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商关系案例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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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商关系案例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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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商关系案例分析
案例一:
建龙参与通钢改制酿悲剧
7月24日,吉林通化钢铁集团总经理陈国君遭受工人围攻致死。
北京建龙重工集团董事长张志祥参与通钢改制以悲剧告终!
成立于1958年的通钢集团几乎是通化市的代名词:
通化市各种产业均围绕这个庞然大物而建立,与通钢上游关系密切的产购销一条龙的各个环节无不产生了巨大的财富光晕,各种利益盘根错节。
2005年12月27日,建龙集团参与通钢集团重组,持有通钢集团36.19%的股权。
吉林省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陈富贵称,“2005年建龙入股通钢是非常正常的市场行为”。
按照建龙经验,只要整治好采购和销售两大环节,3个月内就能使成本压缩1/3。
但通钢的复杂性显然超过了张志祥以往并购的任何一个钢厂。
2005年,通钢开始大面积压缩人员,3.2万在岗职工被削减至1.9万人,在岗工人薪酬落差进一步拉大。
建龙入股之前,职工对通钢也有不满情绪,建龙入股之后,职工将所有愤怒都发泄给了建龙。
2009年7月22日,吉林省国资委与建龙确定最终方案:
建龙集团以10亿元现金及其持有的通钢旗下矿业公司股权,实现对通钢控股,建龙承诺不裁员。
建龙控股通钢成为7月24日惨剧爆发的直接诱因。
记者点评:
体制改革不到位的代价
散见于全国媒体不同角度的海量报道中,通钢事件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这是一场改革力量与反改革力量之间角力酿就的悲剧。
这场改革中,当地政府是强力推动者,民营企业是参与者,企业内外的既有利益群体形成强大的对抗力量。
矛盾的焦点对准了这样一些问题:
由政府强力推进的改制过程中,股权出让的价格是否合理?
程序是否正当?
是否存在腐败与国有资产流失?
在新的利益调整中,各方利益分配是否合理?
员工群体的利益诉求是否得到了尊重?
摆平地方政府——安抚原管理层——输入市场机制,这是此前民企参与国企重组最常见的经验。
在这个经验的逻辑里,官商绕开了员工群体,在新的利益框架中,这些人的利益表达是缺席的,他们被迫成为了沉默的大多数。
并且,在对一个体制的弊端积重难返的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所牵涉到的利益群体不只是既有的企业内部各阶层的利益格局,还有一个庞大而盘根错节的企业外部“围厂”经济体的利益格局。
当建龙遵循往常既有的逻辑和经验进入时,改革的阻力和难度显然被低估了——不管是参与者建龙,还是作为主导者的当地政府。
在中国漫长的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这是一个新旧体制与新旧利益格局发生尖锐冲突的最极端的样本。
由此亦足见,未来中国完成国有企业改革的阻力与难度。
通钢事件之后,《吉林日报》发表社论:
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国企改革,不能徘徊,不能退缩,更不能回头。
这是改革的必然趋势。
然而,如何推进,这仍然是最大的难题。
案例二:
政府限期山钢重组日钢
在钢铁业“国进民退”的大背景下,日照钢铁集团董事长杜双华虽竭尽所能,最终还是不得不失意离场。
8月26日晚,接近谈判的人士透露:
“山钢重组日钢虽然没有正式签订重组协议,但山东省政府极力推进此事,下令必须在本月内完成重组签约。
”
今年一季度,日照钢铁克服了金融危机的冲击,逆势实现利润6亿元,而由济钢、莱钢等企业整合而成的山钢集团,今年上半年巨额亏损12.85亿元。
去年11月,在山东省政府的主导下,山东钢铁和日照钢铁签订了重组意向书,由山东钢铁重组日照钢铁,此重组显然非日照钢铁本意。
胳膊拧不过大腿。
山钢重组日钢的谈判尚在进行,山钢董事长邹仲深已在山东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山东钢铁领导干部会议上明确放风,山钢已为接管日钢制定预案。
知情人士透露,山钢与日钢谈判进展顺利,将于近期签署资产重组协议。
记者点评:
国进民退挤占民企生存空间
这是一起典型的由政府主导的“国进民退”的经典案例。
按照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建设日照大型钢铁基地是该省钢铁工业区域布局调整的重点。
有经济学家忧心忡忡指出,由于地方政府对经济领域的全方位管控,中国出现了可怕的现象:
“地方性计划经济”。
钢铁业“国退民进”已然成潮,其他行业亦未能幸免。
在航空业,民营航空如鹰联航空、东星航空、奥凯航空、春秋航空或者被国有航空公司入股,或者破产,或者被兼并;沪杭高速、嘉金高速、沪青平高速、甬金高速等等民营企业拥有的股权被地方政府逐步收回;房地产领域,2009年,地产业的活跃者清一色是国企背景公司,他们在北京、上海、重庆、广州、杭州等大城市掀起抢地热潮,制造了一批“地王”。
有经济学家指出,中国提出改变粗放型发展模式已经很长时间了,为什么至今各地还是大兴土木,形成项目依赖性的畸形发展模式,关键就是在我国很多经济领域,国有企业以巨无霸的形式蚕食了民营经济的生存空间。
直接的后果是,市场竞争机制发育不起来。
大规模投资的背后是能源的大量消耗,是环境的日益恶化,是投入产出的严重失衡。
这种发展模式是不可持续的,也是没有活力的。
国进民退的后果是:
市场竞争的减弱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倒退。
然而,前30年的中国改革之所以取得巨大的成就,关键是市场的放开,民企的成长。
如今,我们怎能开历史的倒车?
在上海,当下经济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产业结构调整青黄不接,市委书记俞正声明确表示:
民营经济是最具活力的经济成分,处于经济转型期,发展好民营企业至关重要。
案例三:
浙江台州包办“民企改制”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台州政府近期开列了一份目录,包括销售额达到5-10亿甚至以上的100家民营企业,政府计划2009、2010、2011三年,帮助它们完成股权的改制。
据悉,年内完成24家,目标是希望能达到上市公司的股份结构标准。
100家民企股份再造,这场由政府主导的民企改制浪潮,与30年前自下而上的改革路径相比,是一次微妙的反向操作。
同样在浙江,绍兴政府出台了一份名为《绍兴市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民营企业监管的调查和思考》的内部调研报告,旨在加强对民企监管。
他们正酝酿“将对国有企业监管的有效办法逐步引入民营企业”,“成立民营企业党工委和纪工委,视情委派党组织负责人进驻大中型民营企业”等措施,将政府对民营企业的监管日常化、程序化。
这一监管体系一旦建设完毕,当地上千家规模以上大中型民企,一举一动,都将在“政府手眼”的掌控之中。
在民营经济发源地浙江,复次出现与其历史基因迥然不同的改革动向,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
记者点评:
政府“好心未必干好事”
民企大省浙江的这两项改革探索措施在经济界引发很大争议。
管制的宽松、创业与准入自由、经营灵活的制度和政策条件本是浙江经济繁荣的基石。
但是,绍兴、台州的经验一旦在浙江省“推广”,有可能使浙江省丧失经济活力。
有专家认为,政府介入企业内部“事务”,且常常扮演“领导角色”,实在是“好心难办好事”。
历史的经验已经证明,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常常成为搞垮民企的外在力量,形式不一而足:
政府干预杀死企业。
地方政府为了政绩、GDP,常常好大喜功,鼓励或者强迫民营企业投资一些高风险项目。
政府越俎代庖,替代了企业对市场风险的判断,其结果是,企业最终承担惨败的风险。
官员腐败杀死民企。
由于中国体制改革得不到位,政府有关部门公职人员利用手中的职权,在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设置障碍,谋取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甚至形成了“潜规则”。
更可怕的是,这种潜规则在经济不发达地区更为盛行。
这也是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民营经济发展困难的原因之一。
案例四:
黄光裕入狱
5月24日,被胡润排位中国首富的黄光裕因为涉嫌操纵股市、内幕交易、行贿等罪名被正式抓捕。
如今,黄光裕的赚钱内幕终于昭然于世:
黄光裕高超的腾挪财技,涉及的官员数量之多以及官员层次之高、金额数据之巨、牵涉的人际关系之广(中国大陆、澳门、香港、公海、英属群岛等等,可能还有其他海外银行),已经超出了公众的想象。
有人为黄光裕鸣不平,认为黄光裕是中国难得的“经营奇才”,其走上歧途固然与其自身有关,但中国市场经济的残缺,股市监管的不力,政府官员的贪婪无度等等,这些因素让黄光裕也是受害者。
记者点评:
商与政之间应保持怎样的距离
当黄光裕的赚钱内幕终于昭然于世的时候,民营企业家的原罪论再一次引发争议。
民营企业家应当与政治保持怎样的距离?
在过去的30年里,这是一个被反复讨论的话题。
诞生于转型时代的中国民营企业家,大多有过这样的经历:
在旧有体制下,民营经济受到体制内的种种束缚。
为了求生存,他们常常破坏或绕开规则,突破束缚。
在那些法律与制度灰色或空白地带,规则、秩序混乱,越轨行为时常被视若无睹,这在当时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在灰色的地带进行商业的运营,企业家同时面临着商业与政治的双重风险。
幸运者洗去昨日的“罪行”成为了今日之英雄,而不幸者则将独自品尝失败的苦楚。
失败无处不在。
财经作家吴晓波在《大败局》里,从近十年的包括健力宝、德隆、顺驰等在内的十个“败局”中,总结了“中国式失败”的经验:
民营企业与政商博弈中的弱势地位,缺少对一种简单而普世的商业逻辑的尊重,缺少对公平透明的游戏规则的遵守,缺少对符合人性的商业道德的敬畏。
诞生于市场竞争领域的民营企业在政商博弈中的弱势地位有目共睹,企业家为之付出的教训也可谓“血流成河”。
吴晓波提醒,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如何有技巧地游刃于越来越错综复杂的政商博弈,将考验中国企业家的最大智慧。
案例五:
政府“培训”家族企业“富二代”
8月中旬,江苏省委组织部在江阴党校培训富商二代。
据报道,江苏省委组织部计划用两年时间在全省培养1000名民营企业家后备人才,着力培养一支对党有感情、带头跟党走、具有现代企业管理能力的民营企业家后备人才队伍,引领民营经济新一轮发展。
培训的形式主要有党校学习、基地培训、导师帮带、挂职锻炼等。
此举的背景是:
在未来的10年到20年,改革开放后第一代创业者,即将因年事已高而逐渐退隐,而这些生于70后、80后将接过父辈亲手创立的企业。
中国新富阶层已经形成新富家庭。
如今,传承与革新是这些年轻人共同面临的问题。
在此过程中,如何延续发展势头并提升品牌价值,不仅直接影响到民营企业自身的未来,而且也会影响到地方经济的发展。
新富家族掌握的社会财富与资源,让他们成为当地举足轻重的人物之一。
他们进入人大或者政协,获得政治地位,他们的一举一动,甚至还会直接影响当地的经济状况。
以此为理由,政府出面对民营企业的接班人进行“培训”。
记者点评:
“富二代”需要的不是政府培训
当政府决定出面对民营企业的接班人——“富二代”进行培训时,足见其对民营经济未来继承者能力的担忧,也可谓是用心良苦。
然而,此举引发的争议是:
“富二代”培训是否应当由政府来完成?
政府能否将“富二代”培训成企业家?
“富二代”以及民营经济真正需要的又是什么?
世界企业发展史证明,企业家从来都不是通过政府有形之手培训而来的,而是经过市场这只无形之手锤炼而来的。
况且,政府扮演的角色只是市场的监督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培训企业家无论如何不应当是政府的职能之列。
那么,政府的职能是什么呢?
为民营企业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的制度环境。
另一方面,引导家族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
根据统计,在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中,家族式经营企业已占到了90%以上。
目前,许多民营家族式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以及融资途径,甚至成为上市公司,但其内部仍然是家族式管理和股东单边治理模式,这与现代企业发展要求并不相符。
中国家族企业始终无法克服以下管理困境:
经营者决策风险控制意识较为薄弱;非家族员工流动频繁;关键员工不能得到有效激励。
这也已然成为今后发展的羁绊。
由此看来,中国“富二代”现在需要的并不是到党校集中学习,而是建立真正的商业精神,让家族企业从中国传统的家族企业樊笼中挣脱出来,脱胎换骨为具有真正现代公司治理机制与分配体制的现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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