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环保责任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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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环保责任制
*****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环境保护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责任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的属地、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公司各部门、车间的主要领导是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制度在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执行情况负责。
第四条总经理为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
总经理授权公司安全环保部(以下简称安环部)管理环保工作。
安环部是公司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
第二章公司各部门环保职责
第五条安环部在日常工作中落实以下环保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保工作方针、政策、法令,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负责具体实施。
(二)根据污染物排放标准,确定公司废水、废气、噪声等检测点位,按照公司和上级管理部门的监测要求,对“三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遇有超标情况和时调整。
(三)监督各项环保规章制度的执行,发现问题组织有关部门会办解决,必要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四)负责组织起草各项环保制度,并负责组织评审。
(五)负责对公司的环保设备、电器等申请技术改造。
(六)参加公司新建、扩建、技改项目的方案研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严把“三同时”关,归口管理建设项目环保工作。
(七)负责公司环保工作的宣传。
(八)负责公司接受第三方资质单位的环保评估工作。
(九)负责对环保治理设备运行状况的督查,保证其正常运行。
。
(十)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节能、减噪、减排等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十一)组织环保专项检查,按时完成环保整改计划。
(十二)协助环保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三)在公司制定并推行环境保护工作奖惩制度。
(十四)组织制定有关环保设施维修、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实施。
(十五)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车间、岗位环保工作,确定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采取应急措施,以尽可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十六)负责编制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演练。
(十七)负责对员工定期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定期监督考核和监督管理。
(十八)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并参加污染源的监测工作,掌握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和排放规律,建立污染源档案,定期进行核对修正。
(十九)积极推广采用环保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解决公司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难题,并做好有关资料收集工作。
第六条技术和设备部在日常工作中须承担以下环保职责:
(一)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制度和标准。
根据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制定所属各生产车间的实施细则,并负责落实。
(二)设备部是公司生产环节环保的责任部门,也是公司落实环保工作的重要部门,对车间发生的环保事故负责。
(三)在保证生产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和时制止并根据污染情况和时做出处理,同时通知安环部共同处理。
(四)负责处理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事件,应立即采取防止污染的应急措施,对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应在发生事故后立即汇报。
(五)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搞好生产调度工作,杜绝或减少非检修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等污染事件的发生。
第七条综合办公室环保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执行公司环保规章制度。
(二)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环保工作的指示,和时转发上级环保管理部门的有关材料,和时组织会审并打印、下发至公司各部门。
(三)负责接待上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在采购办公用品时应优先考虑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
(五)负责制定办公场所节约用水、用电、车辆管理制度,配合环保应急预案并督促检查实施。
(六)负责公司办公区、生活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七)负责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和生活垃圾等的处理。
(八)把抓好环保工作作为对员工考核的内容之一,列入员工上岗、定级、评奖、晋升的考核条件中。
在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中,加入环保方面的要求。
(九)负责环保技术人员的出外培训,以提高其环保意识和职业素养。
(十)负责协助环保部门做好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十一)在公司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环保优先的思想。
(十二)在对各部门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环保工作;编制经济责任制时,把环保内容纳入责任制内容,坚持环保否决权。
第八条财务部门(含仓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须承担以下环保职责:
(一)审查防护用品、环保设施、培训等经费预算支出和合理使用情况。
(二)优先保证环保投入,审查各项环保奖励资金的支出。
监督和保证环保费用的正常开支。
(三)在编制、检查基本建设和工程计划的同时,编制、检查环保配套措施计划,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并报送有关部门。
(四)建立环保费用专户,用于突发环境事故处置、政府费用缴纳等。
第九条化验室在日常工作中须承担以下环保职责:
(一)配合技术、质量部对主要的污染物排放进行数据和化学成分分析。
(二)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三)负责制定化验室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四)负责制定化验室环境监测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检测仪器设备、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五)负责检验过程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储存使用,和排放前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第十条采购部门在日常工作中须承担以下环保职责:
(一)负责各部门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设备、材料的订货、供应工作,并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负责。
(二)负责环境监测仪器、药品的和时采购和供应。
(三)负责公司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分类和处置工作。
(四)按检修计划和时供应环保治理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五)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和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性能符合环保要求,确保生产产品是国家有关环境管理法律规定的环保产品。
(六)督促检查供货方产品运输、装卸必须采取环境保护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生产车间在日常工作中须承担以下环保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将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
(二)贯彻落实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地运行。
(三)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的排放,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
(四)加强设备操作与管理,完成公司职能部门下达的节能、降耗、减噪等任务。
(五)严格贯彻执行工艺操作纪律,杜绝或减少非检修计划造成停工和跑、冒、滴、漏等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
(六)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七)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搞好现场管理和责任区环境卫生工作。
(八)协助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二条污水处理站在日常工作中须承担以下环保职责:
(一)在公司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严格执行环保法规,认真落实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对厂区内所有废水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污水处理工艺、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保证污水处理体系正常运转,努力达到最佳运转状态,确保处理后水质稳定、达标。
(三)认真学习环保法规和污水处理新技术,执行环保设施巡回检查规定,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发现问题和时解决,确保公司正常生产。
(四)提高自身素质,文明礼貌,认真接待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测,并搞好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
(五)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搞好现场管理和责任区环境卫生工作。
(六)按照上级环保管理部门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排水。
第三章各级管理人员环保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律法规,责组织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负责调配全公司员工和环保物资,加强对环境保护活动的领导,决定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奖惩。
(三)审批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环保技术规程、环保措施检修方案和环保长远规划。
(四)设立环保机构,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
定期听取环保部门的工作汇报,和时研究、解决或审批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五)负责配合上级环保主管部门进行检查、调查工作。
(六)负责组织人员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三废处理方案设计以和环保“三同时”验收等工作。
(七)在发生突发环境事故时,总经理是公司的总指挥,负责指挥各应急工作小组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四条分管安环副总环保职责
(一)协同总经理做好日常各项环保工作。
(二)发生污染事故时,在总经理不在现场的情况下,代替总经理指挥工作,执行环保应急预案,降低负面影响。
(三)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会议,分析解决生产中存在的环保问题。
(四)监督各部门对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时纠正失职和污染环境的行为。
(五)组织制订、修订环保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环保措施检修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六)统筹安排协调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关系,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和业务知识,检查环保工作的落实情况,总结推广环保工作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提出环保工作努力方向与目标。
(七)组织领导环境保护设施的试运转、验收等工作。
(八)负责划分生产环保工作的管理范围。
第十五条分管生产副总环保职责
(一)生产副总是生产系统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负责在主管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
(三)负责职权范围内的环保检查工作,落实环保整改项目的实施。
(四)负责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达标排放工作;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管理指标。
(五)负责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在生产系统贯彻实施,落实环保管理考核。
(六)承担生产环保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的管理责任。
生产现场管理、区域卫生管理。
(七)负责对公司环保工作做出合理性设计、建议,以改进公司内部各项环保工作的完善。
第十六条安环总监环保职责
(一)安环总监是三废处置达标工作的专业技术监管责任人。
(二)认真宣传、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特别是生产车间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配合技术质量部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和各种环保设备维修、改造计划。
(四)负责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和调查工作。
(五)配合生产设备副总处理各种应急事务。
(六)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公司的环保设施的运营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上报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落实清洁生产工作计划。
(七)负责制订考核办法,对环保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八)对环保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九)负责组织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环保的监测工作。
第十七条环境保护管理专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制定本公司的环保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组织环保新技术的学习和交流,推广环保新技术的应用,促进环保工作的开展;
(三)负责结合公司内实际情况制定企业环保工作制度、计划和企业长远规划,并组织贯彻实施;
(四)负责环境保护奖惩制度的考核工作;
(五)严格落实“三同时”的规定,确保环保工作的开展;
(六)积极主动地调查处理各种污染事故,并认真向公司汇报。
(七)对不执行环保工作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超标者,有权责令停止排放,进行整改;
(八)对企业技术改造或新上项目,有权审查是否执行了“三同时”规定;
(九)对随意倾倒废液、废渣的部门和个人有权制止,并提出批评或处罚;
(十)对各部门领导提出环保工作的意见,在公司办公会汇报环保工作。
(十一)与环保相关的岗位密切联系,搞好工作衔接,完成有关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生产设备部经理环保职责
(一)生产设备部经理是生产设备系统环保工作的主体责任人。
(二)负责在组织开展生产设备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
(三)负责职权范围内的环保检查工作,落实环保整改项目的实施。
(四)负责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达标排放工作;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管理指标。
(五)负责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在生产设备系统贯彻实施,落实环保管理考核。
(六)承担生产环保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的管理责任。
(七)负责对公司环保工作做出合理性规划,以促进公司内部各项环保工作的完善。
第十九条技术质量部经理环保职责
(一)技术质量部经理是技术质量系统环保工作的主体责任人。
(二)负责在开展技术质量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
(三)负责职权范围内的环保检查工作,落实环保整改项目的实施。
(四)负责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达标排放的技术质量监管工作;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管理指标。
(五)负责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在技术质量系统贯彻实施,落实环保管理考核。
(六)承担环保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责任。
(七)负责对公司环保工作提出合理性建议,以促进公司内部各项环保工作的完善。
第二十条财务负责人环保职责(含仓管)
(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环保费用的和时支出和合理使用,不准挪做他用。
(二)建立环保费用台帐。
(三)参加公司重大环保会议和其他重大环保管理活动。
(四)负责对综合利用产品、回收利用的物资进行单独计算成本和利润。
(五)负责对环保方面合同管理并进行费用监审。
(六)负责安排环保经费,确保环保治理经费的落实,和时缴纳排污费。
(七)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综合办公室主任环保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二)负责办公区环保工作,并协助公司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环保管理指示。
(三)积极协助公司领导协调解决环保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中的各种所需和事故处理中的相关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四)负责公司环保会议的协调、通知工作,协助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登记、印制有关环保文件。
(五)负责生产区域环境绿化与环境卫生的规划。
(六)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采购部门负责人环保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本部门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二)参加公司环保会议和环境检查,并对环保管理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三)和时组织采购环境保护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并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负责。
(四)和时组织订购环境监测仪器、药品。
(五)和时分类收集和处置公司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
(六)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化验室负责人环保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环境保护的管理办法。
(二)全面负责化验室的环保管理工作。
(三)领导和组织本室化验员配合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三废成分分析技能,努力改善化验室工作条件。
(四)负责化验室仪器、物品的使用保管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环保事故的发生。
(五)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各车间主任环保职责
(一)车间主任是本车间环保工作的第一负责人,班组长是本车间环保工作直接责任人。
(二)对于公司环保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有向下属员工传达、宣传的责任。
(三)在车间主任不在现场的情况下,相关环保工作由现场最高职位人员负责调配、落实。
(四)对所在车间巡检工日常环保工作的监督责任。
(五)加强环保设备管理,规范操作规程,防止污染环境。
(六)对车间员工进行环保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五条各班组长环保职责
(一)班组长是本班组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重点巡检环保设备运行情况,负责本班日常的环保管理工作。
做到日常文明生产、清洁生产。
(三)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对所属设备加强管理,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四)设备、设施发生意外事故,要积极组织力量抢救,并立即报告生产领导,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五)发生事故和时报告,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参与当班发生的环保事故调查。
(六)检查工艺指标、设备运行中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七)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和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遵守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杜绝违章,并积极支持车间的环保工作。
第二十六条污水处理站站长环保职责
(一)在公司主管部门直接领导下,负责污水处理站的废水治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和现场环境管理,组织班组职工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和各项指标。
(二)严格按照污水处理工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并建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运行记录、废水检测记录等,确保废水处理后100%达标排放。
(三)刻苦钻研,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主持污水处理一般性技术改造,能调试、应用和推广废水治理新技术。
(四)和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倾听职工意见,努力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七条污水处理操作工环保职责
(一)严格遵守公司和污水处理站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安全作业、废水处理等操作规程,确保污水治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转。
(二)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同时掌握设备运转状况,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做到准确无误。
(三)操作人员要服从安排,与各部门、车间、工段搞好工作协调,做到熟练配合。
(四)确保污水处理站工具、备品、备件、材料等安全不遗失,资料齐全完整,图牌板整洁完好。
(五)遵守劳动纪律,严守工作岗位,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二十八条车间巡检工环保职责
(一)车间巡检工是本巡检区域内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巡检工应对车间所产生的垃圾按照生产部指定地点统一堆放、集中处理。
(三)严格执行岗位工艺操作规程,认真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时报告处理生产异常情况和各种环境隐患,以免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四)认真维护保养区域内的环保设备,和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五)积极参与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六)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要和时、实事求是地向领导汇报,要和时处理和保护好现场,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对生产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的人和事,有义务向上级领导反映。
(八)严格遵守环保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
熟练本岗位操作技能,不断的提高处理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由安环部和生产部负责环保责任制执行监督和后续修订。
第三十条公司授权安环部对不落实的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公司将各部门环境责任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综合考核之中。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2015年01月01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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