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防护管理制度及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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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防护管理制度及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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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防护管理制度及规定
气体防护教育培训制度
1主题容与使用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气体防护知识培训教育的管理机构、职责、气
体防护培训教育的容、形式和考核等相关事宜。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气体防护教育和培训管理工作。
2引用政策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执行。
3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3.1管理机构
3.1.1公司的气体防护培训教育由气体防护站负责;
3.1.2各子公司、车间负责本主管业务围的气体防护培训教育;
3.2气体防护站的培训教育职责
3.2.1负责全公司从业人员气体防护培训教育的管理工作;
3.2.2负责组织编制年度气体防护培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3.2.3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组织编写气体防护培训教育学习材料;
3.2.4在业务上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子公司、车间的气体防护培训教育工作,提供有关气体防护培训教育资料;
325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日常气体防护培训教育;
326总结气体防护培训教育工作经验。
3.3气体防护培训教育的权限
对未经气体防护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及格者,有权停止其工作,直
到考核合格为止。
4气体防护培训教育
4.1分期分批对公司职工进行防毒知识教育,使职工都能熟练使用防护器材,掌握现场自救法。
4.2在对新入厂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同时,应进行气防知识教育培训,须经考试合格后,能上岗。
4.3加强气防人员专业技能学习和训练(每年不少于60小时),组织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应急预案演练,气防站每季度进行一次,协同安全管理部门、车间每年进行一次,并备有记录。
4.4生产车间和有毒有害岗位应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气防急救知识教育
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并注重实效,防止走过场,应备有培训教育记录。
5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由气体防护站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实施,公司定期组织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
气体防护现场监护制度
1主题容与使用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气体防护现场监护的管理机构、职责、气体防护现场监护的容、形式和考核等相关事宜。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气体防护现场监护的管理工作。
2引用政策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执行。
3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3.1管理机构
3.1.1企业的气体防护现场监护由气体防护站负责;
3.1.2各子公司、车间负责本主管业务围的气体防护现场监护;
3.2现场监护职责
3.2.1气体防护站负责全公司中毒、窒息危险性工作现场检修、施工的监护管理工作;
3.2.2各子公司、车间负责本主管业务围的气体防护现场监护;
3.3气体防护现场监护的权限
有毒有害场所、部位检维修,未办理票证、防措施未落实、不
具备检修作业条件、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大型检修项目无案,有权责令停止作业。
4气体防护现场监护
4.1检修中需要气防站监护的项目,必须由车间提前申请,填写监护作业票,并经气防站同意报主管部门批准,施工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车间也应指定监护人参加监护工作;
4.2气体防护员和车间(岗位)监护人员,在工作时防护器具应佩戴齐全,必须了解施工案及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检查是否落实;
4.3监护人必须对被监护人执行安全措施。
工作前必须规定安全信
号,否则不准开始工作。
监护人有责任提醒被监护人执行安全措施。
如发现被监护人违章作业,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4.4监护人对安全措施未落实,应督促落实,经提出后仍不落实,有权拒绝参加监护工作,并报告主管部门;
4.5监护人必须选择适当的监护地点,注意自身防护,同时应做好事故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
4.6监护人不脱离现场,不准参加施工作业,不能做影响监护的任工
作;
4.7被监护人在工作中若感不适、呼吸困难,要发出信号,迅速脱离现场,禁在毒区摘下面罩;4.8被监护人发生意外时,监护人应戴好防护用具,采取科学的法给予有效的抢救。
禁不讲科学,盲目蛮干而使事故扩大;
4.9一般情况下,一名监护人不能担任多人的监护任务。
危险性较大,防护措施复杂及三人以上的工作,应增加监护人。
4.10车间应选择符合气防条件的人员担任监护工作。
5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由气体防护站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实施,公司定期组织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
气体防护器材管理制度
1主题容与使用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气体防护器材的管理机构、职责、气体防护器材管理和考核等相关事宜。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气体防护器材的管理工作。
2引用政策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防护器材管理要求》(QJ3234-2005)、《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和《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GB/T11651)执行。
3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3.1管理机构及职责
3.1.1公司的气体防护器材由气体防护站统一管理;
3.1.2各车间负责管理本主管业务围的气体防护器材;
3.2气体防护器材的管理权限
3.2.1气体防护站对全公司气体防护器材有检查的权利,对卫生不合格、摆放不整齐、存在过期和不符合规要求的防护器材有权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的权力。
3.2.2车间对本主管业务围的气体防护器材有检查的权力,对不符合规要求的气体防护器材有权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的权力;
4气体防护器材的管理
4.1气防器材的补充、更新,由气防站统一规划,确定规格型号,报
主管领导审批后,合理配置,任单位不得随意自行购置。
4.2各单位须建立防护器材明细台帐存档。
4.3现场气防器材存放柜(以下简称气防柜)的设立由气防站负责,由岗位日常管理,岗位要加强对存放柜的维护管理,列入交接班容,每班一清扫,一检查,柜不准存入其它物品,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清原因,并报告本单位及气防站,否则当班负责人必须对其后果负责。
4.4车间对空气呼吸器每检查一次,其压力不低于18Mpa,过滤式防毒面具一个月检查一次。
滤毒罐不用时,应拧紧上下盖或橡皮塞,
防止毒气进入或受潮失效等。
4.5气防器材管理纳入安全检查容,发现有损坏、失效等问题,先由气防站进行校验或维修,对自身不能维修的器材,由气防站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联系厂家维修或更换。
4.6每个职工必须爱护气防器材,不得随意动用,对无故损坏器材实行全价赔偿,对随意造成气压不足、药剂失效等所产生的后果,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7气防站要做好对各单位气防器材的使用、维护、保养及存放柜的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和纠正,对存放柜管理不善或损坏器材提出处理意见。
对各单位气防工作每季度检查一次,及时发现问题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协调解决。
5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由气体防护站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
法》和《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实施,公司定期组织检查本标准执
行情况。
气体防护急救工作制度
1主题容与使用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气体防护急救的管理机构、职责、气体防护急
救管理和考核等相关事宜。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气体防护急救的管理工作。
2引用政策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执行。
3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3.1管理机构
3.1.1公司的气体防护现场急救由气体防护站统一管理;
3.1.2各车间负责管理本主管业务围的气体防护急救工作;
3.2气体防护急救职责和权力
3.2.1气体防护站负责全公司气体防护现场急救工作;
3.2.2各车间负责本主管业务围的气体防护现场急救工作;
4气体防护现场急救的管理
4.1气防急救工作应分秒必争、及时、果断、正确,不得耽误拖延;
4.2气防救护车应备有警报灯、生器、空气呼吸器、氧气瓶、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安全帽、安全带、防化服、急救药箱、担架等全套气防急救器具,并保持完好;
4.3发生中毒事故时应立即向气防站报警,必须说清出事地点,大概伤情及人数,同时穿戴好防护器具积极进行互救。
气防站接到报警后,应迅速赶到现场;
4.4气防人员进入毒区抢救时,防护器具佩带必须齐全,抢救必须两人以上分组进行,听从指挥;
4.5搬运时根据患者伤情,注意保护受伤部位,对重出血者应采取临时止血包扎措施;
4.6患者抬离现场后,应放在空气新鲜处。
对呼吸心跳已停止患者,应立即进行抢救,不得中断。
未经医生确定死亡,不得停止抢救工作。
一般应坚持“立即”、“就地”的抢救原则,使患者呼吸自主或无生命危险后,送往医院进一步观察治疗。
5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由气体防护站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实施,公司定期组织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
气体防护日常管理制度
1主题容与使用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气体防护日常的管理机构、职责、气体防护工
作的管理和考核等相关事宜。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气体防护日常的管理工作。
2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3.1管理机构
3.1.1公司的气体防护日常管理工作由气体防护站统一负责;
3.1.2各子车间负责本主管业务围的气体防护日常管理;
3.2气体防护日常管理的管理职责和权限
3.2.1气体防护站负责全公司气体防护日常的管理工作;
322各车间负责本主管业务围的气体防护日常管理工作;
4气体防护的日常管理
4.1抓好“义务防护组织”的建设,有毒有害岗位配备义务气防员。
义务气防员由气防站定期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培训后须经气体防护技术考核合格,否则延长培训时间;
4.2分期分批对全公司职工进行防毒知识教育,使职工都能熟练使用
防护器材,掌握现场急救法。
教育和培训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新
工人和实习人员未通过防毒知识考试,不能上岗;
4.3气防站的所有人员都需经2---3个月格专业技术培训(特殊工种追加时间),考试合格后能上岗;气防站的司机也需接受相应的培训。
4.4认真组织全站人员业务学习,业务学习每不少于12小时,负重段练每不少于3小时。
站每季度进行一次事故演习,不断提高气防人员身体素质,培养造就适应事业发展,能打硬仗的合格的气防队伍。
4.5编制防护器材购置计划,做好对有毒岗位防护器具的配置,登记、维修、保养、校验、更换、气瓶充填等工作;
4.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有毒有害岗位防护器材使用保管情况,对违章
作法有权制止;
4.7加强对有毒岗位事故柜的建立、管理、检查和铅圭寸,对无故打开
事故柜者、损坏防护器具者提出处理意见;
4.8格执行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遵守厂规厂法,服从领导,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
5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由气体防护站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
法》实施,公司定期组织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
附件四
气体防护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保障职工生命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避免中毒事故发生,在发生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对中毒人员进行抢救,使事故对职工的伤害减少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围。
3管理职责
3.1气体防护站
3.1.1负责组织制定公司气防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检查监督落
实,负责气防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3.1.2负责对各单位气防器材的配备、使用、维护管理并进行检查、监督;
3.1.3负责建立气防教育档案,编制专职及兼职气防员的训练案、救护预案,并进行演练;
3.1.4根据生产单位的实际需要,对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进行气防教育培训;
3.1.5负责紧急情况下堵漏及有中毒危险部位检维修施工现场的监
护工作。
3.2集团子公司职责
3.2.1负责对本单位气防工作的日常管理、检查、监督和考核;
3.2.2负责本单位气防教育与培训工作。
3.3基层车间职责
331负责本车间气防器材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332负责本车间职工与外来人员的气防教育与培训工作。
4管理容
4.1一般规定
4.1.1专职气防员在公司气体防护站的指导下做好业务学习与培
训,气防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能上岗;
4.1.2气防站根据生产车间需要,组织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气防器材使用的培训及自救互救训练;
4.1.3气防站实行24小时值勤,接警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气防救护救援工作;对事故现场进行气体检测,并及时报告现场指挥;
4.1.4操作工要熟练掌握本岗位气防器材的使用及基本的自救、互
救技能,气防站不定期抽查职工对气防器材的使用,发现不按规定使用或操作不熟练的人员,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4.1.5各单位根据有毒有害区域具体情况,要按公司有关规定配备气防器材,气防器材必须放置在气防专用柜中,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要有检查、使用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
4.2气防柜的管理
4.2.1气防柜必须放置在通风、干燥、阴凉且醒目易取处,以便发
生事故时能迅速取用;
4.2.2气防柜(包括柜顶部)不得存放其它物品,柜只能存放气防器材;柜须配备浓度75%酒精,对使用后的器材面罩进行消毒;
4.2.3有气防柜的单位必须制定气防柜交接班管理制度;
424柜的气防器材只允在训练、事故处理、接触有毒有害施工作业时使用,因私自动用而造成损坏、丢失、气瓶压力不足、药物失效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负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25使用单位要按规定对气防柜柜门进行铅圭寸。
4.3空气呼吸器的使用与维护
4.3.1空气呼吸器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可使用。
使用前要检查确认技术性能完好,佩带后检查正常可进入作业现场,离开作业现场可摘下面罩;
432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和传染病的人员禁止佩戴空气呼吸器;
433佩戴空气呼吸器进入有毒有害区域作业,必须有人监护;当报警笛报警时,必须立即撤出有毒有害区域;
4.3.4空气呼吸器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面罩、导管、气瓶压力、报警压力、呼吸阀等部件是否正常、完好。
使用完后,把导管气体排去,及时补充气瓶储气。
各车间配备的空气呼吸器气瓶压力须保持在24MPa以上;
4.3.5各车间允用一套空气呼吸器作训练使用,气瓶压力要保持在
8.0MPa以上;
4.3.6空气呼吸器禁暴晒、靠近热源、沾污油脂,防止碰撞和表面划伤;
4.3.7车间每月必须对空气呼吸器的气密性、外观和压力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发现故障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修,禁止带故障使用;4.4过滤式防毒面具的使用
441要根据不同种类的有毒有害气体选用相应的滤毒罐。
442防毒面具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面罩、导管是否完好,滤毒罐是否失效,使用完后,应恢复滤毒罐原始状态(如滤毒罐的螺帽盖要拧紧,橡皮塞要塞紧,保持密闭,以免药物受潮失效),放入气防柜保管,并填写《防毒面具使用登记本》。
4.4.3过滤式防毒面具使用环境的氧含量不低于20%,有毒气体浓度不大于1%。
4.4.4使用过程中如闻嗅到有异味,要立即离开现场,停止使用。
4.4.5滤毒罐达到下列情况之一,应停止使用:
a)累计使用时间已超过产品说明书的规定使用时间。
b)鼻闻罐口有异味的。
c)抖动罐时,罐有响声的。
d)当罐总重量超过罐上标出原重量的值,达到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失效值。
e)滤毒罐的生产日期超过5年。
f)仪器检查,呼吸阻力超过2400Pa,呼吸阻力低于800Pa。
4.5车间安全人员负责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的日常管理,每月定期检查一次,每季度组织车间职工演练一次,做好记录。
5检查与考核
5.1本规定由公司消防、安全、职防部门负责检查考核。
5.2本规定的考核标准执行《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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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体 防护 管理制度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