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不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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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不准
兴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项目部
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
一、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不得收受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得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
二、不准向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与工作无关的要求及到上述单位参加或联系非公务活动。
三、不准利用职权之便,向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为个人或小团体牟取私利。
四、不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五、不准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
六、不准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七、不准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不得到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或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不得购买物品时象征性地支付钱款而非法占用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不得借用、拖欠公款(物)逾期不还。
八、不准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组织旅游;不得擅自用公款配备、使用通信工具和超标准小轿车;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加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九、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购买和擅自制发购物券(卡)实施集团消费。
十、不准举办名目繁多、没有实效的庆典活动以及以各种名义相互送礼和宴请。
兴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项目部
“职务消费公示、公款报销公开、
公务接待限额”新三项制度实施办法
为严肃财务纪律,本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进、务求实效的方针和创新求实的精神,根据吕办发[2004]37号文件精神,结合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职务消费公示、公款报销公开、公务接待限额”新三项制度工作领导组。
组长:
马一云
副组长:
白纯棣
成员:
刘晋利李爱平
二、职务消费公示
1、范围:
领导干部本人由公款支付的差旅费、通讯费、快报费、异地招待费、各种补助和其它与职务有关的公款消费,都要纳入领导干部职务的内容予以公示。
领导干部的职务消费报销单据必须由本人填写(或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理。
2、项目:
差旅费、通讯费、书报费、异地招待费、各种补助和其他与职务有关的公款消费。
三、公款报销公开
1、范围:
项目部以组为单位公开,组以个人为单位公开。
2、项目:
办公、印刷、水电、邮电、通讯、取暖、交通、燃料、过路(桥)、车辆保险与维修、差旅、会议、培训、招待、福利等。
四、公务接待限额
1、范围:
上级领导莅临指导或检查工作、友好或兄弟单位来我部交流经验或参观学习、新闻媒体到我部进行课题调研或新闻报道及其他需要接待的事项。
2、标准:
地(师)级以上领导的餐饮费每人每天一般控制在40元以内,最高不得突破60元,住宿费最高不得突破180元/天;其他人员的餐饮费每人每天一般控制在30元以内,住宿费最高不得突破60元/天。
五、公示公开时间
1、职务消费公示和公款报销公开每年两次,七月份公示、公开前半年情况,次年一月份公示、公开上年度全年情况。
2、公务接待一年公布一次,次年一月份在领导班子成员或民评委员中公布全年接待情况。
兴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项目部
考勤制度
为了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强化时间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出勤制度
1、实行逐日签到制度,签到地点在项目部组合组。
2、本人必须亲自签到,别人不得代签。
3、双修日、节假日不休息,各组要建立值班制度。
4、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5、因出差等公事外出未签到情况,由各组长和项目部经理出具证明。
6、年终对每个人的出勤结果张榜公布,并作为发放奖金、补助的重要依据。
7、全年累计3次以上擅离岗位者,取消其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与奖励。
二、请假制度
1、一般人员请假,三日之内由组长批准,三日以上报项目部经理批准。
2、组长请假,由项目部经理审批。
3、凡不履行请假手续、不按程序请假者,均属擅自离岗,按旷工对待。
5、婚、丧、生育、探亲请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出差制度
工作人员出差,由项目部经理批准。
四、加班制度
因工作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者,填写加班审批表,经项目部经理审批后,于次日上午9时前交综合组备案。
综合组按审批时间考勤和计算补助。
兴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项目部
发文程序及处理办法
为了规范发文程序,优化文函处理办法,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发文程序及处理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文稿草拟
主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条理要清楚。
人名、地名、数字、百分比、引用公文、专用术语、标准主题等要准确规范,按要求书写。
文内使用简称时,一般应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文稿首页要使用固定格式的发文卡。
书写要用钢笔或毛笔,字面清晰、工整,文面符合规范要求。
二、送审签发
一般性、单一性发文、信函、会议纪要等由主办组草拟,其负责人在拟稿处签字,经综合组组长核稿后由主办组送相关领导签发。
重要性、综合性发文、信函、会议纪要等由项目部经理签发。
三、文稿编号
经领导签发的文稿,由综合组文印人员按统一规定编排文件字号,并详细登记。
登记项目包括:
日期、拟稿单位、签发人、编号、标题、密级、缓急程度、份数等。
标题必须登记全称。
四、打印与校对
1、经领导签发的文稿,由综合组负责打印。
打印过程要迅速及时,紧急文件要限时完成,不得拖延积压。
2、主办组要及时校对打印好的稿样,稿样校对要认真细致、一丝不苟,各种校对符号的使用要规范化。
对需要改版后再校对的稿样,校对人员应注明“改后再看”的字样;对最后一次校对的付印样,
校对人员应注明“改后付印”或“可印”字样,并署上姓名、日期。
五、装订与发出
打印好的文件和材料等由主办组负责装订,装订要整齐牢固,美观大方。
装订好的文件和材料等,均由主办组负责发出。
兴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项目部
文印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文印管理,科学、合理、高效使用文印设备,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文印管理规定,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文印设备由文印人员负责保管和使用,未经同意,其他任何人不准上机操作。
二、各组需打(复)印文件(材料)时,要先填写“文印登记表”,经综合组组长签批后,文印人员方可打(复)印;未经签批,文印人员不准私自打印和复印,更不得私自承印外单位或个人的文件和材料。
三、接受到的传真,文印人员要及时送综合组组长签批。
以综合组名义传发的明密电文,须经项目部经理签发批准,才能发出。
严禁私自发传真、用传真机打电话。
四、上班时间不准上网聊天、玩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未经综合组组长批准,严禁下载、打印、阅读、传抄计算机内任何文件资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兴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项目部
文件管理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文件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工作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文书人员签收文件时要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要求在第一时间拆封、清点并做好详细登记。
二、对所有来文,文书人员都要填写《文件传办处理卡片》,经综合组组长签批后送项目部经理,再根据批示要求及时传送有关组(承办人)办理。
三、严禁利用工作之便私抄秘密文件、材料,不准携带秘密文件出入公共场所,不准向家庭成员或亲属告知秘密文件内容,不准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文件和内部资料。
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四、借(查)阅文件要经项目部经理批准。
五、销毁文件前要提出书面请示,经项目部经理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兴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项目部
领导批示督办制度
为了规范公务处理行为,强化督办力度,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文件传办处理实行督办制度。
二、综合组负责机关所有来文、发文的督办工作。
三、综合组每月要向项目部经理汇报一次文件督办情况。
四、具体承办组(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落实领导的批示精神,并限期完成。
五、具体承办组(工作人员)要及时(处理完毕24小时内)将文件传办的最终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送综合科。
六、对不按期完成领导批示要求或不配合文件督办工作的组或个人,综合组将进行通报批评。
对故意拖延文件传办并造成严重后果者,综合组将提请项目部经理按照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兴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项目部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文书档案管理工作,促进文书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有关文书档案管理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文书档案由综合组集中统一管理。
综合组负责管理综合类的来文及各类行文,各组负责本组业务类文件的整理。
二、各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材料,要收集齐全,分类整理、立卷,并于工程完工决算结束后向综合组移交归档。
三、文书人员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并定期(一般每年一次)检查、清点及核对。
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依照程序销毁。
四、借(查)阅一般性卷要经项目部经理批准。
严禁在档案上增添、划圈和涂改,更不得抽出、拆散或擅自复印。
兴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项目部
财产购置与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产管理,节约建设经费,搞好后勤保障,促进工作正常、高效运转,根据国家财产购置与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财产由项目部综合组统一购置和管理。
二、各组要提前一周向综合组报送办公用品购置明细表,综合组汇总后编制购置计划,报项目部经理审批后统一购买。
三、凡属统一购置的固定财产(易损品除外),均要登记入簿(《固定财产登记簿》)。
四、各组领用办公用品时,要先填写领用单,经综合组组长批准后方可领取。
五、劳保用品由综合组统一编制后采购,经项目部经理审批后,由综合组统一对各科发放。
六、项目部所属财产一律不准擅自外借。
七、干部职工如有工作调动时,须办理公物清退手续。
八、保管人员要认真做好财产的防盗、防火、防潮、防锈等维护、保养工作。
兴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项目部
施工劳动补助办法
一、野外施工补助
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野外施工补助每人每天12元。
二、法定节假日及加班补助
根据《劳动法》,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的,按小时工资标准的150%补助;在双休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200%补助;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300%补助。
法定节假日包括:
元旦(1月1日)、春节(初一、初二、初三)、劳动节(5月1日、5月2日、5月3日)、国庆节(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
加班工资基数,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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