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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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XX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公共医疗机构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最
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全体职工及患者的生命
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运转,促进医院稳定、和谐、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相关法规和条例,制定本预案。
1.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共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
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以及其他严重影
响公众健康事件的医疗救援应对工作。
1.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
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其中,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城区或某区域内发生并有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区域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
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其他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本地区输入性病例,严
重危及本地区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5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医院全体员工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
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
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
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
各有关部门和人员按照预案规定,在各
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
按照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
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
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
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应急处理提供技术保障,全院上下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
2、组织体系
医院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办公室应急救援专业组
2.1 领导机构
在医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院长负责制。
院长是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和总指挥,分管副院长是专项或重点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
急管理的负责人。
由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指挥领导小组(简称应急领
导小组)、应急工作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救援指挥部)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2 办事机构
医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公
室),常设在医院办公室。
全院各科室要以大局为重,无条件服从并圆满完成医
院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修订、培训、实施与监督,贯彻落实应急办公
室有关决定事项。
履行值守应急,车辆调度,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对
内、对外协调及枢纽作用。
应急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2.3 应急救援专业组
应急领导小组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应急专家组及应
急救援分组,包含医疗救援组、护理救援组、感控组、药学组、后勤保障组、信
息发布组、安全保卫组、心理干预组、应急救援小分队;医院确保资金保障,人
员构成合理,职责明确,院内、外和院内各部门、各科室密切的协调。
各科室成
立相应的应急工作组,由科主任或职能部门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
作,医院总值班有应急管理的职责和流程。
2.3.1 应急专家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3.2 应急救治分组
(1)医疗组
组长:
成员:
(2)护理组
组长:
成员:
(3)感控组
组长:
成员:
(4)药学组
组长:
成员:
(5)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6)信息发布组:
(7)安全保卫组:
(8)交通通讯组:
(9)心理干预组:
(10)应急救援小分队:
3、工作职责
3.1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在医院党政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医院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组织对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助;拟定应急工
作措施并组织落实。
(2)负责制定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监测、预警指挥决策
系统;适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并根据卫生主管部门
的决定组织实施,在应急响应状态下转为“应急救援指挥部”。
(3)负责组建我院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队伍的整体救援
能力。
(4)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管理和发布标准,统一口径,指定有关部
门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加强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5)负责组织应急救治工作的资金、物资储备,接受院内外援助。
(6)积极开展应急科学研究,广泛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推进应急体系建
设。
(7)审定各应急小组人员名单
3.2 应急办公室职责
(1)负责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全院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
治工作。
(2)组织拟定和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计划、制度、
预案和措施。
(3)定期开展灾害脆弱性分析,对医院面临的各种潜在危害加以识别,进
行风险评估和分类排序,明确应对的重点。
(4)指导全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实施预防控制和紧急医
学救援。
(5)建立与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和指挥系统;发布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6)指导和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7)组织拟定医院应急物资储备目录、计划,并落实。
(8)指导并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自然灾害、
事故灾害、恐怖事件、中毒事件及核辐射事故等突发事件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
(9)事件结束后的总结与分析报告,及时通知各级各类应急救援人员恢复
正常工作秩序。
(10)组织参与地方有关重大活动的应急保障工作。
(11)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3 医疗组职责
(1)在医疗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对全院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进行诊断和医疗救治工作。
(2)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时间内组织人员对患者进行救治,
落实相关卫生救护、监测检验和疫情控制措施。
负责组织专家进行疾病病因分析、
临床诊断、会诊、技术指导及采取各种医疗救治措施。
(3)充分利用全院技术资源,实行统一调度,并组织好后备医疗救治队伍。
(4)负责收集、检查、督导有关医院医护人员落实隔离、防护措施,并组
织培训。
(5)负责收集、汇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门诊医疗信息,按时报送疫情监控
组。
(6)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规范,加强救治组成员及相关人员
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演练。
(7)做好应急抢救物质的准备,包括救护车、急诊抢救设备和药品的完好
并齐全,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的日常管理。
(8)服从上级调遣,积极参与社会救护工作。
3.3.2 护理组职责
(1)组织制定、修订突发事件相关护理专项应急预案。
(2)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护理救助演练。
(3)监督、指导各护理单元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组织开展
各类护理应急管理、护理应急知识、护理应急处理技术等培训和演练。
(4)负责护理应急方面的重大问题决策,包括人员、设备等。
(5)具体指挥护理突发事件工作组有序工作,随时针对具体问题,采取相
应的应急措施。
(6)协调相关职能科室积极配合抢救。
(7)随时向应急指挥办公室主任汇报预案执行实际情况,供组长决策。
(8)平时坚持学习与各类突发事件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9)各成员必须保证通讯 24 小时畅通。
(10)对突发情况处置完毕后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应急抢救预案。
3.3.3 感控组职责
在应急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感控组负责医院感染管理意外事件应急处置工
作,指挥协调现场感染控制及环境消毒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并对医院感染管理意
外事件进行评估及上报。
感控组办公室设在院感办,负责日常工作。
(1)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医院内处置过
程中的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施行全程监管。
(2)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
作。
(3)负责监督临床医务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医疗废物管理和安全处置。
(4)负责落实职业暴露后预防治疗及处理工作,并对职业安全防护措施予
以指导。
(5)督导检验科落实职业暴露后检测工作。
(6)督导药剂科落实职业暴露后预防用药的保管及发放工作。
(7)协助物资采购中心提供临床科室有关预防职业暴露防护药品与物资的
配备。
3.3.4 药学组职责
(1)在应急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迅速进行科室人员整合并启动突发事件
药事管理应急方案,一旦进入紧急状态,应宣布全科停休,全体药学部工作人员
保持 24 小时电话通畅,格尽职守。
(2)药学部工作人员应熟悉应急方案的内容、程序、处置方法和防护措施,
定期组织重点人员进行演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突发事件发生时,药学值班人员应将事件的内容性质、严重程度、采
取的紧急控制措施等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并做好记录。
(4)制定、审核治疗及预防用药方案:
包括一线人员、二线人员和其他医
务人员的预防用药方案和治疗用药方案;并制定相应的用要目录,及抢救用要目
录,备好紧急药品的抢救用药的需求数量。
(5)制定、审核药物安全性监测方案。
(6)做好切实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药房及病区药房的常规工作;包括药品
领发、排班、药物管理和消毒及工作人员的防护工作等。
(7)根据医院制定的治疗指南或专家组意见,制定储备药品计划和采购计
划,保障药品供应,并进行可行性分析,报告中应写明药品的名称、疗程、用量、
金额、预计接受治疗的人数、药物治疗方案之间的相互替代性,并进行资金预算。
(8)保证与上级领导沟通渠道的通畅,及时报告各种临时性问题。
(9)药学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评议应急体系及其运行状况,总结经验,
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的意见。
3.3.5 后勤保障组职责
(1)制定全院应急所需物资的购置计划,并及早落实,保障救治一线的需
要。
(2)建立应急物资台账,负责应急物资的验收和发放,及时提出补充供给,
保库存物资充足需要。
(3)负责落实本科室应急材料的收发、传递和有关会议的筹备。
(4)保障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完好与供给。
3.3.6 信息发布组职责
(1)任何新闻媒体、电台和外界机构要求采访,第一接待者应在第一时间
向应急办公室报告,个人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2)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指定人员接待、陪同新闻采访人员。
采访应实事
求是,切实保护病人的隐私权,要尊重病人的民族习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
护医院的合法权益。
(3)确需对外发布消息,应由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定新
闻发言人发布消息,任何个人擅自散步不负责任和未经证实的消息,医院应急领
导小组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4)监控资料为医院重要信息资料,提取监控信息,必须经应急办公室许
可,若公安刑侦部门需提取监控信息,可由应急办公室配合办理。
监控室人员不
得擅自将监控信息对外公布。
(5)及时收集、整理、编掇先进典型事迹材料,在院内广泛开展学习宣传
活动;及时汇报阶段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情况,为医院应急领导小组提供各
类文字材料。
(6)专人负责疫情网络直报、卫生应急事件日报及月报工作。
(7)完成院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3.7 安全保卫组职责
(1)在院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医院治安保卫措施的应急实施方案。
(2)会同医疗救治组做好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发生时的安保工作。
(3)主动开展与本工作组职责相关的工作,完成领导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3.3.8 交通通讯组职责
调动各种车辆及通讯设施采用各种手段,保障交通通讯在应急期间畅通。
3.3.9 心理干预组职责
(1)针对患者心理状况,及时调整健康教育策略,帮助患者树立对科学、
对政府的信任,维持正常的科室秩序。
(2)积极对患者的心理状况进行测评,根据心理测评结果,提出具体方案
组织实施,针对不同患者采取不同的心理干预措施,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3)宣传科学防控知识,积极预防、及时控制和减缓患者心理危机,防止
患者产生恐慌心理。
3.3.10 应急救援外派医疗队职责
负责外场救援和受政府指派完成相应救援任务。
4.报告制度
4.1 类别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立即报告应急办公室,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2)发现甲类传染病(霍乱、鼠疫)和乙类传染病中非典、高致病性禽流
感、肺炭疽、脊髓灰质炎、不明原因肺炎。
(3)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
(4)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发生被盗、流失等,发生剧毒物品、放射源物
品丢失。
(5)接诊重大意外事故、知名人士、外籍及境外人员、大型活动的意外事
件、飞行事故、重大社会治安群体事件患者。
(6)预防接种疫苗群体性不良反应。
(7)意外辐射照射事件。
(8)医源性感染事件,医源性、实验室和医院感染爆发。
(9)传染病菌、毒株丢失及传染性医疗废物丢失。
(10)批量外伤(车祸、公共场所挤压、爆炸等)。
4.2 报告内容及要求
遇有上述院内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据实报告医院应急办公室,报告内容与要
求如下:
(1)病、伤人员数量、发生时间、地点、病情等。
(2)遇特殊任务或其他特殊情况要及时汇报。
(3)凡国家规定的各种疫情都要按照规定上报。
(4)任何人不得私自向任何媒体泄漏疫情或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的
内情。
(5)凡违法上述规定者要承担行政或法律责任。
4.3 报告流程
(1)应急办公室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上报程序,迅速向院长报告,并立
即医疗救治组、护理组、感控组等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甄别,应
急办同时通报有关科室和人员各就各位,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主管院长亲自或委托应急办公室按照程序向上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报
告。
(3)指定新闻发言人定期向全院及外界通报疫情,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
准不得向外界散步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
5.应急预案反应
5.1 预案反应原则: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医院各级应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
应级别应急反应。
同时,要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
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减
少危害和影响。
医院各应急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
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院内扩散和发展,并服从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
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5.2 预警分级
(1)三级预警:
外地出现疫情,本市无新病例或疑似病例在保证正常医疗
秩序的前提下,由医务部及时组织人员经行业培训,采购中心及总务科提供必要
的物资储备;
(2)二级预警:
本市出现疫情,本院接诊疑似或确诊病例,未开放隔离区
时,做好全面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公共卫生科、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和当地疾
控中心加强消毒隔离制度的监督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保障医疗工作
的正常进行。
(3)一级预警:
全面启动本预案,开放隔离区,整合医疗资源,停止探视。
5.3 应急反应措施
(1)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制订技术标准和规范,及时组织全院应急知识和能
力培训。
(2)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迅速启动对应应急预案。
通知到的所有应急人员
集结待命,通知相关部门和科室准备好所需资金、物资、药品、设备、车辆等一
切应急物资。
(3)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
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4)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
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5)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
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引起身体伤
害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
(6)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和总结,积累诊断
治疗的经验。
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
进行处置。
(7)开展科研与省际交流:
开展省际交流与合作,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
断。
开展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药品、防护用品等方面的研究。
(8)协助疾控机构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5.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外派医疗队
(1)领队:
分管院长/医务部主任/科主任。
(2)人员依突发事件派出相关专业专家,满足救援需要。
(3)院内接到通知后应在 30 分钟内,人员、物资、药品、救护车均必须到
达指定地点集合共同出发。
(4)随时与医院指挥部联系通报情况。
(5)服从现场指挥和上级指挥部的安排。
(6)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避免次生伤亡。
6.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
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
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国务院或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
实施。
特别重大以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请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
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
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请求,及时组
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应急结束后,医院各应急组织机构人员恢复到原工作岗位,继续投入本职工作。
7.保障工作
7.1 人力资源保障
(1)各临床、医技、职能部门主任、护士长、急诊科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
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并严格执行人员紧急替代制度。
服从院应急领导小组及
应急办调遣。
(2)医院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临床特点随时组成具有明显专业特点的
专家组,安排专业人员承担主检医师工作,指导临床工作。
(3)医务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应急措施的人员培训。
(4)全院各部门/科室主任,负责将《应急预案》内容灌输至本部门内的每
一位职工,并定期进行培训与演练。
(5)接到上级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需派出医疗队任务时,由应急
领导小组责成医务部组队选派。
(6)后期管理部相关科室全面负责外出医疗队的生活支援、医务部全面负
责外出医疗队的业务支持。
(7)派出人员的统计、管理与奖惩。
7.2 信息与设备保障
(1)信息工程部负责收集相关疾病的最新态势,了解最新的诊断标准、诊
疗方法。
(2)维护信息系统,做到信息准确,运行正常。
(3)保障及时提供抢救所需设备,随时进行抢救设备的现场维修。
7.3 后勤保障
(1)物资供应中心保障抢救所需的战略物资及必要的日用品的供给。
(2)后勤管理部保证电力、热力、通风、水源的供应。
(3)膳食科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的膳食供应。
(4)物资采购管理中心保证医务人员临床使用衣物的及时洗涤及更新。
7.4 医疗卫生保障
各应急专业救治组(医疗组、护理组、设备组、药学组)按照领导小组指示,
迅速到达规定地点,及时为受灾人员提供医疗救治。
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
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7.5 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要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
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7.6 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应急
物资目录和清单数量详细,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
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7.7 基本生活保障与人文关怀
要做好患者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他们有饭吃、有水喝、
有衣穿、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做好患者、应急救援人员及其家属心理疏导工作。
7.8 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作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抢险救灾物资
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7.9 安全保障与隔离防护
(1)要加强对重点科室、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
护,控制事态,确保受灾人员及应急救援人员安全、有序的转移或疏散,维护院
内秩序。
(2)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划定隔离区时,安保部及时提供人员,并设
立专人进行保安,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隔离区,患者及可疑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
救治区域。
(3)要采取必要的隔离与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
保人员安全。
8.结束后的处理
8.1 总结与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完毕后,要对处理过
程与结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科学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8.2 预案修订与更新
根据上述总结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对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
时进行预案更新、修订和补充。
8.3 奖励与处罚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科室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失职科室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追究相应责任,按医院相关规定
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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