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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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
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
(DL/T904-2004)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燃料技术经济指标
4 锅炉技术经济指标
5 锅炉辅助设备技术经济指标
6 汽轮机技术经济指标
7 汽轮机辅助设备技术经济指标
8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技术经济指标
9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10 其他技术经济指标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下达1999年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电力[1999]40号文)安排制定的。
本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火力发电厂既是能源转换企业,又是耗能大户,因此技术经济指标对火力发电厂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至关重要。
火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不仅反映电力企业的生产能力、管理水平,还可以指导火电厂电力生产、管理、经营等各方面的工作。
该标准涉及到火力发电厂发电生产全过程的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按火力发电厂的生产流程进行编写,共分燃料、锅炉、锅炉辅助设备、汽轮机、汽轮机辅助设备、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综合、其他等8个方面的技术经济指标。
本标准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广度,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利于促进电力工业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节能管理的提高和技术进步,也有利于加强管理,科学规范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体系和分析体系。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站汽轮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电力行业电站锅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华北电网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祝宪、杜作敏、王刚、伍小林、杨顺虎、林英、蒋明昌。
本标准委托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解释。
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的统计计算和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11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GB/T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214 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
GB/T219 煤灰熔融性的测定方法
GB/T260 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法
GB/T268 石油产品残炭测定法(唐氏法)
GB/T380 石油产品硫含量测定法(燃灯法)
GB/T384 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
GB/T388 石油产品硫含量测定法(氧弹法)
GB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
GB475 商品煤样采取方法
GB/T476 煤的元素分析方法
GB/T508 石油产品灰分测定法
GB/T510 石油产品凝点测定法
GB/T2565 煤的可磨性指数测定方法(哈德格罗夫法)
GB/T2624 流量测量节流装置 用孔板、喷嘴和文丘里管测量充满圆管的流体流量
GB/T8117 电站汽轮机热力性能验收规程
GB/T8916 三相异步电动机负载率现场测试方法
GB/T10184 电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
GB/T11061 天然气中总硫的测定 氧化微库仑法
GB/T11062 天然气发热量、密度、相对密度和沃泊指数的计算方法
GB/T13609 天然气取样导则
GB/T13610 天然气的组成分析 气相色谱法
DL/T467 电站磨煤机及制粉系统性能试验
DL/T569 船舶运输煤样的采取方法
DL/T576 汽车运输煤样的采取方法
DL/T5011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
JB/T15885 燃气轮机液体燃料接收、储存和管理
JB/T5886 燃气轮机气体燃料的使用导则
SY7502 原油伴生气分析方法 低温冷凝取样色谱分析法
SY7507 天然气中水含量的测定 电解法
3 燃料技术经济指标
3.1 燃料收入量
燃料收入量是指火力发电厂在统计期内实际收到供方所供应的燃料(燃煤、燃油、燃气)数量。
它反映火力发电厂为了生产需要,通过国家配置、市场采购、带料加工等各种方法采购的燃料总数量,即
Bsr=Bdh+Bzj+Bdf+Bdl+Bsc+Bjw+Bqt
(1)
式中:
Bsr——燃料收入量,t;
Bdh——全国订货合同燃料到货量,t;
Bzj——国家增拨燃料到货量,t;
Bdf——地方供应合同燃料到货量,t;
Bdl——带料加工燃料到货量,t;
Bsc——市场采购燃料到货量,t;
Bjw——计划外燃料到货量,t;
Bqt——其他燃料到货量,t。
统计计算方法如下:
a)货票统计法:
用货票数量相加所得;统计时按规定计算运损和盈亏吨。
b)实际计量法:
用轨道衡、皮带秤等计量设备实际计量的燃料,按计量的结果进帐。
使用计量法时应按式
(2)折算成含规定水分的到厂质量,即
(2)
式中:
Bgd——燃料含规定水分的到厂质量,t;
Bgh——燃料过衡质量,t;
——到厂实际燃料收到基水分,%;
——规定燃料收到基水分上限,%。
3.2 燃料耗用量
燃料耗用量是指火力发电厂在统计期内生产和非生产实际消耗的燃料(燃煤、燃油、燃气)量,即
Bhy=Bfd+Bgr+Bfs+Bth (3)
式中:
Bhy——燃料耗用量,t;
Bfd——发电燃料耗用量,t;
Bgr——供热燃料耗用量,t;
Bfs——非生产燃料耗用量,t;
Bth——其他燃料耗用量,t。
3.3 燃料库存量
燃料库存量指火力发电厂在统计期初或期末实际结存的燃料(燃煤、燃油、燃气)数量,即
Bkc=Bsr–Bhy–Bys–Bcs–Btc+Bqc (4)
式中:
Bkc——燃料库存量,t;
Bys——燃料运损量,t;
Bcs——燃料存损量,t;
Btc——燃料调出量,t;
Bqc——期初存煤量,t。
3.4 燃料检斤量、检斤率、过衡率
燃料检斤量是指火力发电厂实际对所来燃料进行过衡和检尺验收的数量,即
Bjj=Bgh+Bjc (5)
式中:
Bjj——燃料检斤量,t;
Bjc——燃料检尺量,t。
燃料检斤率是指燃料检斤量与实际燃料收入量的百分比,即
(6)
式中:
Ljj——燃料检斤率,%。
燃料过衡率是指燃料过衡量与实际燃料收入量的百分比,即
(7)
式中:
Lgh——燃料过衡率,%。
3.5 燃料运损率
燃料运损率是指燃料在运输过程中实际损失数量与燃料货票量的百分比,即
(8)
式中:
Lys——燃料运损率,%;
Bhp——燃料货票量,t。
一般情况下运损按如下定额值选取:
铁路运输为1.2%;水路运输为1.5%;公路运输为1%;水陆联合运输为1.5%;中转换装一次增加1%。
火力发电厂也可根据燃料品种、运输距离、运输方式、中转情况以及季节的不同,实际测定各种燃料的运损率。
报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作为运损定额。
3.6 燃料盈吨量、盈吨率
燃料盈吨量是指燃料检斤量大于货票记载数量的部分即为盈吨,即
Byd=Bjj–Bhp (9)
式中:
Byd——燃料盈吨量,t。
燃料盈吨率是指燃料盈吨数量与实际燃料检斤量的百分比,即
(10)
式中:
Lyd——燃料盈吨率,%。
3.7 燃料亏吨量、亏吨率
燃料亏吨量是指燃料检斤量小于货票记载的数量,且超过合理运损量的部分。
合理运损量按3.5中
的规定定额值选取,即
Bkd=Bjj–Bhp(1–Lys) (11)
式中:
Bkd——燃料亏吨量,t。
燃料亏吨率是指燃料亏吨数量与实际燃料检斤量的百分比,即
(12)
式中:
Lkd——燃料亏吨率,%。
3.8 煤场存损率
煤场存损率指燃煤储存损失的数量与实际库存燃煤量的百分比,即
(13)
式中:
Lcs——煤场存损率,%。
一般情况下存损按不大于每月的日平均存煤量的0.5%计算,火力发电厂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实际测定煤场存损率,报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做为存损计算依据。
3.9 燃料盘点库存量
燃料盘点库存量是指对燃料库存进行实际测量盘点的量,一般要通过人工盘点或通过仪器检测得出。
人工盘点包括测量体积、测定堆积密度、计算收入量、计算库存量、调整水分差等工作。
3.10 燃料盘点盈亏量
燃料盘点盈亏量是指燃料实际盘点库存量与帐面库存量之差(t)。
当燃料实际盘点库存量大于帐面燃料库存量时即为盈,当燃料实际盘点库存量小于帐面燃料库存量时为亏,即
Byk=Bpd–Bkc (14)
式中:
Byk——燃料盘点盈亏量,t;
Bpd——燃料盘点库存量,t。
3.11 燃料检质率
燃料检质率是指对收到的燃料(燃煤、燃油、燃气)进行质量检验的数量与收入量的百分比,即
(15)
式中:
Ljz——燃料检质率,%;
Bjz——燃料检质量,t。
燃料的质量检验按表1执行。
表1 燃料的质量检验采用标准表
类 别
项 目
采用标准
采制样
火车运输的煤
GB475
汽车运输的煤
DL/T576
船舶运输的煤
DL/T569
进厂煤样的制备
GB474
燃气轮机液体燃料
JB/T5885
燃气轮机气体燃料
JB/T5886
进厂煤样化验
煤中全水分
GB/T211
煤的工业分析
GB/T212
煤的发热量
GB/T213
煤中全硫
GB/T214
煤灰熔融性
GB/T219
煤的元素分析
GB476
煤的可磨性
GB/T2565
进厂燃油化验
油产品水分
GB/T260
石油产品残碳
GB/T268
石油产品硫含量
GB/T380、GB/T388
石油产品热值
GB/T384
石油产品灰分
GB/T508
石油产品凝点
GB/T510
燃气化验标准
天然气中总硫
GB/T11061
天然气发热量、密度和相对密度
GB/T11062
天然气的取样
GB/T13609
天然气的组成分析
GB/T13610
原油伴生气
SY7502
天然气中水含量
SY7507
3.12 煤炭质级不符率
煤炭质级不符率是指到厂煤检质质级不符部分的煤量与燃料检质量的百分比,即
(16)
式中:
Lbf——煤炭质级不符率,%;
Bbf——质级不符部分的煤量,t。
3.13 煤质合格率
煤质合格率是指到厂煤检质煤质合格部分的煤量与燃料检质量的百分比,即
(17)
式中:
Lhg——煤质合格率,%;
Bhg——煤质合格煤量,t。
3.14 配煤合格率
配煤合格率是指达到入炉煤质要求的煤量与入炉煤总量的百分比,即
(18)
式中:
Lpm——配煤合格率,%;
Bpm——配煤合格煤量,t;
Brl——入炉煤量,t。
3.15 燃料亏吨索赔率
燃料亏吨索赔率是指火力发电厂向供方实际索回的亏吨数量与全部亏吨量的百分比,即
(19)
式中:
Lds——燃料亏吨索赔率,%;
Bds——燃料亏吨索赔煤量,t。
3.16 燃料亏卡索赔率
燃料亏卡索赔率是指火力发电厂向供货方实际索回的质价不符金额与应索回的质价不符金额的百分比,即
Lks=(实际索回的质价不符金额/应索回的质价不符金额)×100 (20)
式中:
Lks——燃料亏卡索赔率,%。
3.17 入厂标煤单价
入厂标煤单价是指燃料到厂总费用(煤价、运费及各种运杂费的总和)与对应的标准煤量的比值。
入厂标煤单价包括含税入厂标煤单价和不含税入厂标煤单价,计算时分别以含税或不含税的费用进行计算,计算结果应标明含税(不含税)。
计算式为
(21)
式中:
Rrc ——入厂标煤单价,元/t标煤;
Krc ——燃料到厂总费用,元;
Km ——燃料费用,元;
Ky ——燃料运输费用,元;
Kz ——燃料运杂费,元;
Bb ——入厂标准煤量,t。
3.18 入厂煤与入炉煤热量差
入厂煤与入炉煤热量差是指入厂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加权平均值)与入炉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加权平均值)之差。
计算入厂煤与入炉煤热量差应考虑燃料收到基外水分变化的影响,并修正到同一外水的状态下进行计算。
计算式为
(22)
式中:
δQ——入厂煤与入炉煤热量差,kJ/kg;
——入厂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kJ/kg;
——入炉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kJ/kg。
3.19 入厂煤与入炉煤水分差
入厂煤与入炉煤水分差是指入厂煤收到基全水分(加权平均值)与入炉煤收到基全水分(加权平均值)之差,即
(23)
式中:
——入厂煤收到基水分,%;
——入炉煤收到基水分,%;
——入厂煤与入炉煤水分差,%。
3.20 输煤(油)单耗、输煤(油)耗电率
输煤(油)单耗是指输煤(油)系统厂用电量与相应入炉原煤(油)总量之比,即
(24)
式中:
——输煤(油)单耗,kW·h/t;
——输煤(油)系统厂用电量,kW·h。
输煤(油)耗电率是指输煤(油)系统厂用电量与全厂发电量的百分比,即
×100 (25)
式中:
——输煤(油)耗电率,%;
——全厂发电量,kW·h。
3.21 燃煤机械采样装置投入率
燃煤机械采样装置投入率是指在统计期内入厂(入炉)煤机械采样装置投入的时间与输煤皮带运行小时的百分比,即
Ljc=(机械采样投入时间/输煤皮带运行小时)×100 (26)
式中:
Ljc——机械采样装置投入率,%。
3.22 皮带秤校验合格率
皮带秤校验合格率是指皮带秤校验合格次数与皮带秤校验总次数的百分比,即
Lxy=(皮带秤校验合格次数/皮带秤校验总次数)×100 (27)
式中:
Lxy——皮带秤校验合格率,%。
4 锅炉技术经济指标
4.1 锅炉主蒸汽流量
锅炉主蒸汽流量是指锅炉末级过热器出口的蒸汽流量值(kg/h),如果没有流量计量装置,可以根据汽水系统的具体布置方式由进入锅炉省煤器的给水流量、过热器减温水流量、锅炉排污流量及锅炉自用抽汽流量等进行计算确定。
4.2 锅炉主蒸汽压力
锅炉主蒸汽压力是指锅炉末级过热器出口的蒸汽压力值(MPa)。
应取锅炉末级过热器出口的蒸汽压力值。
如果锅炉末级过热器出口有多路主蒸汽管,应取算术平均值。
4.3 锅炉主蒸汽温度
锅炉主蒸汽温度是指锅炉末级过热器出口的蒸汽温度值(℃)。
应取锅炉末级过热器出口的蒸汽温度值。
如果锅炉末级过热器出口有多路主蒸汽管,应取算术平均值。
4.4 锅炉再热蒸汽压力
锅炉再热蒸汽压力是指锅炉末级再热器出口的再热蒸汽压力值(MPa)。
应取锅炉末级再热器出口的蒸汽压力值。
如果锅炉末级再热器出口有多路再热蒸汽管,应取算术平均值。
4.5 锅炉再热蒸汽温度
锅炉再热蒸汽温度是指锅炉末级再热器出口的再热蒸汽温度值(℃)。
应取锅炉末级再热器出口的蒸汽温度值。
如果锅炉末级再热器出口有多路再热蒸汽管,应取算术平均值。
4.6 锅炉给水温度
锅炉给水温度是锅炉省煤器入口的给水温度值(℃)。
应取锅炉省煤器前的给水温度值。
4.7 过热器减温水流量
过热器减温水流量是指进入过热器系统的减温水流量(kg/h)。
对于过热器系统有多级减温器设置的锅炉,过热器减温水流量为各级过热器减温水流量之和。
4.8 再热器减温水流量
再热器减温水流量是指进入再热器系统的减温水流量(kg/h)。
对于再热器系统有多级减温器设置的锅炉,再热器减温水流量为各级再热器减温水流量之和。
4.9 送风温度
送风温度是指锅炉空气系统风机入口处的空气温度(℃)。
对于有两台送风机的系统,送风温度为两台送风机入口温度的算术平均值;对于采用热风再循环的系统,送风温度应为冷风与热风再循环混合之前的冷风温度。
对于具有送风机风量和一次风机风量单独计量,可以采用风量加权平均的方式进行送风温度计算。
4.10 排烟温度
排烟温度是指锅炉末级受热面(一般指空气预热器)后的烟气温度(℃)。
对于锅炉末级受热面出口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烟道,排烟温度应取各烟道烟气温度的算术平均值。
4.11 锅炉氧量
锅炉氧量是指用于指导锅炉运行控制的烟气中氧的容积含量百分率(%)。
一般情况下,采用锅炉省煤器(对于存在多个省煤器的锅炉,采用高温省煤器)后或炉膛出口的氧量仪表指示。
对于锅炉省煤器出口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烟道,锅炉氧量应取各烟道烟气氧量的算术平均值。
4.12 空气预热器漏风率
空气预热器漏风率是指漏入空气预热器烟气侧的空气质量流量与进入空气预热器的烟气质量流量之比(%)。
依据GB/T10184中关于空气预热器漏风率的测定及计算,空气预热器漏风率计算公式为
(28)
式中:
Al——空气预热器漏风率,%;
——空气预热器入口的过量空气系数;
——空气预热器出口的过量空气系数。
过量空气系数的计算方法:
过量空气系数=21/(21–该处的氧量)。
4.13 飞灰含碳量
飞灰含碳量是指飞灰中碳的质量百分比(%)。
对于有飞灰含碳量在线测量装置的系统,飞灰含碳量为在线测量装置分析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对于没有在线表计的系统,应对统计期内的每班飞灰含碳量数值取算术平均值。
4.14 煤粉细度
煤粉细度是指将煤粉用标准筛筛分后留在筛上的剩余煤粉质量占所筛分的总煤粉质量百分比(%)。
取样和测定方法按照DL/T467执行。
4.15 锅炉热效率
4.15.1 输入–输出热量法(正平衡)热效率计算
输入–输出热量法热效率是指锅炉输出热量占输入热量的百分比。
对于锅炉效率计算的基准,燃料以每千克燃料量为基础进行计算,输入热量以燃料的收到基低位发热量来计算,即
(29)
式中:
ηg ——锅炉热效率,%;
Q1 ——每千克燃料的锅炉输出热量,kJ/kg;
Qr ——每千克燃料的锅炉输入热量,kJ/kg。
在本标准计算中,锅炉的输入热量为入炉煤的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即
Qr=Qnet,ar (30)
式中:
Qnet,ar——入炉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kJ/kg。
锅炉输出热量应根据汽水系统的设置来确定热量平衡界限,主蒸汽系统以锅炉省煤器入口至末级过热器出口为界限,确认给水、减温水、排污、抽汽及主蒸汽的相关参数;再热汽系统以锅炉再热器入口至再热器出口为界限,确认再热器入口蒸汽、抽汽、再热减温水及再热汽的相关参数。
这些需确定的参数包括流量、温度及压力,并由温度及压力求出相应的焓值,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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