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8海城名车城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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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海城名车城管理制度
海城名车城管理制度
目录:
1、印章管理制度
2、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3、公司安保人员值勤准则
4、办公室管理制度
五、公共安全管理准则
六、卫生管理准则
七、总台值班管理规定
八、电话管理规定
九、员工姓名牌管理办法
十、员工识别证使用细则
十一、保险库管理办法
十二、保密制度
十三、员工打卡管理规定
十四、员工请假细则
十五、公司来宾参观接待办法
十六、办公室布置要点
十七、中小型企业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一、印章管理制度
(一)印章的种类
1.印鉴:
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2.职章:
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3.部门章:
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
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3.职衔签字章:
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二)印章的使用规定
1.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总经理职章。
2.以公司名义对国营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章。
3.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经理署名者,盖经理职衔签字章。
4.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三)印章的监印
1.总经理职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由总经理核定监印人员。
2.总经理职衔签字章的核定由管理部主管为监印人员。
3.经理职衔签字章及部门章由经理指定监印人员。
(四)印章盖用
1.文件需用印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经主管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印。
2.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章存档。
(五)各种印章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由监印人全权负责。
(六)监印人对未经判行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
(七)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
二、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一)为树立和保障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二)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
得体、大方整洁。
(三)男职员的着装要求:
夏天着衬衣、系领带;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
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四)女职员上班不得穿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
(五)职员上班必须佩戴工号牌。
公司工号牌应佩戴在左胸前上方的位置。
(六)部门副经理以上的员工,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七)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
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八)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
(九)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部门员工遵守本规定。
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或该部门员工总人数20%的,该负责人亦应罚100元。
三、公司安保人员值勤准则
(一)总则
1.本公司为使安保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特订定本准则。
2.安保人员的服勤,系代表本公司执行职务。
3.安保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辍,其各班服勤时间,由保卫科制定并公布实施。
4.安保人员的职责规定如下:
(1)车行各种事故之预防,警戒及车行巡逻事项。
(2)车行突发事故之应急措施。
(3)进出车行外宾及员工之管制,联络登记事项。
(4)进出车行车辆的管制事项。
(5)进出车行物品的查验及放行。
(6)防止窃盗,协助维持车行秩序。
(7)其他交办事项的处理。
5.安保人员除前条各项职责外应恪守本公司一切规定,尤应严遵下列守则:
(1)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2)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3)执勤过程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4)执勤过程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5)执勤过程中应严守岗位,不得做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的事情。
(6)熟记车行内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处理。
(7)应管制出入的人、物、车辆,对未挂识别证或未办妥进入手续者,一概不准进入,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进入。
(8)应遵照巡逻路线按时或不定时巡逻车行各处。
(9)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执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列入“安保日志簿”。
(二)人员管制
1.辅导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办公场所秩序。
2.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3.假日加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入车行者,应与车行员工名单核对相符后,再准予进入。
4.各类物品在进入车行时应先由安保人员查验登记。
5.工作人员经保安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1)记录携带人所属部门、姓名、时间、地点。
(2)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3)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开,应速呈报处理。
(三)车辆管制
1.本行各型车辆(汽车、机车)出入车行凭核派单放行。
2.外宾车辆进入车行,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
3.进出车辆应一律检查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
(四)紧急事件处理
1.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2.安保人员应熟悉安全装备的使用。
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的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1)判断情况若尚可镇压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
(2)判断事故无法镇压,应急速通报有关单位。
(3)日间灾害急报有关主管,夜间灾害急报派出所,消防单位或救难单位。
3.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车行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主管。
(五)附则
1.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将随时补充或修正。
四、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熟悉业务,认真钻研,提高业务水平。
文明办公,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业务。
(三)重大、紧急和超出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公司领导汇报和请示,以便把工作做好。
(四)加强安全责任,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公司内部的情况,泄露公司客户资料。
(五)维护好室内秩序,做到整洁卫生。
禁止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哗。
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办公场所。
爱护公物,杜绝浪费。
(六)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
团结互助,互相尊重。
(七)遇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者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否则责任自负。
(八)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打卡,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五、公共安全管理准则
(一)总则
1.本公司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的损害特订本准则。
2.本准则的公共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的一切措施。
3.本公司的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均依本准则办理。
4.安全管理的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均由平时业务上的负责人指挥监督外,应组织统一的安全卫生委员会及消防队。
公司员工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5.主管级别的员工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准则,并监督训练下属确实遵守。
6.本公司现场工作人员应视其智力、体力合理调配适当的工作,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7.代理人员必须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8.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
(二)火灾防护
1.车行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但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吸烟不在此限。
2.车行门窗应保证能即时开启,工作时间不得下锁。
3.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4.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5.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易取用的地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的状态,同时要熟悉使用方法。
6.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7.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督人员在场。
8.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9.炉灶、烟囱、煤气等易引起燃烧的设备应经常检查。
下班时应检查处理后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10.增接电器设备时应请示上级人员,后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11.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
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12.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13.火灾时工作单位主管应一面参加抢救,一面沉着指挥救火,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并应通知其他单位戒备,如有大钟应立即敲打。
14.火警发生时,电话总机应优先接通火警电话。
15.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16.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后抢物。
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在火烟中抢救,应用湿手帕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口,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三)窃盗防范
1.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橱柜中,指定专员负责保管。
2.守卫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
3.夜间值勤的守卫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在公司内巡逻。
4.主管对经管财物人员应随时注意其私生活是否严谨,以防监守自盗。
5.携出物品时,应先出具公司规定的物品携出证件,安保人员凭证查验放行。
6.办公室应于夜间加班人员离去后关闭门窗,并确实下锁。
7.窃案发生后,应保护现场,报有关单位侦察。
(四)风灾、水灾、地震之防护
1.气象机关发布台风警报后,守卫及有关单位应随时注意收听并将台风动向的广播转知总经理、经理。
2.台风接近本地区前,采取下列预防措施:
(1)关闭门窗,如有特别防范设备,亦应装上。
(2)关闭不必要的电源或煤气。
(3)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点。
(4)放在室外不堪雨淋的物品,应搬进室内,或加以适当之遮盖。
(5).准备手电筒、蜡烛等照明物品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6)门窗如有损坏,应紧急修缮。
(7)指定必要人员,集中待命,准备抢救灾害。
(8)准备必需药品及干粮。
3.强烈台风袭击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关闭电源或煤气来源。
(2)非绝对必要,不可生火,生火时应严密戒备。
(3)重要文件或物品应有专人看管。
(4)门窗破坏时,警戒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
4.公司房舍有被洪水冲及之处,应采取紧急预防措施。
5.为防止震灾,易燃物不应放在高处,以免落地造成灾害。
(五)身体伤害的预防
1.有危险性的工作应由熟练人员担任,派人在场监督。
2.发生伤害时,应急将受伤者送工伤保险指定医院治疗。
3.工作地点的上方可能落下伤人物体时,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
4.使用强烈腐蚀性的浓酸时,应使用安全的工具,避免与身体接触。
5.在灰尘飞扬中工作者,应带上口罩及眼镜。
6.使用电气器材时,应注意绝缘是否完全及是否有导电物体接近电源。
7.操作起重机时,应注意吊起物体底下及附近是否有人。
8.使用塔架或扶梯,应严密检查是否坚固。
9.玻璃、洋钉或铁丝等不得任意抛弃。
10.不得穿着松弛衣裤操作机器或走近操作中之机器。
11.工具应放置于工具箱中,工具箱应尽量放在地面。
12.尖锐工具应有防护圈盖,且不得放置于衣袋中。
13.锻铸或焊接时应注意远离他人,并应戴必要的眼罩。
14.汽车机车、堆高机、起重机其驾驶员必须领有驾驶执照或为公司指定人员,无照
人员不得驾车,亦不得练习驾车。
15.驶汽车或机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6.特种作业的监督人员应明了该项作业的特殊危险,随时告知其下属员工。
17.遇停电时要立刻关闭总开关,送电时在开各开关之前,要先开总开关。
开主开关时须预先与关系者联络。
18.凡电器机器的修理,更换保险丝检查或其他有触电之危险时必先关闭开关而后行之。
19.高压电线作业未先确认死线前不可进行作业。
(六)机械工具的处理
1.使用机械工具前必须先检查有无异状,无异状时始可使用。
2.初次用的机械或新装置使用的机械类,必须经专业人士的准许,并听取说明后始可操作。
3.原动机或动力传动装置,开始发动时应先用口号(呼声)或适当的方法联络同事周知,再确认周围的安全状态后行之。
4.机械的清扫注油时应转动停止后行之,但得特别许可时不在此限。
5.如无必要避免机械的空运转。
6.对于压力计、温度计及其他计器类要特别小心操作,并在其规定的示度范围内使用。
六、卫生管理准则
(一)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二)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三)本公司卫生事宜,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四)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五)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六)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七)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八)饮水必须清洁。
(九)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十)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十一)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十二)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此项有害物的产生。
2.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此项有害物的散发。
3.于发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按其性质分别作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置。
(十三)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
从事于前项工作人员,对于本公司设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须善用。
(十四)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依下列的规定:
1.各工作部门须有充分的光线。
2.光线须有适宜的分布。
3.须防止光线的眩耀及闪动。
(十五)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十六)凡阶梯、升降机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线。
(十七)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之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行之。
(十八)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
(十九)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二十)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二十一)公司应设置甲种急救药品设备并存放于小箱或小橱内,置于明显之处以防污染而便利取用。
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其内容物有缺时应随时补充。
七、总台值班管理规定
(一)总台及各楼层值班前台,统称前台客服。
(二)前台客服上班须着工作装、化淡装。
(三)前台客服要按以下程序工作:
8:
45到公司,穿工作服,检查打卡机,开空调机(夏天)。
因堵车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不能准时上班的,不以迟到论,但要由前台注明原因。
(四)前台客服对待员工或其他客人,要礼貌大方,热情周到,对来找高层领导的客人,要事先问清有无预约,并主动通知被找领导;客人到领导办公室后,应主动递送茶水;客人离开后,应及时收拾茶杯。
(五)前台客服要保持会议室的整洁,早晚各检查一次。
会议室开会时,应事先做好清洁工作,并主动给参加会议的人员倒茶水。
会议结束后,立即清理会议室。
(六)前台客服下班前应先关好空调并检查各办公室,发现里面没有人时,应锁门关灯,做到人离灯灭。
(七)前台客服违反本制度或其他与其本职工作相关的工作制度的,视情节给予其批评,或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处理,屡教不改的,扣除当月奖金直至给予辞退处理。
八、电话管理规定
(一)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
(二)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
(三)总机接外线电话至分机时,一般电话铃声响五次无人接听,即挂听,即挂线。
(四)总台文员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
“您好,海城名车城”。
当对方告知分机电话时,说:
“请稍等!
”如分机占线,说“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打!
”接听内线电话的用语为:
“您好,总台!
”其他内容视情回答,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洁、礼貌。
九、员工姓名牌管理办法
(一)为建立公司形象,提高员工荣誉感,并显示本公司同仁身份,故全员应配挂名牌。
(二)名牌一律挂在上衣上三个扣子间,不得挂于腰际或以其外衣遮盖,违者以未配名牌处理。
(三)上班时间,员工应于办公场所配挂名牌。
(四)新进人员于试用期间仍应挂公司名牌,但可不刻名字,期满后由管理部订制;离职时应缴回,否则折价赔偿100元。
(五)名牌有遗失或损坏,应通知管理部补发,每枚扣缴工本费60元;如为故意损坏,并记小过一次。
因公损坏时应报请单位主管签证后,交管理部补发。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分、解雇或移交法办:
1.利用名牌在外作不正当的事情者。
2.将名牌借给非本公司同仁,而在外破坏本公司名誉或肇事者。
(七)各单位主管应督促所属员工挂名牌,并由管理部负责追踪考核工作,未挂者每月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起每次罚款20元,主管并连带处分。
十、员工识别证使用准则
(一)为配合人事管理需要,增进员工互相了解,由人事单位制发员工识别证。
(二)员工识别证为员工出入办公处所识别之用,不得作为其他身份之证明。
(三)员工出入办公处所,或在办公处所范围内,应按规定配带识别证以资识别。
(四)员工出入办公场所未按规定配带识别证者,禁止出入。
(五)员工识别证应配带于胸前位置。
(六)员工识别证不得转借他人。
(七)新进人员办妥入职手续后,由人事单位签发识别证。
员工于离职时,应将识别证交还人事单位注销。
(八)识别证如有遗失,应由部门主管书面通知人事单位补发,并扣缴工本费15元。
因公损坏时,得报请单位主任级主管签证后,交人事单位换发新证。
(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分,或解雇及移送法办。
1.识别证借给非公司同仁而出入办公区域者。
2.本人利用识别证在外做不当之事情者。
3.识别证借给他人在外肇事者。
十一、保险库管理办法
(一)凡属本公司的有价证券、权状、执照、合同、营业资金、支票、机密性或重要性的物件等需统一保存者,得放置于保险库中。
(二)总经理得指派专人负责经管保险库。
(三)经管人应审慎保管保险库钥匙,并严守密码,离职或移交工作亦同,如因此而致公司遭受损失,将依情节轻重惩处或依法究办。
(四)经管人应备签收簿,凡入库保存的证件均需签收;出库、借出或移交时,亦应由接收人签收,以明权责。
(五)经管人应将入库证件分公司或分类归档,并将公司、资料名称、数量、移交日期等记入“档案明细表”以利查询。
(六)签收簿及档案明细表应保存五年以上,不得丢弃或销毁。
(七)保险库内物品如有遗失或失窃,应即呈报上级处理。
(八)零星物件应装袋或装订,以免零乱。
(九)盘点方式如下:
1.经管人应于盘点前将资料、清单备妥。
2.关系企业用保险库,每年由总管理处人员盘点一次。
3.总经理应不定期指派人员进行抽点。
4.盘点人应于五日内,将盘点报告呈报上级核阅。
十二、保密制度
(一)总则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5.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8)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2)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3.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书级。
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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