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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中作用
论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
再贤
【摘要】反腐倡廉看似是共产党员及其职能部门的事,但不是仅靠所有党员及职能部门单打独斗就能做好的。
而是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才能从方方面面、实实在在地做到反腐倡廉。
人民群众人数多,视觉广,分布在各个岗位、各个领域。
他们取得的信息来源广,也更具实际性,通过人民群众的参与,才能获得更多、更有效的信息和证据。
广大党员是人民的公仆,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办事,就应该受人民监督,反腐败必须依靠群众、发动群众。
只有人民群众的监督才是最有效的监督。
因此,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只有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让人民监督权力,让群众监督官员,才能从根本上取得彻底的胜利。
【关键词】人民群众反腐倡廉监督腐败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意识也随之转变,各种价值观也应运而生。
各阶层、各领域都出现并潜藏着为个人利益而损害集体或人民群众利益的腐败现象。
一些人就职务之便不遗余力地牟取暴利,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因而,反腐倡廉便成了现在及将来发展中的一个重要主题。
而就世界发展的新形势来说,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较量将会更加激烈、更加艰巨、更加复杂。
由此,党和国家应采取治标也治本的方法,结合实际,制定可靠方法来惩治和预防腐败。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党的全部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
由此,可看出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因此,反腐倡廉建设的最高评价标准是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
为此,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人民群众的作用及地位
当今社会腐败现象无处不在,只要有权力运行的地方,就有产生腐败的可能。
人民群众生活在社会的方方面面,他们对领导干部的功过是非,廉洁与否,一言一行最清楚,最有发言权;他们对腐败看得最清,对腐败最痛恨,反腐决心最大,反腐态度最明确,反腐立场最坚定;他们能从细微之处最准确地判断是非,能够直接感受到腐败现象对党、对国家和自己切身利益的侵害,所以,他们要求党和政府反腐败的愿望最强烈。
这些年来,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来信来访,举报等形式,揭发举报违纪问题,积极参与党的反腐败斗争,并出现了署名举报多,举报领导干部多,举报重点部门多,举报重大问题多的特点,为查办违纪案件提供了重要线索,使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
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发挥了重要保证作用。
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的全部活动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为了实现、维护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党的反腐败斗争历史,就是一部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利益的历史,是一部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的历史。
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进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要求。
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人民利益高于一切,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最高评价标准。
同志在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指出:
“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切实保障人益,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
腐败是党政领导干部滥用权力的结果,与党的性质宗旨相悖,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伤害党和人民的感情,关系国家的兴衰,可谓腐败不除,天怨人怒,政局不稳,百姓难富。
反腐倡廉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保障,依靠人民反腐败力量,实现党对人民的承诺,纯洁党的队伍,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国家才能兴旺,人民才能。
从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看,反腐败斗争充满艰巨性、复杂性,是一项长期的工程,仅靠个别职能部门的作用和力量是不够的,必须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形成全民齐抓共管的氛围,才能取得成效,取得成功。
(一)、人民群众是主要力量
中国共产党是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取得执政地位的,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党的事业将一事无成。
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理应依靠人民群众的参与,因为人民群众中蕴藏着不竭的力量源泉。
当今社会腐败现象无处不在,只要有权力运行的地方,就有产生腐败的可能。
人民群众生活在社会的方方面面,他们对领导干部的功过是非,廉洁与否,一言一行最清楚,最有发言权;他们对腐败看得最清,对腐败最痛恨,反腐决心最大,反腐态度最明确,反腐立场最坚定;他们能从细微之处最准确地判断是非,能够直接感受到腐败现象对党、对国家和自己切身利益的侵害,所以,他们要求党和政府反腐败的愿望最强烈。
这些年来,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来信来访,举报等形式,揭发举报违纪问题,积极参与党的反腐败斗争,并出现了署名举报多,举报领导干部多,举报重点部门多,举报重大问题多的特点,为查办违纪案件提供了重要线索,使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
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发挥了重要保证作用。
一方面群众的实践经验和正确意见为我们党制订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等提供了重要依据;另一方面,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反腐败各项政策和措施得到群众的支持,变成了群众的自觉行动,从而保证了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落实。
实践证明,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是我们取得反腐败斗争胜利的根本保证
(二)人民群众无处不在
“知政失者在草野,知屋漏者在宇下。
”基层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之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干部腐不腐,群众最清楚。
人民群众人数多,分布广,视觉宽,他们分布在社会的各个阶层、各个岗位、不同领域。
这些特点使人民群众的监督覆盖社会各个领域。
即无论是哪级领导干部的违纪行为,还是权钱交易的伎俩都逃不过群众雪亮的眼睛,各级各部门不易发现、纪检机关也难于掌握的情况,通过人民群众的反映、通过人民群众的举报,更有利于获得信息和证据,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是最广泛、也是最有效的监督。
广大人民群众是腐败的见证者,对腐败行为深恶痛绝,对腐败分子恨之入骨。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依靠群众进行监督,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群众监督具有真实性、广泛性、公正性的特点,是最好的监督、最有效的监督,也是预防和遏制权力腐败的重要手段。
我们党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依靠群众,让群众这只“千里眼”真正发挥作用。
只有这样,各类社会丑恶现象才会无所遁形,各种不正之风才会得到彻底纠正。
紧紧依靠人民参与支持,使群众监督无处不在。
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民意所致、民心所向。
我们的工作必须为了人民、植根人民、依靠人民。
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
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反腐败就很难取得成效。
要释放群众监督正能量,让腐败无处藏身,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强大支撑。
(三)人民群众反腐的地位
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也是社会发展的创造者,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一切活动都围绕着为人民谋利益,同时,在一切发展活动中,都要依靠人民群众,离开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将一事无成。
因而,在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也是最广泛、最主要的力量。
反腐败要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人民群众中蕴藏着不竭的力量源泉。
人民群众不仅是我们党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依靠力量,而且那个还是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的最终评判者。
实践证明,坚持群众标准,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出发点和归宿,反腐倡腐败导致不胜任、不称职的干部上台,影响了政府的行政能力,降低了政府服务民众的水平。
而要消除这一腐败现象,需要人民群众发挥好“评判员”作用,以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二、人民群众在反腐败作用中存在的问题
就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应切实贯彻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方针政策,把依靠群众和相信群众落到实处,做群众信赖和拥护的引路人,同时从根本上实实在在地促进行政机关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重大违纪案件一再发生。
要增强查办案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严惩腐败分子。
重点查处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问题,特别是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严重违纪的案件,党政机关和公务人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对顶风作案的要依纪依法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继续加大纠风工作力度,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问题。
那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既直接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引发民愤民怨,也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坚决予以纠正。
对损害群众利益导致的恶性事件要严肃查处,对措施不得力、不良风气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地方要追究领导责任。
坚持纠建并举、寓纠于建,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一套能用管用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在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健康发展的同时,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和回避的问题,这些客观上影响着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效果,进而又影响和制约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发展。
在当前的反腐倡廉建设中,一些地方并没有很好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
有些同志口头上讲要相信和依靠群众,但没有实实在在的行动,在积极发挥群众作用的问题上,不讨论、不研究,不出实招,不下真工夫,脱离群众的现象比较严重,突出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一)缺少深入有效的宣传发动
在当前的反腐倡廉建设中,一些地方并没有很好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
有些同志口头上讲要相信和依靠群众,但没有实实在在的具体行动,对群众缺少深入有效的宣传发动工作,使不少群众没有深刻认识到自己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责任和重要作用。
反腐败斗争在很大程度上处于自发状态,远没有形成群众广泛参与反腐败斗争的主动局面。
有不少群众认为反腐败斗争是党和政府的事情,自己力量小,不可能在反腐败斗争中起多大的作用,因而在行动上不积极、不主动,持观望状态。
目前,多数群众除了对消极腐败现象表示不满和愤怒外,没有形成积极主动的反腐措施,缺乏实际斗争的主动性。
(二)没有坚持群众路线
中国共产党执政90余年来,进行的各种活动表明,要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要求我们:
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把人民群众以及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都充分发挥出来,为实现全面和谐的社会而共同努力;但必须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和广大党员干部之间的关系,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不断在发展的基础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的需要,保证人民群众和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建设清澈明镜社会的成果;必须正确对待人民群众对广大党员干部监督的具体问题和困难,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加强廉洁、清明的社会建设和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事实上,从实施反腐倡廉思想方针以来,反腐败方针实施确定反腐败斗争的对策措施,并没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没有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基本方法。
由于在一些重大问题上不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不研究群众的经验,不反思群众给出的信息及要求,结果一些地方的反腐败斗争思路不清,工作不得要领,找不到正确的方向,反腐倡廉建设就像空喊的口号,除了响起的那时有点回应外,并没有为社会带来和谐景象,没有解决实际问
(三)渠道不够宽畅
现阶段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并没有形成全民的反腐意识,而更多的是广大党员干部自己部单一地腐败并反腐败,群众的反腐意识淡薄,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渠道不够宽畅。
一些地方群众参与斗争的手段单一,渠道狭窄,方法途径上缺乏创新和研究,没有形成一个简捷、便利、高效的群众参与机制。
同时在目前有限的群众参与渠道中,还存在着不少严重的问题。
如群众举报,有的同志对群众举报很不重视,并表现出可听可不听,可办可不办的态度,全凭自己个人的主观兴趣;更有甚者,有的人还把群众的检举信息泄露给被检举人,使举报者遭到打击报复。
这使得本就狭隘的群众参与渠道变得更让人望而去步,把最真实、最广阔的反腐群众道路堵得更加狭窄。
(四)惩处不够力度
在一些地方,处理一些腐败问题上,没有按照人民群众的强烈意愿,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对腐败分子的惩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在一些地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究的现象相当突出,特别是涉及领导干部的案子,有罪不判,或者重罪轻判的现象非常明显。
这些问题和现象的存在,对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进行是极为不利的。
一方面,它会严重伤害群众的反腐败积极性,影响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反腐败斗争的理解和判断;另一方面,它会严重妨碍反腐败斗争的健康发展。
反腐败斗争艰巨复杂、任务繁重、需要时间较长,既关系社会久安,又事关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要赢得这场严重政治斗争的胜利,必须群策群力,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两个方面的积极性。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
腐败是党之大敌、国之大敌、民之大敌。
党风的好坏关系人心向背,而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因素。
党的执政地位,既为我们党提供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条件,又增加了脱离群众的危险。
因此,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发挥群众作用的举措
新时期的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更加注重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力、凝聚力、监督力、影响力、舆论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出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必须坚持“保廉”与预防相结合,注重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力,努力实现反腐倡廉的关口前移。
坚持培育与建设相结合,注重提高人民群众的凝聚力,大力营造全民参与的廉政文化氛围。
坚持创新与规相结合,注重提高人民群众的监督力,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坚持民情和民意相结合,注重提高人民群众的影响力,充分考虑民意在干部任免升迁以及重大决策出台中的决定性作用。
坚持网上与网下相结合,注重提高人民群众的舆论力,充分发挥网络在反映诉求中的重要作用。
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目的不是让人民群众和党员干部相互仇视和敌对,而是要通过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达到社会和谐,共同发展、共同富裕,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的和谐氛围和社会风气。
但良好风气的养成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廉洁风气的形成,需要我们做出坚持不懈的努力。
顺应时代发展需要,大力营造全民参与的廉政文化氛围,作为一种文化理念,廉政文化能使社会成员尤其是广大党员干部在文化氛围中得到教育和培训,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廉政文化氛围中受到感染,思想意识得到提高。
同时,通过良好的社会风气密切了党员干部及人民群众的关系,从而取得全社会人民的共同进步。
(一)、加强宣传及教育
在反腐倡廉建设中,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必须相信群众和依靠群众。
要让人民群众正确认识自己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地位及能起到的作用,就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和教育培训。
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意识和本领,要通过各种形式,让人民群众认识到腐败的危害性,认识到一切腐败行为都是腐败分子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去窃取、侵吞、截留、强占本属于人民群众的利益,把党和国家、人民群众的利益转化为个人私利,损公肥私。
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学习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监督,要通过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环境,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积极性与自觉性。
让人民群众明确自身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和地位,让人民群众明确参与和支持反腐倡廉,既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责任和义务。
要增强反腐倡廉的坚定性。
广泛开展典型教育,让群众看到党委政府对腐败分子“绝不姑息,绝不手软”的坚定态度,向广大人民群众传递我们党的反腐决心,从而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形成浓厚氛围。
(二)、培育与建设相结合
在反腐倡廉建设中,要坚持培育与建设相结合,注重提高人民群众的凝聚力,大力营造全民参与的廉政文化氛围。
作为一种文化理念和体系,廉政文化能使社会成员尤其是党员干部在文化氛围中得到教育和培养。
廉政文化一旦形成,它所包含的精神、理念、价值观、道德准则,就会在社会上广泛传播,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在这些年查处的一些腐败案件中,有些领导干部开始也是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但抵不住亲朋好友的诱惑、进攻和包围,不由自主地受腐朽社会文化观念的影响,走向腐败的深渊。
可见,没有健康向上的社会廉政文化环境,就难以避免出现“前腐后继”的现象。
因此,应当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积极开展群众易于参与、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注重发展面向社会大众的廉政文化,普遍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水准,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辐射力和渗透力,净化社会环境。
营造人人崇尚廉洁、人人鄙视腐败的舆论氛围。
(三)、创新与规相结合
在宣传教育及文化氛围建设的基础上,应坚持创新与规相结合,注重提高人民群众的监督力,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让群众有机会参与监督党政官员,是防治腐败的前提,需要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为此建议:
应尽快制定《公共信息公开法》。
我国目前虽有《公共信息公开条例》,但只是国务院行政法规层面的制度,缺乏违反条例时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新的《公共信息公开法》必须确立一条基本原则,即确保除了涉及国家安全以外的一切国家权力运行的信息全部公开。
同时,应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制定《公职人员回避法》,以防官员借亲属之手滥权经商的现象。
现实生活中“官员无钱,亲属暴富”这种腐败现象为社会切齿痛恨。
我国目前虽然有禁止党政干部经商的规定,但效果一直不佳。
这就需要有公职人员回避制度。
即通过《公职人员回避法》,每年公示官员近亲属的从业情况。
规定在官员权力管辖围,其近亲属不得经商,也不得在企业担任高管。
并对违反者进行严厉处罚。
(四)、民情和民意相结合
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应坚持民情和民意相结合,注重提高人民群众的影响力,充分考虑民意在干部任免升迁以及重大决策出台中的决定性作用,让群众参与并一定程度决定干部的任免和升迁。
官员选拔升迁时,民意过低的可以考虑实行一票否决制。
这样使得官员在对上负责的同时,还必须充分顾及群众利益和群众感受。
目前,已经有地方政府在进行这方面的尝试。
同时要改进民意收集方式,坚持以平时考核为主,提拔前后考核为辅。
在以制度规定涉及民生等重大政策的出台时,必须先行公布草案,经过民众的充分讨论之后,再做最终决定。
为了避免出台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政策,防止决策失误,应以法律制度的形式规定,任何涉及民生的重大政策出台时,必须先行公布草案,经过民众的充分讨论之后,才做最终决定。
(五)、拓宽渠道,强化监督
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就既要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热情,又要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便于群众提供线索、献计献策、加强监督。
一方面通过疏通群众来信来访渠道、建立群众评议干部制度、群众点评干部述廉等多种措施强化群众监督,保证党员干部的权力在下运行;另一方面,要赋予群众相应的检举、揭发、上访和协助调查等权利,切实做好社会各界群众监督、党派监督、群众团体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网络监督等多种群众监督,尤其要合理利用网络监督的优点,坚持网上与网下相结合,注重提高人民群众的舆论力,充分发挥网络在反映诉求中的重要作用,网络快捷、便利、隐蔽等传统言论平台不具有的众多优点,可以让广大群众快速、便捷地把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迅速曝光。
网络言论已成为反腐倡廉的利器。
网上言论尽管实情与谣言并存,但只要我们的党委政府坚持相关信息公开,相关部门及时辟谣,谣言自然不攻自破。
因此,保障以网络诉求为新的表达形式的民众言论自由,成为以群众路线促进反腐倡廉的重要保障。
借助各种渠道,人民群众能够从各个层面、各个领域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建设。
保证使各种社会管理事务中的决策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有关漏洞和偏差,在党监督和权力监督缺位或一时难以到位的情况下,凭借群众的力量,及时准确地得到觉察、补救、处置,权力受到有效的约束,使腐败分子的阴谋难以得逞。
总之,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把人民群众以及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都充分发挥出来,让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反腐倡廉建设。
广大党员干部应积极响应,努力为落实人民群众参与找方法,寻渠道。
积极主动地向群众宣传反腐倡廉建设的利弊及他们参与的重要性,让人民群众认识到腐败的危害,也认识到自己既有权力参与和支持反腐倡廉,更是有责任和义务去做、去为维护自己的利益。
“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反腐倡廉建设也是同样的道理,只有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才能最终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伟大胜利。
通过对人民群众的宣传引导、教育培训,让群众有话可说,有话能说的多渠道、多方位参与的廉政文化建设。
大力营造全民参与的廉政文化氛围,建立党风廉政、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风气,为实现清正廉明的和谐社会,在这一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走群众路线,必须依靠群众、相信群众。
要始终相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
腐败是党之大敌、国之大敌、民之大敌。
党风的好坏关系人心向背,而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因素。
党的执政地位,既为我们党提供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条件,又增加了脱离群众的危险。
因此,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必须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参考文献
【1】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2008年5月.
【2】标本兼治树清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综述,人民日报[N].2008年12月31日.
【3】贵成.领导干部要“干干净净做事”[J].党政干部论坛,2008,(6):
34-35.
【4】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07年9月14日,来源:
党建研究.
【5】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是治本之策,2007年8月21日,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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