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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审核意见
采购人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基础数据标准和接入结算应用系统及综合服务平台服务租赁单一来源文件
(项目编号:
QYZC2018-574)
采购人:
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集采机构: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0月
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基础数据标准和接入结算应用系统及综合服务平台服务租赁单一来源公告
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所需贯彻基础数据标准和接入结算应用系统及综合服务平台服务租赁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于2018年8月9日至2018年8月15日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单一来源公示,公示期间无供应商质疑。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
QYZC2018-574
2、采购内容:
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接入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一网通办”接口软件开发(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预算价:
300万元(本年预算30万元)
非PPP项目
三、实施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
我中心自2013年购买了江苏富深协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多年来,经过补充完善本地化需求,建立了住房公积金业务数据库,提升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实现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目标。
这次贯彻基础数据标准,是对原公积金数据的补充、修正和规范。
接入结算应用系统是与各委托银行直连,提升资金结算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
建立综合服务平台是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灵活多样的服务渠道。
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是方便跨设区城市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管理平台。
该项目实施涉及到各平台间与公积金业务数据接口,由原系统开发商继续提供服务,有利于保证系统技术的一致性和服务的配套性,有利于保证中心业务数据的标准化、延续性和安全性,因此,申请住房公积金贯彻基础数据标准和接入结算应用系统及综合服务平台服务租赁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此次采购的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家一:
姓名:
王志强职称:
副高单位: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
论证意见:
针对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项目“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接入结算应用系统、综合服务平台服务租赁”的特殊性要求:
是在原建系统上的扩建扩容,为满足数据整体性、安全性、一致性要求,保证系统数据接口的规范性统一性及标准化要求及后期系统维护、升级的连续性、配套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已使用系统的原建单位江苏富深协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实施。
专家二:
姓名:
王又俭职称:
系统分析师单位:
庆阳市银监分局
论证意见:
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基础数据标准和接入结算应用系统及综合服务平台服务租赁”政府采购项目,因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有软件系统由江苏富深协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为保证新系统和现有系统之间平滑过渡,缩短系统开发时间,现有数据准确转换为标准格式,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三:
姓名:
郝彩云职称:
副高单位: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
论证意见:
由于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关于公积金贯彻基础数据标准和接入结算应用系统及综合服务平台服务租赁项目要求,因江苏富深协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管理系统经过多年使用、补充、完善,实现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目标,为保证新系统和现有系统之间平滑过渡,短时间开发,现有数据准确转换为标准格式,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5、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
江苏富深协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号4幢1110室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行许可证(副本原件)原件;
3.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社保需提供花名册)
5.投标企业近三年无重大犯罪记录自我声明原件;
注:
首次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的企业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公告期限及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方式
公告期限及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2018年月日至2018年月日。
谈判文件获取地点:
符合条件的人请自行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月日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递交谈判文件地点: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谈判时间:
2018年月日时3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
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
马广兵
联系电话:
0934-*******
地址:
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1号
2.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窦英姿
联系电话:
0934-8869162
地址:
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7号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0月21日
第二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江苏富深协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其贯彻基础数据标准和接入结算应用系统及综合服务平台服务租赁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并已获得相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我方现拟邀请贵公司为单一来源商定供应商。
一.采购文件编号:
QYZC2018-574
二.采购内容:
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接入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一网通办”接口软件开发(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三.洽谈时间:
详见公告。
四.洽谈地点:
详见公告。
五.洽谈内容:
就本项目的商务、技术和报价等有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谈判。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
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基础数据标准和接入结算应用系统及
综合服务平台服务租赁
项目编号:
QYZC2018-574
2
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
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
马广兵
联系电话:
0934-*******
3
采购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7号
联系人:
窦英姿
联系电话:
0934-*******
4
资金来源:
市财政局庆市财社【2018】1号,安排全国银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经费30万元,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贯标。
接入结算系统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租赁费用预算300万元,计划分三年支付,2018年支付30万元。
预算价:
300万元(年初预算30万元)
5
供应商资格要求:
见公告。
注:
首次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投标的企业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
投标语言:
中文(有关设备型号、专用名词等除外)
7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8
投标报价货币:
人民币
9
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
1、报价:
指本项目货物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税费、运费、装卸费等全部费用。
2、本项目报价是指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内的要求报价的合计价。
10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U盘版一份(递交不退)。
递交文件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11
采购时间及地点以公告为准
12
投标保证金:
无
1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等,均以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14
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参与投标的,应当对联合体所有成员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二)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定义
1.1“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
1.2“采购人”是指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3“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
1.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是指由采购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1.6“《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交的全部文件。
1.7“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1.8“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采购内容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软硬件及其它材料。
1.9“服务”系指《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采购内容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附加工作。
2.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划拨。
3.合格的供应商
3.1符合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全部要求的供应商。
3.2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未向集中采购机构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
3.3供应商在过去和现在都不应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货物和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构成
(1)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2)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3)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4)采购内容
(5)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6)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格式
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若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3日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送至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如认为有必要,交易中心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供应商发送。
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1日内以传真形式(加盖公章)向交易中心予以确认,该答复作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修改
3.1投标截止期三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修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
3.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1日内以传真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3.3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推迟采购时间。
三、《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1.《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的编写
1.1供应商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内容与要求和第六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供应商不得空留或缺少任何《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未列出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编制。
1.2供应商必须保证《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3《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封面及密封袋封面编制格式详见附件。
2.《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
2.1本次采购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2.2《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中所有的计量单位,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中的投标报价
供应商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采购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
如果两者的报价不符,以“采购一览表”中的价格为准。
供应商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对本次采购拟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价格,包括单价和总价。
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
本次投标报价要求:
3.1供应商应承担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
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是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3.3供应商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4投标货币:
投标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报价。
4.《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应由商务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文件(包括技术响应、样本资料等)组成,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建议按如下顺序编制:
4.1商务文件部分应包括:
(1)投标承诺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明细表;
(4)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付证明(如有);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6)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
①包括企业简介、经营范围、职工人数、技术人员状况、财务资信状况等(按要求填写供应商一般情况表,并附所要求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供应商资质证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⑧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8)供应商业绩(填写近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表);
(9)优惠条件承诺书;
(10)售后服务;
(11)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4.2技术文件部分应包括:
(1)主要材料技术指标、参数的详细说明等技术资料;
(2)技术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应对投标货物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技术说明,如果对指定的技术要求建议做任何改动,应在《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中清楚的说明);
(3)其他技术响应文件及技术标准文件;
(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及相关技术资料。
5.《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5.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
5.2《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5.3《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由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
5.4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5.5《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的印制应采用70克以上的复印纸打印,采用胶装或线装装订方式装订,即不可抽取调换内页的装订方式,无脱落无散页,有目录、有连续的页码。
5.6《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应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必须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分开密封,“开标报价一览表”一起单独密封,所有资质原件单独一个密封包(注:
所有副本应全部整体封包,投标资料共计4个封包,封包1:
投标文件正本;封包2:
投标文件所有副本;封包3,开标报价一览表及电子U盘版投标文件;封包4,资质原件;)
1.投标文件及“开标报价一览表”外层包装须按以下要求标记:
2.投标单位(盖公章)的全称;
3.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包号(如无则不填包号);
4.正本、副本、电子版和开标报价一览表、资质原件;
5.“请勿在(开标时间)之前启封”字样,并在骑缝处加盖公章。
如果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注标志,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且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7.《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可分别要求供应商对其《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或答疑,有关澄清或答疑要求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8.《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8.1供应商可以在递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的通知。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
8.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中,在信封上注明“修改”或“撤回”的字样。
同时,信封上还须按《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的密封要求加写标志。
四、单一来源相关事项
1.投标有效期
1.1投标有效期为60天,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集中采购机构可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提交。
供应商可拒绝集中采购机构的这种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
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投标保证金(如有)
2.1供应商应提交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金额及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2.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
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供应商须知的规定没收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2.3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和退付(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招标代理机构相关费用
3.1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集中采购机构,在采购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4.供应商对成交结果的质疑、投诉
4.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4.2集中采购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三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
4.3供应商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的规定,向庆阳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
五、单一来源采购
1.开标
1.1集中采购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采购。
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采购响应性文件》将不予开封。
1.2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对于迟到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概不接受。
1.3采购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应委派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递交《采购响应性文件》,签到并参加谈判。
1.4密封性检查:
由监督部门检查供应商《采购响应性文件》密封情况,并公布检查结果。
1.5唱标:
由集中采购机构人员对《采购响应性文件》进行唱标。
2.评标
2.1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1.1开标后,直到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采购响应性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1.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采购响应性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采购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2.2成立采购小组
2.2.1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组建采购小组。
2.2.2采购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五人单数组成。
2.2.3由采购小组成员推选采购小组组长。
2.3采购程序
采购小组评审时,供应商或其《采购响应性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的《采购响应性文件》:
1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如有);
2供应商投标报价明细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填写的;
3《采购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加盖公章的;
4《采购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的;
5《采购响应文件》出现多个采购方案或采购报价的;
6采购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7《采购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资格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项目
供应商
…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营业执照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可不提供2-3条)
4、开户行许可证(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或者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6、财务状况报告原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
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社保需提供花名册)
8、投标企业近三年无重大犯罪记录自我声明原件
注:
资格性审查不通过供应商不能进入谈判环节,通过打“√”,不通过“×”。
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项目
供应商
…
1、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2、投标文件是否有重大缺失或者漏项的
3、是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参数要求的
4、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是否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22条规定的。
5、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注:
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供应商不能进入谈判环节,通过打“√”,不通过“×”。
3.定标
定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3.1采购人根据唯一供应商是否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3.2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
六、成交及合同签订
1.成交通知书
集中采购机构根据采购小组的采购结果,公布拟成交结果,该结果将作为正式成交或签订供货合同的凭据。
集中采购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的供应商其投标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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