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学习税务会计的心得最全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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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学习税务会计的心得最全版
(财务会计)学习税务会计的心得
学习税务会计的心得
1.什么是税务会计:
税务会计是进行税务筹划、税金核算和纳税申报的壹种会计系统。
通常人们认为税务会计是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自然延伸,这种自然延伸的先决条件是税收法规的日益复杂化。
在我国,由于各种原因,致使多数企业中的税务会计且未真正从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中延伸出来成为壹个相对独立的会计系统。
和财务会计相对,以税法法律制度为准绳,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运用会计学的原理和方法,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形成、申报、缴纳进行反映和监督的壹种管理活动。
税务和会计结合而形成的壹门交叉学科。
税务会计应按照税法规定,正确计算和缴纳税款,做到不重不漏,准确无误;确何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做到不拖不占,迅速缴库。
2.税务会计的基本前提:
税务会计以财务会计为基础,财务会计中的基本前提有些也适用于税务会计,如会计分期、货币计量等。
但由于税务会计有自己的特点,其基本前提也应有其特殊性。
1).纳税主体。
纳税主体和财务会计的会计主体有密切联系,但不壹定等同。
会计主体是财务
定的、独立的或相对独立的运营单位之内,典型的会计主体是企业。
纳税主体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在某些垂直领导的行业,如铁路、银行,由铁道部、各总行集中纳税,其基层单位是会计主体,但不是纳税主体。
又如,对稿酬征纳个人所得税时,其纳税人(即稿酬收入者)且非会计主体,而作为扣缴义务人的出版社或杂志社则成为这壹纳税事项的会计主体。
纳税主体作为代扣(或代收、付)代缴义务人时,纳税人和负税人是分开的。
作为税务会计的壹项基本前提,应侧重从会计主体的角度来理解和应用纳税主体。
2).持续运营。
持续运营的前提意味着该企业个体将继续存在足够长的时间以实现其当下的承诺,如预期所得税在将来要继续缴纳。
这是所得税税款递延、亏损前溯或后转以及暂时性差异能够存在且且能够使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跨期摊配的基础所在。
以折旧为例,它意味着在缺乏相反证据的时候,人们总是假定该企业将在足够长的时间内为转回暂时性的纳税利益而运营且获得收益。
3).货币时间价值。
随着时间的推移,投入周转使用的资金价值将会发生增值,这种增值的能力或数额,就是货币的时间价值。
这壹基本前提已经成为税收立法、税收征管的基点,因此,各个税种都明确规定了纳税义务的确认原则、纳税期限、缴库期等。
它深刻地揭示了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的目标之壹——纳税最迟,也说明了所得税会计中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纳税调整的必要性。
4).纳税会计期间。
纳税会计期间亦称纳税年度,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选定的纳税年度,我国的纳税会计期间是指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纳税会计期间不等同于纳税期限,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是日或月。
如果纳税人在壹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改组、合且、破产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运营期限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运营期限为壹个纳税年度。
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壹个纳税年度。
各国纳税年度规定的具体起止时间有所不同,壹般有日历年度、非日历年度、财政年度和营业年度。
纳税人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选择、确定,但必须符合税法规定的采用和改变纳税年度的办法,且且遵循税法中所作出的关于对不同企业组织形式、企业类型的各种限制性规定。
5).年度会计核算。
年度会计核算是税务会计中最基本的前提,即税制是建立在年度会计核算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某壹特定业务的基础上。
课税只针对某壹特定纳税期间里发生的全部事项的净结果,而不考虑当期事项在后续年度中的可能结果如何,后续事项将在其发生的年度内考虑。
比如在“所得税跨期摊配”中应用递延法时,由于强调原始递延税款差异对税额的影响而不强调转回差异对税额的影响,因此,它和未来税率没有关联性。
当暂时性差异以后转回时,按暂时性差异产生时递延的同壹数额调整所得税费用,从而使税务会计数据具有更多的可稽核性,以揭示税款分配的影响额。
3.税务会计的基本特征:
1)、税务会计的特点包括法律性、广泛性、统壹性、独立性。
法律性表现为税务会计要严格按照税收法规和会计法规的规定核算和监督税款的形成、缴纳等行为;广泛性表现为税务会计适用于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统壹性表现为不同的纳税人所执行的税务会计是相同的;独立性表现为其会计处理方法和财务会计有着不同,例如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视同销售收入的认定等等。
2)、税务会计的目标,即纳税人通过税务会计所要达到的目的。
不同的使用者有不同的要求:
企业运营者,要求得到准确、及时的纳税信息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且为运营决策提供依据;企业资产所有者和债权人要求得到税务资金运转的信息,以最大限度利用货币的时间价值;税务管理部门要求了解纳税人的税收计缴情况,以进行监督调控,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实现。
3)、税务会计的任务。
税务会计的任务是双方面的,既要以税法为标准,促使纳税人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又要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保护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具体包括:
按照国家税法规定核算纳税人各税种的税款;正确编制、报送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进行纳税人税务活动的分析,保证正确执行税法,维护企业的利益。
4)、税务会计的作用。
有利于纳税人贯彻税法,保证财政收入,发挥税法作用;督促纳税人认真履行义务;促进企业正确处理分配关系;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等等。
5)、税务会计的核算对象包括营业收入、运营成本费用、营业利润、应税所得、税款申报和缴纳等等。
6)、税务会计的原则。
依法原则,即依照税法进行会计处理;确保税收收入原则,即以保证国家税款收入为第壹要务;税法中的程序规定优于实体问题的原则,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是实体问题,履行纳税义务的手段为程序规定,税务会计中应遵循程序规定优于实体问题原则,例如缴纳税款时有疑问,应先完税,再进行申诉;接受税务机关的审计监督原则,税务机关有权监督检查纳税人的税务会计核算,纳税人有义务接受监督。
7)、税务会计操作程序。
通过财务会计现有的会计科目,对企业所涉及到的各个税种进行反映和监督,正确计算企业应交的各种税金,其核算的数额通过财务会计的科目,最终反映到财务报表和各税种的申报表中;设置“税务调整”账目调整应税所得,将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不同的核算内容计入该账目,该账目只是作为备查账目,不必登录在财务会计账簿中,在纳税时统壹调整。
4.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区别
税务会计虽和财务会计存在着紧密联系,但又有区别,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1)目的。
税务会计以税收法律制度为准绳,为国家征税服务。
财务会计在于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满足有关方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及运营成本的需要。
(2)依据。
税务会计以税收法规为依据,对财务会计的数据需作必要的调整,而财务会计以会计准则为处理依据。
(3)范围。
税务会计按税法规定的要求,有选择地对相关经济业务进行核算,反映的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概况。
财务会计则要对每壹笔经济业务进行记录,反映整个企业财务状况、运营成果和资金流转情况。
由于税金可分为所得税、流转科、财产税、行为税等,税务会计也可相应地分为所得税、流转税、行为税等,税务会计也可相应地分为所得税会计、流转税会计和财产税会计等分支。
其中,所得税会计和流转税会计的处理见“所得税会计”、“流转税会计”和“财产税”。
5.税务会计的内容
壹、主营业务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
主营业务,是指纳税人主要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旅游、饮食、服务等行业为本企业主要运营项目的业务,以及以开采、生产、运营资源税应税产品为主要运营项目的业务。
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在取得上述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缴纳的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基金等。
企业兼营上述业务,会计处理是单独核算兼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其发生的有关税费,按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进行税务会计处理。
不能单独核算兼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其发生的收入、成本和有关税费按其他业务收入和支出进行税务会计处理。
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按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进行税务会计处理。
企业以预收帐款、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产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建筑施工企业预收工程费,应按《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确定收入的实现,且按规定及时计缴税款。
(壹)取得(或确认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应交税金及附加时,编制会计分录
(二)缴纳税金和附加时,编制会计分录
(三)资源税纳税人在采购、生产、销售环节的税务会计处理
(四)主营房地产业务企业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壹)取得(或确认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应交税金及附加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
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文化事业建设基金
(二)缴纳税金和附加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资源税
--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文化事业建设基金
贷:
银行存款
(三)资源税纳税人在采购、生产、销售环节的税务会计处理:
1.收购未税矿产品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
材料采购
贷: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2.自产自用应征资源税产品,在移送使用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
贷: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3.取得销售应征资源税产品的收入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4.缴纳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贷:
银行存款
(四)主营房地产业务企业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税法规定,对主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在房地产项目开发中,已发生的不动产销售收入和收到房地产的预收帐款时,按规定预征土地增值税,项目完全开发完成后再进行清算。
标准住宅预征率为1%,别墅和豪华住宅预征率为3%。
1.发生销售不动产和收到预收帐款时,按预征率计算出应缴土地增值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
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预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
银行存款
2.项目竣工结算,按土地增值税的规定计算出实际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时,对比已预提的土地增值税,且进行调整。
(1)预提数大于实际数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
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红字,差额)
贷: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红字,差额)
反之,编制会计分录
借:
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蓝字,差额)
贷: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蓝字,差额)
调整后的贷方发生额和借方发生额对比的差额,作为办理退补税款的依据。
(2)缴纳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
银行存款
(3)税务机关退仍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二、非主营业务收入或非经常性的运营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
(壹)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取得租赁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其发生的成本费用,以及计算提取的营业税等税费记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核算。
1.取得其他业务收入计算应交税金及附加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
其他业务支出
贷: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2.缴纳税金和附加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
银行存款
(二)销售不动产的会计处理
除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属于非主营业务收入,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销售不动产应缴纳的营业税等税费。
1.取得销售不动产属收入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
固定资产清理
贷: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2.缴纳税金和附加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
银行存款
三、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基本相同。
(壹)企业缴纳运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使用“所得税”科目和“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
(二)个人投资者按月支取个人收入不再在“应付工资”科目处理(即不再进入成本,年度申报也就不需要对该项目作税收调整),改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支付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
其他应收款--预付普通股股利(按投资者个人设置明细帐)
贷:
银行存款(或现金)
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
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按投资者个人设置明细帐)
贷:
其他应收款--预付普通股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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