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灌注桩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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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灌注桩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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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灌注桩监理细则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渭柳佳苑三期
CFG桩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
审批:
陕西九鼎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渭柳佳苑三期监理部
2013年4月17日
一、专业工作特点.....................................................2
本分项工程特征及工程量........................................2
二、监理工作依据......................................................2
三、监理工作流程......................................................4
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5
1.本分项工程监理工作目标........................................5
2.本分项工程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5
五、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7
1.做好承包单位报来的技术文件、施工方案的审核等监理准备工作..........................................................................7
2.现场检查.......................................................8
3.旁站............................................................8
4.见证取样.......................................................9
5.事后验收.......................................................9
6.安全管理措施.................................................9
一、专业工作特点
本分项工程特征及工程量
本工程地上十八层,地下二层,为框剪结构,本工程采用CFG桩,桩径为400mm,单桩承载力分别为1600KN(抗拔1000KN)。
工程桩为7.5米~9.5米不等,砼C25为商砼供给。
二、监理工作依据
项目监理机构依据以下文件进行本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工作:
(1)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建设部(或专业部门)部门规章及省、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2)设计施工图纸和地质勘察报告。
(3)《CFG桩基础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现行的国家和地方相关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①本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②本分项工程的施工尚执行以下规范及规定。
JGJ94—9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DBJ10—1—90《建筑软弱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DBJ10—4—98《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技术规程》。
③该项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执行下述强制性条文:
CFG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4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1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序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
每浇筑50m3必须有一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一组试件。
项
成孔方法
桩径允许偏差(mm)
垂直度允许偏差(%)
桩位允许偏差(mm)
垂直中线或边桩
沿中心线或中间桩
1
CFG桩
D≤1000mm
<20
<1
D/6;
且不大于100
D/4,
且不大于150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
说明:
强制性条文引用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三、监理工作流程
本分项工程监理工作控制流程见下图
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本分项工程监理工作目标
按照《监理规划》制定的本工程监理工作总目标的要求,本分项工程监理工作目标如下:
质量目标:
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进度目标:
按合同要求完成;
投资目标:
不突破施工合同及其附件;
安全目标:
安全无事故;
2.本分项工程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1)施工准备。
CFG桩施工应具备以下资料:
桩基工程施工图(包括同一单位工程中所有的桩基础)及图纸会审纪要;
建筑场地和邻近区域内的地下管线(管道、电缆);
主要施工机构及其配套设备的技术性能资料;
桩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有关荷载、施工工艺的试验参考资料;
(2)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质量管理措施,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施工平面图:
标明桩位、编号、施工顺序、水电线路和临时设施的位置;
确定成孔机械、配套设备以及合理施工工艺的有关资料,及泥浆处理措施;
施工作业计划和劳动力组织计划;
机械设备、备(配)件、工具(包括质量检查工具)、材料供应计划;
桩基施工时,对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雨、环境保护等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季节性施工的技术措施。
(3)成桩机械必须经鉴定合格,不合格机械不得使用;
(4)施工前应组织图纸会审,会审纪要连同施工图等作为施工依据并列入工程档案;
(5)桩基施工用的临时设施,如供水、供电、道路、排水、临设房屋等,必须在开工前准备就绪,施工场地应进行平整处理,以保证正常作业;
(6)基桩轴线的控制点和水准基点应设在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开工前,经复核后应妥善保护,施工中应经常复测;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为:
群桩20mm;单排桩10mm;
(7)混凝土材料
1)本工程的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分别为:
C25;
2)水泥选用32.5普通硅酸盐水泥,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75、GB1344的规定;
3)细骨料应采用洁净天然、级配合理、质地坚硬的中粗砂,其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4684的规定。
4)粗骨料应采用坚硬的碎石或卵石,并宜用粒径5~40mm连续级配的石料,不宜选用石灰石碎石,其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4685的规定;
5)混凝土拌和用水质量要求应符合JGJ63的规定,如采用自来水,可不进行检测试验;
6)混凝土质量控制应符合GB50164的规定;
7)商品砼厂家已经过考查,证件齐全信誉较好的企业,才可认定。
五、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以“坚持以预防为主,重点进行事前控制;既要支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更要热情帮促”为原则,以审查承包单位报来的技术文件、施工方案和直接进行现场检查、旁站、事后验收等手段实现本分项工程的质量监理目标。
1.做好承包单位报来的技术文件、施工方案的审核等监理准备工作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
通过审核承包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承包单位的施工工艺流程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2)审核测量放线记录。
承包单位完成建筑物轴线放样工作后,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并附相关的施工测量方案、线桩的校核成果、水准点的引测成果报监理机构,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核签认后,承包单位进行下一步桩位放样;
承包单位完成桩位放样后,经预检自查符合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后,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并附相关《工程测量放线记录》,上报监理机构,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核,达到监理工作目标的,予以签认。
未经监理机构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3)审核原材料报审表。
按规定进行抽样复试,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报监理机构;监理机构按要求进行审核,合格后予以签认;
(4)审核桩机进场报审表。
承包单位的桩机进场并调试合格后,填写《主要施工机械报审表》,并附该机械的备案证书、操作人员的上岗证、,报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桩机安全性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未经监理机构签认,桩机不得投入使用。
(5)审核试桩纪要。
试桩时,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及承包单位相关人员均应到场;同时邀请质量监督部门进行监督;
试桩时,承包单位按桩机的实际情况及本地的习惯做法控制钻孔速度,
并记录钻孔速度、孔深等一系列数据,并整理成书面资料以做为正式钻孔时
的标准参数;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均需在《试桩
纪要》上签字认可。
(6)审核开孔通知书。
承包单位在桩开孔前,均应上报监理机构《开孔通知书》;监理机构对《开孔通知书上》的内容如桩径、桩长、机高、钻头及钻杆长度进行核对合格后予以签认,承包单位可以开始钻孔;
承包单位在桩孔终孔时,应通知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在对终孔作出判断的同时,核对《钻孔记录》中的钻杆长度、上余长度后予以签认;
(7)分项工程验收。
基础开挖至设计标高后,承包单位作桩的轴线位置最终验收,得出数据并自评合格后,以单位工程划分填写《CFG桩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并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桩位偏差记录及其他相关的施工记录,报监理机构;
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分项工程验收,经复核后认为桩基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符合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的,方可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认可。
监理机构经复核认定本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违反了强制性条文的,应按相关程序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2.现场检查
监理机构在CFG桩的监理过程中,现场检查主要采用量测法、试验、目测
法进行检查。
3.旁站
监理项目部要求监理人员按监理规范的要求,对CFG桩的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理旁站。
监理旁站的内容:
点位钻孔的准确性误差部超过200mm,超过应予以提出和改正,保证质量按图施工,桩孔深度以机身的长度进行控制,予先对长度进行复核,准确后开机,垂直度按机身垂直进行控制,误差不超越规范规定。
旁站过程对砼试块制作的质量按要求控制砼的塌落度和测量次数,按设计和规范进行控制。
保证质量隐患消除在萌芽的过程中,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不辜负监理的职责,保证业主满意。
4.见证取样
按《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执行材料及试块的见证取样与送检;所有试验须合格。
(1)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的见证取样。
1开工时进场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
2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见证取样。
(2)施工试验的见证取样:
见证抽取混凝土抗压试块;
5.事后验收
桩基土开挖后,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桩基施工单位联合逐根进行桩位偏差的检查验收。
静载试验及桩位偏差检查全部合格,桩基试验资料齐备后,组织桩基分项工程的验收;桩基分项工程的验收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桩基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加,验收合格后,充许下一步施工。
本分项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建设各方即时签署《打桩工程交工验收记录》、《桩基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备案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
须提交的验收资料:
①成桩原始记录表(日期、桩号、规格、异常情况等);
②成桩竣工图、工程变更联系单;
③桩位测量、复合记录;
④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内容:
规格、总长度);
⑤桩基质量评定表;
⑥试桩记录;
⑦检测报告(静压、动测报告);
⑧桩基质量评估报告
6、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1、安全监理的范围:
施工阶段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
2、安全监理的目标:
协助承包单位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3、安全监理的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生产的主要监理工作内容
①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②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有关安全问题,尤其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中对设计单位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是否符合,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③项目监理机构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的项目监理规划。
④对大型及以上项目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⑤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签署意见;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ⅰ)、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ⅱ)、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ⅲ)、冬季、雨季等季节施工方案的措施是否符合实际要求。
(ⅳ)、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⑥检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督促总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⑦审查承包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⑧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资格,是否与与招标文件相一致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⑨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⑩审核承包单位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监督承包单位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专款专用。
(2)、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的主要监理工作内容
①监督承包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督促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尤其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到位。
②对以下分部分项工程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ⅰ)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ⅱ)土方开挖工程:
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对其中的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监督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并按审查意见完善、修改专项施工方案。
③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④每天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⑤核查施工现场建筑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⑥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安全通道和安全网架设、临时用电设备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并签认所发生费用。
⑦督促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承包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按“检查纪要”或发监理工程师通知责令其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4、安全监理的依据
监理委托合同(安全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
5、项目安全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人员配备计划
6、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安全监理工程师(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一般有如下职责:
(1)、协助建设开展工程招标,对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确认,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得擅自转包、分包工程。
(2)、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和安全抵押金合同。
(3)、监督安全生产协议书的实施
(4)、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5)、监督承包单位落实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并签署有关费用。
(6)、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状况和签署安全评价意见。
(7)、参与工程事故分析和处理,督促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实施和验收
(8)、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整理现场安全管理文件资料
(9)、协助建设单位参加竣工验收
(10)、参与工程结算和其他与工程安全有关事项。
安全监理员一般有如下职责:
(1)、在安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做好现场巡视、检查工作,督促承包单位落实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4)督促承包单位做好安全监护工作,必要时安全监理员也进行安全监护。
(5)做好安全监理日记。
7、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1)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明确安全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2)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的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3)在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材料,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在技术文件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4)在施工阶段,监理机构派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承包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建设单位。
隐患消除后,安全监理工程师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
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机构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中记载。
(5)工程竣工后,监理机构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日记、监理月报和监理会议纪要等立卷归档。
8、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安全监理工作方法
①安全监理工作准备
熟悉合同文件
调查现场用地环境
设计图纸的补充、复核
制定安全监理程序、记录和表格
调查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其他原因
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工艺和标准
开好第一次工地例会
②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签发开工令
审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计划
审查施工单位的自检系统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在进入现场前进行检验
检查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机械
安全设施的检查和验收
督促承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书面记录,承包方和监理方在安全技术交底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
③施工现场安全监理
安全设施监理:
对安全用品、设备、设施进行抽检。
安全技术监理:
对施工中采用的安全技术进行监控
安全验收:
对分项、分部工程的安全计划与安全措施进行严格地检查验收。
安全咨询:
对典型的安全问题进行必要的技术咨询与培训。
(2)、安全监理工作措施
组织措施:
①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②审查施工承包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③检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督促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④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资格,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满足相关要求;⑤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技术措施:
①对中型及以上项目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机构应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②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签署意见;③审核承包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经济措施:
协助执行安全抵押金制度
合同措施:
协助拟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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