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应用技术手册3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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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应用技术手册313
公路安全防护设施
应用技术手册
(word版)
目录
专家致辞-1-
专家文章-2-
从“被动发光”到“主动发光”-3-
农村公路信息化、安全化,当从标志设施抓起-8-
交通事故不因道路安全而死亡-11-
推行三个概念,保障一路畅通-16-
理性看待“仿真警车”设置多加宽待保护生命行为-20-
企业简介-22-
工程案例-23-
安徽境内S312省道来安长山段-23-
京港澳高速安阳至新乡段-23-
江苏境内S340省道镇江市茅山景区-23-
南京市禄口机场周边道路-24-
G208国道山西省境内太原至长治段-24-
天津市静海县环湖路-25-
南京市绕城公路-25-
公路安全产品解决方案-26-
一、解决方案原则-26-
方案一:
穿越学校、集镇、村庄路段-26-
方案二:
急弯路路段-28-
方案三:
视距不良路段-30-
方案四:
急转弯陡坡路段-31-
方案五:
连续下坡路段-32-
方案六:
桥头接小半径曲线路段-33-
方案七:
路侧险要路段-34-
方案八:
下坡、急弯、路侧险要、视距不良组合路段-35-
方案九:
穿村路段与视距不良的急弯路组合路段-36-
方案十:
穿村镇与陡坡组合路段-37-
方案十一:
隧道路段-38-
方案十二:
平面交叉路口-39-
产品技术47
1、模具化主动发光标志47
2、LED点阵式主动发光道路交通标志50
3、内部背投照明标志52
4、道路交叉口发光警示柱53
5、红外感应人行横道标志54
5、太阳能暴闪警示灯55
6、太阳能黄闪信号灯56
7、太阳能移动信号灯57
8、仿真警车警示装置58
9、施工诱导支架标志59
10、搓板式橡胶减速带60
11、防撞筒61
12、隔离水马62
13、室外广角镜62
LED主动发光道路交通标志防盗工艺及技术64
太阳能供电的LED主动发光标志使用须知:
65
专家致辞
专家介绍:
刘干,1973年生,2001年以来长期从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研究、产品研制和交通组织规划设计工作,先后主持或参加国家交通安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1项、国家或行业(地方)标准7部,发表论文10余篇,获得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40余项、软件或作品著作权10余项。
现任:
南京赛康交通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南京林业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研究设计院交通安全设计分院院长。
致公路行业同仁:
由赛康交安技术团队编制完成的这本《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应用技术手册》,是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技术指南》涉及的新方案、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进行具体成果转化,旨在通过创新性工艺技术和方案的应用,以全面提升公路安全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要实现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应当以科学合理的设计设置基础性公路安全设施为抓手,针对公路环境状况、事故隐患特征、交通流量等实际,结合应用新型产品和创新技术方案,全面提升公路安全防护管理水平。
我们将秉持“让交通更安全”的企业使命,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在标准制订、技术宣贯、规划设计、组织实施、产品研制、方案应用、成果研究方面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未来,我们希望能够有机会与您在实施全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任务中,携手共建平安公路,创造一个“让世界更美丽”的愿景。
2015年3月
专家文章
从“被动发光”到“主动发光”
原标题:
主动发光,让更多生命受益于道路交通标志产业升级
—写在全国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之际,作者-刘干
道路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颜色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递特定信息的交通管理设施,其主要功能:
体现道路交通安全法则的效力;明确交通行为规范;调节道路交通流量和提高通行能力;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保障交通安全畅通。
随着人口、车辆、道路与经济水平的同步发展,道路交通标志已经与人们的生活紧密相关,是交通参与者无时不刻、必不可少的信息和安全工具。
最原始的道路交通标志,通常使用颜料、油漆、木材、铁皮制成,仅仅能够进行简单的良好视线状态下近距离识别。
20世纪初,董祺芳博士(美籍华裔)发明并研制了反光膜技术,应用于道路交通标志制造业,工艺和功能得到显著提升。
尤其是在夜间,强烈的车辆“远光灯”照射到交通标志板面反光膜材料,产生定向回归(逆反射)光源,使得车辆的驾驶人能够远距离识认信息内容。
近一个世纪以来,全球的道路环境依赖着逆反射原理的交通标志制造技术。
但该技术的缺陷也显而易见,车辆的“远光灯”会导致灯光区的非机动车和行人处于视觉盲区,而不打开或不具备“远光灯”条件的交通参与者在黑暗状态下无法识别标志信息内容,交通秩序和安全因此产生多重隐患。
在中国,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相关国家标准GB5768最早发布于1986年,于1999年第一次修订,完全采用了反光膜技术。
直到2009年第二次修订,增加了主动发光式、照明式两种光学模式的道路交通标志。
而事实上,存在着明显功能缺陷的反光膜技术的道路交通标志,在几乎所有的公路上沿用至今。
1962年,通用电气开发出LED发光二极管。
LED的高亮、高寿命、低压、低能耗优点,早已经被广泛应用于与道路交通标志类似的户外广告标识制造业。
随着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技术的日益成熟,将反光膜与LED技术相结合,利用新能源,开发出一种适用于任意公路环境的主动发光道路交通标志,必将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有利于公路安全和生命防护。
从技术角度看,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的广泛普及,LED高亮度、低能耗的实用性,应用于道路交通标志完全可行。
从功能角度看,LED与反光膜结合使用,使得道路交通标志具备了自身“主动发光”,能够在任何道路和气候环境中被交通参与者视认,明显优于单纯反光膜技术的“被动反光”,其优越性近乎完美。
从经济角度看,LED和反光膜的技术结合应用,增加了LED材料成本,但降低了反光膜技术中的高反光亮度成本,提高了产品的整体性价比,是道路交通标志制造产业升级的良机,也是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技术的实绩,无论是社会效益还是经济效益都将相得益彰。
近年来有这样一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例:
2010年4月,南京郑和高架快速通道下关大桥双向S形弯道陡坡段,增设52套线形诱导和警告主动发光标志,重大交通事故再无发生。
2011年1月,山西省太原-长治、太原-晋中国省道,在各交通事故频发危险路段设置了警告主动发光标志和暴闪警示灯,显著提高了交通安全预防能力、降低交通事故发生频率。
2011年9月,长深高速南京-天长段,设置了仿真警车警示主动发光标志20处,特定路段同比交通事故下降60%以上。
2012年8月,京港澳高速郑州-安阳段、郑州-新乡段,在20个团雾高发地段安装了防雾警示主动发光标志,有效地避免了雨、雾、霾天气和夜间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2012年11月,安徽省312省道长山段,增设了28处警告主动发光标志和暴闪警示灯,针对恶性事故频发陡坡安装了大型主动发光警示标志,极大地改善了道路交通安全环境,重大恶性事故避免。
2013年11月,天津市静海县环湖道路,设置了30处禁令警告主动发光标志,交通事故发生率显著下降。
2014年1月,南京市快速内环全线警告、禁令、指路均采用主动发光标志,成为全世界道条应用主动发光技术交通标志的快速路,雨、雾、霾天气和夜间交通事故发生率显著下降。
基于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压力,每年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和万车事故死亡率均高居世界前例。
尤其是随着“村村通”工程建设年复一年的深入推进,连城接乡、遍布村间的农村公路网与农民出行、农用车辆组成了一个新的以“农”为主体的交通环境。
农村公路具有点多线长、弯曲狭窄、视觉障碍、车况低劣等不利于交通安全通行的因素,道路交通标志的创新设计和科学设置已经是当前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个重点。
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车的交通安全性能不足,路的交通安全设施技术缺陷,是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恶劣的三大成因。
寄希望于“主动发光”道路交通标志技术改变现状,无疑是一种创新。
但是,道路交通标志要想完成“从被动反光到主动发光”的产业升级成功,还有着一大堆难题需要攻克。
第一方面,产品标准化的形成环境存在困难。
我国的道路交通标志实施的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即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至今也仅仅是开了一个口子“道路交通标志的光学模式有逆反射式、主动发光式、照明式”。
而主动发光式道路交通标志的工艺、设计、设置、验收等规范在该标准中几乎没有,标准依旧系统的介绍了逆反射式道路交通标志技术规范。
这样使得主动发光道路交通标志在推广应用中非常乏力。
第二方面,产品的应用缺乏市场推动力。
由于全球范围内的道路交通标志制造业长期依赖于反光膜材料,而反光膜的产业制造技术门槛极高,多年来仅仅被美国、日本等少数巨头企业掌握着尖端技术,并形成了资本化市场运作。
反光膜应用于交通标志,有着稳定的需求、高额的利润、巨大的产业环境,促使那些少数掌握技术、拥有资本的巨头企业坚持宣传并引导道路交通标志制造业局限于使用反光膜材料、并仅仅在反光膜技术工艺上创新提升,影响着道路交通管理者的思路和选择。
尽管近年来出现了一些致力于“主动发光”道路交通标志产品的制造公司,但是几乎全部是普通逆反射交通标志制造厂家转型,很难在技术、资本、产业方面形成强大实力和影响力。
道路交通标志其特有的政府管理体制,受益使用者是普通百姓,但采购决策者是政府,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在普及速度上导致滞缓。
第三方面,产品的不成熟工艺技术严重影响着市场美誉度的形成。
“主动发光”能够预防交通事故、照顾所有交通主体、改善道路环境、提升交通秩序的管理水平,显著的优势创造着更多的市场需求和机会。
美中不足的是,集新能源、计算机程序软件、精密制造工艺、光学视认等高科技、多学科领域于一体的主动发光交通标志尚处于研发起步期,较多的普通交通标志厂家就开始了盲目的试制并应用。
道路交通标志的使用环境具有动态条件下被视认、瞬间传达文字图形信息、处于雾霾或黑暗状态等特点,LED光源具有不同的散光、强光、弱光等特点,二者结合应用必须考虑识认性能和对人的视觉影响。
浅显地说,LED发光二极管设置于标志板面,若不经过科学工艺处理或设备改良,单个或少数量的在施工作业区放置尚能适用,一旦大范围或整条道路的密集性工程应用,视觉效果会大打折扣。
家庭作坊式的小厂家对这方面认识不足,往往缺乏研究能力,随意的工程应用导致交通管理者、道路使用者产生功能效果误区,不利于市场普及。
从被动反光到主动发光,是道路交通标志产业的一次技术创新,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从推广到使用、再到品质认知的过程。
例如很多业主和用户,在产品设计和使用中片面的要求能源的配置,而不明白节能效率和持续发光工作时间才是关健;过高提出发光像素的强度,而缺乏科学的光学与视认标准;盲目坚持沿用板面反光膜材料级别亮度,而缺少对产品整体功能的理性和经济考虑。
这些都还需要长期正确的引导,影响行业规范化发展。
据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了解,主动发光道路交通标志早已于2009年9月立项申报国家标准。
由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南京赛康交通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标准起草工作组,通过大量的试验和分析研究,先后开展并完成了《主动发光道路交通标志发光像素视觉融合性研究》、《基于物联网技术的远程智能信息系统研究》、《太阳能压降分析式电压输出光控装置及方法研究》等课题。
2013年11月,标准起草工作组将《LED主动发光道路交通标志》国家标准送审稿提交专家组评审并通过,形成了正式报批搞,有待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中着重强调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道路交通标志的科学规范设置是其中一项重要任务,以“主动发光”为技术创新的道路交通标志产业升级迎来重要契机,有望成为公路安全的生命防护神。
本文发表于《中国公路》2015年1月02期聚焦专栏《从“被动发光”到“主动发光”》
农村公路信息化、安全化,当从标志设施抓起
——分析农村公路标志设施的设置与管理文/刘干
随着“村村通”工程建设年复一年的深入推进,连城接乡、遍布村间的农村公路网与农民出行、农用车辆组成了一个新的以“农”为主体的交通环境。
农村公路具有点多线长、弯曲狭窄、视觉障碍等不利于交通安全通行的因素,要想有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运行秩序环境,把这些不利因素进行信息归类并反馈给出行者,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以不利隐患,是当前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个重点。
我国农村公路建设起步晚但发展速度快,信息化、安全化管理工作将涉及千头万绪,无论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都是一个系统而长期的巨大投入。
如果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用较低的综合成本进行有效管理,从而达到降低交通事故发生并提高农村出行者交通安全防范意识的目的,必定是公益于民之举。
从基础的交通标志、标线、防撞防护设施,到智能化的交通监控、测速、分流系统,都是解决交通安全的有效手段。
通过交通安全设施的合理设置与管理,影响人们的驾驶行为直至交通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得到了当前交通安全管理者与受益者的一致认可。
就我国农村公路的现状而言,从交通标志设施的设置与管理首先抓起,既是将农村公路进行信息化、安全化管理的必然措施,也是符合农村公路成本投入与收益回报有限条件的高效手段。
每一块交通标志牌,上面都以文字或图案的形式记载着所处周围公路的各种信息,对于出行者而言是会说话的指挥员、好向导。
在不同的路段设置不同信息记载内容的交通标志牌,给人们提供了法定条件下的明确信息以利于通行,稠密复杂的农村公路情况就会通过无数块交通标志而变化成为清晰畅通的交通信息网。
由于技术的进步,现代交通标志设施可以利用先进的反光材料、发光材料、LED低压光源、太阳能自然能源等加工制造,其鲜艳的色彩与图案信息无论在白天或夜间都具备极强的可读性、警视性而起到远距离辩认方向、信息的作用。
交通标志的设置,可以有效预防车辆行人的盲目性行驶而避免交通事故发生,尤其在村庄星罗棋布的农村,尤如一个个保障出行者的安全哨兵。
尽管交通标志设施的设置与管理是一项投入低、过程短、见效快、成效长的农村公路信息化、安全化建设必要工作,但当前大量的农村公路仍然存在严重欠缺现象。
只要车辆开进农村公路,便会出现晕头转向、四处打听方向、不知前路何况何样的现实,小碰小撞、翻沟掉河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极不利于新农村的长远建设与发展。
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农村公路建设只重视主体工程,轻视交通安全设施为附属工程,主体路面竣工就通车而忽略标志设施的设置。
二是资金来源无处落实,农村公路的工程建设单位和交通安全管理单位通常不是一个部门,有人建少人管、有钱建无钱管的情况事实存在。
三是农村公路通常认为是本乡本土的农民自己使用,是“轻车驾熟路”,意识上认为标志设施的设置可有可无。
四是农村公路的交通标志包括交通安全设施既没有标准规范也没有村规民约,主管部门不设置则农民也不知情不提要求,农民出了交通事故也无从追究相关责任,使得标志设施更加可有可无。
五是标志设施一旦设置则散布沿途稀落偏远,偷盗损坏给管理维护带来极大成本,设了可能也是白设几天,或者干脆不设省点钱,增加了标志设施设置的实施难度。
由此可见,要真正使得农村公路信息化、安全化的管理水平提高,交通标志设施的设置与管理无疑是值得细化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
标志设施的设置应当根据农村公路特点,结合实际情况,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科学合理灵活应用。
“村村通”工程中,大部分农村公路的路面设计仅仅能够满足于阴雨天通行、单向通行条件,而没有过多考虑使用寿命和经济发展速度。
交通标志的设置可以考虑以指路、警示类为主,禁令类标志少设或不设。
标志的使用寿命建议2年左右即可,以减轻可能性的经常更换成本。
标志牌面与立柱可适当降低材质为镀锌铁板,牌面与立柱均采用焊接加工,降低成本的同时增加偷盗损坏难度。
在农村公路的沿线,可以考虑利用视线良好的树干、水泥杆、农院墙壁等安装标志牌。
标志设施的设置与路面工程施工同步进行,在设计上安排专人沿线考察进行设计,统一采购加工成品在路面通车前安装完毕。
标志设施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农村公路的行车特点,满足白天与夜间不同出行者的安全需要。
在农村公路上,农用机械车辆、摩托车辆等五小机动车辆行驶较多,这些车辆通常不具备较好的灯光条件,依靠光源反射的被动型反光交通标志在夜间形同虚设。
近年,随着太阳能LED光源、蓄光自发光材料的技术成熟,主动发光型交通标志已经得到推广应用并综合经济效益显著。
在村庄出入口、小学校门、河沟急转弯等安全隐患较多的路段,应当适当设置以自身为发光光源的主动发光型交通标志,以达到更为良好的视觉性保障安全。
标志设施的设置要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农村公路同样属于我国交通环境体系,同样参照道路交通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标志设施也要根据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及法律规范进行设置。
图案、文字要统一规范,严格按照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以及JT/T279-2004《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标准,信息内容要真实精确,才能够真正起到安全、向导的作用。
针对农村公路的标志设施容易被盗被损的现象,可以在产品加工与安装期间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在产品上增加防伪标记,在标志的背面标注公益宣传语,以利于将来的管理查证与信息归类。
农村公路的标志设施及其它交通安全设施的管理应当统一归口,当作一项公益事业宣传引导农民的自我监督管理意识。
由于农村公路点多线长,不同于城市道路和其它等级道路便于巡查维护,在巡查维护的时间与人力上更加困难,需要依靠县、镇、村三级进行分级定责管理。
参照封山公约、护林公约,也可以编写交通安全公约,把标志设施的维护监督管理写进村规民约中,设置专门的监管员,以实时实地有人管并管得好。
科学合理的设置与管理交通标志等安全设施,使之在农村公路的交通环境中起到引导安全意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作用,无疑是一项公益于民生的交通大计,更是造福中国亿万农民的迫在眉睫大事。
经济发展,交通先行;生活幸福,安全先行;农村公路安全,标志设施先行。
让出行的人们“走得好、走得了、走得安全”落到实处,农村公路标志设施的设置与管理工作必定会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而首当其冲。
本文发表于《交通建设与管理》2008年第四期
交通事故不因道路安全而死亡
—陈清洲的梦想可以实现文/刘干
无意中,我翻阅《人民日报》,今天(2011年4月13日)第6版题为《陈清洲点亮乡村路》吸引了我的关注。
报道讲述的是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交警中队长陈清洲(关于他
交通出行和交通安全,与全球60多亿人口息息相关。
然而,这个世界上少有因为交通安全而闻名于世的名人和企业,宽广的大道事业却成了被人们遗忘的角落。
从1950年美国华裔科学家董祺芳博士研发出玻璃微珠定向反光材料,到1968年美国ROWLAND兄弟发明并专利注册微菱镜反射技术,再到美国3M公司以反光膜产品而称霸于世界交通安全业,人类为道路交通安全事业而作出的贡献几乎屈指可数。
如果不是这个行业内的精英或员老,又有几个人能够如数家珍地去叙述我们的交通安全?
在我的文章《中国交通安全产品的沿革与发展》被XX文库收录,其它一些零零散散的文章见诸媒体或网站的时候,我总是想着能够引起更多的关注和共鸣,而激励自己为了全人类的善行继续贡献我的思维。
可是每当我看见报道这样或那样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死伤无数之际,我又为我不能把自己的思维更快更广的付诸于实际而愤慨。
现借陈清洲先生的梦想:
“报道中说,他对女儿说:
"爸爸刚来的时候,亲眼看到一个中年男子死于一起交通事故,抛下了孤儿寡母。
爸爸很难过。
从那时起,爸爸心里就有了个梦想:
在爸爸的辖区内再也不会有人因交通事故而死去。
"他为他的行动说哑了喉咙、走烂了27双鞋子。
”再次谈谈我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思维。
其一,不要把道路交通事故归结给交通环境中“人的素质”太低。
经常有政府管理部门抱怨,交通安全很难管,老百姓的素质太低。
这点我本人很不同意。
要知道,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具思维能力的高级动物,也是自然界的简单生命,而生命需要自由,这一点是所有生命的共同习惯。
人的最原始的“喜欢自由”的习惯是没有什么素质高低之分的,而是当组织、阶级、国家、科技发展之后,人们共同的自由习惯妨碍了一部分人不同的习惯,而被指责为素质低下或另类。
当然,时下的交通安全秩序确实要靠人的高素质的自觉性去维护,说白了就是要让更多的人去养成遵守交通安全秩序的习惯。
没有好的习惯,就不要去谈素质。
而习惯是要养成的,是要一点点一天天去引导的。
如果靠教育、靠宣传、靠法制就能够养成优秀的习惯,那么人类的文明是很容易形成的,但却一点都不切合实际,那是知识分子在做书面文章。
举个例子,一个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如果他的家里、学校、小区都没有垃圾桶,而有一天你说他不把垃圾扔进指定的垃圾桶,是谁的责任呢?
他的素质过低,他又是否有过养成高素质习惯的机会和条件呢?
再引到交通安全的管理也是同样,缺乏到位便利的道路交通设施去引导人们养成过大街、开车的习惯,又如何谈起让人们突然面对突如其来的道路和车辆剧增而遵章守法。
在一些发达国家的城市街头,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护栏把不允许过街的路段隔离,仅仅留出斑马线或安全过街的路口供行人通行。
这样,等人们养成了过街的习惯之后再撤去,也就形成了高素质的文明。
在交通安全的管理思维上,我们是否可以想象:
设施引导规范,规范养成习惯,习惯造就素质,素质带来文明。
其二,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建立向政府“问责”机制。
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主体中的“人”是主要因素,由于“车”是由“人”操作(真正因车辆自身失灵导致交通事故所占比例较小)也可以归结为“人”的因素,唯有“道路”不能被“人”所操控(我这里所指的是交通主体中,而不是交通管理中)。
人们出了交通事故,往往第一想到的是倒霉和自责,第二想到的是抓紧认定事故双方谁对谁错,第三想到的是保险公司赔偿,极少或根本不会想到道路设施的设置是否也有责任。
显而易见的是,人、车、路共同组成了道路交通环境,交通事故的发生三者互相依靠。
为什么会出现人们不去向道路(道路的建设和管理者是政府)问责呢?
1,道路上的交通安全设施需要投资,而投资需要受益的维持。
由于政府投资这玩意好象没有什么受益,真正受益的是出行的人们。
这样的投资又是一项长期较大消耗性开支,投资的再好,哪个市长或书记也不会因为这样可以政绩斐然或高升宝座。
在没有监督,没有问责的现状下,可投也可以不投。
我们的人民交通警察尽管知道这一点很重要,但是苦于没有资金来源,有计不可施。
为人民服务只能是在事故发生后全力以赴。
2,在我们的国家,有很多个道路交通安全产品国家或行业标准,却至今没有一个正规的道路交通设施设置标准或法律。
关于道路交通设施,只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里给予了篇章,而这些篇章缺少更加明细的对道路交通设施如何设置、必须设置到什么个样子的章节。
倒是对破坏道路交通设施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和处罚规定。
说实话,没有哪个开车人希望自己出交通事故,而出交通事故就有可能涉及破坏交通设施,倒了霉还要赔钱给政府。
保险公司更加冤枉,跟着赔大钱。
可恨的是目前保险公司根本没有想到通过与政府的配合,从源头治理扼制交通事故而减轻赔偿损失。
保险公司只知道拼命向政府上报车辆保险是亏损的,然后提高车辆的保险费用去弥补。
道路交通设施,只有政府向事故责任人或保险公司问责的机制,却没有别人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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