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苗买卖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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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苗买卖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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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苗买卖合同
种苗买卖合同
篇一:
种苗购买合同书
种苗购买合同书
甲方:
宝应县隆霖蔬菜技术开发专业合作社乙方:
宝应县广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为引进蔬菜品种向乙方购买西瓜种子、草莓苗种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条款如下:
一、产品内容品名、数量、交货时间、地点:
二、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付定金为总苗款的30%,余款在提苗前付清。
三、服务项目
1.保证品种纯正,假一赔十。
保证95%的存活率,低于95%时乙方免费补发。
2.自购买之日起,终身免费技术支持。
甲方来人到乙方生产基地现场学习培训乙方提供住宿(食自理),并不收任何培训费用。
如需要乙方派技术员到甲方现场指导的,乙方技术员的车旅与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额的30%作为违约金。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扣除定金。
六、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可交合同签订地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2.甲乙双方确定:
以上合同签订地,以乙方所在地为准。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签订合同有效)。
合同生效时限,以双方中的一方最终签订日期为准。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期____年___月___
篇二:
种苗购销合同
种苗购销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向甲方提供***种苗,根据>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购销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种苗购销清单: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
乙方负责将种苗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装卸。
四、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签订时预付总价款的20%即人民币*****元,余款*****元,在种苗种植成活验收,存活率达到≥85%一次性付清。
五、种苗质量:
乙方保证所供种苗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种苗,甲方立即退货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支付款额;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种苗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利退货;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种苗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其它: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补充合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篇三:
种子买卖合同
重庆市种子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卖方:
签订地点:
买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种子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定金前支付价款,定金抵作价款。
买方付款后,卖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2.合同签订后,买方在签约地点当场支付价款,卖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3.其他方式:
第三条交货方式及期限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项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在签约地点当场交货。
2.卖方于由方承担。
3.买方于年月日到指定地点
4.其他方式:
第四条质量标准: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其他标准:
第五条验收及检验、检疫
1.双方约定于卖方交货后日内对种子进行验收。
2.双方应严格遵照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1996《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3.双方对种子共同取样封存、分别保存,封存的样品保存至生产收获时为止。
4.其他验收及检验、检疫内容第六条违约责任
1.交付的种子不符合第一条规定的,买方有权要求减少价款、补足数量、换货或退货;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卖方应予赔偿。
2.一方迟延交货或支付货款的,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迟延超过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3.因种子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
4.其他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1.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卖买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卖方(章):
买方(章):
年月日年月日
篇四:
树苗买卖合同
树苗买卖合同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惠、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协议。
就苗木采购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具体的苗木品种、规格、数量等见本合同附件表所列内容。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苗木,不得无故拖延。
乙方向甲方保证所提供苗木全部是绿枝接,纯度95%以上,长势健壮,根系完整,无检疫性病虫害。
乙方向甲方无偿提供技术,保证品种,保成活,人为造成苗死亡,乙方不负责。
如果有不长苗或死苗,乙方将无偿为甲方提供相应苗木进行补植,保证甲方所栽植的果树成活率达到95%以上。
三、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应当在年月日之前由乙方运送到,运费由(甲/乙方)负责。
四、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约定地点后,经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要求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五、苗木的检查、验收方式、方法及质量要求具体为:
(具体写明质量要求)
苗木在规定时间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必须由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及乙方指定交货人员填写苗木验收单,以验收合格量作为与乙方结算依据。
六、付款方式为:
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向乙方交付苗木订购款元,苗木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且栽植完成后,甲方付给乙方元,剩余等到树苗成活率达到95%以上再付给乙方。
七、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的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几%。
八、因乙方迟延交付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因乙方供应不及时或供应苗木不合要求,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九、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
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意后才能变更。
十、乙方在交货时必须提供:
及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几%。
十一、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的树形、土坨等的要求进行保护,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
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而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
金为本合同总价款的几%。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甲方不承担苗木到达指定地点前的任何风险。
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若一方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
十四、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如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持有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五:
树苗购销合同
树苗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认真协商,签订以下树种购销合同,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甲方出售给乙方以下树种的数量及价格:
1、30公分樟树200棵,单价:
每棵4100元,计82万。
2、15公分樟树300棵,单价:
每棵1300元,计39万。
3、8-10公分桂花树400棵,单价:
每棵1300元,计万。
4、10-15公分雪松200棵,单价:
每棵500元,计10万。
5、30-40公分法桐400棵,单价:
每棵80元,计万。
6、8-10公分樟树800棵,单价:
每棵780元,计万。
7、古树桩50棵,单价:
每棵860元,计万
8、太湖石20XX吨,每吨600元,计120万。
9、10-15公分广玉兰,600棵,每棵480元,计万
合计:
万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预付货款100万元,甲方开始发货,而后按甲方发货数量实际结算。
直到货款两清,不拖不欠。
因乙方拖款不及时结帐造成工程损失,甲方不负责任。
三、甲方代为运输,装卸费由甲方支付,运费甲乙双各付一半,运输中损坏的树苗由甲方负责,甲方保证负责树苗成活在百分之九十八以上。
底于成活率,按损失数量甲方按进价退款,或依树补偿。
四、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单方违约按总货款20%处罚,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乙方:
日
篇六:
种苗购销合同样本1
种苗及种子购销合同
供货方:
北川县林丰木业有限公司
购货方:
北川羌族自治县伯翼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为了促进三高农业的大力发展,大力兴办绿色企业,振兴农村经济,大力恢复地震灾区地被植物,保持生态环境建设。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需共同遵守执行。
一、品种、数量、规格及质量要求、单价、金额
注:
D表示苗木地径;H表示苗木高度;
π表示苗木冠幅;Φ表示苗木米径;
二、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供货方三年内供完订购种子及苗木。
20XX年6月25日-20XX年11月
2、交货地点:
在绵阳市内按需要时所指定的地点交货。
3、交货时附件:
供货方出据和。
三、运输方式:
从交货地点起以汽车方式运输,采购方自行负责。
四、结算方式:
苗款分两次付清,签订本合同时付10%的定金,其余90%的苗款在需方验苗上车后立即全部付给供方。
五、上车和包装费用由供货负责。
六、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给乙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货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
2、供方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供方应偿付此批货款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需方若不按交货期限收费或拒收合格苗木。
2
应偿付此批货款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任意一方提出变更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否则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七、其他约定:
八、本合同之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好友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应协商解决。
若不能协商解决,可在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仲裁决定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本合同附件:
。
本合同一式四份,供购双方各持两份,四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货方(签章):
北川县林丰木业有限公司代表(签字):
开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购货方(签章):
北川羌族自治县伯翼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代表(签章):
开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20XX年6月20日
3
篇七:
种苗购销协议书
购苗方(甲方)
供苗方(乙方)贵州香淼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同意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果树种苗事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付款方式:
二、种苗交付方式:
乙方以安排专车、整车运输的方式运送至甲方所在乡镇,并独立承担运费。
由甲方组织人力卸货、验收并向乙方开具书面收据。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种苗包纯度不低于90%(除授粉树以外)。
附注: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鉴。
甲方:
负责人:
电话:
乙方:
贵州香淼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
电话:
20XX年元月日于黔西
购苗方(甲方)
供苗方(乙方)武汉市金峰珍稀种业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同意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果树种苗事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付款方式:
二、种苗交付方式:
乙方以安排专车、整车运输的方式运送至甲方所在乡镇,并独立承担运费。
由甲方组织人力卸货、验收并向乙方开具书面收据。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种苗包纯度不低于90%(除授粉树以外)。
附注: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鉴。
甲方:
负责人:
电话:
乙方:
武汉市金峰珍稀种业有限公司负责人:
电话:
20XX年元月日于黔西
篇八:
树苗买卖合同
树苗买卖协议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惠、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树苗,具体的苗木品种、数量、规格等见本合同附件表所列内容。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苗木,不得无故拖延。
乙方向甲方保证所提供苗木全部是树形树冠外观良好,树干笔直,根系完整,无检疫性病虫害。
乙方向甲方无偿提供技术,保证品质。
如果有不长苗或死苗,乙方将无偿为甲方提供相应苗木进行补植,保证甲方所栽植的树苗成活率达到95%以上。
三、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目的地后,经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要求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四、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订合同后于20XX年五月中旬左右按苗木清单价格表向乙方结清款。
五、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意后才能变更。
六、
七、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的树形、土球等的要求进行保护。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如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
甲方:
(盖章)经办人签字:
乙方:
(盖章)经办人签字:
20年月日1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持有。
篇九:
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范本
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范本
出卖人:
合同编号:
买受人:
签订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农作物种子名称、品种、数量、质量
种子名称
品种单位数量质量标准单价价款总额
合计金额(大写):
第二条出卖人的义务
一、出卖人销售的谷子种子是通过审定的种子,出卖人有保证销售的种子不存在品种权权利瑕疵的义务。
二、出卖人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依据《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制作的种子标签。
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由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种子生产、加工、包装、检验、贮藏等质量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三、出卖人对种子质量负责。
出卖人提供的种子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不得提供假、劣种子。
买卖双方对买卖的每批种子,必须共同取样封存、分别保存,以备种子检验、仲裁、诉讼之用;封存的样品保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四、出卖人承诺在除去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下所出售的的种子在正常播种管理下产量每亩不低于斤并向买受人和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与有关咨询服务。
第三条买受人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约订的时间、地点、数量接收出卖人送交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种子。
二、于在本合同签定时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种子价款总额的%向出卖人交付;另%的种子价款于本合同约定的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10日内付清。
第四条交货时间:
;发运方式:
;运费由负担。
第五条申请种子委托检验、仲裁检验或诉讼检验的费用,由申请方预付。
经检验种子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费用由买受人负担;经检验种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费用由出买人负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提供未经审定的主要农作物种子或者不享有品种权的种子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偿。
二、出卖人提供的种子质量、种子标签、种子包装、种子说明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买受人有权退货;因此给买受人、种子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偿。
三、买受人没有证据证明种子质量、品种权人、种子标签、种子包装、种子说明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等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种子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买受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提请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八条本合同经当事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受人和出卖人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卖人的《植物新品种权证》、《种苗产地检疫证或植物检疫证》、以及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登记证》、《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签约人的代表权或者代理权的证明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或者担保书也作为本合同附件。
买受人(章):
出卖人(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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