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内部奖惩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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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内部奖惩制度
学生会内部奖惩制度
学生会内部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分团委学生会运作,加强分团委学生会内部人事管理,提高成员的责任意识及工作热情,依据《黄山学院学生手册》制定本制度,望全体成员遵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包括总则、奖励、惩罚和附则四个部分,针对分团委学生会各个部门和所有成员。
第二条制定原则
(1)有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2)本奖惩制度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进行民-主决策,民-主评议,组织部考核和分团委书记意见相结合。
(3)在奖励上要坚持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和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组织部具体负责分团委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干部按相关规定进行奖惩。
第四条奖惩对象:
旅游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所有成员
第二章奖励制度
第五条奖励分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
第六条奖励项目
(1)设立以下集体奖励
最佳部门奖先进部门奖和-谐部门奖
(2)设立以下个人奖励
最佳干部奖先进个人奖优秀工作者
第七条奖励方式
(1)授予荣誉称号
(2)通报表扬
(3)颁发奖状、锦旗或证书
(4)颁发奖金或纪念品
(5)其他
第八条奖励条件
(一)获得最佳部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部门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2)部门成员工作目的明确,工作态度端正,工作效率优良;
(3)部门成员团队合作意识强,关心学生会集体利益,注意维护集体形象;
(4)部长能以身作则,工作热情高,能团结和带领成员积极开展创优活动;
(5)部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二)获得先进部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部门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2)部门创新、创优活动突出,为院系、学校争得荣誉,受到多次表彰;
(3)部门成员能够做好表率作用,部门活动及其他方面能够引领和带动其他部门,对学生会整体有较大的影响。
(三)获得和-谐部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部门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2)部门成员关系和睦,团队意识强;
(3)部门与其他部门关系友好,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受到其他部门好评;
(4)部门能较好的处理与学生的关系,能够积极友好热情为学生服务,受到老师和学生的好评
(四)获得最佳干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护学校稳定
(2)工作热情高,工作态度端正,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
(3)对学生会工作有重大贡献,受到多次表彰;
(4)在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受到大多数成员好评,并得到老师和学生的认可;
(五)获得先进个人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2)在工作中处处起表率作用,并多次提出创造性建议,且取得良好成效;
(3)在工作中注意创新与创优,且成绩突出,受到多次表彰
(六)获得优秀工作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2)工作热情高,工作态度端正,积极完成各项工作
(3)关心集体,团结同事,热心服务同学,任劳任怨
第三章惩罚制度
第九条惩罚种类
(一)口头警告
(二)警告
(三)严重警告
(四)劝退
第十条惩罚细则
(一)过失
一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者,将受到口头警告,二次者受警告处分,处800字检讨,三次及三次以上者,处严重警告处分,处1000字检讨
(1)在校内穿奇装异服
(2)在校内抽烟
(3)在校内公共场合,与异性过分亲昵
(4)在教学区嬉戏打闹,大声喧哗
(5)理奇异发型
(6)除生活区及体育课,在校内穿背心、拖鞋
(7)服务同学时,有不雅举动者(如:
理头发、掏耳朵等)
(8)在校内乱扔垃圾、纸屑
(9)会议期间仪态不端正者
(二)严重过失
在一学年内有下一列情形之一一次者,将受到警告处分,处800字检讨,二次者处严重警告处分,处1500字检讨,三次及三次以上者,处劝退处分。
(1)聚众酗酒
(2)工作期间与同学发生争执
(3)值班、例会、活动迟到或早退
(4)工作懒散拖拉,、粗心大意、态度不端正
(5)没有按时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
(6)例会期间,扰乱会议(包括:
通讯工具、交头接耳、嬉戏打闹等)
(三)重大过失
在一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者,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处1500字检讨,二次及二次以上者,处劝退处分
(1)拒不服从上级安排
(2)泄露学生会内部文件或活动的相关机密
(3)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公徇私
(4)无故不参加值班、例会及相关活动
(5)重大失职,对学生会声誉造成影响
(6)无故拒绝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7)挑拨部门之间的关系,散布谣言,影响学生会声誉
(8)以学生会名义,开展满足私人利益的活动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奖励
(一)各类奖励每学年评选一次,对集体和个人严格要求,宁缺毋滥
(二)在各奖项的评选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进行严厉处理
(三)个人奖项评定中,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学年内考试、考查课有补考或重修者
(2)学年内有违纪行为者
(3)学年内所在部门被评为不合格部门者
(四)以上奖项评定后,送组织部备案
第十二条惩罚
(一)违法,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处分者,直接开除
(二)以上惩罚中,除劝退外,口头警告、警告、严重警告由组织部考核,并由组织部备案入档
(三)劝退处分,由组织部整理材料,上报分团委书记批准,方可执行,由组织部备案入档
(四)如有异议,可向分团委副书记或分团委书记申诉
(五)以上规定中,如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各及组织部成员违反,将加倍处分。
校学生会规章制度及奖惩制度2016-08-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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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学生会大型活动的组织筹备制度化、规范化,明确在学生会举办大型活动过程中各部门的职责,提高各部门共同工作的协调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组委会是学生会组织大型活动必要时组建的临时机构,负责大型活动的组织和筹备。
第二条组委会对学生会负责,受秘书处监督。
组委会的建立及人员组成由主席团提议,并须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条组委会在大型活动开始前,应当向秘书处和主席团会议提交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
第四条组委会运作期间,对活动相关的人员、资金的调度和使用权负责。
第五条与活动相关的财务收支由组委会统一处理,做到专款专用。
大型活动期间,与活动相关的各种问题均可以向组委会提出,组委会必须在活动的相应阶段结束前作出答复。
第六条在活动结束后,组委会统一完成工作总结,上报秘书处和主席团。
工作总结会议后组委会自行解散。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生会财务活动,加强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生会实行审批权集中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主席团指派一名副主席分管财务工作,分管财务的副主席对主席团直接负责。
第三条生活部协助副主席管理学生会经费,负责单据审核,收支记录和帐表编制。
第四条学生会所有经费支付程序如下:
(一)活动的经费支出:
1.由相关职能部门递交活动资金预算清单;
2.出具用款书面申请,请主席团批准;
3.经费使用后须将标明相关情况的发票与主席团审批后的申请对照,确认无误后交由生活部,作为入帐凭证。
(二)日常经费支出:
各部门收集日常支出经费发票并做好详细支出记录,交主席团审批,并将指示及签字后的发票交由生活部入帐。
第五条主席每月向各部通报经费使用情况,学期结束前,主席会同生活部编制本学期财务报表,经主席团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布,并随时对学生会成员的质询作出合理解释及说明。
第六条主席有对经费收支审查,监督的责任。
如发现不合理使用或违纪现象,主席有权提出批评,并要求相关责任人予以纠正;若情况严重,在中止相关经费的使用的同时,应予以严惩。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优秀部门评选制度
为积极配合校团委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工作,加强我校学生会的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现拟定优秀部门评选标准如下:
第一条精神文明方面
(一)学生会各部门每学年至少学习四次上级组织下达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下发的有关规章与制度,并有详细的学习材料、学习纪录以及总结的加4分。
(二)能与时俱进,可以举办出响应时代号召的活动,每个活动加1分。
(三)部门成员思想积极向上,有较高政治素质的加3分。
第二条组织机构方面
(一)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上交本学期工作计划并同时上交上一学期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须科学、完整,加2分。
(二)各部门组织机构健全,能够尽早的开展工作,并定期召开部门会议(每两周至少一次,活动期间不限),加2分。
(三)积极协调主席团与部门,部门与部门,部门内部之间的关系,团结协作,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的加3分,反之扣3分(在主席部长例会中公开投选,每位主席选二个部门,每个部门选一个除本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排名在前三的部门加分,后三的部门减分)。
(四)部门人员按时值班,每部门缺勤一次扣1分。
(五)按时参加各项会议,遵守会议纪律的加2分;其中无故缺席者一次扣2分;有请假或迟到的每次扣1分,本项最高扣4分。
(六)各部成员(含部长)若违反学生会相关规章制度每人扣2分;成员每辞职一名扣1分;成员辞职达1/2的部门不予评选。
第三条组织活动方面
(一)部门举办的各类活动,根据活动策划,活动落实、活动后反映以及活动总结等情况最高加4分。
(由主席团评价、奖励)
(二)部门举办的活动有创意,有特色(在主席部长例会上公开评选,七位主席半数通过的活动),主办部门每次加2分;协办单位每次加1分。
(三)部门不拖欠应提交秘书处登记存档的资料(秘书处根据其工作职能及工作效果,酌情评分)。
本项最高加分为4分。
(四)积极参与校学生会其他部门组织的各项工作及活动,根据活动具体要求参与一次加2分;上级安排应参与者没参与或不听指挥者,每次扣2分;无故不参加其他部门组织的活动,每次扣2分。
(五)对各部门学期开始时所拟定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完成一部分加3分;全部完成加5分。
附:
非活动部门不参与此项评比。
第四条部门综合评优
组织部协助主席团根据各部门日常表现及活动情况采取评分制,给各部门打分。
满分为10分(其中正主席占4分,其余副主席占6分,分数采用均分制)。
(一)对各部门值班、例会、活动等综合情况加以评定。
(二)对能否积极服从上级领导下达的命令而完成每一项工作加以评定。
(三)对各部门成员工作积极性加以评定。
(四)对各部门成员获得奖项等情况加以评定。
附:
组织部每月统计一次,并制定评优月统计表,在每月初向老师及主席团汇报。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优秀个人评选制度
为了提高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的凝聚力,战斗力,将学生会的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现拟定优秀个人评选标准如下:
第一条精神文明建设
(一)学生会的全体成员必须每学年至少学习四次上级组织下达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下发的有关规章与制度,并有详细的学习材料、学习纪录以及总结的每人加4分。
(二)学生会的全体成员必须树立良好的形象,如有违反校纪校规或学生会的相关制度并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3―5分的扣分。
(三)学生会的全体成员在文化课方面不得出现挂科现象,出现挂科现象者不具有评选资格。
(分别为月评比与年评比)
(四)学生会的全体成员要注重日常卫生,宿舍卫生情况不得出现减分情况,若有此情况者不具有评选资格。
第二条日常表现情况
(一)会议情况
(1)全体学生会的成员能够准时参加学生会的相关会议,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早退,若有无故缺勤者每人每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者每人每次扣0.5分。
(2)每次会议必须做好会议纪录,无纪录者每次扣0.5分。
(二)值班情况
(1)值班人员必须佩带工作证,若发现有不佩带工作证的每人每次扣0.5分。
(2)值班时间:
上午8:
00―11:
30,下午2:
30―5:
30;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若有迟到早退现象者,每人每次扣1分。
(时间另议,用于活动室值班及应对突发情况,值班人员需与生活部人员的沟通,生活部人员中午、晚上各查物品借出情况一次)
(3)值班人员应自觉签到,有事应写假条不得由他人代签,若有无故不签到或由他人代签现象,按缺勤处理,每人每次扣1分。
(4)值班期间禁止大声喧哗、嬉笑打闹、打扑克、吸烟,吃零食、乱扔果皮、纸屑等,若有发现上述情况者每人每次扣1分。
(5)值班人员要举止文明,待人接物要有礼貌,热情主动,受到老师或主席表扬者(在公开场合或有书面文件),每人每次加5分。
(三)活动情况
(1)可以准时参加本部门及其它部门举办的活动,不得无故不到或早退。
每人每参加一个活动加1分;若出现无故不到或早退现象者,每人每次扣0.5分;
(2)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老师及主席团表扬者(在公开场合或有书面文件),每人每次加5分;
(四)学生会人员能提出创新性意见并被学生会采纳者加5分。
(校内同学(非学生干部)提出创新性意见并被学生会采纳者使所在系给加德育分2分,另议)
第三条综合评比情况
(一)评选优秀部长由主席团根据部长在平日的表现情况(包括个人素养、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团队意识等方面)进行评比,采用10分制(其中正主席占4分,其余副主席占6分,分数采用均分制)。
(二)评比优秀部员由主席团和各根据部员在平日的表现情况(包括个人素养、个人能力、团队意识等方面)进行评比,满分为10分制(其中正主席占4分,其余副主席占6分,分数采用均分制)。
附:
组织部每月统计一次,并制定评优月统计表,在每月初向老师及主席团汇报。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档案管理,使学生会的各项工作顺利展开,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管理内容
(一)唐山师范大学学生会文件及资料由秘书处存档。
(二)各部须将每次活动的计划书、活动总结交予秘书处并存档。
(三)各须将每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交予秘书处存档。
第二条管理办法
(一)唐山师范大学学生会文件及资料由秘书处派专人管理。
(二)管理人员必须将每份文件及资料注明存档时间、编号和存档人姓名。
(三)文件及资料若有遗漏、缺失,追究管理人员责任。
(四)各部必须将各类文件及资料按时交予秘书处存档,逾期将追究部长级部门责任。
(五)各部若需已存文件及资料,须由部长写借条注明归还日期,并按时归还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物资登记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会物资管理,促使物资合理利用,保证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凡属学生会的物资财产,均进行分类,编类,造册登记,物资清单由各级学生会的相关职能部门指定专人保管。
第二条学生会因工作需要购入的物资,在购入时需登记,由生活部负责管理。
第三条学生会开展活动由外借入的物资,有活动负责人对借入物资编制清单交存生活部,归还后予以注销。
第四条学生会内部物资领用,参照第三条办理办法。
第五条每学期第十周、第十八周,由秘书处、生活部组织对学生会所有物资进行盘点清查并编制物资盘点报告表,提交主席团审查后存留。
第六条物资在使用期间发生毁损,需及时登记并报相关职能部门备案,经盘点后发现短缺,应限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值班制度
值班是学生会成员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为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和形象建设,以保证学生会工作的高效运转,现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值班人员应自觉签到,不得有他人代签,否则按缺勤处理,凡无故缺勤累计五次者按退会处理。
第二条值班期间禁止大声喧哗,严禁嬉笑打闹、打扑克等,一经发现将
给予严肃处理。
第三条值班期间禁止吸烟、吃零食、乱扔果皮纸屑,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四条值班期间严禁乱写毛笔字,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五条值班人员要举止文明,接待来访者要有礼貌、热情主动。
第六条值班人员要听从值班主席、部长的安排,不准搞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
第七条值班人员要互相帮助、积极配合,认真完成团委和学生会安排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第八条值班开始前,值班人员应打扫学生会所属卫生区。
第九条值班实行秘书处负责制,秘书处具体职责如下:
(一)认真做好值班考勤记录;
(二)每日负责安排值班人员进行卫生清扫,以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负责保管秘书处的一切物品,如电话、文件夹、宣传板等,如发现财务损坏或丢失,立即上报主席团;
(四)值班人员需遵守值班守则,并对违反规定者给予及时的批评和纠正。
第十条值班内容:
(一)认真完成团委及学生会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做好值班记录,负责各种文件的通知和传达;
(三)值班结束后,值班人员应打扫团委及学生会门室的卫生。
第十一条签到:
各值班室值班人员应在规定值班时间的前十分钟内签到,超过规定时间的属迟到行为,应向秘书处人员说明情况,并另行签到。
(生活部在门口张贴执勤人员名单,方便查找负责人)
第十二条请假:
(一)有事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需持有部长签字的假条交给秘书处值班人员;
(二)值班时有极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向秘书处值班人员说明情况,并交一份书面假条,无假条自外出的视为早退。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秘书处管理条例
为加强秘书处管理,使值班工作正常化,程序化,让各部门更好地开展工作,根据当前秘书处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条例:
第一条秘书处日常工作由值班人员负责。
第二条值班地点:
唐山师范学院校学生会活动室。
第三条各部根据值班表准时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旷班。
值班时间(另议)。
第四条活动室公共财产外借需登记,不得随意带走,不得人为损坏,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五条秘书处值班人员需做好值班记录,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不得擅离岗位。
第六条秘书处在学生会办公场所,值班部门应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喧哗。
每次值班结束后各值班人员自行打扫活动室卫生,归置好所有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
第七条闲人不得进入活动室。
值班结束后,关闭门窗和水电,注意防火防
盗。
第八条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详细记录来访电话。
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协助处理。
第十条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向主席团报告。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工作证管理条例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工作证是证明其成员身份的证件。
为便于管理,方便学生会开展工作,明确职责,加强对学生会工作人员的监督,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内容包括相片、姓名、性别、部门、职务等基本信息,由秘书处统一制作。
第二条学生会工作人员进行日常工作(如:
值班、例会等),组织开展大型活动及其他认为必要的场合时,有义务将工作证戴于胸前醒目处。
第三条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证是证明学生会成员本人身份的凭证,并且仅限在工作期间使用,不得做其他用途,不得私自与他人调换,不得转借,不得涂改损坏,一经发现即给予严肃处理。
第四条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证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须立即向秘书处汇报,声明作废,并按原价予以补办。
第五条在同一届学生会任期内,工作人员退出学生会,应将工作证交回所在部门,并由部长交给秘书处,工作证注销且不再使用。
第六条秘书处负责监督学生会工作人员对工作证的使用,并按照本办法所列明的情况对工作证使用不当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
为了更有效率的完成团委老师的相关工作,并且及时对学生会的相关工作做有效的整理总结,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特制订如下制度:
唐山师范学院校学生会例会分为主席团会、部长例会、部员大例会三个。
主席团会
1、人员:
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八名,各系学生会主席十四名
2、地点:
校学生会活动室
3、时间:
每周五中午一点
部长例会
1、人员:
校学生会主席八名,各组织部长副部长
2、地点:
九号楼一阶
3、时间:
每周四中午一点
部员大例会
1、人员:
校学生会全体成员
2、地点:
九号楼一阶
3、时间:
每周一中午一点
关于提高学生会执行力和整体纪律性、荣誉感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会的办事效率,完善组织机制,提高学生会整体的纪律性和荣誉感,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特制定如下章程,望全体成员认真学习,切实执行。
一、思想教育方面
1、将自我心得的书面形式改为口头表述,旨在考查学生干部的口头表达
能力、综合概括能力,督促学生干部深入学习。
2、设置学生会意见箱,降低学生会的工作姿态,完善学生会一心一意为学生服务的对外形象,鼓励同学们积极进言进策,提高主人翁意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定期收集意见。
3、设置自省制度,要求各部门每月上交一次工作汇报,总结所做工作优秀之处和不足之处,分析原因并找出解决措施。
此汇报一式两份,要求电子版于周日中午12:
00之前上交秘书处,打印版月例会由部长宣读作为优秀部长评选项目。
不按时上交者秘书处交由主席团审议,予以通报批评。
4、定好本部门位置和工作方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5、打造部门特色,鼓励创新意识,实行责任制,由上而下责任到人,部长起中坚作用,大力提高荣誉感和集体意识。
二、制度约束方面
1、部门个人量化:
每周由组织部对各部门进行量化评比,不合格予以扣分,每周一例会公布具体数据。
每月评出最优部门,并对最差部门予以批评。
每周份成绩累加,评出月优秀部门,优秀部门在例会上交流经验心得,给予奖励。
每月累加,评出学期红旗部门,给予证书奖励。
2、有严重违规、违纪者,取消部门、部长、个人评优资格,部长带头做出书面检查,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
3、集体活动、例会签到,连续三次请假及无故不到者取消评优资格,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
注:
此方案及评议部具体评分细则将张贴在学生会活动室,接受大家检查。
此规章即日起生效,望学生会全体成员互相监督,共同进步,展现自我风采,打造优秀的学生工作氛围。
附录:
1、学生干部界定
凡学生会成员均为学生干部,有学生干部证。
可以参加学生会优秀个人,优秀部门的的相关评优评先的评定。
社团人员不属于学生干部,社长副社长属于学生干部。
1、身兼多职者所在系加分应加所有职位最高分,分数不能叠加。
2、评选优秀部门与优秀个人起点均为50分,优秀个人包括部长(占总部长数百分之十采用进一取整原则)与部员(占学生会部员总人数百分之十采用进一取整原则)部长部员分开评选,优秀部门评定三个。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学期末取分数最高的三个部门作为优秀部门,所在部门部长颁发荣誉证书,部长学期末德育分在原有基础上加1分,部员加0.5分。
(2)学期末取按分数取学生会部长总人数与部员总人数百分之十(采用进一取整原则)作为优秀个人。
优秀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在原有德育分基础上加1分。
2、校学生会各职能成员德育加分情况
正主席5分
副主席:
4.5分
各社团社长及各系学生会主席:
4分
各组织部长及社团副社长、各系学生分会副主席:
3分
各系学生会分会部长2.5分
部员:
2分
各系学生分会部员: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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