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省市县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标准清单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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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省市县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标准清单doc
闻政办发〔2018〕132号
闻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
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闻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市县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标准清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106号)和中共闻喜县委办公室、闻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闻喜县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快营造“六最”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闻办字〔2018〕20号)精神,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县本级权力清单进行了全面核查,我县需调整行政职权共356项,其中取消11项、增加102项、变更要素243项。
现将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闻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本部门行政职权的调整工作。
对取消的事项,要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监管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
对增加、变更要素的事项,要及时修改完善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图,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调整后的权责清单,2019年1月10日前要在县政府网站更新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以往公布的行政职权事项与本通知不相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1.县政府落实晋政办发〔2018〕106号取消的行政职
权事项目录(11项)
2.县政府落实晋政办发〔2018〕106号增加的行政
职权事项目录(102项)
3.县政府落实晋政办发〔2018〕106号变更要素的行
政职权事项目录(243项)
闻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
附件1
县政府落实晋政办发〔2018〕106号取消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11项)
序号
事项名称
职权类别
取消依据
行使主体
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
非公募基金会审批
行政许可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第六、十五、十六条
县民政局
省级审批事项。
县级取消后,由省民政厅负责审批。
2
社会团体评估
行政确认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第二条
县民政局
属事中事后监管内容。
取消后,县民政局按照职责要求加强监管。
3
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
行政确认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第二条
县民政局
4
非公募基金会评估
行政确认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第二条
县民政局
5
救灾对象
行政确认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第二十一条
县民政局
同权力清单行政给付“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发放”。
6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行政确认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发通〔2013〕146号)
县公安局
属办案执法程序中的一项内容。
取消后,县公安局按照职责要求加强监管。
7
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综合验收
行政许可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6号)附件1第一条
县住建局
取消后,县住建局按照职责要求加强监管。
8
建筑节能认定
行政确认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和废止有关文件的决定》(建法〔2018〕98号)
县住建局
取消后,县住建局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对每个工程的外墙、屋面、楼地面、窗户安装等过程进行不少于3次的不定期抽查。
9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它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行使公路许可
行政许可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路政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第81号)
县交通局
取消后,县交通局按照职责要求加强监管。
10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查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四条
县水务局
市级职权事项。
县级取消后,由市水务局负责行使。
11
动物疫情认定
行政确认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450号)第十九条
县畜牧
中心
省级职权事项。
县级取消后,由省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
附件2
县政府落实晋政办发〔2018〕106号增加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102项)
序号
事项名称
职权类别
设定依据
行使主体
1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二、五十四条;《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87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十七条;《山西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四条
县经信局
2
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行政许可
《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第十二条;《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2号)第四、五条;《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第4号);《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第18号);《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县经信局
3
普通高中学校设置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七条
县教科局
4
举办初等职业学校审核
行政许可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十七条
县教科局
5
民办学校以捐赠者姓名或名称作为校名备案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第三十九条
县教科局
6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五、十六条
县教科局
7
校长评聘与教师职务评聘
行政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三条;《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二十八、三十条
县教科局
8
中小学幼儿教师培训基地核准
行政确认
《山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5号)第十二条
县教科局
9
幼儿园办园等级确认
行政确认
《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第二十二条
县教科局
10
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和学生转学、升学、休学的确认
行政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办法》第十六、十七条;《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7号)第十四、十五、十九、二十二、二十四条;《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晋教基〔2014〕13号)第九、十一、十七、二十四条
县教科局
序号
事项名称
职权类别
设定依据
行使主体
11
公办幼儿园登记注册(城市幼儿园登记注册、农村幼儿园备案)
行政确认
《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第十一、十二条;《山西省幼儿园管理实施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31号)第十六条;《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3号)第三条
县教科局
12
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毕业证书的确认
行政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一条;《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晋教基〔2014〕13号)第三十四条
县教科局
13
省内枪支(弹药)运输许可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十、三十一、四十八条
县公安局
14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2号)第三十八条
县公安局
15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
行政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1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第四条
县公安局
16
户口迁移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十、十三、十四条
县公安局
17
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第四十九条
县公安局
18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
行政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1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第四条
县公安局
19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5项;《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第8号)第十六条
县公安局
20
犬类准养证核发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卫生部令第17号)第二十九条
县公安局
21
机动车抵押登记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第八条;《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第五、十、十八、二十二、二十七条
县公安局
22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第一百一十三条
县公安局
23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护照的作废
行政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五、十六条
县公安局
24
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灭失证明
行政确认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县公安局
序号
事项名称
职权类别
设定依据
行使主体
25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行政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第九十三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46号)第六十、六十一条
县公安局
26
交通事故处理
行政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第八十九、九十七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462号)第四条第三款;《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46号)第二条
县公安局
27
对交通事故复核认定的确认
行政确认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46号)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七十六、七十九条
县公安局
28
对交通事故检验鉴定的确认
行政确认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46号)第四十九条
县公安局
29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八条第二款;《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六、七、九、十八条
县民政局
30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八条第二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五、十五条
县民政局
31
养老机构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四十五条;《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第七、八、十八条
县民政局
32
养老机构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四十五条;《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第七、八、十九、二十四条
县民政局
33
建设骨灰堂、殡仪服务站审批
行政许可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第八条;《山西省殡葬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5号)第十八条第一、二款
县民政局
34
建设公益性公墓审批
行政许可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第八条;《山西省殡葬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5号)第十八条
县民政局
35
残疾证件换发、补发
行政确认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50号)第十四条
县民政局
36
伤残抚恤关系转移的确认
行政确认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50号)第十九、二十条
县民政局
37
志愿者星级评定
行政确认
《山西省志愿服务条例》第二十四条
县民政局
38
光荣院集中供养对象的确认
行政确认
《光荣院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0号)第三、七、八条
县民政局
序号
事项名称
职权类别
设定依据
行使主体
39
慈善组织认定
行政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条;《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民政部令第58号)第二、三、八、九、十、十一条
县民政局
40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认定
行政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二、二十六、二十七条;《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59号)第五、六、八、九条
县民政局
41
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的认定
行政确认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602号)第九条;《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14〕343号)第二、三、四、五条
县民政局
42
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行政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三十一条;《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第四、十条
县民政局
43
补发结/离婚证
行政确认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第十七条;《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民发〔2003〕127号)第五十五、五十六、五十七条
县民政局
44
内地居民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行政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二十八条;《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令第14号)第二、七、九、十条
县民政局
45
特困供养人员的审批
行政确认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十四、十五、十六条;《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6〕61号)
县民政局
46
城乡医疗救助对象的审批
行政确认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条;《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0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5〕98号)
县民政局
47
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劳动部、人事部关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98号)第六条
县人社局
48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行政许可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第二十五、二十八条
县住建局
49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行政许可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第三十五条
县住建局
50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十五条;《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县住建局
序号
事项名称
职权类别
设定依据
行使主体
51
基本建设等需要临时用水审批
行政许可
《山西省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县住建局
52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用水工艺和用水量核准
行政许可
《山西省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县住建局
53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行政许可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第四十三条第三款
县住建局
54
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审批
行政许可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二十一条
县住建局
55
房产测绘成果审核
行政确认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建设部、国家测绘局令第83号)第十八条
县住建局
56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批准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第三十一、三十三条;《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第11号)第十八条
县交通局
57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第3号)第六条
县交通局
58
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四十五、五十五、五十六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六、二十七条
县交通局
59
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四十五、五十五、五十六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六、二十七条
县交通局
60
客运经营者变更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第十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82号)第二十八条
县交通局
61
客运班线变更经营主体、起讫地和日发班次许可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第十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82号)第二十八条
县交通局
62
新增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第十、十一条
县交通局
63
包车客运新增运力许可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第十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82号)第十九、二十八条
县交通局
64
旅游客运新增运力许可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第十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82号)第十九、二十八条
县交通局
65
公路工程交竣工质量鉴定
行政确认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第3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28号)第二十五、二十六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县交通局
序号
事项名称
职权类别
设定依据
行使主体
66
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行政许可
《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县水务局
67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二十六条;《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十九条
县水务局
68
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农业部令第1号)第二十条
县水务局
69
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第十八条;《山西省林业厅关于明确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等两项审批权限的通知》(晋林资发〔2015〕63号)第二项第三款
县林业局
70
森林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
行政许可
《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山西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县林业局
71
苗木检验合格证核发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七、四十八条;《山西省林木种子条例》第十八、二十条
县林业局
72
利用集体所有的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开展旅游项目审批
行政许可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十五条
县林业局
73
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域审批
行政许可
《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第二十九条
县林业局
74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初审
行政许可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一、十四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7号)第七条
县文化局
75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批
行政许可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七、二十二条
县文化局
76
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规划、建设方案初审
行政许可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二十三条
县文化局
77
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初审
行政许可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第三、七条;《〈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11号)第五条
县文化局
78
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初审
行政许可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第三、七条;《〈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11号)第五条
县文化局
79
从事农村16毫米电影片发行、放映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备案
行政许可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第四十条
县文化局
序号
事项名称
职权类别
设定依据
行使主体
80
企业、个人从事电影流动放映活动的备案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
县文化局
81
电影放映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终止电影放映经营活动的备案
行政许可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第三十九条
县文化局
82
县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认定
行政确认
《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二十二条
县文化局
83
审定、公布县级体育竞赛最高纪录
行政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二条;《山西省体育竞赛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第五条第六款
县文化局
84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认定
行政确认
《体育总局、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的通知》(体群字〔2013〕153号)第十、二十二条
县文化局
85
体育经营专业人员资格证核发
行政确认
《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第十七条
县文化局
86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和竣工验收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十八、八十七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第十一、十三条
县卫计局
87
医疗机构等级评审
行政确认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四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第七十三、七十四条
县卫计局
88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
行政确认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第四十二条;《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卫生部令第60号)第十、十一、十二条
县卫计局
89
再生育涉及病残儿医学鉴定
行政确认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9号)第十二条
县卫计局
90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行政确认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9号)第二十九条;《关于印发〈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口科技〔2011〕67号)第十六条
县卫计局
91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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