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矶头遗址修缮立项报告1217讲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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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矶头遗址修缮立项报告1217讲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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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矶头遗址修缮立项报告1217讲解
编号:
7-0386-1-386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大矶头遗址修缮工程
立项报告
编制单位:
上海建为历保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单位:
岳阳市云溪区文物管理所
2014年12月
1.文物保护单位基本信息………………………………………………3
2.项目概况………………………………………………………………6
3.项目实施的必要性……………………………………………………8
4.项目实施的可行性……………………………………………………16
5.项目实施计划…………………………………………………………17
6.经费估算………………………………………………………………18
7.附件………………………………………………………………19
1.文物保护单位基本信息
文物保护单位名称
大矶头遗址
公布批次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所在地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新设村塘湾组马鞍山
使用管理单位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文物管理所
上级主管部门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文物保护单位简介:
大矶头遗址俗称寡妇矶,该遗址位于岳阳市云溪区以北15公里的陆城镇新设村塘湾组马鞍山西南部龙头顶延伸至长江的矶头上,是古代人们为了航行船只的安全,在天然石矶上依托伸展在江心的天然山体与江岸底部相连的自然礁石为基础,用花岗岩条石围砌成的大型三层平台式构筑物。
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在安徽安庆人余永清多方努力下,大矶头采取以清廷拨款与地方集资相结合的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并在当时临湘县徐知县的主持下开工建设。
大矶头建设项目历时五年,到清光绪三十年(1904)最终竣工。
该工程根据水位的不同变化,将凶险的自然石矶修造成三层梯级式的花岗岩石纤道,为过往船只和纤夫的安全提供了可靠保证。
大矶头遗址占地面积达1500多平方米,平面约呈1/3圆弧,弧长150米。
从下至上用花岗岩长条石构筑成三级平台。
第一级从长江礁石自然面驳起,高1.5至3.5米,宽2.05米;第二级高2.9米,宽2米;第三级高2.6米,宽3.8至5.8米。
该级平台与马鞍山山腰平接,在平台收坎边安装了108套麻石栏杆。
第一、二、三级石墙条石上凿有分布均匀的篙窝、钩眼,供行船撑篙和纤夫之用,在第三级石墙条石上雕刻有3条1米左右的浮雕蜈蚣,为制龙压胜,蜈蚣浮雕构思巧妙,形态生动传神,并且寓意深刻,是不可多得的艺术佳作。
大矶头遗址是长江中、下游水道上唯一保存的利用自然山体和矶头修筑起来的人工矶头遗址。
整个工程气势雄伟,设计匠心独具,用料考究,砌筑规范,工艺精湛,是祖先留下的珍贵文化遗产,具有很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2013年3月,国务院将其核定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作沿革:
上世纪六十年代,为修筑和加固从马鞍山至铜鼓山间的长江防汛大堤,曾在大矶头附近取土,为加强对人工石矶的保护,政府出资对大矶头松动的花岗岩条石进行了加固和维护,同时对一些残损的构件进行了更换。
1965年,长岭炼油厂油港管理处在塘湾至沙窝间修建原油码头,由于受条件的限制,最初的输油管道从大矶头第三层平台与马鞍山相接的山腰穿过。
大矶头南端保护范围内用于架设管道的钢筋混凝土架及管道本身虽然没有危及大矶头文物本体的安全,但对大矶头的环境风貌却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1986年9月1日,岳阳市北区(今云溪区)陆城镇人民政府岳北政(1986)03号文件公布大矶头为陆城镇文物保护单位,并成立保护小组,制定了保护措施。
1988年3月23日,岳阳市北区(今云溪区)人民政府发文岳北政发(1988)22号公布大矶头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此后,经过文物部门与长岭炼油厂油港管理处进行反复协商,终于拆除了影响大矶头(寡妇矶)观瞻和环境风貌的输油管道。
新的输油管道改从大矶头建设控制地带东南外沿通过,并花巨资从马鞍山下开凿了一条专用隧道来架设输油管道,有效解决了文物保护和经济建设之间的矛盾。
1990年10月13日,岳阳市北区(今云溪区)文物管理所与陆城镇人民政府、陆城镇新设村以及文物保护小组签订《大矶头(寡妇矶)文物保护协议》。
1992年10月7日,岳阳市北区(今云溪区)人民政府发文岳北政发(1992)51号公布大矶头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区文教局与国土分局对大矶头进行环境整治,清除了大矶头本体的荆棘杂草,运走周边的砂石堆积。
2004年1月18日,岳阳市人民政府发文岳政发(2004)2号公布大矶头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公布其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
2005年1月10日,云溪区文物管理所会同陆城镇政府、长炼以及新设村塘湾、沙窝两村代表、调整大矶头保护小组,重新签订保护协议。
2006年2月19日,云溪区文化局会同文管所全体工作人员、陆城镇大矶头保护小组成员搞义务劳动,拔除大矶头本体荆棘杂草,清理大矶头周边环境。
2006年5月3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文湘政发(2006)17号文件公布大矶头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7年3月18日,云溪区人民政府在大矶头竖立保护标志与说明词碑。
同时,云溪区文管所会同陆城镇镇政府、新设村代表,调整大矶头保护小组,重新签订保护协议。
2008年5月8日,云溪区文管所全体工作人员、陆城镇大矶头保护小组成员对大矶头本体荆棘杂草、周边环境进行清理,并在大矶头保护范围的东、西、南三面边界用水泥浇注了四方柱状界桩。
2012年3月,在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修编的《岳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2~2030)》中,对岳阳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文化街区重新进行了调整:
即在重点保护洞庭南路历史文化街区的基础上,将陆城南、北正街增补为岳阳历史文化名城的另外一个历史文化街区,这样,陆城也就成为岳阳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大矶头遗址作为古代陆城著名的“八景”之一,自然也就成了岳阳历史文化名城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和核心的人文景点。
2013年3月5日,国务院国发[2013]13号文件,将大矶头遗址核定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规划编制情况
□已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公布时间:
□已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同意批准时间:
√正在编制预计完成时间:
2015年6月
□尚未开始编制预计启动编制时间:
2.项目概况
工程对象名称
大矶头遗址
保护工程类型
□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迁建工程□安防工程
□消防工程□防雷工程□其他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容:
大矶头遗址修缮工程是为了维护文物本体安全而进行的维修项目,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施工前对大矶头文物本体和保护范围的地质钻探和实测;
2、根据钻探和实测情况,邀请具有维修保护方案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大矶头遗址修缮工程设计方案;
3、按照维修方案的要求,对闪动、崩塌、断裂、下沉等比较严重、需要维修部位的石构件予以拆除,但拆除前要对所有石构件逐个进行编号登记;
4、江岸底部礁石基础的加固与处理;
5、对三层平台缺失、风化及损坏的同类花岗岩石材的补配与更换;
6、文物本体的维修与加固;
7、北端踏步的维修;
8、对顶层平台即第三级平台边缘108套麻石柱及栏板的补配与维修;
9、清除大矶头各层平台的覆盖物,特别是顶层平台上洪水过后沉积的泥沙及马鞍山临江断崖上因塌方形成的堆积物;
10、顶层平台铺地石材的补配与安装;
11、大矶头内侧与马鞍山相接地段护坡驳岸的砌筑、山顶名贵观赏树木的移栽和植被的种植以及北端踏步下断崖的处理;
12、大矶头南侧保护范围内高架水泥构筑物的拆除及人工矶头与堤岸相接处的处理;
13、连接长江防汛大堤与大矶头遗址简易参观游路的修建。
项目是否列入文物保护规划
√是□否
3.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①项目的影响和价值
大矶头遗址是长江中下流地区唯一保存的利用天然礁盘加以改造的人工石矶,也是变害为利的古代工程杰作,是研究我国长江航运设施最早、最原始、最真实的实物资料,其所涵盖的古代文明信息和历史价值尤为突出。
大矶头遗址是研究长江航道和航道工程以及航运发展史上无可替代的实物见证和十分珍贵的文化遗存,在中国古代航运史上具有特殊意义。
大矶头无论从工程选址、规划、设计,还是建筑工程的用材、体量、形状、结构、工艺乃至周边环境的选择等,都充分展示和突出了我国古代建筑艺术与科学的显著价值。
同时,大矶头建造的初衷是变害为利,造福于人。
矶头上雕刻的蜈蚣寓意镇龙妖、求平安,是风水建筑文化在古代水利设施上的一种表现,具有丰富、深刻的文化涵蕴和审美价值。
石碑刻铭“道广波平”祈望长江风平浪静、航运平安无恙,将人们祈求过往船只平安的心理表现得淋漓尽致。
大矶头与马鞍山天然植被的完美结合,创造了“天人合一”的生态环境,既是研究古代建筑艺术和生态环境交相辉映的实物,又是传递华夏民族漫长的历史时期思想文化的重要遗迹。
大矶头遗址是利用自然石矶,并通过人工用花岗岩条石修造起来的一处庞大工程,它是传递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物证,其人工围砌而成的巨大三层台阶式构筑物,兼具航运和水利工程的双重功能,是古代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生产活动中集体智慧的结晶,也是人类征服自然的真实写照。
记录着古代劳动人民与中国第一大河长江拼搏抗争的历史。
②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大矶头遗址虽然修建竣工的年代为清代末年,距现在仅仅才110年的历史,但因其是长江流域至今为止保存下来绝无仅有兼具航运与水利双重功能的大型石构筑物文化遗存,具有很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因此,该遗址于2013年3月被国务院正式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它是第七批国保中距今时间最短、文化属性独立单纯的古遗址。
同时,由于受时代制约和对文物概念的不同理解,大矶头作为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重点保护也才不到20年的时间。
大矶头遗址属于具有公共属性的户外不可移动文物,正好位处长江中游自岳阳城陵矶至武汉水道上最窄的螺山卡口,再加上其独有的功能价值,遗址不可避免地长期裸露野外、或浸泡在汹涌翻滚的涛涛江水之中。
长时间自然的阳光曝晒、风霜雪雨、丰水期高洪水位反复不断地冲刷浸泡、洪水和雨水引发马鞍山山体崩裂塌方形成的淤积和覆盖物,以及人为放牧牛羊、安装捕鱼设备、修建航标和输油管道、泊船和汛期来往船只对人工石矶的不断冲撞等,使大矶头遗址遭到严重破坏。
目前,大矶头遗址文物本体所依托的江岸底部礁石基础已被淘空,人工石矶失去依靠,已造成三层花岗岩条石砌体走闪、崩塌、断裂、下沉比较严重,墙体开裂倾斜,部分石材也逐渐剥蚀风化,北端踏步严重变形。
特别是因受洪水不断浸泡冲刷和雨水的双重作用,最上一级平台与马鞍山山腰连接部位,形成了大面积且覆盖物很厚的淤泥和山体塌方堆积层,对大矶头的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造成了巨大影响。
同时,由于年久失修,随着时间的往后推移和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大矶头遗址受到破坏和影响的程度也正呈现出逐渐加剧的趋势。
因此,在对大矶头遗址进行现场调研评估的基础上,迅速启动对大矶头文物本体的抢险加固和紧急维修,对影响文物本体风貌的堆积覆盖物及其他构筑物等进行清理和拆除,同时对大矶头遗址周边环境进行整理不仅非常必要,而且也是十分紧迫的任务。
大矶头文物本体的保护和维修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亟待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给予足够重视,并重点投入紧急性抢险加固工程和周边环境整治所需经费,以保证该项工作的落实和顺利完成。
现状调查评估表:
文物建筑现状调查评估表-01
基本信息
建筑名称
大矶头遗址
原始功能
航运工程
现状功能
无
建成年代
清
建筑层数
三层
结构形式
石砌
建筑面积
1500㎡
价值评估
历史价值
长江岳阳新设段大矶头(寡妇矶)建于清光绪五年(1879)大矶头的建成,有效地遏制了行船事故的发生,所以它是我国古代长江上不可多得的保航通行安全设施,曾为过往舟楫顺利、平安通航发挥过重要作用,在古航运史上具有非常特殊的意义。
艺术价值
大矶头不仅雄伟壮观,在整体结构上尽显构思奇巧、工艺精湛之特点,是长江流域航运设施的杰出范例,同时还是物化了的古代力学、数学、美学的实物见证,突出了其蕴含的艺术与科学价值。
社会价值
历经100多年洪水的严峻考验,大矶头构筑物仍巍巍然屹立在长江南岸,足以证明这一石构的大型航运工程是十分成功的,至今它仍然在发挥作用。
它记录了古代劳动人民与中国第一大河拼搏抗争的历史。
现状评估
平面布局
现状
大矶头平面约呈1/3圆弧,弧长150米,形制为三层圆弧形花岗岩台阶。
文物本体平面泥沙淤积覆盖现象较为严重,文物现状基本保存了原有所有形制与历史信息。
好
良
中
差
原真性
除后期建立的输油管道水泥基座与航标以外,文物本体未经改动。
好
良
中
差
结构
现状
石砌结构,文物本体结构完整,局部石砌体出现错位歪闪现象,台阶踏步尤为明显,建筑一层至二层的台阶踏步整体出现了下陷倾斜的状况。
好
良
中
差
原真性
完全保持原有结构形制。
好
良
中
差
立面
现状
条石砌筑立面,石砌体大部分留有石料加工时的凿纹。
立面有蜈蚣图样浮雕,石砌体多处出现了歪闪错位,开裂的现象。
整体立面基本完整。
好
良
中
差
原真性
完全保持了原有形制。
好
良
中
差
栏杆
现状
建筑三层平面原有108套顶雕六瓣花的石栏杆,目前留存11套并有不同程度缺损,连接石构建三块。
好
良
中
差
原真性
大部分石栏杆破损无存。
好
良
中
差
环境
现状
周边有两处水泥高价运输带,其中一处已废弃。
好
良
中
差
原真性
周边有较多的现代构筑物,
好
良
中
差
4.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基础工作描述
为做好大矶头遗址的文物保护,尽快启动对文物本体的抢救性文物维修和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在云溪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云溪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云溪区文物管理所在市文物管理处和省文物局的指导下,通过认真研究和精心筹划,已完成了修缮加固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和基础性工作。
①为全面了解大矶头遗址地理位置、周边地形地貌和文物本体的平面布局和结构,目前已分别委托云溪区国土测绘大队和湖南省文物保护设计研究院完成了大矶头遗址周边近300米范围地形图、大矶头总体平面图、北侧踏步平面图、西侧和北侧立面图、弧顶剖面以及建筑构件大样图等。
②为摸清大矶头文物本体所依托的江岸底部礁石基础和马鞍山山体的地质结构情况,已邀请区国土局和市国土局的相关专家到现场进行了勘察采样,对大矶头自然石矶的形成原因和构造情况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待汛期过后的枯水季节,再组织技术力量进行全面的地质勘探,为抢救性维修工程的基础处理和加固提供准确有用的地质资料。
为掌握长江洪水对大矶头遗址文物本体影响的详细资料,我们已分别到交通运输部长江武汉航道局、长江航道规划设计院和省水利厅和岳阳市国家海事局调查和查找相关信息,同时邀请这些单位和部门的专家到大矶头遗址现场进行调研和考察。
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我们对历年来长江大矶头遗址段水位的变化情况、浸泡和淹没文物本体时间的长短、汛期洪水流速、含沙量的多少和成分比例情况以及对文物本体的冲刷、浪打等数据都有了深入和细致地了解,为全面准确了解汛期洪水对人工石矶的影响,为文物本体安全渡汛设计和编制针对性很强的措施和方案。
保障条件:
大矶头遗址是云溪区2处成功进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的一个,也是云溪区成立文物管理所成立以来第一次进行的国保抢救性维修项目。
因此,云溪区委、区政府以及云溪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该项目都十分关心和重视。
为启动对大矶头遗址进行保护和抢救性维修,云溪区政府和文化文物部门一方面成立专门班子,具体负责大矶头遗址的保护、维修和以后的利用工作。
为加强对大矶头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的保护,云溪区人民政府已正式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矶头遗址保护的通告》,重新调整成立了“大矶头遗址文物保护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保护措施,落实保护责任,坚决杜绝和严厉禁止因工程建设和生产活动对遗址的破坏。
同时,为加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已正式将云溪区文物管理所升格为副科级单位,不仅大幅增加了文物管理所的年度经费,政府还明确提出,将设立大矶头遗址文物保护工作专项经费,为大矶头遗址保护维修项目的申请立项和其他基础性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另一方面,积极向市文物管理处和省文物局汇报和衔接,省市两级文物部门的领导和专家也曾多次到大矶头遗址现场进行考察和调研,在感叹大矶头的雄壮的同时,也为文物本体的保存现状担忧。
表示将从专业力量和保护技术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指导。
目前,保护和抢救性维修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都已基本完成,尤其是区政府领导的支持和文物所在地陆城镇及新设村干部和群众对大矶头的维修都热情期待、寄予厚望,纷纷表示将全力支持,所有这些,将为大矶头遗址的抢救性维修和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提供保障并创造十分有利的条件。
5.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工作时间:
大矶头遗址修缮工程项目将在国家文物局和湖南省文物局的指导下在三年内完成,从2015年5月开始,至2017年3月结束。
具体的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1、2015年5月~10月工作内容:
①完成大矶头遗址文物本体和周边500米范围内1:
200地形图的测绘工作;
②完成大矶头文物本体范围特别是石矶礁盘、三层台阶、马鞍山与大矶头相撞部位详细的地质调查和钻探;
③拆除大矶头南侧保护范围内高架水泥构筑物及马鞍山山腰与矶头连接处除航标以外的其他构筑物和设施;
④启动保护规划和维修方案的编制工作;
⑤整修通往遗址保护区简易的游路和施工通道。
2、2015年11月至2016年10月工作内容:
①彻底清理大矶头遗址顶层历年从马鞍山山体垮塌的泥土、石块和汛期沉积下来的泥沙等覆土和堆积物;
②对闪动、崩塌、断裂、下沉以及风化的墙体和平台花岗岩条石等构件进行登记编号后逐个拆除;
③为防止马鞍山山体继续滑坡塌方,按照大矶头遗址的建筑特色和整体风貌,对马鞍山临江面从下往上进行加固处理;
④下半年对大矶头江岸礁盘基础进行加固处理;
⑤按要求准备工程维修所需材料,待夏季洪水消退后,正式启动大矶头文物本体抢救性加固维修。
3、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工作内容:
①继续加紧对大矶头遗址文物本体的维修工作,在洪水到来前完成整个三级平台的花岗岩条石的砌筑、更换和安装;
②北端踏步的维修和江岸护坡的加固处理,完成第三级平台所有地面的铺装,第三层平台边缘麻石护栏的补配与安装;
③为防止汛期各种船只对大矶头文物本体的碰撞和船舶的停靠、抛锚以及其他人为原因有可能造成对文物的破坏,选择在大矶头遗址上、下游各约200米左右相对合适的地方设立醒目且坚固耐用的警示提醒标志。
6.经费估算(万元)
经费类别
工作内容及估算
经费合计
前期经费概算
1)地形实测:
15万元
2)地质钻探:
20万元
3)拆除影响文物本体风貌的构
4)筑物及其他设施等:
18万元
5)清理马鞍山山体垮塌的泥土、
石块和汛期沉积下来的泥沙等:
25万元
6)文物保护规划编制:
50万元
7)维修方案编制:
25万元
8)便道修建:
15万
168万元
工程经费估算
1、大矶头遗址文物本体建筑石材的
登记、编号和拆除:
15万元
2、文物本体三级平台需更换、替补
、和用于地面铺装石材及108套麻
石栏杆等的备料费:
120万元
3、基础处理:
35万元
4、工程维修、安装工资:
80万元
5、北侧踏步下面护坡及马鞍山临
江面仿山石护坡实施:
80万元
6、上、下游安全警示标志设置:
15万元
345万元
工程总估算
513万元
其中拟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
拟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前期经费
168万元
513万元
拟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工程经费
345万元
7.附件
7.1图纸
7.2现状照片
7.3相关试验、监测报告等
7.4其他相关材料
附件1大矶头旧址图纸
图1:
岳阳市在湖南省的地理位置图
图2:
中共平江县委旧址在平江县的位置图
图3:
中共平江县委旧址总平面图
图2:
大矶头遗址在岳阳市的位置图
图3:
大矶头遗址航拍图
图4:
大矶头遗址地形图1:
1500
图5:
大矶头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图1:
100
图6:
大矶头遗址总平面图1:
200
图7大矶头遗址北侧踏步平面图1:
100
图8大矶头遗址北立面图1:
50
图9大矶头遗址西立面图(1:
200);2-2剖面图(1:
100)
图10大矶头遗址1-1剖面图1:
60
图11大矶头遗址花岗岩蜈蚣浮雕大样图(1:
10);大矶头遗址花岗岩栏杆大样图(1:
10)
文物保护单位现状照片
图12大矶头遗址全景(由西向东)
图13大矶头遗址丰水期全景(由西向南)
图14大矶头遗址基底部分现状
图15大矶头遗址基底部分的泥沙淤积情况
图16大矶头遗址北端砌体松动变形情况
图17大矶头遗址三层平台上石护栏破损情况
图18大矶头遗址砌体钩眼破损情况
图19大矶头遗址本体三层局部塌陷情况
图20大矶头遗址踏步砌体向下倾斜情况
图21大矶头遗址市级保护单位保护标志碑
图22大矶头遗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
图23清光绪三十年刊立的“泐临湘矶晓谕”碑
附件2大矶头遗址修缮工程立项委托书
委托书
委托单位: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文物管理所
单位地址: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镇云中路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职务:
受委托单位:
上海建为历保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3188弄B7幢
经双方协商,云溪区文物管理所决定委托上海建为历保有限公司作为编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矶头遗址保护规划立项报告》的研究设计单位。
受委托单位在代理期间,可以代表云溪区文物管理所研究编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矶头遗址保护规划立项报告》;可以随时到大矶头遗址进行实地考察、查阅相关档案文献等资料。
委托单位: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文物管理所
受委托单位:
上海建为历保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时间: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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