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评定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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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评定标准
福建省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评定标准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
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自评/评审组组长:
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项
实际
得分
一、
目标责任考核
1.目标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对落实主体责任进行考核。
中小学、幼儿园应根据《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规定,层层分解安全工作责任;高校应落实对二级学院(系)、有关部门的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与考核制度。
30
无年度安全目标管理与指标分解并考核的不得分;安全目标针对性不强的不得分;每缺一个部门、一个岗位责任制的扣5分;责任内容与岗位实际不符的每处扣3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
2.监督考核
学校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安全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目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各岗位人员应掌握本岗位的安全职责。
30
主要领导安全职责不明确的不得分;履职不认真、工作不到位的不得分;学校没有对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不得分;考核结果未与工作绩效挂钩的不得分。
扣满30分的,加扣20分。
小计
60
得分小计
二、
组织机构建设
1.机构人员
按有关文件规定,独立设置安全管理(保卫)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保卫)人员、保安员等。
40
未以文件形式进行安全保卫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不得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每处扣10分。
扣满40分的,加扣10分。
2.组织领导
设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安全问题;会议纪要、记录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30
未设立领导小组的不得分;未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的不得分;对安全问题未跟踪整改的不得分;会议纪要、记录不完整的扣20分。
小计
70
得分小计
三、
安全经费投入
1.经费保障
建立安全经费保障制度,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消防、技防、卫生、交通安全等专项经费,并建立经费管理使用台账。
40
未建立经费保障制度的不得分;安全经费投入不足的扣30分;未建立安全经费使用管理台账的扣10分。
2.工伤保险
为相应岗位教职工缴纳足额的工伤保险费用,保障教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0
无缴费相关资料的不得分;有工伤但赔偿不到位的不得分。
小计
60
得分小计
四、
安全管理制度
1.规章制度
建立安全目标、经费投入、文件档案、风险评估、教育培训、特种作业、设备设施、职业健康、施工和检维修安全、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治安防控、安全责任考核及奖惩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并将安全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教职工应掌握相关内容。
20
未制定安全制度的不得分;制度陈旧、内容不全的扣10分;制度未发放的扣5分;员工未掌握相关内容的每人次扣2分。
2.检查评估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检查、评估。
修订一次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20
未组织检查评估的不得分;未修订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扣5分。
3.档案管理
建立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主要有安全文件、会议记录、隐患排查管理、培训记录、资格资质证书、检查和整改记录、安全活动记录、设备设施档案及维护保养记录、事故管理记录等。
20
未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实行档案管理不得分;管理不规范的扣5分;每缺少一类档案扣3分。
小计
60
得分小计
五、
安全教育培训
1.宣传教育
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意见》等文件规定,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制定安全教育计划,利用课程渗透和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时间开展安全教育,每学年安全教育课程不少于12课时,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寒暑假前一周必须安排一节安全教育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教育周(日)等重要节点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有成效;建立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宣传教育形式多样、氛围浓厚。
60
未制定年度安全教育计划的不得分;未进行安全教育课堂教学的不得分;未建立安全宣传教育阵地扣20分;教育形式单一、走过场、氛围不浓的扣20分;现场问卷、询问学生不了解安全教育内容的每人次扣3分。
2.管理人员岗位培训
学校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任职前需经安全管理业务培训。
30
学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上岗前未经培训的少一人扣10分;任职后3年未经复训的少一人扣5分。
3.操作人员岗位培训
定期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及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岗位操作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再次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教育培训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未经培训上岗的,每少一人次扣5分;未按规定对转岗、离岗者进行培训上岗的每人次扣5分;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每人次扣5分;证书过期未及时审核的每人次扣2分;缺少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资料的不得分。
4.安全文化建设
制定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丰富安全文化建设内容,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创建设活动。
50
未出台安全文化建设方案、开展创建活动的不得分;校园安全文化氛围不浓的扣20分;师生员工不知晓此项工作的每人次扣10分。
扣满50分的,加扣20分。
小计
170
得分小计
六、安全条件
1.建筑安全
(1)校舍建筑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安装避雷设置。
无地灾隐患,无危房、危墙、危坎。
(2)学校新、改、扩建工程应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3)有校门、围墙和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堂和厕所;
(4)有满足师生教育教学及安全需要的教室、实验室、图书室、保安室(校园警务室)、门卫室、卫生室等。
50
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扣20分。
扣满50分的,每项加扣10分。
2.消防安全
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设课程讲座,开展“11.9消防日”等活动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将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图书馆、校医院、体育场(馆)、礼堂、超市、宾馆(招待所)、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其他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列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1)人员密集场所均依据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范及地方消防强制性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
(2)不擅自关闭、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相应的消防联动设备。
(3)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确保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在自动状态。
(4)消防栓有明显标识,不埋压、圈占或遮挡。
(5)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6)疏散通道数量、宽度、楼梯栏杆高度等符合要求。
学生宿舍等场所夜间不得上锁,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7)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设置位置应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不能埋压、遮挡灭火器材。
(8)消防控制室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且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值班人员熟练掌握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等内容,并对消防控制室的设备能熟练使用、正确操作。
消防控制室有设备运行等情况记录。
除值班用品、火情处置用品外,消防控制室不能堆放其他物品。
(9)人员密集场所有在明显位置设置疏散示意图,通过张贴图画、广播、视像等方式,向师生员工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知识。
50
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扣10分。
扣满50分的,每项加扣10分。
3.学生宿舍
按规定配备宿舍管理员(生管老师),严禁在宿舍使用明火,吸烟,使用大功率电器,(如:
电炉、电热丝、电热棒等),点燃蜡烛、蚊香,乱拉乱接电源;建立并落实人员进出管理、防火、防入侵、防盗等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做好安全检查,即:
宿舍管理员日常巡查、夜间巡查、每日水电巡查、学生寝室查房、点名、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等,并做好检查记录。
30
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扣10分。
扣满30分的每项加扣5分。
4.体育场(馆)器械
(1)体育运动场地应平整、清洁;校内体育馆不得与仓库、食堂等共用;体育器械、设备牢固安全。
危险的运动场地和器械有警示标志、有齐全的防护设施。
(2)跳高跳远场地应经常清扫,翻换沙子,使用前认真检查。
(3)健身器具符合《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GB17498)的要求,器材质量稳定,安全可靠,整洁卫生。
(4)健身器醒目处有张贴器材名称、具体用途、使用说明或图示;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器材损坏或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器材、设施等应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正确使用的方法。
(5)游泳馆(池)有水深标志、有按规定配备水上救生员(250㎡配2名),有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佩戴明显标志。
(6)运动会或重要的体育比赛应有相关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20
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扣10分。
扣满20分的,每项加扣5分。
5食堂及厨房设备
(1)机械运转部位有完好可靠的防护装置,每台设备应有单独控制开关,电源线路完好。
凡有碾、绞、压、挤、切伤可能的部位均有可靠防护。
(2)抽风和给排水系统完好无缺陷。
(3)使用和备用的液化石油气瓶标定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或者气瓶总数超过30瓶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气瓶间。
(3)气瓶间内不得设置电器开关,不得放置易燃物品等杂物,应有通风设施。
瓶库周围应划定禁火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相应数量的干粉灭火器。
(4)操作间使用液化石油气的,灶具与气瓶之间的净距离不得小于0.5米,灶具与气瓶连接的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
软管应当经常检查,定期更换。
(5)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6)对燃气管道、燃气管道自动切断阀、调压装置、燃气灶具、阀门等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7)厨房灶台及油烟机应保持清洁无油垢,厨房灶台照明应使用防潮灯,厨房的烟道按规定清洗并留有记录,灶台附近应配备灭火毯和消防器材。
(8)灭菌、消毒、防疫设备设施及用具符合相关规定。
30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不符合要求或资料不全的,每发现一处扣10分;有缺漏的,每发现一处扣10分。
扣满30分的,每项加扣5分。
6.视频监控
学校在校门口、周界、教学楼、实验楼及存放保密性、贵重性、危险性物品等重要场所和重要设备机房、计算机数据中心(房)等重点部位及其他区域,安装使用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录像保存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30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扣10分。
7.计算机房(教室)
(1)计算机房(教室)设备选用及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2)计算机房(教室)的环境符合设备正常运行的安全要求,各项操控及显示等功能状态良好。
(3)按规定配备配足干粉和二氧化碳灭火器材。
(4)设备档案完整,安全保密性能良好。
20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不符合要求
的每发现一处扣10分。
8.图书(馆)室
(1)图书室设计和布置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有防盗、防火等设施。
(2)室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严禁吸烟和带入其他火种,消防器材摆放在明显位置,便于操作急用。
(3)室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烘箱等设备,不准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0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10分。
9.实验室
(1)实验室设计和布置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有良好的通风排烟措施。
(2)实验室内的相应设备设施有专人管理。
化学试剂按规定购买、储存和使用。
(3)危险、剧毒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按国家标准规范存放,并由专人严格实行“五双管理制度”,即(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4)实验室内有配备灭火器等必要的消防器材。
并根据实验特性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和药品。
(5)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室不得紧临或与教学楼在同一建筑物内。
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止人员意外进入的措施。
(6)有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措施。
(7)可能造成中毒、窒息或生物性危害的实验室有设通风柜。
有个人防护装备。
20
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扣10分;剧毒化学品未实行“五双”管理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不得分。
扣满20分的,加扣20分。
10.梯台及栏杆
(1)电梯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管理规范,正常运行。
(2)梯台及防护栏杆结构的外型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以及明显的锈蚀等缺陷。
结构连接及固定支撑牢固。
(3)中小学、幼儿园护栏高度不能低于1.10m,水平推力应达1.5kn/m。
(4)在室外安装的梯台及防护栏杆的防雷电保护、防雷电连接和接地附件应符合GB50057的要求。
20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10分。
11.校车及学校车辆
认真贯彻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加强校车管理,健全校车档案,使用安全合格的车辆接送学生;规范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批;校车驾驶人员和随车照管人员符合规定要求;加强学校公务车辆及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校内道路安全规划合理、标识完备,接送师生的车辆安全可靠,无违法违章行为。
车辆维护保养定点定期,对驾驶员安全教育经常。
40
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混乱,校车驾驶人、照管人员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没有定期对校车及学校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的扣10分;现场检查交通安全状况,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小计
330
得分小计
七、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护
1.校园综治及周边秩序
积极配合、协助上级主管及有关部门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举报监督制度,及时报告、反映存在的问题隐患;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无营业性网吧、歌舞厅和危化物品仓库、生产、经营站,无乱搭、乱建、乱堆现象,无无证经营的小摊点等。
20
未积极配合、协助开展校园综治工作的不得分;未建立相关制度,实施举报监督的扣10分,校园周边交通治安秩序混乱的扣10分。
2.警示标志和防护
建立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在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或有关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施工工地、检维修、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在校园内的坑、沟、池、井、陡坡等设置安全提醒、盖板或护栏等;临近公路的校园门口有交通警示标志、标线、护栏和标牌,周边池塘、渠堰有安全围栏和标识。
20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扣10分。
小计
40
得分小计
八、隐患排查和治理
1.隐患排查制度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档案,明确部门、人员的责任及排查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
20
未制定隐患排查制度、档案的不得分;制度、档案与内容不相符的扣10分。
2.隐患排查范围和方法
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教学活动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排查每月进行一次,重点部位、设施设备每周、日一次,节假日、寒暑假定期排查。
30
未落实排查制度、建立档案的不得分;排查范围每缺一项扣2分;排查表未签字,扣10分。
扣满30分的,加扣10分。
3.隐患治理消除
根据隐患排查结果,制定治理方案。
重大隐患在治理前有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隐患治理后要组织验证和评估,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30
事故隐患治理不及时的不得分;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临时管控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的扣10分;未进行验证或效果评估的扣10分。
小计
80
得分小计
九、职业健康管理
1.劳动保护
对职业病患者按规定给予及时的治疗,为安全保卫人员缴纳工伤等社会保险费。
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人员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及时调整到合适岗位。
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并有相应措施。
10
未为安保人员缴纳保险不得分;对职业病患者未及时给予治疗的不得分;没有及时调换职业禁忌症人员岗位的每人次扣5分。
2.健康管理
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
按有关要求,为教职员工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10
无管理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与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每处扣3分。
小计
20
得分小计
十、
应急救援
1.救援队伍
制定应急预案,建立与本学校安全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10
无应急预案的不得分,未建立应急队伍的不得分;有关人员不熟悉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的每人次扣3分。
2.救援设施、装备和物资
按要求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
经常对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10
应急设施、装备每缺少一类,扣5分。
无检查、维护、保养记录的不得分。
3.应急演练
中小学、幼儿园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开展应急疏散演练;高校每学期应组织不少于5次以上的应急疏散演练并有评估报告;每年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训练和演练不少于2次.并对应急演练的效果进行评估。
40
未进行应急演练训练且无评估报告的不得分;演练、训练每少一次扣10分,扣满40分,加扣20分;评估报告未提出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扣10分,救援人员不清楚职能或不熟悉救援装备使用的每人次扣5分。
4.事故救援
发生事故后,应启动应急预案,开展事故救援,总结经验教训,编制救援报告。
10
未启动预案的不得分;无应急救援报告的扣5分。
小计
70
得分小计
十一、事故报告查处
1.事故报告
按规定要求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
10
未及时报告的不得分;未保护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不得分;有瞒报、谎报、破坏现场的任何行为的不得分。
扣满10分的,加扣10分。
2.事故查处
积极做好事故调查或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师生员工进行案例教育。
10
无事故调查报告、未追究责任人、未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的不得分;师生员工对事故原因和防范措施不清楚的每人次扣2分。
扣满10分的,加扣10分。
小计
20
得分小计
十二、绩效评估
绩效评估
学校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开展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评估,验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评估结果向所属部门、单位和教职工通报,作为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20
未进行评估的不得分;评估未形成正式文件的扣5分;结果未通报的扣5分;未纳入年度考评的不得分。
小计
20
得分小计
总计
1000
得分总计
考评说明:
1.本评定标准适用于我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实习基地。
2.本评定标准共12项考评类目、38项考评内容。
3.在本评定标准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学校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的有关要求,针对学校实际情况,如实进行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件2)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
有需要追加扣分的,在该考评类目内进行扣分,也不得出现负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
最终评审评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为最高。
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评审评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其中,一级标准化达标评审按国家有关行业标准规定执行;二级、三级达标评审按福建省相关规定执行。
评定等级
标准化得分
安全绩效
一级
/
按国家有关行业标准规定执行。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度内,未发生致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
二级
≥75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度内,未发生人员重伤以上安全事故。
三级
≥60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度内,未发生人员死亡安全事故。
否决项:
未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不得分。
并不得评为标准化一级达标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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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学校 安全 标准化 提升 三年 行动 评定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