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道德行为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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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道德行为规范
教职工道德行为规范
第一节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规范
一、依法执教
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
坚定社会主义教育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树立积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自觉学习国家有关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知法守法,依法办事。
反对片面追求升学率,反对重智育轻德育,反对重知识轻能力。
自觉遵纪守法,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不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擅自提前出课堂、推迟上课或任意停课、调课;不参与赌博、卖淫嫖娼,不传播或观看淫秽录相、书刊。
二、爱岗敬业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以培育优秀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促进科学发展和推动社会进步为己任。
恪尽职守,乐于奉献。
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工作负责,勇于改革,敢于创新。
尽心尽责地完成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工作任务。
三、热爱学生
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理念,关心学生成长,了解学生诉求,尊重学生意愿。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公平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不得与学生谈情说爱。
教育学生崇尚科学,不准参与或支持迷信、非法社团和国家禁止的“功法”练习等活动。
严格要求学生,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严谨治学
弘扬科学精神,树立优良学风教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求真务实,淡泊名利,严谨自律,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失范行为。
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技术,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积极推进教育创新和知识创新。
坚忍不拔,执着进取,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五、团结协作
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关心,相互支持,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团结共事。
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努力营造团结、平等、宽松、和谐的人际关系,形成勤奋向上、共同进步的工作氛围。
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尊重家长
主动与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
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七、勤学廉洁
勤学乐教,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掌握前沿学科知识和研究成果,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增强学术研究能力。
乐于教授、精心指导,启发思维,诲人不倦。
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不准向学生推销商品,不准违反上级和学校规定组织学生补课,不准组织学生订购省颁书目以外的书刊、杂志、习题试卷和复习资料,不得私自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不带有偿家教。
八、为人师表
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诚实守信,以身作则,举止文明,注重师教,礼貌待人。
以自身良好的师德风范教育学生,自觉维护师长形象。
不准讲脏话、痞话,不准穿拖鞋背心上班。
九、顾全大局
识大体、顾大局,热爱学校,关心集体。
积极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出力献策,热心参与学校各项公益活动,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
第二节师德具体要求
一、热爱每一位学生是云南技师学校教师的天职
(一)关心、爱护、教育好每一位学生
1、以父母、兄弟、朋友之情,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
2、不管学生的家庭情况、社会背景、经济条件以及学生本人品行、学业、智力、身体、性格如何,教师对每一位学生都应倾注爱心,一视同仁。
3、关心每一位学生的思想、道德、行为、心理、智力、能力、身体的全面发展,提高每一位学生的基本素质。
4、坚持正面教育,不偏爱、不歧视、不简单粗暴、不讽刺、不挖苦、不侮辱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5、教师除生病卧床外,都不得将学生带入寝室内进行辅导、补课、谈话、开会以及娱乐活动等,保障学生,尤其是女性的身心健康。
6、认真、定期听取学生、家长意见,建立民主、亲密的师生关系。
(二)主动救护学生、处理事故、矫正不良行为
1、任何活动与节假日前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对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2、发生火灾、水灾、地震以及触电、溺水等灾害事故,不得组织学生在第一线抗灾救险,要采取紧急措施,保护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并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和领导。
3、及时制止有害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抵制有害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4、学生处在险情或者危急重病之中,以及处于可能发生严重后果的事故时,现场教师应主动迅速采取措施,救护学生,排除险情,制止事故的发生,实行首视责任制。
5、发现学生违反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都应主动教育处理。
无法处理的应报告有关处(室)。
教师实行首视责任制。
(三)按时按课表上课,保证学生课余休息。
1、严格按照学生作息时间表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自觉维护每一位学生一日生活、学习、活动的正常秩序。
2、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专课专用,自觉维护每一位学生接受学科教育的权利。
教师不得私自停课、调课,不得占用学生学习其它科目的时间。
调课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3、属于学生的课间、课余休息和睡眠时间,都应给予保证。
教师不得拖堂,不得任意加大作业量,不得占用全体学生的休息时间。
凡必须利用课余时间对个别学生进行补课的,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4、上课实行查名制度。
上课期间,不得任意强迫学生停课,不得任意将学生送交校长室、教务处处理。
上课时间发生的问题应由该任课老师负责解决。
学生缺课,教师应过问,课毕及时与班主任联系,进行补课。
5、学生室外活动(包括实际操作的作业)指导与督促由相关的任课教师负责,该教师应保护好每位参与者的个人安全。
二、热爱云南技师学校是每一位校内教师的义务
(一)关心学校,提出改进学校工作的建议
1、自觉宣传、维护学校的形象,对外不散布有损于学校声誉的言论,不做有损于学校利益的事,努力为学校增添荣誉。
2、关心学校,向学校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推进学校向前发展。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按时上下班,工作到位
1、按作息时间表和有关要求上下班,实行坐班制,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当日事,当日毕。
2、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职责,工作主动负责,讲求实效,提高工
作质量,完成学校有关部门、教研组下达的各项任务。
3、工作时间不在办公室或走廊上高声谈笑,非工作原因不随意
离开办公室串门或做私事。
上班时间不带小孩,也不带小孩在工作
场所和教学区玩耍。
严禁在办公室打扑克、麻将、下棋。
上班时间不得利用网络聊天、游戏,不得浏览非法网站。
4、值日、值周教师应按时到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负责指导、检查学生一日常规和办公室内外的清洁工作。
5、学校召开的开学、休业、结业、毕业典礼和重要节日的庆祝、纪念性集会,所有教师都必须认真参加,遵守会议纪律。
(三)注意节约,保持学校室内外整洁
1、节约用水、用电。
发现开关和其他公物损坏应及时通知后勤部。
2、上班进办公室,上课进教室或专用教室要先开窗,下班前或下课后及时关好门窗,拉好窗帘,保持室内的通风及整洁。
3、地面上的纸屑、果皮、烟蒂等杂物应随手捡去。
发现墙面的脚印、手印、乱涂、刻画的痕迹应及时告知有关处室处理,主动保持校容的整洁。
(四)礼貌、热情、负责地接待每一位家长、客人
1、接待来校的家长、客人时,要实行首问责任制。
凡见到外来人员,要主动问候,负责解答来客提出的问题或引导到有关办公室;如首问教师有急事办理,则就负责将家长、客人引导给其他校内人员,并说明情况,向家长、客人表示歉意。
非接待教师在走廊、楼梯等地遇见家长、客人时应问好或让道。
2、接待家长,都应坚持热情服务,要起立迎接、让座、倒茶水,诚恳交谈;家长如要见自己的子女,则应在课间陪同前往;家长离校礼貌送行,与家长交谈,应实事求是地介绍学生在校情况,如有问题或不足之处应主动承担责任,商讨解决的办法;应耐心听取家长的意见。
在交谈中教师不应做与交谈无关的事。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与家长发生争吵,如事态严重,应报告有关处室处理。
3、客人(包括上级领导)来校参观、访问,应热情有礼貌地接待。
客人来办公室应起立欢迎,离开应送至办公室门口。
客人提问,应大大方方回答,如不能回答则应表示抱歉。
上课时,宾客进课堂,教师应点头表示欢迎;如不影响教学,教师应与学生一起向客人问好,道别。
三、云南技师学校的教师应有最好的文明素质
(一)文明用餐
1、掌握好饭菜量,吃干净、不浪费饭菜,以爱惜一饭、一菜、一汤为荣,做学生的表率。
2、与学生同餐厅进餐时,不喝酒;在校内外喝酒时不酗酒、不划拳。
(二)办公室内外整洁
1、讲究卫生,严禁乱吐痰、乱泼水、乱扔杂物。
2、办公室内桌、柜、橱均按学校规定摆放,布置美观。
办公室桌面物品堆放整洁,岗位牌放在规定位置。
3、学期结束离校前,教师应整理好办公物品。
(三)仪表端庄
1、衣着整洁端庄,与教师职业相称。
2、男教师不留长发,不蓄胡须,不戴戒指等首饰。
3、上班期间校园内不穿拖鞋,在非体育运动状态下不得穿背心。
4、在学生面前及公共场所不得抽烟,校内大小会议禁止抽烟,不在任何禁烟区抽烟。
(四)同事之间团结互助,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
1、待人诚恳、相互尊重、相互谅解、相互学习、相互协作、相互帮助。
2、同事之间有意见,不吵不骂,不背后议论,不拨弄是非,有分歧意见通过正常途径交谈解决,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五)不向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财物
1、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家长索取钱财物品。
2、不收家长以任何方式向教师的赠送礼金。
3、教师若因需要而到学生家里进行家访,非特殊情况应避免在学生家中用餐。
4、非班主任不得受家长之托代为保管学生的财物。
第三节教职工行为规范
一、教职工礼仪规范
1、仪容仪表:
着装整洁、大方;上班不浓妆艳抹,不佩戴首饰;工作时间不穿拖鞋;不准赤膊,男士不蓄长发,不留胡须;任何人都禁止穿响底鞋进入教学区。
2、交往语言:
讲普通话,使用礼貌用语(“您好”、“对不起”、“没关系”等),见面要互致问候,说话要注意分寸,切忌粗言恶语伤害他人。
接电话时,要求说“您好,云南省技师学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的吗?
”。
3、交往礼节:
遇到客人主动打招呼。
进别人办公室或宿舍,先叩门,待听到“请进”声音后再进去。
在校园内要保持环境宁静,说话声音轻,走路脚步轻,做事动作轻,不打扰他人工作、学习和休息,不随便进出他人办公室和宿舍。
要互敬互让,互相体谅,尊老爱幼,互相关照,同事或学生生活中遇到困难或生病,要主动前去问候,以示关怀,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与他人发生争执时,要冷静,有耐心,坚持以理服人,即使对于言行粗鲁的人,也要表现出节制。
4、接待礼节:
有客人来访,无论认识与否,都要起立,让座。
客至先互相介绍,再交谈;待客热情,礼貌周全。
客走,要起立送至门口与客道别。
接待表情亲切。
对来访者的提问,要耐心解答,不能解答的要表示歉意或转请有关人员解答。
5、其它礼节:
遇到学生打招呼,教职工要热情、亲切应答;接待学生家长要热情,家长有误解,要耐心、细致地解释;有意见,要主动的接受,切忌态度粗暴,更不应顶撞;在食堂就餐时,坐姿要端正,不得把不爱吃的饭菜泼到桌上。
乘接送学生的车时,要等学生坐好后再上车,尽量坐到车尾,不得与学生争抢座位。
二、云南技师学校教职员工“十不准”
云南技师学校全体教职员应是师德高尚、师能高超、师艺精湛的能人,应具有文明高雅的素养,应是技术的行家、育人的良师。
为严肃校纪,严格校风,杜绝社会上不良影响侵入校园,特制订教职员工“十不准”:
1、 不准在校园内勾肩搭背、追打嬉闹。
2、 不准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准乱吐口痰,乱扔杂物。
3、 不准穿奇装异服,不准浓妆艳抹,不准在公共场所穿拖鞋、背心。
4、 不准家属中的一方干预另一方的工作。
5、 不准在背后说三道四、论人长短,不准表里不一、挑拨离间、造谣中伤、惹事生非。
6、 不准说粗话、脏话,不准恶语伤人,不准在校园内喧哗吵闹,更不准骂人打架。
7、 不准拉拉扯扯、吃吃喝喝、拉帮结派。
8、 不准打牌赌博、观看不健康的音像制品。
9、 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更不准打骂学生。
10、 不准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馈赠,向家长索要礼品,
违反上述禁令者,轻则下浮当月奖金,重则扣除当月奖金,直至
解聘。
第四节教职工行为规范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明确教职工工作规范、创造优质育人环境、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为学校进一步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学校对教职工的行为规范特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恪尽职守
第一条教职工应全力投入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保证效率和教学质量。
第二条 全体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学校和各处室制定的规章制度、工作常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学校各项纪律要求。
二、遵守纪律
第三条教职工禁止在校内滞留外校的学生或亲属进行辅导。
第四条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办公室纪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持办公室清洁整齐,上班时间内禁止办公室闲聊,禁止高声说笑,保持办公室安静。
第五条办公区禁止上网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禁止在工作期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第六条工作期间禁止在公共场所、在学生面前、在办公室吸烟、喝酒、嚼口香糖,午餐禁止喝酒,办公室内禁止玩扑克牌,守班老师与值班人员晚餐禁止喝酒,学校办公区禁止吃零食,喝酒。
第七条禁止在公共场所、在学生面前、在办公室吸烟,会议时间禁止抽烟。
有特殊情形者必须在学校指定的吸烟场所。
第八条在会议和集体活动中,禁止随便说话,以保持会场安静,禁止接打电话和发送手机短信,禁止做与会无关的事,未经允许中途不能离开会场。
三、工作规范
第九条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为人师表。
第十条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职责,工作主动负责,讲求实效,提高工作质量,完成学校有关部门、教研组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十一条工作时间不在办公室或走廊上高声谈笑,非工作原因不随意离开办公室串门或做私事。
上班时间不带小孩,也不带小孩在工作场所和教学区自由玩耍。
第十二条值日、值周教师应按时到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负责指导、检查学生一日常规和办公室内外的清洁工作。
第十三条在召开全体性集会前,有关领导须认真准备会议内容、程序,决不开无准备、无意义的会。
对全体教师负责,会议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特殊情况的除外),除涉及校外人员的会议外,要准时开始。
第十四条学校召开的开学、休业、结业、毕业典礼和重要节日的庆祝、纪念性集会,所有教师都必须认真参加,遵守会议纪律。
第十五条为学生服务,接待家长和来宾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第十六条坚持按组织系统反映情况,解决问题,不搞自由主义,不搬弄是非,不传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努力创建集体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十七条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进行批评劝阻。
四、举止文明
第十八条仪表整洁端庄,课堂上不分散学生注意力。
衣着利索、端正、大方、整齐清洁,在校内不着奇装异服,不穿无袖上衣,不穿超短裙,上课和在办公室工作时不穿背心、拖鞋和透露的衣服,在运动场上不要赤膊。
教职工均不得戴首饰上班(包括耳环、戒指)
第十九条教职工均不得染发,不得留古怪发型。
女教职工不得浓妆艳抹,允许适当化淡状。
第二十条男教职工不得入女学生宿舍,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找其他女教职工陪同。
第二十一条男教职工与女学生谈话必须在公共场所进行,在办公室谈话时要敞开门,严禁与学生谈情说爱,教职工之间禁止在校内有亲昵动作。
第二十二条言谈举止文明礼貌,说话和气,禁止高声叫嚷,严禁辱骂他人。
五违纪处罚
第二十三条学校将指定纪律督察员对全体教职工行为进行监督、巡视。
对违反行为规范的教职工,视情节严重性,首先进行思想教育工作,使其本人从思想上认识错误,并视违纪行为的轻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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