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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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
阳新娲石商砼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
编制:
黄伟义
批准:
杨凤雏
版号:
第A版
2015年01月01日发布2015年01月01日实施
《阳新娲石商砼有限公司》发布
版本号:
YXWS-QSM-ZY:
2015
目录
原材料进场验收规程1
生产计量系统校核操作规程4
常用原材料的取样与贮存6
原材料质量及混凝土出厂管理控制规程12
混凝土出厂质量控制规程22
剩退混凝土处理操作规程25
水分快速测定仪操作规程27
恒温水浴锅操作规程28
300KN压力机操作规程29
3000KN压力机操作规程30
高温箱式电阻炉操作规程31
水泥安定性沸煮箱操作规程32
水泥负压筛析仪操作规程33
电热干燥箱操作规程34
混凝土试配用搅拌机操作规程35
混凝土渗透仪操作规程36
OKZ-5000电动抗折机操作规程37
水泥胶砂搅拌机操作规程38
水泥净浆搅拌机操作规程39
水泥胶砂振实台操作规程40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仪操作规程41
液压式万能试验机操作规程42
恒温恒湿全自动设备操作规程43
震击式标准振筛机操作规程44
混凝土成型振动台操作规程45
水泥胶砂强度抗压夹具自校规程46
勃氏比表面积测定仪自校规程48
净浆标准稠度与凝结时间测定仪自校规程51
低温试验箱自校规程54
混凝土标准养护室自校规程56
试验室用混凝土搅拌机自校规程58
混凝土快速养护箱自校规程59
混凝土拌合物容量筒自校规程61
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温湿度自动控制器自校规程62
建设用砂试验筛自校规程63
建设用石子试验筛自校规程66
雷氏夹自校规程68
轻骨料筒压强度测定仪自校规程70
容量筒自校规程72
砂浆稠度仪自校规程74
试模自校规程75
试验用电热干燥箱自校规程77
水泥标准筛自校规程79
水泥标准养护箱自校规程81
水泥安定性沸煮箱自校规程83
水泥强度快速养护箱自校规程85
坍落度筒及捣棒自校规程86
维勃稠度仪自校规程88
压碎指标测定仪自校规程90
针片状规准仪自校规程92
电热恒温水浴锅自校规程93
水分快速测定仪自校规程94
原材料进场验收规程
【编号:
YXWS-QSM-ZY-01:
2015(S)】
(一)站点使用的原材料(甲供材料除外)应在站点公布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内进行选择。
原材料质量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二)水泥
1.水泥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
2.水泥进场时应有质量证明文件。
进场时进行复检的项目及复检批量的划分应按GB50204的规定执行。
(三)骨料
1.骨料应符合《建设用砂》GB/T14684、《建设用碎石、卵石》GB/T14685及其他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2.对进场骨料应按照《建设用砂》GB/T14684、《建设用碎石、卵石》GB/T14685等其它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按批进行复检。
在对骨料氯离子含量有怀疑或有氯离子含量要求时,应按批检验氯离子含量。
(四)拌合用水
1.拌合用水包括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混凝土设备冲刷水和海水等。
未经处理的海水严禁直接用于钢筋混那个和预应力混凝土。
2.拌制混凝土用水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混凝土搅拌及运输设备的冲洗水在经过试验证明对混凝土及钢筋性能五有害影响是可作为混凝土部分拌合用水使用,并应加强冲洗水固体含量的控制。
(五)外加剂
1.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2.外加剂进场时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
对进场外加剂应按批进行复检,复检项目及复检批量的划分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现行标准的规定,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矿物掺合料
1.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天然沸石粉应分别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天然沸石粉在混凝土与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T112的规定。
当采用其它品种矿物掺合料时,必须有技术依据,并应在使用前进行试验验证。
2.矿物掺合料进场时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
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其掺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会通过试验确定。
(七)膨胀剂GB23439《混凝土膨胀剂》
1.膨胀剂的质量应符合《混凝土膨胀剂》GB23439的规定。
2.膨胀剂进场时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
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其掺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会通过试验确定。
(八)其他原材料
1.其他原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2.进场时由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
当有检测需求时,应根据国家、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确定抽样频率及检验项目。
(九)原材料进场后,物资部门、试验室分别根据各自职责进行进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安排卸料。
经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处置,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水泥、掺合料等粉体材料进场时应根据需要进行温度抽查,进场温度不宜超过65℃。
粉煤灰进场时应进行细度检测,合格后方可安排卸料。
砂石原材料进场时应进行目测,不应混有风化石、泥块、石灰、煤块、炉渣、草根、树叶、树枝和塑料等杂物。
生产计量系统校核操作规程
【编号:
YXWS-QSM-ZY-02:
2015(S)】
1目的
为了提高搅拌站的搅拌楼称量系统的准确性,加强混凝土质量的控制。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搅拌站的日常生产、校核、维护和保养过程。
3职责
站长主要负责对计量管理方面的工作进行审核、指导、监督。
生产部门:
负责对搅拌楼称量系统日常维护、保养进行检查并负责处理生产过程中有关称量系统的各种问题。
物资部门:
当材料盘点出入较大时,材料科长有权提出校称要求。
质检部门:
负责对站校称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建议。
计量员(:
负责定期对计量仪器设备及各阀门等执行机构灵敏性的检查并全面负责校称工作。
质检员:
负责提出校称请求,并在校称过程中做好相应记录。
调度员:
负责通知校称人员到位。
电工:
负责对计量仪表及操作系统方面进行相关设置。
机操工:
负责对校称过程中搅拌楼安全操作进行监督、配合。
杂工:
负责配合校称过程中砝码的搬运、摆放。
4工作程序
4.1按照国家计量管理规定,接受计量主管单位计量复检、取证。
4.2至少每半个月对搅拌楼各称量器进行规范校验一次。
4.3混凝土质量出现较大波动或原材料盘点出现较大误差时,质检员或材料科提出校称要求时必须进行校称。
4.4每周对与称量器连接的帆布袋及回气管路清理不得少于两次。
4.5定期做好搅拌楼的卫生工作,对各传感器上面的灰尘、污渍、锈斑及时清理,并保证各传感器的防水防潮。
4.6每周对各蝶阀、弧门动作的灵敏性进行检查,灵敏度不高的或损坏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4.7若出现校称不准确,要及时查找原因,检查传感器是否发生零点飘移、电源盒是否发生故障等。
4.8计量员要做好称量提前量与卸料提前量等相关参数的合理设置,其他人员不得无故修改(参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4.9铲车司机要坚守自己的岗位,保证骨料仓的物料储量波动不大,从而使骨料的落差比较稳定便于控制。
4.10机修工要调好各粉料罐底部的阀门大小,便于配料准确性的控制。
4.11对空压机、输气管、油水分离器、气压表进行周检,保持气路系统的畅通,确保正常的工作压力,从而保证各气控执行装置动作正常。
4.12生产作业过程中,机操工负责对计量误差情况进行监控,出现异常及时报站计量员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立即停产检修。
常用原材料的取样与贮存
【编号:
YXWS-QSM-ZY-03:
2015(S)】
(一)原材料进场后,物资部门应统计材料进场数量,通知实验室进行取样。
(二)水泥按照GB50204《混凝土结构产品质量验收规范》第7.2条、GB175《通用硅酸盐水泥》执行。
1.检测参数:
细度(比表面积、80μm或45μm筛余)、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
2.频率: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3.取样方法:
取样方法按GB/T12573进行。
可连续取,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样品留置期为90天。
(三)粉煤灰GB/T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1.检测参数:
细度(每车抽检)、需水量比、烧失量、含水量、安定性;
2.频率:
以连续供应的同一厂家、同一等级每200t为一检验批;
3.取样方法:
取样方法按GB/T12573进行。
粉煤灰取样应使用专用取样器,以保证能从粉煤灰罐车的上中下部均能取到样品。
可连续取,总量不少于3kg。
样品留置期为60天。
(四)矿渣粉GB/T1804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1.检测参数:
密度、比表面积、活性指数、流动度比、烧失量。
2.频率:
以连续供应的同一厂家、同一等级每200t为一检验批;
3.取样方法:
取样方法按GB/T12573进行。
可连续取样,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少于10kg。
样品留置期为3个月。
(五)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
1.检测参数:
水剂固体含量、密度、水泥净浆流动度;掺外加剂的混凝土性能指标(型式检验)试验每半月不得少于一次。
2.频率:
混凝土外加剂、泵送剂、防冻剂按同一厂家、同一规格等级每50t(不足50吨也作为一批)为一检验批;
3.取样方法:
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
样品留置期为半年。
1.水剂:
同一个编号最少2kg,最多5kg,一般为3kg;
2.粉剂:
同一个编号最少1kg,最多2.5kg,一般为1.5kg;
(六)膨胀剂GB23439《混凝土膨胀剂》
1.检测参数:
细度、凝结时间、抗压强度、限制膨胀率。
2.频率:
以同一出厂编号不超过200t为一检验批;
3.取样方法:
取样方法按GB/T12573进行。
取样应具有代表性,总量不少于10kg。
样品留置期为180天。
(七)砂、石《建设用砂》GB/T14684、《建设用碎石、卵石》GB/T14685
1.检测参数:
碎石或卵石检验项目包括:
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压碎指标、针片状、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空隙率。
河砂检验项目包括:
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空隙率。
人工砂、混合砂检测项目包括:
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空隙率、石粉含量。
对于重要产品或特殊产品,砂、石应根据产品要求增加检测项目(例如碱活性试验等等)
2.频率:
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采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批,采用小型工具(如拖拉机等)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批,不足上述量者,按一验收批进行验收。
3.取样方法:
1)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应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分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石子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2)取样数量:
一般情况下砂30kg,石100~120kg。
(八)拌合用水JGJ63《混凝土用水标准》
拌合用水包括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混凝土设备冲刷水和海水等。
未经处理的海水严禁直接用于钢筋混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
1.检测参数:
PH值、不溶物、可溶物、氯化物、硫酸盐、碱含量、水泥凝结时间和胶砂强度试验;
地表水、地下水还应检测放射性,当有可靠资料证明无放射性污染时,可不检验。
2.频率:
地表水、地下水、混凝土设备冲刷水和海水在使用前应进行检验;在使用期间,检验频率宜符合下列要求:
地表水每6个月检验一次;
地下水每年检验一次;
混凝土设备冲刷水每3个月检验一次;在质量稳定一年后,可一年检验一次;
当发现水受到污染和对混凝土性能有影响时,应立即检验。
3.取样方法:
水质检验水样不应少于5L;用于测定水泥凝结时间和胶砂强度的水样不少于3L。
地表水宜在水域中心部位、距水面100mm以下采集;地下水应在放水冲洗管道后接取或直接用容器采集;不得将地下水积存于地表后再从中采集;混凝土设备冲刷水应沉淀后,在池中距水面100mm以下采集。
(九)所有原材料检测结果须满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及合同要求,
(十)试验室应及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物资部门。
(十一)原材料样品的管理要求:
1.样品应由专人负责登记管理,在统一的标准留样标签上填写登记内容包括样品名称、规格、取样编号、取样时间、取样人、取样车次等;
2.样品应按照取样时间顺序依次摆放整齐,不同种类的样品应分开存放;
3.样品留置期应满足标准要求,留置期满后应及时处理。
(十二)试验室每月应对原材料的检验结果汇总分析,并报质量主管领导审批后存档,汇总分析年底报材料科,作为供应商评价的参考依据。
(十三)当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原材料的处置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要求进行处理。
(十四)各种材料必须分仓或隔离贮存,避免混杂和污染,严禁将不同厂家、品种、规格的原材料进行混装,并应有明显的标识。
(十五)水泥应按生产厂家、水泥品种及强度等级分别贮存,同时应防止水泥受潮及污染。
(十六)集料的贮存应保证集料的均匀性,不使大小颗粒分离,同时应将不同品种、规格的料分别贮存,避免混杂或污染。
集料的贮存地面应为能排水的硬质地面。
(十七)集料宜遵循“先进先出”的使用原则,刚进场的砂石不宜直接铲用,特别是滴水砂严禁直接倒入卸料仓。
(十八)外加剂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分别贮存,并应具有防止其质量发生变化的措施。
生产部门应保证减水剂储存罐满足防水防冻要求,定期对减水剂储存罐进行清渣处理。
(十九)矿物质掺合料应按品种、级别分别贮存;严禁与水泥等其他粉状料混杂。
(二十)粉体材料的进料口必须上锁,物资部门负责对钥匙进行保管。
进场验收合格的材料,物资部门人员应亲自将所对应的粉料罐进料口的锁打开,再次核对标识牌、罐号无误后才能允许卸料。
(二十一)生产部门应保证粉料罐密封严实,不得漏水漏气。
原材料质量及混凝土出厂管理控制规程
【编号:
YXWS-QSM-ZY-04:
2015(S)】
1总则
为了进一步地加强本站的原材料及混凝土出厂质量管理,让全体员工能够认真贯彻执行站点的质量管理体系,实现明确的质量控制指标,确保本站产品质量合格,特制定本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本站对混凝土用原材料及混凝土出厂的质量控制管理,包括原材料的主要检测项目及内控指标、混凝土质量内控指标要求等。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
由于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程时应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
GB175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159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1804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渣粉
GB8076
混凝土外加剂
GB/T14684
建筑用砂
GB/T14685
建筑用碎石、卵石
3原材料
为了满足本站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的要求,供应商供应的各种原材料性能在满足国家标准的前提下,还应满足本标准制定的质量内控指标。
原材料质量分类如表1所示。
表1原材料质量分类
类型
等级
优良
A级
合格
B级
3.1水泥
入罐温度不得超过65℃,同时其主要检测项目还应满足表2内控指标要求(指标自定):
表2水泥性能指标要求
水泥类别及指标要求
GB175要求
内控指标
A级
B级
P.O42.5
P.S42.5
P.O42.5
P.S42.5
P.O42.5
P.S42.5
检
测
项
目
标准稠度用水量(g)
/
/
≤135
≤140
≤140
≤145
安定性
沸煮法
合格
沸煮法
合格
凝结时间
初凝
(min)
≥45
≥45
终凝
(min)
≤600
≤600
抗压强度(MPa)
3d
≥17
≥15
28d
≥42.5
≥42.5
3.2粉煤灰
进场后必须检测其细度,合格后方可签收、入罐,同时其主要检测项目还应满足表3内控指标要求:
表3粉煤灰性能指标要求
粉煤灰级别及指标要求
GB/T1596要求
内控指标
A级
B级
I
II
I
II
I
II
检
测
项
目
细度(%)
≤12
≤25
烧失量(%)
≤5
≤8
需水比(%)
≤95
≤105
3.3矿粉
目前,站点一般使用S95级矿粉,也有少数S75级的,其主要检测项目及内控指标要求如表4所示:
表4矿粉性能指标要求
矿粉级别及指标要求
GB/T18046要求
内控指标
A级
B级
S95
S75
S95
S75
S95
S75
检测项目
密度(g/cm3)
≥2.80
比表面积(cm2/g)
≥4000
≥3000
活性指数(%)
7d
≥75
≥55
28d
≥95
≥75
各站点可根据当地的原材料情况,酌情调整指标要求。
3.4减水剂
包括萘系减水剂及聚羧酸减水剂,进场前后的同类减水剂的混凝土减水率波动不得大于6%,其主要检测项目及内控指标要求如表5所示:
表5减水剂性能指标要求
减水剂种类及
指标要求
GB8076要求
内控指标
A级
B级
缓凝型高性能减水剂
缓凝型高效减水剂
聚羧酸
萘系
聚羧酸
萘系
受检项目
固含量(%)
S>25%,应控制在1.00±0.05S,S≤25%,应控制在1.00±0.10S
混凝土减水率(%)
≥25
≥14
混凝土含气量(%)
≤6.0
≤4.5
抗压强度比(%)
7d
≥140
≥125
28d
≥130
≥120
混凝土坍落度1h经时变化量(mm)
≤60
/
注:
混凝土试验中,萘系减水剂与聚羧酸减水剂的掺量为外加剂厂家推荐掺量。
3.5骨料
骨料应级配良好,不得含有石灰、煤块、炉渣、草根、树叶、树枝、和塑料等杂物,不得含有大的石块和泥块,碎石不得含有大量的风化石,拒绝签收滴水砂。
若含有有机物、硫化物及硫酸盐、氯盐等,其含量应符合《建设用砂》(GB14684)、《建设用碎石、卵石》(GB/T14685)的要求。
骨料进场后,材料员和质检员、试验员、宜首先对每车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并在材料供应单上签字后方可通知卸料。
3.5.1一般骨料
站点使用的细骨料有天然砂、机制砂等,除了满足以上要求外,其主要的检测项目及内控指标还应满足表6要求:
表6细骨料性能指标要求
砂类别及指标要求
GB/T14684要求
内控指标
A级
B级
天然砂Ⅱ类
人工砂Ⅱ类
天然砂
Ⅱ类
人工砂
Ⅱ类
天然砂
Ⅱ类
人工砂
Ⅱ类
检测项目
含泥量(%)
<3.0
/
≤1.0
/
≤2.5
/
石粉含量(%)
MB值<1.40或合格时
/
<7.0
MB值≥1.40或不合格时
/
<3.0
泥块含量(%)
<1.0
<1.0
细度模数
/
/
表观密度(kg/m3)
>2500
>2500
松散堆积密度(kg/m3)
>1350
>1350
紧密堆积密度(kg/m3)
>1350
>1350
松散堆积空隙率(%)
<47
<47
紧密堆积空隙率(%)
<47
<47
注:
各站点可根据当地的原材料情况,酌情放宽指标要求。
粗骨料的颗粒级配一般应为5-16mm、5-25mm、5-31.5mm连续级配,其他主要检测项目及内控指标表7所示:
表7粗骨料性能指标要求
粗骨料类别及指标要求
GB/T14685要求
内控指标
A级
B级
碎石
Ⅱ类
卵石
Ⅱ类
碎石
Ⅱ类
卵石
Ⅱ类
碎石
Ⅱ类
卵石
Ⅱ类
检测
项目
含泥量(%)
≤1.0
泥块含量(%)
≤0.5
针片状含量(%)
≤15
压碎指标(%)
≤20
≤16
3.6各种原材料检验依据
相关人员应根据相应的标准、规范,严格、认真地对各种原材料进行检测,各种原材料的检验依据见附录A。
3.7各种原材料检验原始记录填写要求
相关人员应根据相应的标准、规范,准确地对试验数据进行处理、修约,并有针对性地概括检验结论,各种原材料的检验原始记录填写应满足附录B的要求。
附录A各种原材料检验依据
序号
材料名称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1
河砂
颗粒级配(筛分、
细度模数)
GB/T14684《建设用砂》
含泥量、
泥块含量
密度(表观密度、松散堆积密度、紧密堆积密度)
空隙率
2
碎、卵石
颗粒级配
GB/T14685《建设用碎石、卵石》
含泥量
泥块含量
针片状含量
压碎指标
密度(表观密度、松散堆积密度、紧密堆积密度)
空隙率
3
水泥
细度(或比表面积)
GB134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
GB/T8074《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
安定性
GB/T1346《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标准稠度用水量
凝结时间
抗折强度
GB/T17671《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抗压强度
4
减水剂
固含量
GB/T8077《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
混凝土减水率
GB/T8076《混凝土外加剂》
含气量
抗压强度比
混凝土坍落度
1h经时变化量
5
粉煤灰
细度(筛余量)
GB/T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需水量比
GB/T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烧失量
GB/T176《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6
矿粉
比表面积
GB/T8074《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
流动度比
GB/T1840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
活性指数
附录B原始记录填写说明
序号
材料名称
检验项目
结果修约
检验结论*
备注
1
河砂
筛余量
1g
所测指标均符合GB/T14684的质量要求
含泥量、泥块含量称量精确到0.1g,所有密度称量精确到1g。
分计筛余百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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