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作业指导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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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作业指导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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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作业指导书
安装工作过程中,存在着诸多不安全因素。
如不及时排除随时可危及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就有发生伤亡事故的可能。
如机械绞伤,电击,压力容器和易爆物品爆炸伤害,火灾事故,有毒物质中毒,粉尘危害,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坍塌等严重事故。
我们只有重视使用安全技术,认真进行安全管理,才能减少或杜绝事故的发生。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
一、临时用电安全技术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由电气技术人员确定电源进线以及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2.进行负荷计算,本工地进入分配电箱电缆采用三相五线制电缆。
分配电箱内采用三相四线漏电保护器,型号:
DZ15LE-100/4901额定电流32A-60A,额定电压380/220V
3.施工班组将移动配电箱或开关箱接至工作面。
开关箱内采用单相三线制供电,单相二线漏电保护器,型号:
DZL18-20额定电流10A-15A额定电压220V。
4.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
5.保护接地
将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接地极之间作可靠的电气连接。
它的作用是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如果人体触及此外壳,由于人体的电阻远大于接地体电阻,则大部分电流经接地体流入大地,而流经人体的电流很小。
这时只要适当控制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4Ω),就可能减少触电事故发生。
但是TT供电系统中。
这种保护方式的设备外壳电压对人体来说还是相当危险的。
因此,这种保护方式只适用于TT供电系统的施工现场,按规定保护接地的电阻不大于4Ω。
6.保护接零
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系统中,将用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供电系统中的零线或专用零线直接做电气连接,称为保护接零。
它的作用是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短路电流经零线而成闭合电路,使其变成单相短路故障。
因零线的阻抗很小,所以短路电流很大,一般大于额定电流的几倍甚至几十倍。
这样的单相短路将使保护装置迅速而准确的动作,切断事故电源,保证人身安全。
其供电系统为接零保护系统,即TN系统。
保护零线是否与工作零线分开,可将TN供电系统划分为TN-C、TN-S和TN-C-S三种供电系统。
6.1TN-C供电系统。
它的工作零线兼作接零保护线。
这种供电系统就是平常所说三相四线制。
但是如果三相负荷不平衡时,零线上有不平衡电流,所以保护线所连接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有一定电位。
如果中性线断线,则保护接零的漏电设备外壳带电。
因此这种供电系统存在着一定缺点。
6.2TN-S供电系统。
它是把工作零线N和专用保护线PE在供电电源处严格分开的供电系统,也称三相五线制。
它的优点是专用保护线上无电流,此线专门承接故障电流,确保其保护装置动作。
应该特别指出,PE线不许断线,在供电末端应将PE线做重复接地。
6.3TN-C-S供电系统。
在建筑施工现场如果与外单位共用一台变压器或本施工现场变压器中性点没有接出PE线是三相四线制供电,而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专用保护PE线时,可在施工现场总箱中零线做重复接地后引出一根专用PE线,这种系统就称为TN-C-S供电系统。
施工时应注意:
除了总箱处外,其它各处均不得把N线和PE线连接,PE线上不许安装开关和熔断器,也不得把大地做PE线。
PE线也不得进入漏电保护器,因为线路末端的漏电保护器动作会使前级漏电保护器动作。
不管采用保护接地还是保护接零,必须注意:
在同一系统中不允许对一部分设备采取接地,对另一部分采取接零。
因为在同一系统中,如果有的设备采取接地,有的设备采取接零,则当采取接地的设备发生碰壳时,零线电位将升高而使所有的设备外壳都带上危险的电压。
7.施工中交叉作业多,电缆线应悬挂使用,不得拖地,以免车轧、人踩、漏电伤人。
8.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9.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坚固安装在配电箱箱体内。
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开关(含插座、接线柱)应按其规定的位置固定在绝缘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11.开关箱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器。
12.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禁止用同一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13.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14.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保护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保护动作应小于0.1S。
在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保护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15.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查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16.配电箱,开关箱,移动式配电箱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17.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持证电工专人负责。
18.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和修理时,持证专业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19.对配电箱,开关箱检查修理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电源开关断电,进行锁定标定,执行一人一锁一钥匙一标签的原则,严禁带电作业。
20.送电操作顺序: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移动配电箱)
停电操作顺序:
开关箱(移动配电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21.熔断器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22.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生拉硬拽。
二、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安全技术
1.使用的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2.所使用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性能应符合国标GB1169-74《通用橡套软电缆》的要求。
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零线或重复接地线。
3.为了保证安全应使用Ⅱ类或Ⅲ类电动工具。
4.操作人员应了解所用电动工具的性能的主要结构,操作时要思想集中,站稳,使身体保持平衡并不得穿宽大的衣服或破烂的工作服,不戴纱手套,以免卷入工具的旋转部分。
5.使用电动工具时,操作者使用的压力不能超过电动工具所允许的限度,切忌单纯求快而用力过大,至使电机因超负荷运转而损坏。
6.电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任意调换插头,更不能不用插头,而直接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禁止手拉电源线拔下插头。
7.电动工具不适宜在含有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及潮湿等特殊环境中使用,并应存放于干燥,清洁和没有腐蚀性气体环境中。
8.使用套丝机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8.1设备上的转动部分必须设有防护罩,作业时不得随意拆卸。
工作操作时不允许使用手套。
8.2设备要安放在固定基础或稳固的地面之上。
8.3应先空载运转进检查、调整、确认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8.4按加工管径选用板牙架和板牙,板牙应按顺序放入,作业时用油润滑。
8.5管子伸出卡盘后端面过长时,要用辅助托架并调整好高度。
8.6切断管子时,不得在手柄上加长力臂,切平管端时,不得用力过快。
8.7作业时,应用刷子或其实用具清除铁屑,严禁用手去清理,也不得敲打震落。
三、明火作业安全技术
1.电焊机焊接注意事项
1.1焊接设备上的附件如电机、电器、开关、空压机等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有完整的防护外套,并备有消防用品。
1.2接线时必须有持证电工接线。
注意初、次级线,不可接错,输入电压必须符合电焊设备的铭牌规定。
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
次级抽头连接铜扳必须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
合闸前详细检查接线螺栓、螺帽及其它部件应无松动或损坏。
1.3电焊机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4交流焊机的进线端和出线端必须设置防护罩。
1.5交流弧焊机和直流弧焊机进线端必须设置隔离开关,隔离开关和电焊机之间的位置不得超过两米。
1.6对发电机式的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要经常检查和维修。
1.7电焊机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胶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
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米,并不得用重物及锐器砸碰电缆,如有破损及时处理。
1.8电焊工持证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1.9焊接时,焊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发生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1.10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眉之急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1.11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1.12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或轨道,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1.13施焊现场1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瓶、木材等易燃易爆物品。
2.气焊、气割安全技术
2.1.乙炔瓶的运输、储存和使用安全技术。
2.1.1乙炔瓶的运输
2.1.1.1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2.1.1.2汽车装运乙炔瓶:
横向排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直立排放时,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2.1.1.3夏季要有遮阳设施,防止爆晒。
2.1.1.4车上禁止烟火,并应备有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2.1.1.5严禁与氯气、氧气瓶及易燃易爆物品同车运输。
2.1.1.6严格遵守交通部门颁布实施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2.1.2储存乙炔瓶的安全技术
2.1.2.1使用乙炔瓶的现场,储存量不得超过5瓶。
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时,应在现场内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墙隔开或单独的存放间,须通风良好。
超过20瓶应设置乙炔瓶库,并严禁任何管线在库内通过。
2.1.2.2储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且不应设在地下室与半地下室。
2.1.2.3储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证运输道路畅通无阻,在其附近应设消防栓,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水和四氯化碳灭火器)。
2.1.2.4乙炔瓶储存时,一般要保持竖立位置,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2.1.2.5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间储存。
2.1.2.6储存间应有专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警示牌
2.1.3使用乙炔瓶的安全技术
2.1.3.1严禁敲击、碰撞。
2.1.3.2使用时要立放,不要卧放,以防止丙酮流出,引起着火爆炸(丙酮蒸气与空气混合的爆炸极限为2.9%-13%)。
气瓶立放并固定15—20分钟后,才能开启瓶阀使用。
拧开瓶阀时,不要超过1.5转,一般情况只拧3/4转。
2.1.3.3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夏季要防止爆晒与明火距离一般不小于10米(高处作业时,应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垂直距离)。
2.1.3.4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温水解冻。
2.1.3.5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震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2.1.3.6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2.1.3.7作业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
2.1.3.8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局部温度不要超过40℃(即烫手)。
2.1.3.9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
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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