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及代码表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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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及代码表doc
附件1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表
类别代码
小
类别名称
范
围
大类
中类
类
R
居住用地
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
R1
一类居住用地
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的低层住宅用地
R1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住区内城市支路以下的道路、停车场及其社区附属绿地
R12
住区主要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幼托、文化体育设施、商业金融、社区卫生服务站、公用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
服务设施用地
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齐全、布局较完整、环境良好的多、中、高层住区用地
R20
保障性住宅用地
R2R21
住宅建筑用地、住区内城市支路以下的道路、停车场及其社区附属绿地
住宅用地
R22
服务设施用地
住区主要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幼托、文化体育设施、商业金融、社区卫生服务站、公用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
用地
公用设施、交通设施不齐全,公共服务较欠缺,环境较差,需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区用地,包括危房、棚户区、临时住宅等用
R3
三类居住用地
地
R3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住区内城市支路以下的道路、停车场及其社区附属绿地
R32
服务设施用地
住区主要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幼托、文化体育设施、商业金融、社区卫生服务站、公用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
用地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
A1
行政办公用地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机构及其相关设施用地
A2
文化设施用地
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A21
图书、展览设施
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和展览馆、会展中心等设施用地
A22
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
A3
教育科研用地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科研事业单位等用地,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A31
高等院校用地
大学、学院、专科学校、研究生院、电视大学、党校、干部学校及其附属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地
A32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普通中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
A33
中小学用地
中学、小学用地
A34
特殊教育用地
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
A35
科研用地
科研事业单位用地
体育用地
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A4A41
体育场馆用地
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包括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及其附属的业余体校等用地
A42
体育训练用地
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
A5
医疗卫生用地
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A51
医院用地
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用地
A52
卫生防疫用地
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和动物检疫站等用地
A53
特殊医疗用地
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用地
A59
其他医疗卫生用地
急救中心、血库等用地
A6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
A7
文物古迹用地
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且没有其他功能的建筑物、构筑物、遗址、墓葬等用地
A8
外事用地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国际机构及其生活设施等用地
A9
宗教设施用地
宗教活动场所用地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各类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以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内的事业单位用地
B1
商业设施用地
各类商业经营活动及餐饮、旅馆等服务业用地
B11
零售商业用地
商铺、商场、超市、服装及小商品市场等用地
B12
农贸市场用地
以农产品批发、零售为主的市场用地
B13
餐饮业用地
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
B14
旅馆用地
宾馆、旅馆、招待所、服务型公寓、度假村等用地
B2
商务设施用地
金融、保险、证券、新闻出版、文艺团体等综合性办公用地
B21
金融保险业用地
银行及分理处、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期货交易所、保险公司,以及各类公司总部及综合性商务办公楼宇等用地
B22
艺术传媒产业用地
音乐、美术、影视、广告、网络媒体等的制作及管理设施用地
B29
其他商务设施用地
邮政、电信、工程咨询、技术服务、会计法律服务以及其他中介服务等的办公用地
B3
娱乐康体用地
各类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
B31
娱乐用地
单独设置的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以及绿地率小于
65%的大型游乐等设施用地
B32
康体用地
单独设置的高尔夫练习场、赛马场、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零售加油、加气、电信、邮政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B4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零售加油、加气以及液化石油气换瓶站用地
B49
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
电信、邮政、供水、燃气、供电、供热等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地
B9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业余学校、民营培训机构、私人诊所、宠物医院等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
M1
一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
M
M2
二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
M3
三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物资储备、中转、配送、批发、交易等的用地,包括大型批发市场以及货运公司车队的站场(不包括加工)等用地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物流仓储用地
W
W2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物流仓储用地
W3
三类物流仓储用地
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的专用仓库用地
交通设施用地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用地
S1
城市道路用地
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用地,包括其交叉路口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等内部配建的道路用地
S2
轨道交通线路用地
轨道交通地面以上部分的线路用地
S3
综合交通枢纽用地
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货运站、港口客运码头、公交枢纽及其附属用地
S4
交通场站用地
静态交通设施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
S41
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地面部分)的车辆段、地面站、首末站、停车场(库)
、保养场等用地,以及轮渡、缆车、
公共交通设施用地
索道等的地面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公共使用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他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库)用地
S9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交通设施用地,包括教练场等用地
U
公用设施用地
供应、环境、安全等设施用地
供应设施用地
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设施用地
U11
供水用地
城市取水设施、水厂、加压站及其附属的构筑物用地,包括泵房和高位水池等用地
U12
供电用地
变电站、配电所、高压塔基等用地,包括各类发电设施用地
U1
U13
供燃气用地
分输站、门站、储气站、加气母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灌瓶站和地面输气管廊等用地
U14
供热用地
集中供热锅炉房、热力站、换热站和地面输热管廊等用地
U15
邮政设施用地
邮政中心局、邮政支局、邮件处理中心等用地
U16
广播电视与通信设施用地
广播电视与通信系统的发射和接收设施等用地,包括发射塔、转播台、差转台、基站等用地
环境设施用地
雨水、污水、固体废物处理和环境保护等的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U2
U21
排水设施用地
雨水、污水泵站、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厂等及其附属的构筑物用地,不包括排水河渠用地
U22
环卫设施用地
垃圾转运站、公厕、车辆清洗站、环卫车辆停放修理厂等用地
U23
环保设施用地
垃圾处理、危险品处理、医疗垃圾处理等设施用地
安全设施用地
消防、防洪等保卫城市安全的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U3
U31
消防设施用地
消防站、消防通信及指挥训练中心等设施用地
U32
防洪设施用地
防洪堤、排涝泵站、防洪枢纽、排洪沟渠等防洪设施用地
U9
其他公用设施
除以上之外的公用设施用地,包括施工、养护、维修设施等用地
绿地
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等开放空间用地,不包括住区、单位内部配建的绿地
G
G1
公园绿地
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
G2
防护绿地
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等
G3
广场用地
以硬质铺装为主的城市公共活动场地
附件2
建设用地兼容性表
居住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仓储用地
教
市政
行
商
文
体
医
育
危
公用
绿地
序
号
用地类型
普
一
二
三
政
业
化
育
疗
科
一
二
三
险
设施
通
类
类
类
办
金
娱
用
卫
研
类
类
类
品
用地
W1
G1G2
建设项目
1普通住宅
2单身宿舍
3居住小区教育设施(中小学、幼托机构)
4居住小区商业服务设施
居住小区文化设施(青少年和老年活动中
5
心、文化馆等)
R1
R2
R3
公
融
乐
地
生
设
M1
M2
M3
W2
U
C1
C2
C3
C4
C5
计
C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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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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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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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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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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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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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用地类型
居住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教
行
商
文
体
医
育
一
二
三
政
业
化
育
疗
科
一
二
类
类
类
办
金
娱
用
卫
研
类
类
仓储用地
市政
普危公用
三
通险设施
类
品用地
绿地
G1G2
建设项目
R1
R2
公
融
乐
地
生
设
M2
R3
M1
C1
C2
C3
C4
C5
计
C6
M3
W1W2
U
6居住小区体育设施
居住小区医疗卫生设施(卫生站、街道医院、
7
养老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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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8居住小区市政公用设施(含出租车站)
9居住小区行政管理设施(派出所、居委会等)
居住区级以上(含居住区级,下同)行政办
10
公建筑
11居住区级以上商业服务设施
居住区级以上文化设施(图书馆、博物馆、
12
美术馆、音乐厅、纪念性建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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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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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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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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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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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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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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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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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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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用地类型
居住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仓储用地
绿地
教
市政
行
商
文
体
医
育
普
危
公用
一
二
三
政
业
化
育
疗
科
一
二
三
险
设施
通
G2
类
类
类
办
金
娱
用
卫
研
类
类
类
品
G1
用地
W1
建设项目
居住区级以上娱乐设施(影剧院、游乐场、
13
俱乐部、舞厅、夜总会)
14居住区级以上医疗卫生设施
15办公建筑、商办综合楼
16旅馆、宾馆
17商住综合楼
18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
19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学校和业余学校
20科研设计机构
R1
R2
R3
公
融
乐
地
生
设
M1
M2
M3
W2
U
C1
C2
C3
C4
C5
计
C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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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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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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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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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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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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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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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教
用地类型
行
商
文
体
医
育
序
一
二
三
一
二
政
业
化
育
疗
科
类
类
类
办
金
娱
用
卫
研
类
类
号
建设项目
R1
R2
R3
公
融
乐
地
生
设
M1
M2
C1
C2
C3
C4
C5
计
C6
21
对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的工厂
╳
○
╳
╳
╳
○
○
○
○
√
○
22
对环境有轻度干扰、污染的工厂
╳
╳
╳
╳
╳
╳
╳
╳
╳
○
√
23
对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的工厂
╳
╳
╳
╳
╳
╳
╳
╳
╳
╳
╳
24
普通储运仓库
╳
╳
╳
╳
╳
╳
╳
╳
╳
√
○
25
危险品仓库
╳
╳
╳
╳
╳
╳
╳
╳
╳
╳
╳
26
农、副、水产品批发市场
╳
╳
╳
╳
╳
╳
╳
╳
╳
○
○
27
社会停车场、库
╳
○
○
√
√
○
○
○
○
√
√
28
加油站
╳
○
○
○
○
○
○
○
○
√
√
29
汽车修理、专业保养场和机动车训练场
╳
╳
╳
╳
╳
╳
╳
╳
╳
√
√
仓储用地绿地
市政
普
危
公用
三
险
设施
通
G2
类
品
G1
用地
W1
W2
M3
U
╳√╳○╳╳
╳○╳○╳╳
√╳╳╳╳╳
╳√╳○╳╳
╳╳√╳╳╳
╳√╳╳╳╳
○√╳√╳○
╳√╳√╳○
╳√╳√╳╳
居住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仓储用地
教
市政
用地类型
行
商
文
体
医
育
普
危
公用
序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政
业
化
育
疗
科
通
险
设施
类
类
类
类
类
类
办
金
娱
用
卫
研
品
用地
号
W1
建设项目
R1
R2
R3
公
融
乐
地
生
设
M1
M2
M3
W2
U
C1
C2
C3
C4
C5
计
C6
30
客、货公司站场
╳
╳
╳
╳
╳
╳
╳
╳
╳
√
√
╳
√
╳
√
31
施工维修设施及废品场
╳
╳
╳
╳
╳
╳
╳
╳
╳
√
√
╳
√
╳
○
32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
╳
╳
╳
╳
╳
╳
╳
╳
╳
√
○
○
√
○
√
绿地
G1G2
╳╳
╳╳
○○
注:
“√”为允许设置(无限制条件);“○”为可以设置(有限制条件);“╳”为不允许设置;可以设置(有限制条件)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兼容比例。
附件3
多层、低层居住建筑间距最小距离控制表
建筑大面
对大面
南北朝向
老
城
区东西和其他朝向
南北朝向
新
区
东西和其
他朝向
L≥
L≥
L≥
L≥
建筑山墙
建筑山墙
点式建筑
对大面
对山墙
对建筑大面
山墙在南侧
≥9m
多层对多层
≥6m
点式住宅在南侧
山墙在北侧
≥7m
L≥
山墙在东侧或点式住宅在东侧
≥8m低层对低层≥4mL≥
西侧或西侧
山墙在南侧≥9m
多层对多层≥6m点式住宅在南侧
山墙在北侧≥7mL≥
山墙在东侧或点式住宅在东侧
≥8m低层对低层≥4mL≥
西侧或西侧
注:
1.L为建筑间距;H为建筑高度;SH为南侧建筑高度;HH为较高建筑高度。
2.山墙宽度不得大于14m。
3.点式建筑长边不超过35m。
附件4
建筑退让居住小区内部道路边缘最小距离表
单位:
米
建筑与道路关系小区路组团路、宅间小路
无出入口
建筑物面向道路
有出入口
附件5
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最小水平净距表
单位:
米
建筑物
道路
铁路
热力
名
称
(凸出部分)
(路缘石)
(轨道中心)
管线
10KV边导线
2
杆高加3
2
电
35KV边导线
3
杆高加3
4
力
110KV边导线
4
杆高加3
4
电信杆线
2
4/3杆高
热力管线
1
3
-
附件6
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表
建筑物
道路
铁路
电
信
线
热力
名
称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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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城市建设 用地 分类 码表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