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docx
- 文档编号:10592162
- 上传时间:2023-02-21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22.93KB
35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docx
《35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35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35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35,,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
篇一: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18.1为了加强安全培训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保证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质量,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4号令《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30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及《河南能源义煤公司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等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18.2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发证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此规定。
集团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8.3本规定所称安全培训是指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培训、一般工种人员安全资格培训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8.4安全培训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统一标准、教考分离”的原则。
18.5安全培训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按照规定选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依照国家统一制定的教学大纲,依法组织一般工种人员参加安全培训。
18.6坚持“全员培训”原则。
依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管什么懂什么,做什么会什么”原则,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活动,提高管理和操作人员综合素质。
18.7安检部、培训办主要负责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对各单位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18.8安全培训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和我矿安全工作整体安排,按照“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原则,“人人无违章,安全零事故”为目标,最大限度的发挥培训资源的优势,通过加强培训管理,创新培训手段,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安全自律意识,实现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秩序化。
18.9主要任务:
统筹兼顾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并完善我矿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体系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和激励机制,坚持“内培为主,倡导自学,外培辅助”的员工培训新理念,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手段,充分利用多元化培训方式,达到全员参培的目的。
以不断提升干部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的业务素质为契机,实现我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18.10目标:
18.10.1完成井下作业人员上岗持证100%,包括:
三项岗位人员持证率100%,一般工种人员持证率为100%。
全矿杜绝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18.10.2加强员工上岗前教育培训工作,杜绝先上岗后培训现象。
18.10.3建立健全员工培训档案及培训人员信息库,确保及时录入,细化管理,不断完善,做到各种信息全面、及时、准确。
18.10.4加强中层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使其素质不断提高,为矿区发展储备后续人才资源。
18.10.5搞好全矿职工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确保全矿职工100%参加技能鉴定。
将职工技能鉴定情况作为确定职工工资薪酬的主要标准,进一步拉大初、中、高级工工资差距,激发员工学技术热潮。
18.10.6圆满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培训任务,深化全员教育培训的目的,扎实推动矿安全工作的开展。
18.10.7全面加强员工培训管理工作,人力资源部、安检部同时协调员工的培训工作,相互督促管理,充分发挥培训资源优势,杜绝员工培训走过场及重复培训现象。
18.10.8结合我公司实际,参照当前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双基”考核工作安排,深化培训效果,基层单位认真搞好班前教育工作,逐步提高员工自保、互保、联保意识。
18.11成立员工培训工作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矿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
组长:
总经理党委书记
副组长:
安全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管理副总经理
成员:
安检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综合办主任
培训办主任通风部、机电部、地测部、防突部、党群部等其他各部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检部,安检部部长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监督工作。
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具体职责为:
18.11.1统筹兼顾,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双基”考核,负责培训活动的计划、实施、管理和监督,并做好考核落实工作。
18.11.2根据我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员工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监督全员培训计划的实施。
18.11.3组织督促矿区企业文化培训、业务技能培训、人才培训、急需工种培训等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18.11.4指导各部门开展员工培训工作的宣传、教育等工作,加强对持证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全员持证上岗。
18.11.5培训办牵头负责全矿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指导监督工作。
“三项岗位人员”及一般人员安全培训中,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适合本矿的培训管理机制,加强对持证情况的管理和各类培训数据的管理,保存培训记录,建立培训档案。
18.11.6组织开展全员培训,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和小型化、专业化、多批次有针对性开展各系统培训工作。
18.11.7负责专兼职培训教师的任命,规范师资储备,完备教师教案,并督促组织外派培训和邀请专家讲座,不断提高培训教师队伍素质,深化教学改革。
18.11.8监督审查各种外派培训,严格审核各项培训经费的支出,确保培训教育经费的提取,并做到专款专用。
18.12安全培训人员范围为按规定送培“三项岗位人员”,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教学大纲培训一般工种人员。
18.13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
总经理。
18.1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
18.14.1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18.14.2从事安全监管、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职能部门及区队相关人员。
18.15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井下电气工、井下爆破工、安全监测监控工、瓦斯检查工、安全检查工、提升机操作工、采煤机(掘进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防突钻工)、防突工、探放水工等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特种作业人员。
18.16一般工种作业人员包括:
采煤工、掘进工、开拓工、液压支架工、风机管理员、绞车司机、信号工、主扇司机、溜子司机、主排水泵工等其他特种作业未包含工种。
18.17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8.17.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18.17.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18.17.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18.17.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18.17.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18.18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实行资格准入,根据职责、岗位的不同实行不同的准入标准。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8.18.1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作岗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18.18.2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18.18.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18.19各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培训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各级必须重视员工教育培训工作,要把培训工作列入单位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作为对领导干部和单位进行“双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18.20各单位必须专门指派一名副队长或技术员负责安全培训工作,及时配合安检部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积极配合培训机构的安全培训,并随时动态掌握员工的培训情况,建立健全完善本单位的员工培训信息档案。
各单位需定期将专管培训人员联系方式报送培训办,以便培训工作顺利衔接。
18.21严格准入标准,按照规定选送员工参加各项培训。
人力资源部门严格把关,新入矿上岗人员必须是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基层单位选派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存在有关系和人情户现象,要切实合理固定安排特殊作业人员培训复训。
不允许随意调换班组长和特殊作业人员;一般工种人员的调换要及时报矿人力资源部和安检部,由安检部培训办进行安全培训发证后方可上岗。
18.2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训要严格按照矿当年下发培训计划,合理安排人员及时参加,不得多送少送,参加培训需填写安全培训学员信息档案表后由队长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方可到安检部培训办办理登记手续,进行培训。
根据实际情况若与培训计划有差距的需提前十天至十五天与培训办联系,并提交计划变更申请,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及主管培训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方予以受理。
18.23一般工种的培训、复训要严格执行一年一复训规定,各单位未按照矿下达培训计划至矿培训中心复训的证作废。
严禁持过期、无效证件上岗。
深化教育培训认识,强化责任主体,树立“工作不落实就是失职,作风不扎实就是渎职”的认识。
18.24严格培训“双基”考核,狠抓制度落实。
加强学员管理,严格把关,杜绝培训“专业户”,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发证。
18.25重点问题重点治理,针对我矿实际情况,通风部、防突部、地测部等生产部室应强制开展每年一次的以防突、防治瓦斯和防治水为重点的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管理和操作技能,强化我矿干部职工专业技术知识。
18.26培训单位将员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证件发放严格遵照考核标准。
篇二:
基建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项目公司建设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公司建设各参建单位(含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各承包单位,下同)及外来参观、实习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20xx)《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20xx年修订)》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办法(20xx年版)》3职责
3.1项目公司安监部负责项目公司的安全教育管理,并监督各参建单位的安全教育管理。
3.2监理单位协助项目公司安监部监督各参建单位的安全教育管理,并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教育管理。
3.3各参建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教育管理。
3.4参观、实习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对应接待部门负责管理,相关安全管理部门具有协助、监督管理职责。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管理目标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办法(20xx年版)》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项目公司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增强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保障工程设安全文明生产目标顺利实现。
4.2管理内容
4.2.1工程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实行逐级负责制,确保全员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应的安全健康环境知识、应急救援、救护知识的教育培训。
4.2.2监理和施工单位应制订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全员(含分承包商与临时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确保全体员工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安全健康环境知识、应急救护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持证佩胸卡上岗;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经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4.3工程建设项目每月编发一期《安全简报》,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综合情况进行通报。
4.4工程现场外来参观、检查工作、实习、参加临时劳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人员,应由项目公司或施工单位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入现场。
4.5监理单位安全教育
4.5.1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在进入施工现场前七天内上交到项目公司安监部备案。
4.5.2监理人员进入现场前,须学习国电集团公司及项目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开始工作。
4.5.3因各种原因离开施工现场三个月及以上的监理人员,重新开始工作前须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由监理单位负责。
4.5.4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学习项目公司下发或转发的各类安全文明规章制度、各类安全通报等与安全文明施工相关的文件资料。
4.5.5每年四月,监理单位应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试。
4.5.6对违反现场安全文明生产规定的监理人员,按《安全健康与文明施工奖惩制度》进行考核,情节严重者应重新学习安全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开始工作。
4.5.7安全教育的时间、内容、参加人等应有记录,考试试卷由监理单位存档,考试成绩在考试进行后10天内报项目公司安监部存档。
4.6施工(调试)单位安全教育
4.6.1施工单位须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在工程开工前两天内报监理单位和项目公司安监部备案。
4.6.2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须学习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及项目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现场安全教育,并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开始工作。
施工人员考试成绩记录应在开工前两天内报项目公司安监部和监理单位备案,接受项目公司和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4.6.3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经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并将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和证书复印件报项目公司安监部和监理单位备案。
4.6.4因各种原因离开施工现场三个月或换岗人员,重新开始工作前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安全教育由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4.6.5各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定期组织施工人员分专业或班队学习项目公司下发或转发的各类安全文明规章制度、各类安全通报等与安全文明施工相关的文件资料。
4.6.6每年四月各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试。
4.6.7对违反现场安全文明生产规定的施工人员,按公司安全健康与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进行考核;对情节严重者要求重新学习安全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开始工作。
4.6.8以上提及到的安全教育时间、内容、参加人等要有记录,考试试卷由施工单位存档,考试成绩在考试进行后10天内报项目公司安监部和监理单位存档。
4.6.9施工单位每月应将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报送项目公司安监部门和监理承包商备案,接受项目公司和监理承包商的监督检查。
4.6.10施工单位班组(施工队)每周应组织一次安全日活动;每天进行“三交”“三查”站班会(“三交”指交任务、交技术、交安全;“三查”指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和查衣着、查精神状态)。
5检查与考核
5.1本制度所列管理任务,由项目公司安监部、监理单位检查与监督。
5.4项目公司、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查处违章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检查(抽查考试卷、体检表、奖惩记录),并做好检查记录。
5.3对于在工程建设期间安全教育工作有特色、效果明显的单位,将依据季度检查结果在年终进行总评,给予适当奖励。
5.4未按要求提供安全教育制度或未严格执行的,视情形考核责任单位1000~2000元。
5.5未按要求组织进行年度安全知识考试的,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并限期完成。
对于漏考者按200元/人考核,并限期补考。
5.6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安全考试成绩的,考核责任单位100元/天。
5.7对发出整改通知后仍未能按期整改的,考核责任单位500元/天。
6附录
附录a:
(资料性附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附录b:
(资料性附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签到表附录c:
(资料性附录)安规考试成绩统计表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
项目编号:
编号:
填报人: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3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签到表
篇三: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省道307线西昌川兴至昭觉县城段改建工程lj-d合同段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省道30线lj-d合同段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知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工程建设及施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省道30线lj-d合同段项目部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单位以及各类人员,对制度中规定的学时,学习时间只能超过,不能低于该学时。
第三条各分部可根据本单位所施工的工程性质及类别,根据本单位人员的素质情况,开展各种各样的教育培训形式,但培训内容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第四条项目部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对各分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纳入安全生产评比之中,希望各分部认真对待,做好此项制度的落实工作。
第五条各分部根据此项制度的要求,编制本单位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并在每季度末25日上报下季度培训计划至安保部。
各分部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行业主管部门培训和安全培训考核,保证100%持证上岗。
第二章教育和培训时间
第六条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第七条项目副经理每年不少于35学时。
第八条专职安全管理技术人员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外,每年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不少于40学时。
第九条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第十条特殊工种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不少于20学时。
第十一条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第十二条待、转、换岗人员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第十三条新工人在项目部或分部、班组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第三章教育培训形式
第十四条常规安全教育培训
1、新工人必须经各分部、工地和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必须包括如下内容:
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2、特殊工种:
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程的专业安全教育。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或调换工作岗位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管理人员:
通过各分部聘请专家讲课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学习笔记。
5、对新工人、特殊工种、管理人员的培训主要靠自学和单位管理人员讲课或请监理、咨询、设计部门讲课的形式进行。
第十五条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要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应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
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
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第十六条特定情况下的教育
1、季节性,如冬季、雨季、夏季、汛台期施工。
2、重大节假日前后。
3、节假日加班或抢工期间。
4、工作对象改变。
5、工种变换。
6、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7、放假归队人员。
第四章教育培训内容
第十七条项目经理部培训内容:
1、制定安全教育培训的总体要求和指导性意见。
2、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3、检查、指导、监督、评比各单位的培训情况。
4、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
5、企业安全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分部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施工要求。
4、在建工程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重大危险因素、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5、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第十九条班组培训内容:
1、本人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所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2、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及劳动纪律。
4、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保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要求。
5、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的有关规定,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条班前安全活动
班组在上岗前进行班前讲话,并同班组成员充分交流,做好上岗教育和上岗记录。
1、岗前交底
1.1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
1.2主要工作内容和各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
1.3检查劳保用品的佩戴情况;
1.4安全隐患及注意事项;
1.5与特殊工种及其他工种配合的安全事项。
2、上岗检查
2.1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
2.2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3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安全、牢固、有效;
2.4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2.5随时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
第五章其他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出入口的安全纪律牌及有关安全警示牌;第二十二条举办安全生产训练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第二十三条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防护展览;
第二十四条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报,办安全保护黑板报、宣
传栏;
第二十五条张挂安全保护挂图、宣传画、安全标志、标语口号;第二十六条放映安全教育音像制品;
第二十七条组织家属做好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项目部安保部负责解释。
四川华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省道307线西昌川兴至昭觉县城段改建工程
lj-d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xx年7月18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35 建立 安全教育 培训 管理制度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