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标泄洪闸及南干电站监理工作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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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标泄洪闸及南干电站监理工作报告
枢纽主体C2标(泄洪闸及南干电站)监理工作报告
1工程概况
1.1工程位置、任务及规模
1.2枢纽总布置及主要建筑物和主要机电设备
1.3工程监理范围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西北公司、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心通过公开竞争性投标,承担了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泄洪闸坝工程和南干渠首电站及南干电站安装间、右岸坝肩段工程中包括的土建、金属结构等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造价人才网缺陷责任阶段的监理工作及工程各阶段验收的监理工作。
1.4工程施工概况
2002年4月1日枢纽主体工程建设按计划开始基坑排水;4月6日开始基坑土石方开挖,标志着枢纽主体工程正式开工建设;2002年7月混凝土浇筑开始,2003年8月底泄洪闸全部闸墩达到设计坝顶高程,2003年12月9日南干电站达到设计顶高程,2004年5月完成主体混凝土施工;2003年5月开始金属结构的埋件安装,2003年12月6日六孔弧门全部安装、调试完毕,2004年7月全部金属结构安装施工完成;2003年12月26日泄洪闸过流,12月28日二期截流;2004年3月13日水库下闸蓄水;2004年9月10日厂房封顶,到2005年2月7日二期混凝土浇筑完毕;2月27日南干机组(6#机组)工程监理并网发电。
2监理规划
2.1监理质量方针及目标
2.1.1监理质量方针
始终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认真贯彻“监督、管理、公正、协调、服务、廉洁”的工作方针,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监理原则,以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作为质量控制的基本目标,以合同文件和设计文件为依据,在监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的规程、规范控制工程施工质量,使工程达到优良标准。
2.1.2监理目标
2.1.2.1质量目标
严格按施工监理程序和实施细则进行监理,控制每一道工序的施工质量,保证施工质量满足合同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确保施工达到以下的质量目标:
(1)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材料及安装的永久设施性能良好,品质优良。
(2)土建施工、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预埋件的安装质量符合合同规定和设计要求。
(3)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和出现的质量缺陷经过认真处理不给工程留下隐患。
(4)施工过程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质量文件(含详细的施工记录)可以满足今后用户对工程项目运行、维修、扩建和改建的要求。
(5)电站系统所有建筑物和永久设施建成后运行正常、安全可靠。
2.1.2.2进度目标
严格监控承包人按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保证各单位工程、分项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的施工进度按时开展和顺利实施,确保工程施工按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合同工期目标完成,争取工期提前。
2.1.2.3投资目标
以承包合同的合同价为基础,在监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和设计要求进行计量支付,确保工程投资控制在工程投资概算所确定的目标范围以内。
2.1.2.4安全目标
通过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对施工单位提出创“安全文明生产月”活动,审核、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环境保护措施和防洪度汛措施,做到无任何人身伤亡事故、无重大设备质量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发生,实现工程建设安全目标。
2.2监理组织机构
按照监理合同要求监理单位派出常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西北公司、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心(联合体)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监理部。
监理部对监理合同中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理。
监理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副总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掌握现场施工情况和协调各方关系,以及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聘任具有丰富经验的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监理部内部设置的部门有总监办公室、土建工程室等,监理部组织机构图如下图所示。
总监理工程师
副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办公室
土建工程室
试验检测
混凝土项目工程
测量检测
进度工程量
安全环保
合同投资
后勤服务
综合信息
2.3监理职责及监理工作制度
2.3.1监理职责
(1)协助发包人与勘测设计、科研单位签订勘测设计、科研试验及施工图供图协议;
(2)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和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3)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施工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进行审查并经发包人批准。
(4)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5)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6)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及组织设计交底等有关会议;
(7)工程进度控制:
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承包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
督促承包人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
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8)施工质量控制:
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
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施工单位做好施工质量缺陷记录,落实质量备案制度,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及审批质量事故处理措施。
按有关规程、规定,承担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9)工程投资控制:
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参与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
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
(10)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施工合同文件编制分部工程、关键部位、隐蔽工程验收计划,并报发包人批准。
监理单位负责组织主持重要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单元工程、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协助业主进行单位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工程竣工验收。
监理人要对其监理工程师签署的质量检验意见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11)组织并主持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构配件进行检查、检验和验收。
(12)施工安全监督:
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环境保护措施和防洪渡汛措施,提出建议并督促落实执行;组织一般安全事故调查、审批处理措施;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
(13)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4)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5)信息管理:
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要求编制监理月报、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发包人;
2.3.2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2.3.2.1总监理工程师
(1)在联合体领导下,监理部内实行总监负责制。
设总监1人,全面负责本工程各阶段全过程的建设监理工作;设副总监1人,协助总监分别督促、检查和指导质量控制部门工作,协调与承包人现场矛盾(在部门主任已无法解决,且总监认为处理有问题时,对重大问题仍由总监确定),及时向总监报告现场出现的重大问题;当总监不在现场期间,代管监理部的工作。
(2)受发包人的委托,总监按照监理合同中的规定对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进行综合性管理,全面掌握工程进度情况、质量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建设合同执行情况等,处理承包人有关工程进度、技术措施、提供设计图纸、施工质量管理、进场设备及材料检查、合同变更与争端、支付审核、工程验收签证等具体业务,履行监理合同中所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3)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的招标及合同签订工作,以及协助发包人进行设备采购招标与发包工作。
(4)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发布开工、停工、复工指令。
(5)组织研究有关设计变更、索赔和合同纠纷,并对其进行处理。
(6)签署工程变更等有关文件,签署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各种通知、函件及其它文件。
(7)主持监理协调会议,签发会议纪要。
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有关工程的重要会议。
(8)配合发包人聘请的咨询专家工作,结合工程情况提出咨询课题,研究采纳专家的合理建议,及时书面报告发包人。
(9)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重大工程问题,并书面报告发包人。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最终解释合同条款中技术规范的权力。
(10)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总布置和总进度计划;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和质量,以及承包人是否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标准。
(11)审定向发包人提交的定期与不定期监理报告。
(12)协助发包人进行与设计单位关于供图协议的商定和签订。
(13)主持审核承包人报送的月付款申请表,签发月进度付款凭证;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14)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审批承包人编制的竣工资料和竣工报告,组织监理各部门人员编写监理总结;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报表”和“结算单”,签署工程竣工最终验收证书。
(15)组织并指导监理工程师的内外业工作,主持监理部内部每半月召开一次的例会,交流监理工作情况,统一看法。
(16)组织并指导内业及资料管理人员进行工程资料档案管理,最后向发包人办理移交手续。
(17)协调和检查现场各级监理人员的工作。
(18)总监对发包人负责,涉及合同执行中出现的变更和索赔问题,均慎重研究后以书面报告提交发包人,得到批准后予以执行。
(19)副总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工作,除履行上述部分职责外,当总监不在现场期间,现场监理工作由副总监全权负责。
2.3.2.2各室主任的职责与任务
各室主任在总监领导下,主持分管各室的工作,向总监负责。
主要职责和任务如下:
(1)熟识合同条款、监理规划、技术规范、技术文件和图纸等,负责组织本部门监理人员完成所承担的内外业监理任务。
(2)召集并主持分管工程项目的技术交底、方案讨论、施工技术和方法、施工控制、质量鉴定、施工安全、竣工验收等有关会议,做好记录并形成纪要,报总监签发各有关单位;
(3)负责组织各种检查验收工作,审查签署各种检查验收资料。
(4)调查核实承建单位的变更和索赔申请,向总监提出调查报告。
(5)主持并参加监理与承建单位双方的现场质量控制会,形成会议纪要提交总监审批后发送承建单位。
(6)熟识并掌握招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监理服务合同、设计合同、设备监造合同及有关合同文件,准确运用合同观念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合同问题,协助处理有关的合同问题。
(7)为业主提交因承建单位违约所造成损失的证明材料。
(8)审查分管项目承建单位报送的竣工报告、竣工图纸。
(9)按时编写月工作小结,向总监办公室及时提供监理月报材料。
(10)完成总监交代的其它工作。
2.3.2.3各项目专业工程师的职责与任务
项目工程师在总监领导下,主持分管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工作,向室主任负责。
项目工程师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如下:
(1)熟识合同条款、监理规划、技术规范、技术文件和图纸等,负责组织本部门监理人员完成所承担的内外业监理任务。
(2)负责监督、检查、控制分管工程项目的全部作业情况,包括施工进度、材料及设备供应、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措施及方法、施工质量、工程量复核等。
(3)审查分管工程项目承包人提交的单项工程施工措施计划、月进度计划、质量报告和其它文件;对施工事故及质量缺陷,按规范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室主任批准。
(4)召集并主持分管工程项目的技术交底、方案讨论、施工技术和方法、施工控制、质量鉴定、施工安全、竣工验收等有关会议,做好记录并形成纪要,报室主任签发各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各种检查验收工作,审查签署各种检查验收资料。
(5)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完成情况报表,准确掌握各工程部位所发生的各种工程数量。
(6)调查核实承包人的变更和索赔申请,向室主任提出调查报告。
(7)编写或主持编写分管项目的监理日志,及时发现并负责处理分管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
(8)主持并参加监理与承包人双方的质量控制会,形成会议纪要提交室主任审批后发送承包人。
(9)熟识并掌握招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监理服务合同、设计合同、设备监造合同及有关合同文件,准确运用合同观念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合同问题,协助处理与本部门有关的合同问题。
(10)为发包人提交因承包人违约所造成损失的证明材料。
(11)审查分管项目承包人报送的竣工报告、竣工图纸,负责编制分管项目应由监理工程师承担的工程验收资料。
(12)按时编写月工作小结,向室主任及时提供监理月报材料。
(13)完成室主任交代的其它工作。
2.3.3监理制度
2.3.3.1监理职业准则
(1)本监理部受业主委托,在联合体的授权下,对合同规定工程及其它相关工程的建设进行全方位监理。
(2)监理过程中根据合同赋于的权利和责任,以科学管理、严格要求、公正协调、热情服务的工作态度,积极、认真、主动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3)认真履行监理委托合同及其相关义务,维护业主和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4)监理部不得与所监理的合同工程项目承包单位、设备制造商或材料供应单位有经营隶属关系及合伙关系。
(5)监理部及主要人员工作相对稳定,并独立开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理。
2.3.3.2监理机构行为规范
(1)基本要求:
a.监理部及全体人员遵守国家法纪,树立以工程建设为中心,为业主服务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与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贯彻实施科学管理、严格要求、公正协调、热情服务的原则,按照合同条款所赋予的权利和责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期圆满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b.监理人员始终按岗位职责进行监理工作,在遇超越职责权限的问题时,及时请示处理方案,但在紧急情况下,涉及质量和安全需及时处理时,监理人员有权果断裁决,事后立即备案并向上级汇报。
(2)对外关系
监理人员不得与项目承包单位发生过任何隶属关系或经济往来,不得接受任何馈赠。
(3)保密及其它
监理部及监理人员了解和掌握的有关业主商务方面的情报资料,做到为业主保守秘密,不得有丝毫的泄露。
2.3.3.3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制度
监理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核查业主所提供的设计图纸,及时召开了专门会议,并要求设计院对其设计意图、设计要求进行必要的说明和澄清,形成会议纪要。
监理部还严格审查了根据合同要求承建单位进行的设计。
经监理部核查的设计图纸在加盖监理部审查章后发送承建单位后进行施工,监理部负责说明或要求设计院澄清承建单位对图纸提出的问题。
2.3.3.4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监理部督促承建单位在合同规定的限期内提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该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了临时施工生产及生活设施、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施工方法说明、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人员计划、设备计划、安全及环保措施、施工组织机构设置和关键人员及其资格等。
监理部依据合同,在认真审查的基础上提出必要的修改意见。
最终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成为了监督承包商施工的依据之一。
当工程施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后,如较大的进度拖后、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时,要求承包商对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相应的修改,并进行严格的审查。
2.3.3.5设备、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各种成品材料,如水泥、钢筋等都严格按照现行规范和合同技术条款进行质量抽检,并备有完整的质量检验记录,在施工过程中只有合格的原材料才允许用于本工程。
2.3.3.6隐蔽工程、分部(项)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要求必须在覆盖前进行验收,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不允许覆盖。
分部工程完工后按照规范和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验收。
验收前,承建单位需整理完成各种验收材料和质量等级的自评文件,交监理部核定。
监理部也在验收前整理完成相应的验收资料。
2.3.3.7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在对设计变更进行必要的复核后,监理部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建单位。
承建单位有权根据合同规定对设计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加提出索赔要求。
监理部对设计变更所引起的费用增加或减少进行认真评估,并根据授权在与合同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确定费用的增加或减少。
2.3.3.8工地例会、现场协调会及会议纪要签发制度
监理部和承建单位之间按照合同规定或双方的约定的时间,每周四举行工地例会,包括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的有承建单位现场项目经理参加的进度会,以及监理部质控部门主持的有承包商现场质控负责人参加的现场质量控制会议等。
会上主要检查、讨论和解决涉及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管理的问题及任何其它合同问题。
对于需要多方共同研究解决的问题,通过现场协调会确定解决办法。
上述会议都形成会议纪要送达会议各方,作为约束各方行为的依据。
2.3.3.9施工备忘录签发制度
对于那些可能对工程造成潜在不利影响的施工事件,尤其是违规施工作业,通过施工备忘录的形式加以记载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送交承包商,以此督促承包商加强施工管理,同时成为确定承包商缺陷责任的依据。
对于检查到的不合格施工,监理部通过“返工通知书”指令承包商返工。
不合格的施工拒绝计入支付。
2.3.3.10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承包商在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的同时提供满足支付条件的证明,监理部检查施工人员、施工设备、施工设施进场符合合同规定,证明工程保险、履约保函完备后签署支付证书报业主批准;承包商在申请进度付款前通知监理部共同进行必要的计量测量,进度付款申请附有工程量计算书。
监理部根据计量测量的结果审核完成工程量,按照相应单价审核支付金额。
进度付款根据单价或总价的合同规定,或扣还预付款,或扣除保留金。
在此基础上签发支付证书报业主批准支付。
2.3.3.11工程索赔签审制度
对于承包商提出的工程索赔,监理部首先根据合同条款审查其要求索赔的权利,调查索赔事件的存在和真实性,在此基础上确定是否接受索赔要求。
在不确认业主责任的条件下,要求承包商提供和保持索赔事件的同期记录。
监理部对认为应予认可的索赔要求的审查意见报业主批准。
2.3.3.12档案管理制度
监理部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各种来往信函、记录、报告、纪要、通知、图纸、文件处理记录等所有文字材料进行分类、编号、整理存档,形成电子档案目录,实现文件的快速查找。
2.3.3.13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监理部每日对现场的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的记录,记录由值班监理工程师署名,记录内容包括施工部位、施工人数、施工机械及数量、违规施工记录及处理情况、监理现场指令、特殊情况处理记录等。
这类监理工作记录按规定及时交付存档。
2.3.3.14监理月报制度
每月5日以前,向业主提交上月监理月报,全面报告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完成投资与支付情况、投资预测、承建单位状况(人员、机构、设备及材料等)、合同管理、工程安全、工程大事记录、监理部机构及人员状况、需要提请业主注意或协助解决的问题等。
2.3.3.15监理部内部责任制
监理部内部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实行工作质量、工作进度的责任制,每个人都对其工作的结果负相应的责任。
监理部同时鼓励成员的团队协作精神,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2.4监理检测方法与手段
对于工程质量检测,监理部主要采用平行检测方法,对于工地无法完成的特殊检测项目,见证或单独取样送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复检。
工程质量试验检测,主要在业主单位提供的中心试验室或承包人试验室独立进行,主要检测的项目有钢筋(包括焊接、连接套筒质量检测)、水泥、混凝土强度等。
对于混凝土温度单独检测,并与承包人检测结果对比;对于止水带等项目检测,见证施工单位抽样送检;对于混凝土裂缝等缺陷的检测,监理配置有塞尺等,进行现场检查、评价。
工程施工测量检测,监理部配备有全站仪和相关的测量工具,单独进行检测。
主要的内容有:
测量控制网的复核;原始地形线的抽查测量;土石开挖分界线及开挖轮廓线的测量;建筑轴线、控制点、中心点线检测;建筑物放样线、点复测;模板架立控制点的复测;金属结构门槽埋件安装的检测等。
2.5监理措施
2.5.1组织措施
监理部依据合同配备了充足的资源和人员,一方面组织一个强有力的监理现场机构,做到专业配置齐全,人员素质高,技术过硬,责任心强,对进驻现场的监理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培训上岗,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意识教育,分工负责,责任到人。
另一方面检查、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专门质量检查部门、工程技术部门、财务部门,建立自上而下的健全体系。
各部位施工配备了专门的施工人员、质检人员和技术人员,以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满足要求。
2.5.2技术措施
技术措施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监理部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1)协助设计单位开展优化设计。
(2)向业主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技术上可靠、缩短工期或节省投资的建设性建议。
(3)协助施工及材料、设备供应厂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在施工过程及材料、设备进场验收过程中,认真检查各类质量保证资料,组织各类设备进场验收与交货。
(4)在施工中严格对质量进行预控、程控、终控。
2.5.3经济合同措施
(1)依据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合同内容,对工程进度形象、质量情况和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得分结果和奖励协议,给予考核目标奖金。
(2)按形象进度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验收,并支付工程款,凡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计量。
3监理经过
3.1质量控制
3.1.1质量控制的主要做法
1)施工前的质量控制
依据合同文件及有关规程、规范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等进行审批,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前的准备情况,审查分项工程开工条件达到要求后,发布开工令。
使工程在施工前质量得以保证。
2)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部采用全过程监理,一般工程和非重要部位采用巡视检查,对于重要部位、隐蔽工程的各道工序进行24小时旁站监理,对于重点部位和隐蔽部位会同质检站、业主、设计及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联合检查。
对于施工中出现的施工问题,以口头、书面形式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对于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及难题会同业主、设计、施工单位等有关单位协调解决。
3)施工过程后的质量控制
施工完成后,依据合同文件及规程、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对于相应的工程项目进行后期工作,如混凝土拆模、养护、保温、成品保护及缺陷处理等,并及时进行质量评定和验收。
3.1.2施工测量控制情况
3.1.2.1施工测量控制网的监控
监理部根据业主提供的首级控制点及基准数据,对施工单位所布设的加密点进行复测及对其内业资料进行100%审核,并将所审核的成果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施工单位进行认证。
3.1.2.2施工放样及建筑物的结构尺寸检测
为了保证工程测量资料达到测量控制技术标准和精度要求,监理部对业主单位提供的测量成果进行了全面熟悉、复核、检查,并及时把所审查资料移交给施工单位。
同时要求和监督施工单位对这些测量标桩进行保护。
在测量工作开始前,监理测量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测量工作规划”进行审查,对其测量技术力量、仪器配备及施测进度安排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不能满足要求的责令其采取补充措施。
为了能够与施工单位测量成果进行校核使误差减到最小,防止一台仪器出现差错,监理部配备了日本生产的TOCON-GTS——6A电子全站仪一台套,数据采集器一台,电脑2台,形成了测量数据自动成图。
在工地复测数据能够及时复核、及时发现。
设专业测量监理工程师负责测量工作,并编制了“施工测量监理工作实施细则”作为对监理及施工单位的要求。
在开挖工程动工之前监理部即组织了施工单位对原始地形进行了测量,对施工单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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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2 泄洪闸 电站 监理 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