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稽查管理办法暂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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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稽查管理办法暂行
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收费稽查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完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确保通行费足额征收,防范各类偷逃通行费情形和内部违纪违规情形发生,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通行费征收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收费稽查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收费稽查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高速公路收费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做到依法、公开、透明,避免出现违规或不当稽查行为。
第四条收费稽查工作应当严格遵循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坚持预防与纠正相结合、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基本原则,避免出现违法或者不当的稽查方式。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收费稽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公司收费稽查工作进行统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 公司在营运部设立收费稽查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和部署,做好全公司的收费稽查工作。
各收费站设立收费稽查现场工作组,负责本站的收费稽查工作。
第七条在收费稽查活动中,公司收费稽查办公室可以对各收费站收费稽查现场工作组进行统一调度。
第八条 收费稽查领导小组职责
(一)监督落实国家有关公路收费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内有关公路收费的政策规章。
(二)全面负责收费稽查规章制度,检查、监督制度等的落实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三)监督落实各项规范收费秩序工作,提高文明服务质量。
(四)负责组织、协调公司收费稽查工作。
(五)负责对公司收费稽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
第九条收费稽查办公室职责
(一)监督落实国家有关公路收费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公司有关高速公路收费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每月向领导小组报告公司收费稽查情况。
(三)负责稽查公司票、款、IC通行卡解缴情况。
(四)按照领导小组统一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对全公司出现的各类逃漏通行费方式的调查、研究、分析,制定相应技术措施,堵塞收费漏洞;
2、对公司稽查人员安排业务培训;
3、做好收费数据平台的分析工作;
4、做好非正常收费车辆考核系统的分析,负责对所有非正常收费数据的上传下达;
5、做好公司的偷逃通行费方面案件的证据收集和查处工作;
6、做好公司持有临时通行证车辆、临时军车等通行情况的稽查;
7、对公司出现的各类逃费情况,及时与公安交警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8、调动各收费站收费稽查现场工作组开展互查、联查活动。
第十条 各收费站收费稽查现场工作组职责
(一)监督落实国家有关公路收费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公司有关高速公路收费的规章制度。
(二)制定收费站内部稽查规章制度,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三)规范收费站内部收费秩序,查处并纠正违规违纪行为,提高文明服务质量。
(四)负责对收费站内部出现的各类逃漏通行费方式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制定相应措施,堵塞收费漏洞。
(五)负责对收费站内部收费过程中的特殊情况进行分析,查找并解决收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六)负责收费站内部收费业务稽查指导工作。
(七)负责对收费站内部稽查、监控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八)参与公司组织的互查、联查活动。
(九)负责调查收费站内部有关偷逃通行费方面的案件。
(十)负责上报偷逃通行费方面的案件。
(十一)负责配合其他收费站调查、处理偷逃通行费案件以及相关证据的收集工作。
(十二)负责对公司收费稽查通报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三章稽查人员配备
第十一条收费稽查人员应当熟悉收费政策和相关业务及工作程序,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和计算机应用知识,政治思想水平高,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章守纪,业务素质过硬,对违规违纪行为敢抓敢管。
第十二条收费稽查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配备3—5人专门从事收费稽查工作。
第十三条各收费站收费稽查现场工作配备5-7名兼职收费稽查人员,站长任组长,负责收费工作的管理员任副组长负责收费站收费稽查具体工作。
第四章 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 收费稽查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漏内部部署和收费稽查计划,对查处的案件要认真取证,不准泄漏工作机密。
第十五条 实行稽查报告制度。
在发生贪污作弊、倒卡、倒货、伪卡案件或司机跨站(或跨路段)逃费时,应及时上报收费稽查办公室。
第十六条 建立收费稽查协调联动机制。
对涉嫌跨站逃费的车辆,为便于掌握证据,原则上由发现收费站牵头,其他相关收费站应给予积极协助,必要时由收费稽查办公室进行协调。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收费稽查工作档案,做好收费稽查业务工作的记录、整理和归档等基础工作。
第五章 稽查内容与频次
第十八条收费稽查办公室收费稽查主要内容
(一)路段内“黑名单系统”录入情况;
(二)路段内“路径查询系统”使用情况;
(三)路段内绿色通道优惠车辆情况;
(四)路段内非正常收费车辆情况;
(五)路段内发现的收费异常情况的反馈情况。
第十九条各收费站收费稽查现场工作组收费稽查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收费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收费(监控)人员有无违纪作弊问题;
(三)收费(监控)人员业务操作规范情况;
(四)通行卡的使用及通行费款项解缴情况;
(五)非正常收费车辆的核验程序是否严密规范;
(六)收费稽查统计报表填报及分析情况;
(七)逃费车辆录入“黑名单系统”情况;
(八)落实“黑名单车辆”拦截查处情况;
(九)对逃费车辆进行布控并依法依规对通行费进行追缴情况;
第二十条 收费稽查频次
(一)收费稽查领导小组: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不定期对公司收费工作进行稽查。
(二)收费稽查办公室:
每月组织1次联合稽查,由各站收费稽查现场工作组相关人员组成进行交叉检查;根据工作重点,每日对各收费站收费特情(“绿优”车、变档车、更改轴型车辆等)进行录像稽查,稽查覆盖率不少于30%;对收费稽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每月形成报告上报收费稽查领导小组。
(三)各收费站收费稽查现场工作组:
每月自行组织、开展3次有针对性的稽查活动(其中夜间稽查每月进行1次),并形成相应的记录;每日对前一天收费特情(“绿优”车、变档车、更改轴型车辆等)进行录像稽查,稽查覆盖率为100%(其中值机班长录像稽查覆盖率不少于30%,站长录像稽查覆盖率不少于5%);对本站收费稽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以旬报、月报形式报收费稽查办公室。
第六章 稽查方式与方法
第二十一条 收费稽查方式
(一)日常稽查。
按照稽查工作要求,开展日常稽查活动;
(二)专项稽查。
对问题突出的违规违纪逃费行为,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稽查活动;
(三)联合稽查。
根据工作实际,组织收费站进行联合稽查。
第二十二条 收费稽查方法
(一)暗访稽查。
稽查人员根据调查了解或举报情况,针对隐避性较强的违规违纪现象,组织开展不公开式的调查取证稽查活动;
(二)现场稽查。
稽查人员对收费站票、卡的流通、存放、通行费收入、现场操作规范环节进行突击检查;
(三)监控稽查。
稽查人员利用监控设备对收费员现场操作或司乘人员的偷逃费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对特殊情况通过监控录像进行稽查;
(四)随机稽查。
稽查人员可以随时对收费、监控人员岗位操作和服务情况进行稽查;
(五)重点稽查。
稽查人员对重点事件、重点人员等重点目标进行的稽查。
(六)数据稽查。
稽查人员利用收费系统,对收费交易信息进行复核分析,及时发现潜在问题,查找违规嫌疑车辆;
(七)跟车稽查。
稽查人员对嫌疑车辆采取跟车取证的办法,核实车辆在上路领卡至下路交费整个运行过程中有无违规行为,直接得到车辆的有关证据。
第七章收费稽查处理程序
第二十三条 收费稽查工作程序
(一)制定收费稽查工作方案;
(二)对收费稽查人员进行合理分工;
(三)按照既定方案,展开收费稽查工作;
(四)稽查结束后,应及时整理相关稽查情况,填写《收费人员违规违纪处理通知书》,并将稽查情况公示;
(五)下月5日前形成《收费稽查月报表》,相关人员或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六)稽查发现的问题要注意研究分析,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如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公司。
第二十四条 收费稽查处理程序
(一)数额较小(数额低于6000元),按照《苏州绕城高速公路公司车辆通行费征收工作奖惩实施细则(暂行)》规定进行处理;数额较大(数额超过6000元)或涉及路网,应及时报收费稽查领导小组;
(二)对发现的内部违纪违规情况,应先进行调查取证,了解情况,询问当事人,获取充分的原始资料并做好记录(附件1),做到证据确凿、真实可靠。
对车辆偷逃费的情况,应调查获得的各种证据(录音、录像、证明材料)进行归类整理,并及时下发“黑名单”;
(三)对内部违规人员应及时报人力资源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必要时,移交公安机关;
(四)对现场拦截的逃费车辆,应按规定追缴逃交的车辆通行费,超过量刑定罪标准的,应将其移交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注意研究分析,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收费稽查领导小组汇报。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各收费站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营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5年5月1日起执行,原公司下发的《打击偷盗通行费行为管理实施办法》(2015修订版)废止。
附件:
1、收费人员违规违纪处理通知书
2、收费稽查询问现场记录
3、收费稽查工作(旬、月)报表
4、收费稽查工作(旬、月)明细表
5、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车辆通行费征收工作奖惩实施细则(暂行)
附件1
违规违纪处理通知书
收费站:
年 月 日 时,在稽查中发现同志存在违规违纪行为,违规违纪事实为:
盖章
年 月 日
(纸张规格应为:
A4或16开,一式三联,便于与各种稽查记录统一装订)
附件2
收费稽查询问现场记录
询问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询问地点:
询问人:
记录人:
被询问人:
性别:
年龄:
民族:
工作单位:
岗位
询问内容:
被询问人签字:
附件3
收费稽查工作(旬、月)报表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
统计时间段
20年月日——20年月日
查处逃费事件数量
查处逃费事件金额
稽查工作完成情况
发
现
的
问
题
问
题
处
理
建议及
措施
附件4
收费稽查工作(旬、月)明细表
序号
类型
日期
时间
收费站
车道
车牌
特情描述
纠正前(元)
纠正后(元)
挽回经济损失(元)
备注
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车辆通行费征收工作奖惩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肃车辆通行费征收纪律,调动收费员工防范和打击偷逃车辆通行费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收费人员及管理人员。
第二章奖励内容及兑现标准
第三条在收费车道现场查获车辆存在液压、垫钢板等影响称重数据行为且证据确凿的,按照补交通行费数额的5%予以奖励,奖励总额上限为200元/辆。
第四条在收费车道现场查获车辆通过换卡、调换车头逃交车辆通行费行为且证据确凿的,按照追交通行费数额的15%予以奖励,奖励总额上限为300元/辆。
第五条在收费车道现场查获车辆持各类证件(包括假行驶证、假军车行车执照、假军车装备调拨单、假联合收割机证、假抗震救灾证、超行驶范围使用的临时通行证、港口优惠卡、邮政优惠卡等)逃交车辆通行费行为且证据确凿的,按照追交通行费数额的5%予以奖励,奖励总额上限为100元/辆。
第六条在收费车道现场查获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运输秸秆车辆通过混装、拼装形式逃交车辆通行费行为且证据确凿的,按照追交通行费数额的5%予以奖励,奖励总额上限为200元/辆。
第七条强行闯卡车辆被成功拦截的,按照追缴通行费数额的20%予以奖励,奖励总额上限为500元/辆。
第八条不在上述规定内容请及时报公司。
通过系统已能够自动发现的偷逃费情况不在奖励范围。
第三章奖励兑现程序
第九条各收费站在追回逃交的通行费后,应填写、申报《打击偷逃通行费奖励审核表》,并在每月底填写《___站打击偷逃通行费奖励申报汇总明细表(___月)》(表格式样详见附件)。
第十条各收费站每月做好偷逃通行费情况统计汇总后,报公司收费稽查办公室核实,上报公司收费稽查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按规定予以兑现奖励,奖励资金的发放对象原则上为一线员工(收费员、收费班长、值机员)。
第四章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涉及收费票据类违纪违规行为:
1.丢失票据;
2.私自打印发票;
3.倒卖收费票据;
4.私藏收费票据、伪造收费票据的。
第十二条涉及通行卡类违纪违规行为
1.丢失通行卡5张以上的;
2.倒卖通行卡;
3.私藏通行卡;
4.入口多发通行卡。
第十三条涉及通行费、备用金、赔偿款类违纪违规行为
1.长款未上报;
2.将长款占为己有的;
3.贪污、挪用通行费的;
4.通行费收取、解缴不按规定的;
5.贪污、挪用备用金、赔偿款的。
第十四条涉及三大系统类违纪违规行为
1.擅自进入系统修改、删除数据和图像资料等信息的;
2.不按规程操作,导致收费系统瘫痪或系统中病毒的;
3.对三大系统的软件更新、下发不及时,造成通行费损失的;
4.违反密钥管理规定,遗失PSAM/ISAM卡,泄漏密钥的;
5.收费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未采取关闭车道措施的。
第十五条违反操作规程类违纪违规行为
1.未按规定对绿色通道优惠车辆、港口优惠车辆、秸秆优惠车辆、军车、持临时通行证等优惠车辆进行检查、核实的;
2.对系统提示车卡不符、超时、通行卡异常等逃漏费现象视而不见的;
第十六条涉及临时通行证的违纪违规行为
1.未按规定流程违规办理临时通行证的;
2.未经审批办理临时通行证的。
第十七条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1.弄虚作假套取公司奖励的;
2.接受司机钱款、礼品、吃请等。
第五章违纪违规处理
第十八条对未涉及通行费流失的违纪违规行为,造成通行费流失未超过1000元,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造成通行费流失数额巨大或挪用票款、收受钱款的,单位应解除劳动合同;情节特别严重触及法律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放任违纪行为发生,造成通行费严重流失,造成恶劣影响的,应追究收费站负责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营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2015年5月1日起执行,原公司下发的《打击偷盗通行费行为管理实施办法》(2015修订版)废止。
附件1:
_____站打击偷逃通行费奖励申报汇总明细表(_____月)
申报收费站:
填表日期:
第页共页
序号
编号
类型
奖励金额(元)
备注
换卡
假卡
闯卡
垫钢板
假绿优假证
假军车
黑名单
其他
本页小计
合计
公司领导:
分管领导:
营运部经理:
收费站站长:
制表:
注:
在“类型”栏中相应打“√”,“编号”栏中注明对应表二的具体编号。
附件2:
打击偷逃通行费奖励申报审核表
(编号:
)
申报日期:
___年___月___日
收费站
车道
发生时间
收费员
收费班长
值机员
车牌号码
通行卡号
入口站号
处置逃费类型
原收费金额(元)
实收金额(元)
提供的证据内容
情况
说明
例:
(1)年月日时分,一辆车牌为的货车以的方式,驶入站道,刷卡后电脑显示称重吨,元,经收费员对其解释并宣传政策后其倒车重新复秤,最终交费时称重吨,收取元,前后吨位相差吨,金额差异为元。
(2)司机表示所运货物为,经检查后发现为,不符合绿色通道优惠条件,经解释,司机同意付款,追缴通行费元。
收费员签名:
班长签名:
值机班长签名:
站长
意见
签名:
收费稽查办公室审查
意见
签名:
注:
1、编号以XXX-1403-001为例,其中“XXX”为收费站站名的第一个拼音字母,“1403”为时间代表2014年3月份,“001”表示为该站本月第一份申报审核表。
2、各种证据需附在后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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