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与气化站混气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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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与气化站混气站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与气化站、混气站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布局与站址应符合哪些要求?
(l)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布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且应远离城市居住区、村镇、学校、工业区和影剧院、体育馆等人员集中的地区。
(2)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站址应选择在所在地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且应是地势平坦、开阔、不易积存液化石油气的地段。
同时,应避开地震带、地基沉陷、废弃矿井和雷区等地区。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储罐与基地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哪些要求?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储罐与基地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l)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全压力式储罐与基地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1.111一1的规定;半冷冻式储罐的防火间距可按表4.1.111一1的规定执行;
(2)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全冷冻式储罐与基地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1.11l一2的规定;
(3)液化石油气全冷冻式储罐与基地外建、构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1.111—3的规定。
表4.l.11l一1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全冷冻式储罐与基地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总容积及单罐容积/m3
间距/m
单罐容积/m3
项目
≤50
51
200
201
500
501
1000
1001
2500
2501
5000
>5000
≤20
≤50
≤100
≤200
≤400
≤1000
_
居住区、村镇、学校、影剧院、体育馆等人员集中的地区(最外侧建、构筑物外墙)
60
70
90
120
150
180
200
工业区(最外侧建、构筑物外墙)
50
60
70
90
120
150
180
铁路(中心线)
国家线
企业专用线
60
25
70
30
80
35
100
40
公路(路肩)
高速、Ⅰ、Ⅱ级
Ⅲ、Ⅳ级
20
15
25
20
30
25
架空电力线路(中心线)
1.5倍杆高
1.5倍杆高,但35kv以上架空电力线应大于40m
Ⅰ、Ⅱ级通讯线路
30
40
注:
①防火间距应按本表总容积和单罐容积较大者确定。
②居住区系指1000人或300户以上居民区。
与零星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按本章表4.1.112中的规定执行。
③地下储罐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50%。
④地下储罐单罐容积应小于或等于50m3,总容积应小于或等于400m3。
⑤与本表以外的其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执行。
⑥间距的计算应以储罐的最外侧为准。
表4.1.111—2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全冷冻式储罐与基地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
名称
间距
居住区、村镇、学校、影剧院、体育馆等人员集中的地区(最外侧建、构筑物的外墙)
工业区(最外侧建、构筑物外墙)
铁路
(中心线)
公路
(路肩)
架空电力线路(中心线)
Ⅰ、Ⅱ级通讯线路(中心线)
国家线
企业专用线
高速、Ⅰ、Ⅱ级
Ⅲ、Ⅳ级
单罐容积
〉5000m3
200
180
100
40
30
25
1.5倍杆高但35kv以及以上架空电力线应大于40m
40
注:
①本表所指储罐为设有防液堤的全冷冻式液化石油气储罐。
当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5000m3时,其防火间距可按表4.1.111一1中总容积小于或等于5000m3的防火间距执行。
②居住区系指1000人以上或300户以上的居民区。
表4.1.11l一3液化石油气冷冻式储罐与基地外建、构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m)
名称
间距
明火、散发火花地点和民用建筑
甲、乙类液体储罐、甲类物品库房、易燃材料堆场
丙类液体储罐、可燃气体储罐
助燃气体储罐、可染材料堆场
其他建筑
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单罐容积〉5000m3
120
95
85
75
50
65
75
注:
①本表所指储罐为设有防液堤的全冷冻式液化石油储罐,当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5000m3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执行。
②民用建筑系指零星民用建筑。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储雄与明火、散发火花地点和基地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哪些规定?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全压式储罐、半冷冻式储罐、全冷冻式储罐与明火、散发火花地点和基地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1.112的规定。
表4.1.112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全压力式储罐与明火、散发
火花地点和基地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总容积及单罐容积/m3
间距单罐容积/m3
项目
≤50
51
200
201
500
501
1000
1001
2500
2501
5000
>5000
≤20
≤50
≤100
≤200
≤400
≤1000
_
明火、散发火花地点
45
50
55
60
70
80
120
民用建筑(最外侧建、构筑物外墙)
40
45
50
55
65
75
100
灌瓶间、瓶库、压缩机室、汽车槽车库(外墙)
18
20
25
30
40
50
变压机室、配电室、仪表间、汽车库、机修间、新瓶库、门卫、值班室(外墙)
18
20
25
30
10
50
汽车槽车装卸台(柱)(装卸口)
18
20
25
30
40
基地内铁路槽车装卸线(中心线)
20
30
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外墙)
40
50
60
基地内道路(路肩)
主要
10
15
20
次要
5
10
15
基地围墙
10
15
20
注:
①瓶库与灌瓶间之间的距离不限。
②计算月平均日灌瓶量小于500瓶的灌瓶站其压缩机室和仪表间与灌瓶间可合建成一幢建筑物,但其间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同时,仪表间与灌瓶间、压缩机室门、窗开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6m。
③当计算月平均日灌瓶量小于200瓶时,汽车槽车装卸柱可附设在灌瓶间山墙的一侧,山墙必须是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④与铁路、电力架空线和I、Ⅱ级通讯线的防火间距按《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执行。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总平面应如何布置?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总平面必须分区布置,即分为生产区(包括储罐区和灌装区)和辅助区。
生产区宜布置在站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灌瓶间的气瓶装卸平台前应有较宽敞的汽车回车场地。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应设置什么样的消防车道?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生产区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通道。
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应小于3.5m。
当储罐总容积小于500m3时,可设置尽头式消防车通道和面积不应小于12mx12m的回车场。
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巧15mx15m。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罐区布置应符合什么要求?
液化石油气储和罐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l)地上储罐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
地下储罐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相邻较大罐的半径,且不应小于lm;
(2)数个储罐的总容积超过3000m3时,应分组布置。
组内储罐宜采用单排布置。
组与组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0m;
(3)储罐组四周应设置高度为lm的非燃烧体实体防护墙;
(4)防护墙内储罐超过4台时,至少应设置2个过梯,且应分开布置。
灌瓶间和瓶库与明火、散发火花和站内建、构筑物的安全防火间距如何规定?
灌瓶间和瓶库与明火、散发火花地点和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1.116的规定。
表4.1.116灌瓶间和瓶库与明火、散发火花地点和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总存瓶量/t
项目
≤10
11~30
>30
明火、散发火花地点、民用建筑
25
30
40
站内铁路装卸线(中心线)
20
25
30
汽车装卸台(柱)(装卸口)
15
20
30
压缩机室、仪表间、汽车槽车库、空压机室、配电室
12
15
18
变电室、锅炉房、机修电气焊间、汽车库
25
30
40
新瓶库、真空泵房、备件库等非明火建筑
12
15
18
消防水池、消防泵房
25
30
站外道路(路肩)
15
站内道路(路肩)
主要
10
次要
5
站内围墙
10
15
注:
①瓶库与灌瓶间之间的距离不限。
②计算月平均日灌瓶量小于500瓶的灌瓶站其压缩机室和仪表间与灌瓶间可合建成一幛建筑物,但其间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工,同时,仪表间与灌瓶间、压缩机室门、窗开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6m。
③当计算月平均日灌瓶量小于200瓶时,汽车槽车装卸柱可附设在灌瓶间由墙的一侧,山墙必须是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④与铁路、电力架空线和Ⅰ、Ⅱ级通讯线的防火间距按《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执行。
液态液化石油气泵一般安装在什么地方?
液态液化石油气泵宜露天设置在储罐区内。
当设置泵房时,其外墙与储罐的间距不应小于15m。
当泵房面向储罐一侧的外墙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间距可减少至6m。
液态液化石油气泵的安装高度应如何确定?
液态液化石油气泵的安装高度应按下式计算:
(4.1.118)
式中Hb__储罐最低液面与泵中心线的高度差,m;
―储罐出口至泵入口管段的总阻力损失,MPa;
―泵的允许气蚀余量,MPa;
u―液态液化石油气在管道中的平均流速,可取小于1.2m/s;
g―重力加速度,m/s2;
―液态液化石油气的密度,kg/m3。
液态液化石油气泵进、出口应安装哪些附件?
液态液化石油气泵进、出口管段上应设置下列附件:
(l)液态液化石油气泵的进、出口均应安装长度为0.5m左右的高压耐油铠装橡胶管或采取其他防止振动措施;
(2)泵进、出口管应设置操作阀和放气阀;
(3)泵进口管应设置过滤器;
(4)泵出口管应设置止回阀和液相安全回流阀。
液化石油气压缩机进、出口管道阀门及附件设置应符合什么要求?
液化石油气压缩机进、出口管道阀门及附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l)进、出口管道应设置阀门;
(2)进口管道应设置过滤器;
(3)出口管道应设置止回阀和安全阀;
(4)进、出口管之间应设置旁通管及旁通阀。
液化石油气压缩机室布置应符合哪些要求?
液化石油气压缩机室的市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l)压缩机机组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5m;
(2)机组操作侧与内墙的净距不应小于2.0m其余各侧与内墙的净距不应小于1.2m;
(3)气相阀门组宜设置在与储罐,设备及管道连接方便和便于操作的地点。
什么叫气态液化石油气供应?
气化方式有哪些?
气态液化石油气供应是指液化石油气经气化后通过管道送入用户使用。
液化石油气的气化方式有自然气化与强制气化两种,不同的气化方法所采用的设备与系统不同。
一般采用瓶组进行自然气化,供应小区楼栋使用。
强制气化一般采用液态液化石油气在气化器中加热进行气化的方式,供应城镇用户使用。
瓶组自然气化采用哪些设备?
瓶组自然气化一般采用50kg钢瓶,将钢瓶分两组连接,一组为使用瓶组,另一组为备用瓶组。
使用瓶组与备用瓶组的连接可用管道直接连接,然后通过调压器凋压后送人管道,也可通过自动切换装置进入调压器后调压供用户使用。
加液态液化石油气强制气化采用哪些设备?
液态液化石油气强制气化一般在气化站内进行。
气化器中的液态液化石油气应由站内液化石油气储罐连续不断供给,加热气化后的气态液化石油气经调压后供用户使用。
液化石油气与空气或其他可燃气体掺混配制所需的混合气的工艺应符合哪些要求?
液化石油气与空气或其他可燃气体掺混配制成所需的混合气,其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l)液化石油气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中,液化石油气的体积分数必须高于其爆炸上限的1.5倍;
(2)混合气作为城镇燃气补充气源或代替其他气源时,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城市燃气分类》GB/T13611的规定;
(3)在混气系统中应设置当参与混合的任何一种气体突然中断或液化石油气体积分数接近爆炸上限的1.5倍时,能自动报警并切断气源的安全装置。
液化石油气与空气或其他可燃气体掺混配制城镇燃气采用哪些设备?
掺混气的制备过程包括液态液化石油气的气化、气态液化石油气与一定数量的空气或低热值燃气相混。
掺混工艺在混气站中进行,因此,在混气站中应有储气、气化、空气或低热值燃气的加压、气态液化石油气与空气或低热值燃气的混合以及调压设备等。
掺混方式有哪几种?
掺混方式有引射式、鼓风式和比例流量式三种。
(l)引射式
液化石油气以一定压力由引射器的喷咀射出,将空气带进混合管、从而获得具有一定比例的混合气。
这种方式是利用自身压力为动力,运行费用低,工艺过程简单,但噪音较大,供气压力低,供气范围小。
(2)鼓风式
混合器利用调节装置调节通过断面比例,使加压的空气与气态液化石油气按一定比例进人混合器,再经鼓风机压送出去。
这种混气方式获得的掺混气压力较高,但消耗电能,运行费用高。
(3)比例流量式
高压空气和气态液化石油气经调压、计量后进人混合器,其混合比例由调节装置进行自动调节。
这种混合方式所得的混合气压力高,但设备复杂,耗电量大。
适用于掺混气需用量大的大型混气站。
气态液化石油气与掺混气管道供应时输送温度如何规定?
采用管道供应气态液化石油气与掺混气时,为防止气体冷凝再液化,其管道内输送的气体露点温度应比管道外壁温度低5℃以上。
瓶组供应系统瓶组间的设置有什么要求?
(l)当瓶组供应系统的气瓶总容积小于1m3时,可将其设置在建筑物附属的瓶组间或专用房间内,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l)建筑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CBJ16的不低于“二级”设计的规定;
2)应通风良好,并设有直通室外的门;
3)与其他房间的相邻的墙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4)室温不应高于45℃,并不低于0℃。
(2)当瓶组供应系统的气瓶总容积超过1m3时,应将其设置在高度不低于
2.2m的独立气瓶组间内。
独立瓶组间与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有什么要求?
独立瓶组间与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1.130的规定。
表4.1.130独立瓶组间与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
瓶组间的总容积/m3
项目
<2
2
4
明火、散发火花地点
25
30
民用建筑
8
10
重要公共建筑
15
20
道路
5
5
注:
瓶组总容积大于4m3时,其防火间距应按瓶装供应站瓶库的要求规定确定。
气化站和混气站站址选择有何规定?
气化站和混气站站址的选择应按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站址的选择执行。
气化站和混气站的液化石油气储罐与明火、散发火花地点和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有何规定?
气化站和混气站的液化石油气储罐与明火、散发火花地点和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1.132的规定。
表4.1.132气化站和混气站的液化石油气储罐与明火、散发火花地点和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
间距/m总容积/m3
项目
≤10
11
30
明火、散发火花地点、重要公共建筑
35
40
站外民用建筑
30
35
站内生活、办公用房
15
20
气化间、混气间、调压室、配电室、仪表间、值班间等非明火建筑
12
15
明火气化间、供气化器用的燃气热水炉间
12
18
站内道路(路肩)
主要
10
10
次要
5
5
注:
①当储罐总容积超过30m3或单罐容积超过10m3时,与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表4.1.111一l、表4.1.111-2、表4.1.111一3、表4.1.112的规定执行。
②与本表之外的其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规定。
③地下储罐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规定减少50%。
④供气化器用燃气热水间的门不得面向储罐。
⑤采用气瓶组向气化器供应液化石油气时,瓶组间与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表4.1.130执行。
其瓶组间与气化间的间距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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