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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
一、服刑人员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
1谈话难以深入而且咨询内容绝大多数是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调分监区,甚至是来要求帮助其上诉或是上诉的法律援助问题。
真正涉及心理问题的很少。
2不敢来———从来咨询的人数上可以看出,哪怕是来了也不敢说,在谈到影响其情绪的涉及分监区、监区和监狱一些负面事情就闭口不谈,选择了逃避的态度。
不敢说导致一些问题无法具体化,也就无法清楚地知道到底是什么影响了他们的心理,以及这样的因果影响是否具有合理性和相称性,心理咨询的效果就大打折扣。
服刑人员害怕自己泄漏了分监区的事故而招来分管民警的不满。
不难看出服刑人员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
我们知道心理咨询首要任务就是要建立良好、相互信任的咨询关系,否则心理咨询就难以进行,就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
而在对服刑人员进行心理咨询时,良好、信任的咨询关系的建立就会面临巨大挑战!
这源于诸多服刑人员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
为什么服刑人员具有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呢?
回头去看看他们所走过的路就不难理解了。
犯罪前,他们不同的生活境遇中形成了较强的防御机制(说谎、攻击性行为等)来保护自我。
当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时,为了躲避法律的处罚、受害者的报复进一步加强了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当他们被公安机关逮捕时,为了减轻对自己的惩罚,在与公安机关的较量中,在看守所中的所见所闻也在加强了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当他们进了监狱以后,很多人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世间的人情冷漠啊,以前关系很好的朋友、弟兄居然没有来看自己,在监狱这样一个缺乏情感注入且服刑人员之间缺乏交流的手段与平台的地方,现实再次加强化了世间人情冷漠的观点。
进入监狱以后,周围的人都是盗窃犯、诈骗犯和杀人犯,会有多少安全感呢?
会有多少信任呢?
加上在重型犯监狱这样一个封闭的、自由是第一需要的竞争性环境下,强烈的自我保护性就不难理解。
一个服刑人员和我说,在这里再好的朋友、老乡,只要涉及到劳改方面的事情,大家说的就很少了,导致服刑人员之间缺乏沟通和交流,从而走上了恶性循环,走上了两个极端,一方面很需要情感的支持和交流,另外一方面却在自我封闭,用想象和幻想替代生活,导致了许多服刑人员敏感多疑。
最终形成了厚厚的自我保护的外衣,然而在这些厚厚的外衣下却是一颗渴望交流,渴望情感,渴望理解的心灵。
在重刑犯监狱,服刑人员非常在意民警的印象,为了给民警留一个好的印象,为了在与其他服刑人员的竞争中获得优势早日出狱,绝大多数人采取了多说一句不如少说一句,少说一句不如不说的态度。
这就是该重刑犯监狱服刑人员强烈的自我意识的体现,它极大地影响了良好咨询关系的建立。
二、服刑人员对心理咨询不了解。
服刑人员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对外界的信息接受渠道也有限,主要通过报纸、电视和新犯带进来的信息,对什么是心理咨询的理解不可能知之甚多,一些服刑人员对心理咨询就抱着怀疑的态度,顾虑重重。
对什么是心理咨询和我们的理解有很大的差异,往往把心理咨询和普通的干警的谈话混为一谈,很多人来做咨询是为了寻求一些实际的帮助:
法律问题的咨询、调换岗位、分监区,甚至是反映一些同犯的问题。
服刑人员对心理咨询的不了解导致了误解的时有发生。
一个服刑人员几次找民警做心理咨询,他会担心其他服刑人员的看法,一方面是担心别人会用异样的眼光来看自己,觉得自己心理有问题。
另外就是担心其他服刑人员对自己的误解,以为自己是在打小报告—尤其是那些心里有“鬼”的服刑人员、那些和自己关系不好的服刑人员。
在监狱里,服刑人员对打小报告的人是深恶而痛决之。
所以服刑人员顾虑比较多,轻易不敢明说由于同犯之间矛盾所产生的心理问题。
所以服刑人员的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加上对心理咨询的误解,使得有心理问题需要解决的服刑人员不敢寻求帮助,在咨询时也不肯轻易把自己问题暴露出来,更增加了心理咨询的难度。
三、民警对心理学知识掌握的欠缺。
监狱的民警虽然有一部分通过了心理咨询师的考试,却缺乏系统的培训和临床经验。
比如对于MMPI的使用,如何解释其中各个分量表的分数以及几个分量表的联合解释,并不是把服刑人员做好的题目输入计算机后得到分量表的解释这样简单,就需要一定的临床经验,事实上在实际的工作中,MMPI所提供的信息是很多通过心理咨询师考试的民警无法解释的,因而丢失了很多的有用信息。
尤其是一些投射测验,就更需要扎实的精神分析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所以怎么样解释和使用心理测验所得到的结果远比给服刑人员做一个心理测验更重要。
四、民警咨询师掌握服刑人员考核权的负面影响。
服刑人员最大的需要是自由,那么就需要服刑人员通过自己的劳动表现和民警的认可来获得减刑所需要的分数,而考核权就掌握在民警的手上。
服刑人员各方面的表现尤其是劳动表现是一个重要因素,另外民警对服刑人员是否认可、信任以及印象如何是另外一个重要因素。
在服刑人员心理咨询中,当服刑人员的心理问题、情绪体验和民警的管理方式方法不当,尤其是奖罚不公有关联时,服刑人员的顾虑就很多,不愿意说。
尤其是在余刑长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害怕说出后,万一民警知道了,以后十几年的时间怎么和民警相处?
对于一个长刑期的服刑人员来说,失去了民警的信任是一个很糟糕的事情。
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服刑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这么强了,当一个人掌握了你的最基本的需要,在某种程度上他就可以控制你的意志和行为。
而且服刑人员的顾虑不是没道理。
给服刑人员做完咨询后,监狱方面都希望能够给予反馈,以了解该人员的思想动态,一些情况还可能在犯情分析会上讨论。
监管安全的需要和心理咨询中的保密性原则发生了冲突。
有时候让我们感觉十分为难。
所以民警与服刑人员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利益关系,民警掌握着服刑人员的各种现实需要,由于在监狱里各种制度的执行具有一定的伸缩性,民警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改变服刑人员的处遇。
而反过来在某种程度上服刑人员也在影响着民警的利益。
服刑人员的一些违规违纪,情绪的变动有时候是由于心理问题所引发,但是这些都会影响民警的情绪,在谈话咨询的时候民警有时就难以做到自身情绪的稳定,情绪不稳定也就无法很好地接收服刑人员传递过来的信息,无法在态度上平和地对待服刑人员。
2010年,在一名服刑人员钻入下水道脱逃未遂案件中,互监组也受到了行政处分处理,结果该互监组一年减不了刑,在找民警做在咨询的时候他带着情绪说,该互监组一名成员带着极大的情绪说,这相当于加刑一年多,这样还不如那个服刑人员逃出去算了,我受到的处罚和他都差不多了,他也只是把他的考核分取消。
民警听到这个说法时,很不高兴的说,你们怎么可以这样说?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咨询就根本无法很好继续了。
而从旁观者的角度来说,服刑人员有这样的情绪想法都是正常的。
五、民警处理问题失当乃至执法不公产生的负面影响。
监狱也是社会的一个缩影,有权力存在的地方就有腐败的存在。
而一些服刑人员心理问题的产生必定和民警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乃至执法不公有一定的联系。
当心理咨询进行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必然涉及民警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民警出于对自身的保护,不愿意心理咨询人员深入了解服刑人员的心理以及产生相应心理问题的原因。
六监管安全指标的影响。
一些重型犯监狱关押的服刑人员都是时间长、犯罪性质恶劣的服刑人员,相对来说危害性较大,而监狱又面临一些不科学不合理指标,如服刑人员的零自杀率、零脱逃率、无狱内恶性案件。
出于利益的关系,监管安全被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一切为监管安全服务,服刑人员的心理咨询工作也由此受到了影响。
服刑人员心理咨询的根本目标是帮助服刑人员解决其在生活、学习、人际交往以及疾病和康复等方面的心理不适应,减轻他们内心世界出现的矛盾,增强对挫折的承受能力,在认识、情感态度和行为方面有所变化,学会发掘自身的潜能,去更好适应环境,完善自我。
而在监狱中服刑人员心理咨询更多是为了监管安全服务,离服刑人员心理咨询的根本目标还是有一定的距离。
分管民警出于监管安全的考虑不愿意做咨询,原因是怕不知道咨询会对服刑人员的情绪和监管安全产生什么样的效果,有时候知道服刑人员有心理问题,也不想把他的情绪激发出来。
什么时候把服刑人员的问题暴露出来?
怎么样暴露出来,都是以监管安全为原则。
而且还会产生另外一个问题,给服刑人员做心理咨询的民警能够给服刑人员提供情感的支持,这样势必给其他民警的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有了比较,服刑人员就难以接受其他民警的管理方法。
同样都是民警,差别为什么就这样大?
在监管安全第一的环境下,心理咨询更多地被理解为预防和发现问题的工具。
所以心理咨询很多时候是停留在给服刑人员做一些心理测验,了解服刑人员的情况,服务于监管安全的需要,而非出于服刑人员的需要,不是出于帮助服刑人员成长的需要。
动机决定了过程和效果,在监管安全第一的动机下,心理咨询的效果大打折扣。
在这样的动机下,怎么样能使民警和服刑人员的情感得到很好的沟通呢?
而提供情感支持是心理咨询有效的最重要因素,其次才是心理咨询的方法和技术。
出于监管安全,做了服刑人员的心理咨询之后,民警总是回来询问谈了什么也是情理之中,但这本身就是一个矛盾。
与咨询保密性的矛盾。
七、监管制度的制约
打电话、接见等在外面的人看来是很普通的事情在监狱里面受到很大的限制,但是当服刑人员出现心理问题、新入监的长刑期的服刑人员需要家庭情感支持,需要联系家人的时候就面临这些制度上制约,给服刑人员心理咨询增加了难度,使得服刑人员心理咨询可采用的方法和手段收到了很大限制,咨询的效果大打折扣。
这些现实性的问题也不是心理咨询可以解决的。
这个时候心理咨询者除了提供情感上的关心和支持,似乎就没有什么可以采取的方法和手段。
八、服刑人员活动、场所的限制
虽然监狱里面有心理咨询室,但服刑人员的活动是受到限制的,服刑人员任何走出监舍的活动都需要有干警在场,而干警不愿意让你带着服刑人员离开监舍进行心理咨询的活动,所以,服刑人员心理咨询地点只能在监舍的谈话室进行。
这样就会给服刑人员心理咨询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首先,监舍的谈话室无法满足心理咨询的环境要求。
谈话室外面可以看见里面的任何情况(也出于谈话干警安全的考虑),保密性无从谈起。
而且在谈话的过程中,其他服刑人员各种活动所发出的声音也极大影响了来访者和咨询者的思路,有时候甚至理解服刑人员的意思都有困难,心理咨询受到了很大影响。
所以给服刑人员做心理咨询的场所的选择就比普通人有了更多的限制,可以选择的余地很小。
在生产现场附近做咨询的效果同样不理想。
其次,服刑人员中实行三人互监组,加上监狱押犯人数多,人口密度大,一个服刑人员去做心理咨询,其他的服刑人员很快就会知道,一个服刑人员很难离开其他服刑人员的视线。
所以一个真正有心理问题的服刑人员不会轻易来找干警做心理咨询,害怕别人说自己有心理问题。
哪怕来找了也不敢轻易吐露自己的心声。
普通人尚有这样的顾虑,更不要说这些更加看重面子的服刑人员了。
场所的限制还体现在解决服刑人员的心理问题方面。
良好的人际关系是服刑人员心理问题解决的一个重要因素,怎么样调整好人际关系呢?
参加一些活动是最好的选择,在活动中可以形成自然和谐的人际关系,增进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
而活动场所的限制也就自然限制了这些交流的发生。
怎么样解决这些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我们不难发现长刑期服刑人员过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民警、监狱是密不可分的,民警掌握着服刑人员的考核权,关系到减刑的多少,由这些民警来做心理咨询,难度和效果可想而知。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作为处于探索期的监狱心理咨询工作,必不可少地会有问题和阻力,我们只有正视,并加以重视,同时要付出不懈的努力,才能取得真正意义上的效果。
我在网上看到了一些监狱开展这项工作的报道,感觉就是报道,或者说是在开玩笑。
比如有一则报道:
某某监狱罪犯心理咨询工作开展如火如荼,其实真正开展的话这项工作应该是悄无声息的,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这则报道还配发了图片:
五六名罪犯和五六名民警心理咨询师分别坐在一个教室的不同方位,这一看就是在造假,心理咨询室要求是安静的不能有其他人在场的,这才有可能正常开展咨询,一个教室里同时开展五六组咨询,能达到共情,能让求助者展开心扉,那纯粹是开开玩笑了。
再有就是有一则图片报道:
一个犯人翘着二郎腿,躺在躺椅上,闭着眼睛,戴着耳麦惬意地欣赏着音乐,下面文字美其名曰:
服刑人员在欣赏音乐放松紧张情绪。
这些我们想想,我们可能要抑郁了。
作为民警,遇到心理问题尚且不可能如此优哉游哉。
如果这种现象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后,或者还说的过去。
所以说工作中解决问题首先就是要立足实际,要现实一点,要确实可行。
有人说可以引入社会专业机构的心理咨询力量。
当然里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社会上专业心理咨询人员对服刑人员心理缺乏了解。
与外界相比,监狱中的服刑人员受到诸多的制约,而这些制约是外面的人难以想象和感受的,诸如自由、性、饮食、用水、睡眠起居、与亲人的联系、业余活动等等,而且对监狱的具体的规章制度也不了解,在监管安全第一的思想下还会产生更多的制约,而这些对于一个人的心理影响是巨大的,当你不了解一个人的生存环境的时候,你是无法了解他的心理问题的发生发展过程,心理咨询中所需的共情也就难以进行,咨询的效果大打折扣。
而监区民警对自己监区的犯人到是很熟悉,但由于掌握或者影响着犯人百分的考核权,所以咨询效果也很难保证。
我想不妨借鉴美国监狱的管、教分离制度,从民警中独立出一支对服刑人员进行心理咨询乃至思想文化教育的专业化队伍,这些民警不参与服刑人员的管理考核,并且咨询时不要着警服,从而缩短与服刑人员的心理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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