要求
1.4.1如需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要求,则资质要求及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1.4.2如需对投标设备的业绩提出要求,则业绩要求及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满足业绩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在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前提下,对于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招标项目,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的规定,进一步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供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设备进行评分。
业绩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不会因未提交进一步业绩证明材料而被否决投标,但却无法在评标中获得相应的得分。
1.4.3招标采购标的及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的规定。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
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投标预备会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响应和偏差
1.10.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0.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
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0.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0.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标准和方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3)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计划;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分项报价表;
(6)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声明;
(7)联合体协议书;
(8)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9)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10)技术支持资料;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7)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6)目所指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声明。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为准;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5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应被否决投标的;
(4)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和履约能力审查资料
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3.1项、第1.3.2项、第1.4.1项和第1.4.2项的要求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关于资格和履约能力的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但备选投标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投标报价。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确认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3.7.3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与纸制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制正本文件为准。
3.7.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2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无息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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