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混凝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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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混凝土
劳务分包合同
(混凝土工程)
工程劳务单位:
谊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
工程分包班组:
世金(身份证:
1)(以下简称乙)
依照《人民国合同法》、《人民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双完全自愿和完全理解本协议条款的情况下,双就北大资源·颐和翡翠府二标段主体工程(混凝土工程)劳务分项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分包围
1.1工程概况
1.1.1工程名称:
北大资源·颐和翡翠府二标段主体工程
1.1.2工程地点:
市高新区中和镇
1.2分包围
1.2.1乙负责对本工程进行劳务分包,分包围为: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各类标准规要求及甲要求的所有混凝土工程、各类零星砼构件、框架施工阶段的少数自拌砼及其他零星用工等,且须达到竣工交验合格为止。
1.2.2包括施工用布料机、斗车等各类砼浇筑机具,灰桶、铁锹等浇筑砼用各种操作工具、劳保用品等所有工作容以及相关材料费用;
1.2.3不包括甲所供应的砼、钢丝网材料、设备、构配件的采购及运输,但包括其场装卸车、转运、验收及保管。
1.2.4包括施工场混凝土工程产生的建渣、废弃材料的堆放、清运及倒弃。
1.2.5乙负责的其它工程。
上述分项工程均含以下容
(1)施工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及防护设施等涉及现场生产使用的设施搭拆工作,甲只提供临设框架。
(2)按要求对施工现场围墙的布置、清扫、清理的文明施工工作,与结构施工配合的工序和工艺及其他的必要配合工作。
(3)分包容也包括场的所有材料装卸、材料二次搬运以及垃圾清理倒运等全部工作(不分距离远近)。
(4)由乙负责配合钢筋、木工、砖工、水电、消防、弱电在施工中的所有、洞、槽预留预埋中所涉及混凝土工程的一切工作。
(5)现场所有零星混凝土浇筑及各种原因造成的返工工作。
1.2.6乙负责与各专业分包单位的配合。
1.2.7负责按甲施工组织设计和甲要求提供一切施工机具、施工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除外)。
1.2.8乙负责对进场材料、设备的保管工作。
2、提供分包劳务的主要容
2.1包括混凝土工程中的安装输送管道、搭设为保护钢筋成品用的工作通道、桩浇筑砼用串筒制安、梁柱接头与梁板接头砼不同等级部位隔断用钢丝网制安、湿润基层、浇筑、振捣、砼浇筑完成后砼泵管的清洗及砼的处理、各种砼养护、清理场地等混凝土相关一切工作;
2.2主体框架混凝土浇筑前2小时,乙必须在柱脚先浇筑砂浆,同时对柱脚所有洞口进行封堵;砼浇筑过程中,必须对钢筋、模板、水电预留管进行保护;砼浇筑完成后,应对浇筑产生的建渣进行全部清理,对外架、安全网上的喷浆进行冲洗,若冲洗不干净由乙进行更换;在楼层放线完成前,应对所有梁、墙、柱接头进行凿毛并冲水清理建渣处理;同时按照甲案及交底要求进行砼养护;以上每点若未达到要求,均按200-500元/每点进行处罚,并由乙承担造成的全部损失。
砼浇筑前的洗管砂浆必须采用料斗装盛,然后使用塔吊吊运到甲指定地点到弃,若发现乙随意到弃,甲将按1000-2000元每次处罚。
2.3项目部指定的各类零星用工,乙不得以单价或人员不足的原因拒绝施工。
2.4施工照明,甲只负责提供楼层配电箱,由乙保管,配电箱以外的线与照明灯具由乙负责;施工用水,甲只负责提供楼层接入口,其他用水软管或PVC管由乙负责。
2.4其他工程:
另行协商。
3、分包工作期限
3.1开始工作日期:
2016年4月20日
3.2结束工作日期:
2016年月日
3.3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定天
4、质量标准
分包工程质量:
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本工程必须达到现行施工及验收规标准\并达到省(市)优质结构工程。
5、分项工程单价
5.1地下室及基础所有砼工程:
18元/M3;地上所有砼工程:
11元/M2(建筑面积)
5.2增加零星用工普工按100元/工日计算,技工按150元/工日计算。
5.3其他分项工程:
另行协商。
本工程劳务分包采用的为分项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综合包干单价容为:
1)合同第2款分包劳务容所包含的工序、操作涉及的费用并且施工中考虑了各种施工法、施工工序等,乙不得调价;
2)乙施工人员的工资及生活费(含住宿用品及餐具)、进出场费、各种办证费、安全防护费、冬雨季施工降效费、超高补贴费、抢工费、节假日补助费、误餐费、医疗费、差旅费、养老统筹(企业部分和个人部分)等合同围和合同容所规定的与该承包工程有关的所有各种费用及补贴;
3)乙现场材料搬运、垃圾及场地清理、工具加工、成品保护、施工不可预见费等合同围和合同容所规定的与该承包工程有关的所有费用;
4)乙确保达到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职业健康、消防、环卫等要求的相关施工措施费用;
5)管理费、相关材料费、利润、风险、保险、税金等相关税费
6、工程量
工程量的确定:
以甲给定的设计施工图按实计算,工程设计施工图若发生变更,结算工程量按实增减。
7、双一般权利和义务
7.1、甲义务
7.1.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承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业主负责:
7.1.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完成乙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在开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7.1.3负责编制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7.1.4负责工程测量控制定位放线、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7.1.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7.1.6按时供应材料,保证施工需要;
7.1.7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支付劳动报酬;
7.1.8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7.2、乙义务
7.2.1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乙在施工过程中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乙将承担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造成的一切损失。
7.2.2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乙有关权利和义务,乙必须按施工进度计划配齐技术、施工、安全、材料等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资质,并与甲实行平行管理,并且分包人管理人员的配置应经甲同意。
按本合同要求及施工图纸、甲转发的业主及工程师的指令、施工及验收规进行施工。
如乙未能完成或按期完成合同文件规定的容,造成甲损失的,乙负责赔偿甲的有关损失。
7.2.3乙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与分段进度计划(包括计划、月计划)的要求,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
7.2.4对本合同劳务分包围的工程质量向甲负责,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7.2.5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操作规程,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7.2.6加强现场管理,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按甲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要求搞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做到文明施工;管理班子主要人员进场后,先到甲报到,同时留下联系式,管理班子人员必须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违者第一次罚款500百元,以后每次加倍,3次以上班组退场。
7.2.7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7.2.8自觉接受甲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复印件交甲存档备案);
7.2.9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办理交工验收;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7.2.10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提供或租赁给乙使用的机具、材料及其他设施;
7.2.11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应对其作业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应承担并履行承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7.2.12负责工地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维护和保养,从甲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对已完工程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因乙责任发生损坏,乙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7.2.13未经甲授权或允,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7.2.14乙与其所用的劳务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合同复印件交甲甲存档备案。
7.2.15遵守甲关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实现,以及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时的处理办法,服从甲的管理。
7.2.16乙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其所用的劳务人员的工资,不得拖欠,并随时接受甲的监督、检查,若有拖欠工资事件发生,甲将从乙的担保金或劳动报酬中直接扣除该费用,用于支付其拖欠的劳务人员工资,并进行相应处罚。
劳务人员工资的发放实行实名制,必须在甲的监督下进行,同时乙在工资发放的过程中,应造工资表提供给甲。
7.2.17乙自身所需的证件(务工证、暂住证等)、手续的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7.2.18完成工程细部的测量放线、抄平工作,试验的配合工作,费用不另计。
8、质量与检验
8.1、工程质量
8.1.1模板拆除后若发现蜂窝、麻面等现象,甲将按照200-500元每点进行处罚,若出现“狗洞”现象,将按照500-2000元每点进行处罚,同时由乙承担造成的一切损失。
8.1.2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因乙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承担违约责任。
8.1.3双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承担。
双均有责任,由双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8.1.4因质量问题若被业主书面投诉及罚款,该罚款金额由乙承担外,甲将对乙再追加等额罚款。
8.2、检查、验收和返工
8.2.1乙应认真按照标准、规和设计图纸要求,并进行自检,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随时接受甲组织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8.2.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必须按甲要求拆除、返工或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因乙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承担拆除、返工或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因返工造成承包人的损失由乙承担。
8.2.3乙施工完毕,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验收;甲应当在收到乙的上述报告后1天对乙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甲在上述期限未组织验收的,视为乙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
但甲与业主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应负责无偿修复,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的相关损失。
9、安全施工
9.1、安全施工与检查
9.1.1乙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格按操作规及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乙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承担。
9.1.2乙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乙不得要求劳务工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因乙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9.1.3乙应对其在施工现场外(包括生活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施工现场外(包括生活区)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全权负责,甲不承担任责任。
9.2、安全防护
9.2.3乙在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费用已含在本合同价款(包括安全帽、安全带、胶鞋、雨鞋、雨衣、风镜、防护镜、焊帽、防护手套、工作服、口罩及其他劳动保护用品等费用),该费用由乙自行采购且按安全规要施。
9.3、事故处理
9.3.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甲不承担经济、民事及法律责任。
9.3.2所有与砼施工的相关的人员若发生的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贰万元以的由乙全部承担,贰万元以外(扣除2万元基数后)的甲、乙双7:
3比例分配。
10、文明施工
10.1乙全体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按业主及甲的要求分工种戴安全帽,佩带工作牌。
10.2施工期间,乙应及时整理和安排现场所有的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有组织运输到地面,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
生活区做到整洁、卫生。
10.3乙应格遵守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
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由于乙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负责。
11、劳务报酬及支付
付款式:
本合同无预付款且按阶段付款,阶段施工工作容完成并办理完毕相应过程结算后30日历天,按节点支付比例支付完成该节点产值的对应的工程款。
但无论任原因,乙不得因工程款暂时未到位而影响工程工期和质量。
第一阶段:
各楼栋及地下室施工至正负零付至已完工部分的70%。
第二阶段:
各楼栋施工至结构十层付至已完工部分的70%。
第三阶段:
各楼栋施工至结构二十层付至已完工部分的70%。
第四阶段:
各部楼栋施工至主体封顶付至已完工部分的75%。
第五阶段:
合同围所有工程完工,支付至已完工工程量的80%;
第六阶段:
工程竣工,最终结算办理完成,所有与项目相关的配合、支持工作全部完成后6个月,工程款付至最终结算额的95%;
第七阶段:
预留保修金5%在保修期满且乙已履行完所有的保修责任后无息付清。
在本工程施工的任阶段,不论甲的工程款是否按时支付到位,乙确保劳务工资必须按月支付,每月支付比例不低于当月应发工资的80%;每年八月份(即冬季开学前)、春节前及结构封顶时,劳务工资支付比例不低于此前应发工资总额的90%;项目完工或退场时,劳务工资100%支付完。
乙付款承诺不得高于甲的拟付款式。
民工工资发放,需按总承包公司和项目部要求采用造发名册和办理银行卡等式由招标人统一监管支付。
12、材料、设备及机具供应
12.1、工程材料、设备供应
12.1.1乙应在分项工程展开之前至少20天,向甲提交由承包人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参考表(可以采用分阶段):
经确认后,甲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乙必须及时进行卸车、场运输至指定地点等工作,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不另行计算。
如甲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乙所提交的供应计划要求,乙应在验收时提出,甲负责处理:
乙所提交的供应计划仅作为甲进料计划的参考。
12.1.2乙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
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2.1.3甲应提供工程实体材料种类有:
砂、、水泥、商品砼、转材料等。
12.1.4乙指定由 负责甲供应给乙使用、保管的工程材料、设备、施工机具的收料、领料。
12.2、施工机具、转材料供应
乙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小型机具及设备等由乙按甲要求供应,费用在乙承包综合单价。
13、质量保修
13.1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年(主体交付使用1年)。
13.2工程质量保修金额度为:
最终劳务结算总价的5%。
13.3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质量标准之日起计算;乙在保修期接到甲任形式的属于乙围的维修通知后,3日必须组织人员进行保修,并派专人现场驻点。
否则,甲有权另行委托第三进行维修,并按所发生的费用的5倍在乙保修金扣除。
若发包人通知甲维修,甲可有权另行组织维修队伍,则材料消耗按甲材料动态消耗强制执行,人工费费用按市场价执行。
。
13.4质量保修期满后,扣除质量保修期相应费后剩余质量保修金将无息返还给分包人。
14、、违约责任
14.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因自身原因未完成甲指令的进度计划,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支付2000元/天的违约金;
(2)乙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除应向甲支付赔偿损失外,对于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分,甲将不给予结算;
(3)乙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支付违约金,乙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4.2一违约后,另一要求违约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5、其他
15.1、施工配合
15.1.1乙应配合甲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按业主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工作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或施工场地第三的工作必须由乙配合时,乙应按甲的指令予以配合。
乙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已在合同总价款考虑,由乙承担。
15.1.2乙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甲或施工场地的第三进行配合时,甲应配合乙工作或确保乙获得该第三的配合。
15.2、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15.2.1乙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承建。
否则,乙除承担违约金50000元(伍万元整)还将依法承担责任。
16、不可抗力
16.1双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①持续24小时以上的8级以上(含8级)大风;
②持续降雨/下雪24小时且降雨量/下雪为300mm以上;
③6级以上(含6级)的地震;
④40℃及以上持续24小时的高温;
⑤-15℃及以下持续24小时的低温;
⑥其他非承包人分包人双人力所能预见、避免和克服的事件。
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应立即通知甲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应协助乙采取措施。
甲认为乙应当暂停工作,乙应暂停工作。
16.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承担;
(2)甲和乙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自行承担;
(4)甲提供给乙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甲承担,但停工损失由乙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乙应甲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1人及保卫人员的费用、转料租赁费用由甲承担,但工程承包不承担劳务工的遣散费;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13.4因合同一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的相应责任。
17、保险与担保
17.1乙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7.2保险事故发生时,乙和甲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8、合同解除
18.1如在乙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甲应通知乙终止本合同。
乙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甲应支付乙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
18.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和乙可以解除合同。
18.3合同解除后,乙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要求撤出施工场地。
甲应为乙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19、合同终止
19.1双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乙向甲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验收合格后,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20、合同份数
20.1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和乙各执一份。
21、补充条款
21.1乙在签订合同后3日向甲缴纳伍万元(小写:
人民币50000元)的履约担保金,履约担保金在竣工验收完成后30日全额不计息返还。
21.2由于本工程楼地面不施工面层,混凝土完成面必须达到直接使用的标准,且由乙负责成品保护,因成品不合要求的返工所有损失由乙负责。
21.3乙必须控制好混凝土用量,若在浇筑完成后剩余砼超过0.1m3,乙负责承担材料损失。
21.4乙自备的设备、转材料、机具、工器具由乙看护、管理,发生丢失、损坏与甲无关。
21.5乙人员进场提供详细的及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及11寸正面免冠照片报甲。
21.6甲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应由乙承担或分摊费用以及执行合同、现场管理制度时所发生的扣款、罚款,如乙不认可,可直接执行。
21.7乙人员住宿由甲提供住房,生活用餐自理,乙在生活区禁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包括电饭煲、热水器、电炒锅等),甲发现一次没收用电设备,同时对乙处以200-500/每次的罚款;甲不提供夫妻用房,乙工作人员有夫妻共同工作的,生活用房自理。
21.8乙中途不得以任理由提高单价或停工,若发生甲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任工程款。
21.9乙完成的工程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通过的标准,若未能一次性通过验收,甲则处以乙完成工程量总价款的10%作为罚款。
21.10若乙在施工11号楼过程中与甲的配合达不到甲的要求,甲有权终止合同。
21.11甲与乙另外签订各种协议书、施工管理处罚办法等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6年4月19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办公室
本合同一式2份,甲执1份,乙执1份,双约定签字后生效。
23、附件
1、《中建五局三公司招标文件关于砼工程的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
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乙: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附件:
《中建五局三公司招标文件关于模板工程的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
二、砼工程(不含地下室基础垫层与底板防水保护层,基础超挖换填等已包含在其他分包单位中的工作):
A.提供人工进行一切与混凝土浇筑有关的工作,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混凝土的振捣及其它捣实工作,包括铺架(参照项目部下发的砼浇筑挑板铺设固化图执行),搭设拆除砼施工用跑道(或溜槽)、操作平台、泵管和泵管加固架;浇筑前对墙脚,柱根处缝隙用砂浆堵塞;浇筑前清除模板杂物,检查和弥补缺失的砼垫块;检查砼标高及轴线控制;浇水湿润模板;砼出料口(或溜槽处)扒溜子或使用料斗装卸料;砼浇筑时用水冲洗溢出的砼浆体,清除撒在模板以外的砼及洗泵池清理。
地下室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采用塑料薄膜及麻袋(材料由甲提供,乙负责铺设)。
2)混凝土浇筑配合工作:
制作埋设止水钢板,对砼施工缝处理按照规进行处理;配合甲实验人员做试块及塌落度试验等全部操作过程。
同时要求乙每次砼浇筑前乙必须提前1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混凝土浇筑令办理工作;混凝土泵管加固架和布料机加固(按项目案实施,本工程必须使用布料机进行砼浇筑);混凝土浇筑时钢筋板面通道铺设工作;
3)混凝土的养护(需配置专人定时进行养护,混凝土浇筑后墙柱梁板要求不少于七天养护,每天不少于四次(夏天每天不少于六次)的养护,保证浇筑后七天混凝土表面湿润状态。
若少于规定次数甲有权按200元/次在工程款中扣除此部分费用。
配合甲试验人员做试块及塌落度试验等全部操作过程。
4)施工缝后浇带的清理和打毛,后浇带采用快易收口网。
高低标号的混凝土截面采用钢筋网片进行隔离,禁高低标号混浇,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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