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接待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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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接待管理规定
企业内部接待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对外接待管理水平,促进接待工作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恰当、节俭地开展好公司对外接待和公共关系工作,更好地塑造企业形象,促进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外接待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根据接待对象不同单位、不同层次、不同需求,掌握接待工作规律,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计划周密、主次分明、机动灵活,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严密细致的作风扎实做好工作。
第二章接待分工
第三条对外接待工作由综合部负责归口管理,相关部室、分公司协助配合。
第四条接待工作按来宾级别分成如下四类,并按类别区分接待标准及工作分工。
(一)一类接待:
主要来宾为省部级党政军领导和总部副总经理(含)以上的领导。
该类接待由综合部负责编制活动计划和安排食宿,由公司主要领导陪同。
(二)二类接待:
主要来宾为总部部门(含香港机构)、同级各兄弟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党政军机关正、副地厅级领导。
该类接待由综合部负责编制活动计划和安排食宿。
涉及工作或业务的活动内容,由相关部门(中心)根据综合部统筹安排负责接待并指定专人陪同,公司领导视情况参加相应活动。
(三)三类接待:
主要来宾为总部部室副总经理(不含)以下的工作人员,同级兄弟公司的部门总经理(主任)、副总经理(副主任);地方相关部门正、副县(处)级领导。
该类接待由相关部门(中心)负责编制活动计划,经综合部审核后,由各部门(中心)指派专人接待,公司领导视情况参加相应活动。
(四)四类接待:
主要来宾为同级兄弟公司各专业项目经理或其他与公司有业务联系的相关部门人员。
该类接待由工作对口部门(中心)提出接待计划经综合部审定后实施,相关部门陪同。
第三章接待标准
第五条按照附件《___公司接待住宿及就餐酒店级别参照表》对照公司接待类别,将接待住宿及就餐酒店进行了相应分级,接待时按照主要来宾级别确定接待类别后,在相应级别的酒店安排就餐、住宿。
(一)实际工作中,只可根据需要酌情降低接待就餐、住宿的酒店级别,但不得提高。
(二)对于来宾级别较低或非公职人员、但对公司非常重要的来宾,对口接待部门在审批时应及时向综合部说明情况,并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可适当提高接待标准。
第六条宴请餐费标准(含酒水消费),来宾一般宴请一次:
(一)一类接待宴请标准为每人每次___元以内。
(二)二类接待宴请标准为每人每次___元以内。
(三)三类接待宴请标准为每人每次___元以内。
(四)四类接待宴请标准为每人每次___元以内。
(五)接待宴请之外的用餐全部安排工作餐,具体标准为:
省部级每人每天___元,地厅级每人每天___元,县处级每人每天___元;接待工作人员(含司机)每人每次不超过___元。
(六)同级兄弟公司普通员工以及公司下属单位人员来省公司参加的培训、交流、参观等纯业务活动,原则上安排在员工餐厅用工作餐。
由相关部门的经办人填写用餐申报表一式两份,部门领导审核后由综合部审批执行。
(七)同日宴请两方面以上来宾,原则上应统一安排,不得单独安排(特殊情况除外)。
(八)公司在外或在京宴请宾客的,宴请前要按照接待程序履行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宴请。
(九)接待费用超出核定标准之外的,不予报销。
(十)公司领导宴请的,可适当放宽标准限制。
企业内部竞价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供应商选择制度和竞价管理,加强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管理,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规定》、《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供应商”是指在公司、公司下属各二级单位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根据与公司、公司下属各二级单位签订的合同进行劳务分包、供应材料及/或设备、提供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的劳务分包商、材料或设备供应商、服务供应商。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各项目部在进行劳务分包、材料采购、租赁/采购设备时,对于市场比较成熟,选择的空间比较大的项目,原则上都应通过竞价方式选择供应商,并与所选择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公司、分公司/公司直属项目经理部在选择供应商时,若采购/分包项目已事先确定有相关工程结算单价和标准化合同文本时,主办单位可按公司、分公司/公司直属项目经理部对供应商考核评分高低顺序依次进行协商,实行同价、同一合同条件下,分高者得的原则来确定供应商。
采用此方法确定的供应商需得到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的事先批准。
第四条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及公司直属项目经理部的竞价工作,由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及公司直属项目经理部的“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不得委托其下属现场项目部或部门进行。
有关的现场项目部和部门在选择供应商的竞价过程中,应负责向其所属单位的“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提供拟进行分包项目的技术要求、设备、人员以及其他有关的具体要求,提供有关的造价信息资料,并协助或配合其所属上级单位进行供应商的选择和竞价工作。
第五条本规定为公司内部竞价工作的指导性原则,公司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均应遵照执行。
第二章竞价管理机构
第六条公司、分公司/公司直属项目经理部应分别组建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负责
本单位供应商的管理和内部竞价工作。
第七条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在内部竞价工作上的职责:
1、负责对公司下属各部门、各分公司和公司直属项目经理部供应商的选择工作以及有关竞价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2、审核并决定是否批准下属各部门、各分公司及公司直属项目经理部的有关供应商选择的立项文件和竞价文件。
3、对下属各部门、各分公司及公司直属项目经理部选择供应商时进行资格审查的结果以及最终竞价结论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批准。
4、负责公司下属各部门、各分公司及公司直属项目经理部供应商管理工作的日常考核和监督。
5、对下属各部门、各分公司及公司直属项目经理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或整改意见。
第八条分公司及公司直属项目经理部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在内部竞价工作上的职责:
1、负责其管辖范围内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和考评工作。
2、负责其所需供应商的选择以及有关竞价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3、负责具体竞价项目的立项、竞价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或资格审查文件)及报价评审办法的审定,负责标底价的制定或审定。
4、负责对供应商资格预审或资格审查结论的审核和报批。
5、负责组织对供应商报价方案进行评审、做出书面评审结论,并报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第九条各分公司及公司直属项目经理部在进行具体项目竞价时,还应成立具体项目的竞价工作小组和报价评审小组。
(一)竞价工作小组的职责
1、负责具体竞价项目的立项及报批工作。
2、负责具体项目竞价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或资格审查文件)和报价评审办法的编制、报审、报批。
3、负责有关竞价工作的具体实施和落实。
4、参与有关报价评审和有关组织工作。
5、负责在竞价工作结束后写出本次竞价工作总结,报本单位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6、负责在竞价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有关竞价文件整理归档。
7、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报价评审小组的职责
1、负责按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潜在报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评审,并写出评审结论报本单位劳务分包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
采用竞价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方式的,负责在报价评审过程中对潜在报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写出书面评价结论。
2、负责按照规定的报价评审办法和竞价工作进度计划,按期完成对潜在报价人报价文件的评审,并于评审工作结束后写出书面评审结论,同时列明中标候选人名单,报其本单位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条公司下属各部门在选择供应商进行竞价时,由有关主办部门按本细则规定牵头组织实施。
主办部门应牵头成立竞价工作小组和报价评审小组,报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按第九条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
第三章竞价办法
第十一条竞价方式
(一)公司选择供应商的具体竞价方式,可由竞价主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邀请集中竞价方式;或采用议价方式,即邀请单独报价、并分别议价的方式进行。
(二)有关单位采用竞价方式选择供应商时,应当采用邀请集中竞价的竞价方式。
但拟分包工作量在___万元以下、且能进行合同总价包干的项目,以及个别专业性和垄断性强或竞争性严重不足的项目,在报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书面批准后,也可采用议价方式进行。
(三)竞价主办单位采用邀请集中竞价方式或采用议价方式选择供应商时,均应事先制定详细可行的竞价方案,并按本准则规定程序进行立项和报批。
第十二条邀请集中竞价
(一)参加竞价的潜在供应商数量下限
1、采用邀请集中竞价方式选择供应商时,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实际递交报价
文件参加竞价的报价人不应少于___家。
当实际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少于___家时,应按无效竞价处理,对所有竞价文件不予集中开标,并应将理由当面告知报价人。
在征求报价人同意后,可按议价方式分别议价。
如果报价人不同意的,可将报价文件退回报价人。
2、竞价主办单位在编制竞价文件时,应在竞价文件的报价人须知部分明确告知报价人前款所述情况出现时的处理办法,以及对因此产生的后果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等事宜。
(二)标底价及控制价
1、采用邀请集中竞价方式时,竞价主办单位应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情况事先制定标底价。
2、根据实际情况不适宜事先制定标底价的,可事先制定控制价,在开标时以所有报价人商务报价的算术平均数和竞价主办单位的控制价加权平均后得出的价格作为标底价。
竞价主办单位的控制价以及所有报价人报价的算术平均数各自应占的权重,由竞价主办单位在竞价方案中根据具体情况规定。
3、对个别没有市场价可供参照,无法事先制定标底价或控制价的项目,也可以所有报价人商务报价的算术平均数作为标底价。
4、竞价主办单位应在竞价方案中规定报价人商务报价偏离标底价的上下限(下称“报价控制范围”)。
开标时对超出报价控制范围上限的报价应作为废标处理。
对开标时超出报价控制范围下限的报价,可不作为废标处理,但在开标后、发出中标通知之前,应要求报价人提供竞价主办单位满意的、足以证明报价人有能力按此报价完成拟承包任务的证据,并应同时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5、采用邀请集中竞价方式时,可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即开标时商务报价在竞价主办单位规定的报价控制范围内的最低报价中标。
6、竞价主办单位在编制竞价文件时,应将本款前述竞价方案在报价人须知部分明确告知报价人。
(三)采用邀请集中竞价方式时,应按照本准则第四章第十三条的规定对潜在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查,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资格预审的办法进行,也可采用在竞价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的办法。
第四章竞价程序
第十三条立项与报批
(一)公司有关主办部门、分公司及公司直属项目经理部根据具体工程项目施工的实际需要,拟采用竞价方式选择供应商时,应首先进行立项并编制立项文件,在报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立项文件应包括:
拟进行竞价采购/分包的项目情况简介;进行竞价采购/分包的原因;拟选择供应商的数量;拟竞价采购/分包的专业种类和主要工作内容;选择供应商的竞价工作安排和竞价工作进度计划、竞价方案等内容。
(三)在编制立项文件的同时,应组织编制竞价文件。
竞价文件应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竞价文件、评审办法三个文件,但在竞价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的,可不单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竞价文件应连同立项文件一并上报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审批,也可单独上报审批。
(四)公司有关主办部门、分公司及公司直属项目经理部在其立项文件和竞价文件被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应按本准则规定的程序以及经批准的立项文件和竞价文件,并根据立项文件中的竞价工作安排及工作进度计划,按期完成供应商的竞价工作和报价评审工作。
第十四条资格审查
(一)采用邀请竞价方式进行劳务分包时,在进行竞价之前应对潜在报价人进行资格预审。
对个别工程项目,因工期紧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宜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竞价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
(二)采用在竞价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的,只有其资格符合规定的资格评审办法有关要求并给予合格通过的,才对其报价进行评审。
对资格审查没能合格通过的报价不予进行评审。
(三)对竞价时已列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单的原有劳务分包商,可不再进行资格预审或资格审查,可直接邀请其参加竞价。
(四)劳务分包商资格预审或资格审查的标准应按照“公司新进劳务分包商的准入制度”执行。
(五)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向拟邀请的潜在报价人发出资格预审通知,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其前来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可收取一定的工本费用。
(六)资格预审文件格式中应有资格预审须知,明确告知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要求,
包括要求潜在报价人提供有关人员、设备、资信、业绩等证明材料,以及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截止日期和具体时间等事宜,并应在资格预审文件格式中附有相关文件格式或表格。
(七)从发出资格预审文件到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间的时间安排,应给潜在报价人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的合理期限,一般不少于___个工作日,具体可根据竞价工作进度计划的安排进行具体规定。
(八)竞价工作小组应在规定的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在有关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组织签收潜在报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对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或密封格式不符合资格预审须知中要求格式(如果有)的资格预审文件,可拒绝签收,并当面告知当事人拒收的理由。
(九)在签收资格预审文件后,应及时集中密封和移交专人保管。
竞价主办单位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对潜在报价人递交来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集中评审,并按竞价工作进度计划按期完成资格预审文件的评审工作。
(十)对潜在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查时,必要时还应对其有关资格、资信、设备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以核实其所报有关信息的真伪。
(十一)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写出评审结论并应列明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报价人名单,在报本单位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提交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五条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和报价邀请书
(一)在资格预审结果经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竞价主办单位应按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报价人发出通知,邀请其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购买或领取竞价文件价。
同时应向没能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报价人发出资格预审不合格通知。
(二)竞价主办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报价人发售/发出竞价文件。
竞价主办单位在分发竞价文件时,可收取一定的工本费用。
(三)从发出竞价文件到递交竞价文件截止日的时间安排,应考虑给予报价人编制报价文件的合理期限,一般不少于___个工作日,具体应根据竞价工作进度计划的安排,在竞价文件的报价人须知中做出规定。
第十六条递交报价文件和集中开标
(一)报价文件的递交和签收
1、竞价主办单位的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应在竞价文件中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和时间内,组织签收报价人递交的报价文件,并在签收报价文件后及时集中密封并移交专人保管。
2、对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或密封格式不符合报价人须知中要求格式(如果有)的报价文件,应拒绝签收,并当面告知报价人拒收的理由。
(二)集中开标
1、竞价主办单位的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的当天,组织对报价人递交的报价文件集中开标或竞价。
2、开标时,所有报价人及竞价主办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当到场。
开标现场应设置签到表,所有参加开标的报价人及竞价主办单位的参加者均应在签到表上签名。
3、竞价主办单位事先制定有标底价的,应在开标现场于开标之前首先公布标底价以及竞价主办单位的报价控制范围,然后方可进入开标程序。
4、竞价主办单位事先不制定标底价,而是按所有报价人商务报价的算术平均数和竞价主办单位事先制定的控制价加权平均后得出的价格作为标底价;或以所有报价人商务报价的算术平均数作为标底价的,应在开标前告知报价人竞价主办单位的报价控制范围,然后进入开标程序。
5、开标时,在对报价文件启封之前,应由开标人当场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向监标人和所有报价人明示报价文件的密封状况,在无异议后启封。
6、在报价文件启封后,应首先检查报价文件的完整性和形式符合性。
经检查报价文件的完整性及形式符合性均符合竞价文件中明确告知的有关要求后,移交唱标人唱标。
对经检查其报价文价的完整性及形式符合性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可当场宣布废标。
7、开标人应在监标人的监督下逐一将报价文件启封、移交唱标人唱标,同时记录人员应将报价人的报价当场公示于事先设置的公示牌或电子屏幕上,并进行书面记录。
(三)报价人不少于___家
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如果实际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少于___家时,则不予开标,并应将所有报价文件集中封存保管。
具体处理办法按第三章第十二条第
(一)款规定执行。
(四)入围的报价人
1、如果竞价文件中要求报价人将商务标和技术标在报价时同时递交的,开标时应
先开商务标,并应根据竞价主办单位事先制定的报价控制范围,确定商务报价入围的报价人。
2、技术标开标应在商务标开标的当天另择时间进行。
技术标开标应只对那些商务报价进入竞价主办单位报价控制范围的报价人进行;对开标后其商务报价没能入围的报价人的技术标不予开标。
(五)最低价中标法
1、竞价主办单位也可在资格预审阶段,要求潜在的报价人将技术方案(技术标)单独成册编入资格预审文件,同时给予技术标一定权重,在对资格预审文件评审时一同进行评审。
2、在竞价阶段只进行商务标报价,并可按本准则第三章第十二条第
(二)款第___项规定的最低价中标法竞价,于开标时当场决定中标单位。
3、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并于开标时当场决定中标单位的,可不再进行商务标评审。
(六)报价文件及原始记录资料整理和保管
开标工作结束后,应将所有报价文件、开标记录文件、签到文件等文件和原始记录资料收集、整理,并集中保管。
第十七条报价评审
(一)评审
1、开标工作结束后,竞价主办单位的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报价评审小组对入围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报价评审小组应根据其所属单位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规定的报价评审办法,并在竞价工作进度计划规定的期限完成报价评审工作。
(二)报价评审办法
1、由竞价主办单位的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在立项阶段,根据竞价方案组织制定,并在立项报批时一同上报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2、采用技术标和商务标一同报价办法时,评审办法可采用打分法,总分按___分计。
根据拟竞价采购/分包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技术标和商务标在总分值中各自应占的权重和分值,并根据项目对技术、工期、设备、人员等具体要求和特性,进一步细划和设置应评价的各权重因子及各因子分值。
(三)评审结论与报批
1、报价评审小组在完成报价文件的评审后,应写出报价评审结论,并列明中标后选人名单,并报其所属单位的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2、报价评审时应当对各入围报价人的清单报价进行认真分析,对存在的不平衡报价、错误、漏项等问题进行澄清。
3、除技术标在资格审查阶段已经作为报价资格的一个权重、并业已做作出评审结论外,在报价评审时还应对报价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并应在评审结论中写明技术标各项权重的评审和得分情况。
4、采用在竞价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的,还应单独写出对各入围报价人的资格审查结论,并连同报价评审结论一同上报审批。
第十八条中标通知、签订合同
(一)中标通知
在报价评审结论经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竞价主办单位应及时向中标的报价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其根据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和地点前来签订合同。
(二)签订合同
1、合同的签订由公司授权给竞价主办单位以其本单位名义签订,并加盖分公司或公司直属项目经理部的合同专用章。
2、在签订合同之前,竞价主办单位应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对有关合同进行评审和报批。
3、合同签订后,竞价主办单位应及时将合同正本原件报备公司经营部。
第十九条竞价工作总结
(一)在每次竞价工作结束后,竞价主办单位应对竞价工作进行书面总结,简要介绍本次竞价工作的实施过程,总结本次竞价工作中的经验、有待完善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
(二)竞价工作总结应上报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备案。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总则
(一)根据有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公司及所属公司的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三)内部审计是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各部门以及公司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等进行监督,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业务上同时受上级审计计机构的领导和地方审计机关的监督。
内部审计的任务
1.主要任务有:
(1)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监督审计。
(2)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财务收支计划、投资和经费的预算,信贷计划,外汇收支计划和经济合同的执行以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3)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
(4)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承包经营责任的审计评议,配合上级审计机构对公司主要领导人及所属公司的主要领导人的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5)对公司及其他所属各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的执行、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6)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侵占国家、公司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国家、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8)贯彻执行有关审计法规,制定或参与研究本公司及所属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
2.办理公司领导、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以及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及所属公司进行审计。
___对公司的下列项目审计部必须会签(不包括子公司):
(1)基建项目;
(2)经济合同,包括采购合同;
(3)公司的年度会计报表。
4.审计部不定时对上述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职权
1.主要职权
(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被审计单位应按时向审计部报送有关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文件资料等。
(2)检查实物、凭证、帐册、有关文件和资料。
(3)参与有关的会议。
(4)索取有关的证明材料。
(5)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作出临时制止的决定。
(6)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7)监督被审计单位严格执行审计决定。
(8)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有权直接向上级审计机构如实反映。
___对违反财经法纪和大量浪费的被审计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可建议公司总经理给予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作程序
1.审计部在年初应根据上级审计部门的部署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在实施审计计划时应拟订审计方案,审计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并通知被审计单位要求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在审计中必须做好工作底稿,记录审计过程,各种旁证材料齐全,作好调查记录并应有相关人员的签名盖章。
4.审计中如有争议应如实反映给领导,必须依法有据,实事求是地提出解决办法,切忌主观、武断。
5.每项审计工作结束最迟不得超过两个星期提出审计报告。
6.审计报告的要求;
(1)事实清楚
(2)数据确实(3)依法有据(4)建议恰当
7.审计报告在征求补充审计单位意见后(不是同意审计报告),报送公司经理审定批示,作出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通知被审计单位执行。
8.被审计单位在听取审计部审计报告草稿后有不同意见时,首先对事实和数据是否确切可提出补充意见,经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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