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式空调机组技术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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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式空调机组技术协议
华能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扩建工程
(2×660MW)燃煤发电机组
风冷屋顶式恒温恒湿组合空调机组
设备采购合同
附件1技术协议
华能山东分公司
华能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
德州亚太集团有限公司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济南
1.总则---------------------------------------------1
2.技术要求-----------------------------------------1
3.设备规范-----------------------------------------2
4.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20
5.技术服务-----------------------------------------23
6.质量保证和试验-----------------------------------26
7.包装、运输及贮存---------------------------------27
8.卖方应提供的技术数据-----------------------------27
1.总则
本规范书适用于华能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扩建工程集控室及电子设备间所用的风冷屋顶式恒温恒湿组合空调机组(以下简称空调机组)技术规范书。
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
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如有异议,不管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本规范书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标识有KKS编码。
具体标识要求由设计院提出,在设计联络会上讨论确定。
2.技术要求
设备有关标准及规范
2.1.1设备本体(包括外购件)的设计、制造、检验、测试和包装等,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GB/T14294-93《组合式空调机组》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GB151--1998《钢制壳管式换热器》
JB4708-92《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
JB4709-92《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规程》
JB/T4708-92《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GB9019-98《压力容器工程直径》
YB(T)40-87《压力容器用炭钢及普通低合金热扎厚钢板》
GB912-82《普通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薄钢板技术条件》
GB3274-82《普通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扎厚钢板技术条件》
JB4726-94《压力容器用炭钢及普通低合金锻件》
GB8163-87《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JB《压力容器法兰标准》
JB4703-94《压力容器无损探测》
JB2536-80《压力容器油漆、包装、运输》
GB755《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GB6388-86《运输包装收发标志》
GB/T13384-92《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1416-86《一般用途的离心风机和轴流风机》
JB5171-85《小功率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JB8-82《产品表牌》
GB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1.2卖方应使用有效期内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2.1.3空调机组为专门从事该设备生产制造厂的产品,卖方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及检测设备,并能提供完整的设计、安装和性能资料及图纸、样本和相关证件。
设备使用条件
2.2.1气象参数
本工程地处山东省威海市,有关的室外气象参数如下:
海拔高度m
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27℃
历年极端室外最高温度38.4℃
历年极端室外最低温度-13.8℃
安装地点20.80m
地震烈度7度
2.2.2电源参数
本工程所提供的电源参数为:
三相四线380/220V50Hz。
3.设备规范
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见下表(单套):
机组形式
风冷屋顶式恒温恒湿组合空调机组
安装地点
压缩冷凝段布置在屋顶,其余空气处理部分布置在室内
数量(台)
4
名义制冷量
为电子设备间服务的2套空调机组:
制冷量;
为集控室服务的2套空调机组:
制冷量。
名义制热量
为电子设备间服务的2套空调机组:
制热量40kW;
为集控室服务的2套空调机组:
制热量70kW。
电制热量
为电子设备间服务的2套空调机组:
制热量48kW;
为集控室服务的2套空调机组:
制热量60kW。
加湿量
为电子设备间服务的2套空调机组:
加湿量34.2kg/h;为集控室服务的2套空调机组:
加湿量21.6kg/h
室内温度要求及精度
夏季:
26±1℃,冬季:
20±1℃。
室内湿度要求及精度
60±10%
夏、冬季室内正压要求
~5Pa
其余季节室内正压要求
≤50Pa
设计风量(m3/h)
为电子设备间服务的2套空调机组:
风量25000m3/h;
为集控室服务的2套空调机组:
风量22000m3/h。
机组余压(Pa)
送风管路≥270,回风管路≥270
新风比%
为电子设备间服务的2套空调机组:
5~100%可调
为集控室服务的2套空调机组:
10~100%可调
电源:
伏/相/赫兹
380/三相四线/50
机组总运行重量(kg)
≤4000
压缩冷凝段允许噪音(dB(A))
≤84
空气处理机组送回风口处允许噪音(dB(A))
≤60
机组尺寸(长⨯宽⨯高)(mm)
为电子设备间服务的2套空调机组:
13158×1956×1944
为集控室服务的2套空调机组:
13158×2156×1944
压缩冷凝段尺寸(长⨯宽⨯高)(mm)
名词定义
3.2.1“空调机组”是指由压缩冷凝部分和空气处理部分组合而成的安装于室外或室外屋顶的一种空调设备,其中,其压缩冷凝部分的冷却方式采用风冷,布置在空调机房屋面,空气处理部分布置在空调机房内。
它应包括具有特定功能的工艺部分及控制部分组成。
3.2.2“段”的定义是机组沿空气气流方向提供一种特定功能的部分,例如压缩冷凝段、送风机段、回风机段、蒸发冷却盘管段、热水加热盘管段、电加热盘管段、加湿段、过滤段、消声段。
3.2.3“标准空气状态”指空气温度20︒C,压力,空气密度为1.2kg/m3时的空气状态。
3.2.4“额定风量”是指机组在标准状态下的风量,单位m3/h。
3.2.5“设计风量”是指机组在设计状态下的风量,单位m3/h。
3.21.6“漏风率”是指机组的漏风量与额定风量在机组内静压为700Pa时的比率,单位%。
3.2.7“余压”指机组内风机在设计状态下,扣除机组内部阻力的剩余压力,单位Pa。
3.2.8“名义冷量”是指机组在名义工况下的全冷量,单位kW。
名义工况是指如下的环境状态:
制冷工况:
回风干球温度27︒C、湿球温度21.3︒C;
室外干球温度29.9︒C、湿球温度27.2︒C;
3.2.9“名义热量”是指机组在名义工况下的热量,单位kW。
制热工况:
回风干球温度19︒C;相对湿度50%
设计要求
3.3.1设计条件
空调机组运行条件
室内
夏季:
温度26℃;相对湿度60%
冬季:
温度20℃;相对湿度60%
室外
夏季:
夏季空调计算温度31℃;夏季空调计算湿球温度25.9℃;
冬季:
冬季空调计算温度-9℃
3.3.2空调机组以功能段为组合单元,具备压缩冷凝、冷却去湿、热水加热、电加热、直接蒸发冷却、加湿、空气混合、过滤、及空气动力等多种功能。
本工程空气处理机组应包括下列各段,并应按以下顺序现场组装:
回风段、回风消音段、回风机段、排风段、新风段、初效过滤段、热水加热段(110-70℃)、电加热段、直接蒸发冷却段、电热式加湿段、中间段、送风机段、中效过滤段、送风消音段、送风段。
考虑到运行和检修方便、气流均匀等因素,机组应适当设置中间段。
压缩冷凝段布置在空调机房屋顶。
3.3.3空调机组应在工厂内按功能段要求组装成单元体,并预先进行调试试验。
3.3.4除了轴承、密封圈及转动部件可能在正常寿命期间更换外,其余的材料和部件应在正常情况下其运行年限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3.5对于那些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和部件,卖方应提供一张指明更换前预定的正常运行寿命,这些材料的最终选择应得到买方的认可。
3.3.6空调机组的设计应使其在满足设计负荷的条件下平稳运行,以消除机组过多的噪音、振动和位移。
机组运行时的垂直振动不超过15μm。
噪音值、振动值的测试方法按有关国家标准。
3.3.7空调机组应按适用标准规定在设计中考虑以下荷载的作用,荷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a)在运行和测试条件下设备部件及介质的本身荷载;b)在运行条件下所产生的工作压力;c)在运行条件下所产生的热应力;d)其它部件包括轴承反作用力、保温和机座反作用力等所引起的附加荷载;e)流体的运动及阀门的快关所形成的流体动力;f)地震荷载;
3.3.8地震要求
在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的条件下设备能保证它的结构完整性。
3.3.9空调机组的室外部分必须采用有效的防雨、防腐、防盐雾措施以满足在室外长期的可靠运行,并且在机组冷凝器进风温度不超过43℃的条件下正常制冷。
设计和结构特点
3.4.1各功能段箱体
3.4.1.1箱体框架应满足下列最低要求:
a)框架应有足够的强度,以免在运输、运行及室外安装、使用中产生变形。
b)框架应采用厚度不小于2.0mm的铝合金型材预压成形。
c)框架应采用标准模数化尺寸。
d)在各功能段组装后,框架内表面(非镀锌框架应先涂一层防腐底漆)采用阻燃性聚氨酯发泡材料保温或其它买方可接受的材料保温。
其最大导热系数应小于。
机组表面应无结露现象。
e)框架外表面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耐温、耐盐水性能。
f)各功能段框架采用具有衬垫的螺栓连接件连接或采用经买方认可的其它方式。
螺栓连接件应采用不锈钢或镀锌材料。
g)框架上应有起吊耳或其它可行的起吊措施。
h)框架构件的焊接点均应在构件的内部,焊接后内表面应进行镀锌处理。
3.4.1.2箱体面板应满足以下要求:
a)面板采用双层彩钢板中间夹以阻燃性聚氨酯发泡保温材料。
保温材料最大导热系数应小于。
保温层与面板应结合牢固、平整、无间隙。
机组表面应无结露现象。
a)箱体面板与箱体框架连接处应有防冷桥措施。
在满足机组漏风率的要求下,面板及其框架应能承受由于内外压差所产生的持久的扭曲力。
c)底层面板应允许检修人员进入而不破坏保温材料。
3.4.1.3各段的组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b)为了在现场把各功能段装配成完整的机组,卖方应提供结构钢板或弯曲的钢板法兰,此法兰在结合面预先钻孔并有相匹配的间隙,段和组件的法兰、螺栓尺寸和间距的设计应能承受所有预计的联合载荷,卖方应提供全部需要的螺栓、螺帽、垫圈、弹簧垫圈及手制的衬垫以便将组件装配成完整的机组。
侧部及顶部风口的法兰应为外部安装。
机组所有部件均应按照卖方的标准加工程序制作。
c)机组面板应可在现场可拆卸及组装。
3.4.1.4检修门和板应满足下列最低要求:
d)检修门及板的结构及其型式和材料应与面板相匹配。
e)门应为铰接方式固定,铰接件材料为电镀钢,检修板由自锁的槽头螺钉固定。
检修板应全部加密封衬垫。
f)门应能从箱体内部和箱体外部操作,门需加锁。
g)门应设有密封衬垫,密封垫应能在不拆除门的条件下而更换。
h)检修门尺寸应满足检修人员出入及易损件(如电机、过滤袋、轴承等)能从检修门出入。
所有检修门及检修板均应在同侧。
3.4.1.5各功能段的照明应满足下列要求:
a)机组各功能段应提供带有蒸汽防护型灯罩的36V交流船用灯具,卖方应提供380V/36V单相干式变压器,供电给照明灯具。
b)灯具应能从箱体内部拆除。
c)各功能段应有一个照明开关。
开关应装于箱体内部靠近检修门易于操作的位置。
开关与箱体照明灯电线由卖方连好,并设置端子供买方接线用。
3.4.1.6各功能段面板仪表接口要求如下:
a)机组应提供(但不限于)下列仪表接口:
初效过滤上、下游压力测量及控制中效过滤上、下游压力测量及控制回风温、湿度测量及控制新风温、湿度测量及控制送风机上、下游压力测量及控制回风机上、下游压力测量及控制冷却盘管段上、下游各有一个温度测试接口热水加热盘管段上、下游各有一个温度测试接口电加热盘管段上、下游各有一个温度测试接口排风段上游、新风段下游各有一个压力测试接口排风段上游、新风段下游各有一个温度测试接口b)仪表接口不能位于检修门和排水盘上。
3.4.1.7风管接口
在机组的风口上设有风管法兰接口,即,机组的回风段、排风段、新风段和送风段的回风风口、排风风口、新风风口和送风风口上均设有风管法兰接口。
法兰应由∠30×30×3mm至∠50×50×5mm的镀锌结构钢制成,法兰的螺孔尺寸应与空气调节阀一致,法兰面应超出箱体外盘65mm以便安装及维修。
3.4.1.8基座
a)机组应牢固地安装在最小高度为100mm的钢制基座上(或另外买方可接受的方案),以使机组的运行重量沿机组设备全长均匀地支承在基座上。
基座内表面应涂一层防腐底漆,外表面的处理同第3.4.1.1节。
b)基座上应有起吊孔,螺栓固定吊耳或其它可接受的方案。
3.4.1.9压缩冷凝段
压缩冷凝段布置在空调机房屋面,其所用的设备及材料应充分考虑海边电厂的特点,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盐雾的侵蚀。
1.压缩机及润滑油系统
a)压缩机及润滑油系统布置于压缩冷凝段内。
空调机组应按制冷量选用一台或多台同一型号的制冷压缩机,便于机组容量调节和单台设备高效运转。
b)制冷压缩机应采用半封闭螺杆式压缩机,制冷剂采用R22。
c)压缩机及润滑油系统的生产、试验、检验应按卖方国国家标准或制造厂标准进行。
d)半封闭螺杆式压缩机制冷量的调节范围为0-50%-75%-100%。
e)制冷压缩机制冷量应满足本技术协议的要求,其实测值应不低于名义制冷量的95%。
f)当电源电压偏差为额定值的±10%时,应确保压缩机能正常启动和运行。
g)压缩机应是密封的,不应渗漏制冷剂。
h)压缩机电动机由制冷剂气体冷却,内设过载保护装置。
i)压缩机设有完整的润滑油系统,以便在机组启动及运行和停止期间对所有运转部件润滑。
j)应提供润滑油系统所需要的管道、阀门、表计及配件。
2.风冷式冷凝器
a)风冷式冷凝器包括冷凝器盘管、冷凝风机、风机马达、制冷剂管道及其附件。
b)冷凝盘管应采用铝翅片机械缠绕于不小于9.5mm的无缝铜管上。
翅片应经防腐处理。
盘管结构应符合卖方国国家标准。
c)冷凝器的制冷剂回路数可根据本技术协议提出的制冷量等有关要求确定,每个回路既可独立使用又可同时运行。
制冷剂回路包括排气管路、供液管路。
其中供液管路包括制冷剂充液口、制冷剂含水指示器以及能在最高压力下工作的热力膨胀阀、电磁阀及干燥过滤器。
d)冷凝器盘管应进行水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其试验压力分别为、。
e)冷凝器的容量应能容纳制冷剂的全部充注量。
f)冷凝器冷却系统由多台风机组成,并根据室外温度和制冷负荷的变化控制风机停止和运行的台数。
g)冷凝风机应为直接传动垂直安装式低噪声轴流风机。
风机容量应与压缩机的制冷量相对应。
h)风机叶轮应由碳钢或合金制成,风机轴材料应采用冷扎钢制作。
风机叶轮、轴的制作公差及表面光洁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适应叶轮、轴承的拆装等要求。
风机轴的设计应避免不必要的应力集中。
i)风机排风口应设置涂有防腐涂层的安全金属网罩。
j)风机叶轮包括轴应当在组装之前进行动平衡和静平衡试验,轴流风机转速不应大于960转/分k)风冷冷凝器应考虑防尘措施,并且能便于清洗。
3.4.1.10热水加热盘管段
a)设计概要
●卖方所提供的加热盘管应为热水加热盘管。
热水供回水温度为:
110/70℃●卖方所提供的加热盘管应满足买方所规定的要求,盘管应按卖方国国家标准制成,卖方应提供所采用的制造标准清单。
b)盘管构造应满足下列要求:
●换热管
-管材应采用无缝钢管。
-管子外径应为21mm,壁厚应为3mm。
-当盘管长度大于1.5m时,在盘管中央至少应有一个中心支点,中心支点应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
-管子应当能接至管板或可能时焊接至集水箱上。
●翅片
-盘管应采用钢绕片翅片,绕制在无缝钢管上。
-翅片平均最小厚度为0.4mm。
-翅片间距为6.5mm。
●盘管构架及管板
-盘管构架及管板应采用碳钢材料制成。
-管板应设计成可防止或吸收由于管子膨胀和收缩而引起的应力。
c)加热盘管段箱体
●加热盘管段箱体应有足够的位置以安装盘管。
●盘管接口的面板应能拆卸。
●盘管热水供水管、回水管应在机组箱体的同侧。
●通过加热盘管的气流须均匀。
d)盘管设计压力至少应为。
盘管的耐压性能及气密性能试验应按制造厂的标准进行试验,但不应低于下列要求:
●水压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倍。
●气压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倍。
e)加热盘管的进风断面风速均匀度应大于80%。
3.4.1.11电加湿段
每组空气处理机组配备1套电热式加湿器(原装进口),就近安装在空气处理机组外。
a.为电子设备间服务的2套空调机组采用日本湿王公司WM-SJA34型电热式加湿器(原装进口)加湿,为集控室服务的2套空调机组采用日本湿王公司WM-SJA21型电热式加湿器(原装进口)加湿。
b.卖方应供应电热式加湿器的所有部件及所有连接管路阀门。
c.加湿器能满足加湿量在20-100%范围内无级调节。
3.4.1.12直接蒸发冷却段
a)设计概要●直接蒸发冷却盘管应按卖方国国家标准制成。
●蒸发盘管应由紫铜管外胀有铝或铝合金翅片制成。
●无缝紫铜管管径最少为9.5mm,壁厚最小为0.35mm。
●翅片含铝至少95%。
铝翅片的厚度至少为0.15mm,并经防腐蚀处理。
翅片采用机械胀管固定方法与紫铜管连接。
●制冷剂膨胀阀应固定在制冷盘管分布器上,膨胀阀的感应球与制冷剂的吸入管道相连接。
每台压缩机应有一套单独的制冷剂管路。
●所提供的直接蒸发盘管应符合本规范第3节的制冷量要求。
●空气通过蒸发盘管的最大迎风面风速不应超过2.5m/s。
最大盘管排数不宜超过8排。
●蒸发盘管设计、安装应使空气与冷媒成逆向交叉流动,即使冷媒入口处于出风侧,冷媒出口处于进风侧,以便得到较大到对数温差及较好的换热效果。
●当两个蒸发盘管上、下叠装时,应分别安装滴水盘,并将凝结水引至排水管。
●蒸发盘管应进行水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其试验压力分别为、。
b)挡水板
●当蒸发盘管的面风速(湿工况)大于2.5m/s时,盘管需设置挡水板。
挡水板的过水量应不大于0.4g/(kg干空气)。
●挡水板板片为弯曲型且至少应有三个气流方向的变化,并在高风速下,也不会有水滴吹出。
●挡水板应采用不锈钢制成。
c)滴水盘
●滴水盘应设在蒸发盘管及挡水板下。
●滴水盘尺寸应该足够,以使盘管及挡水板能够装入,且在最低点设有带螺纹管的镀锌钢管接口,其接口尺寸应能满足凝结水排出流畅,最小直径应为DN25。
●滴水盘材料应为不锈钢,外表面采用非燃或阻燃性保温材料保温,以防止滴水盘外表面结露。
●滴水盘的凝结水排放处应设置水封装置,以确保机组在设计条件下运行时凝结水不溢出滴水盘,凝结水排放应流畅且无溢出。
i)通过蒸发盘管的气流须均匀,同时蒸发盘管的进风断面风速均匀度应大于80%。
3.4.1.14送风机段、回风机段
a)风机
●风机应为离心式、单罩壳、双宽度、双进风、非过载型风机。
●风机叶轮采用铝合金或碳钢板制作。
风机轴采用实心冷轧钢。
风机叶轮、轴需在制造厂内进行静平衡和动平衡试验。
●风机轴承应为自行对准的滚珠或滚柱轴承,并能有效封闭以防止润滑剂的流失或脏物的侵入。
轴承的最短寿命应为15年。
轴承润滑剂应能至少维持12个月运行周期而不需检修。
润滑剂和密封的预防性维修时间表应在维修手册内提供。
●风机罩壳及框架应采用镀锌钢板制成。
●风机应符合本规范第3节的风量要求。
●风机应按卖方国国家标准设计、制造、测试。
b)电动机
●离心风机应采用Y型电动机驱动。
●电动机应安装在与钢性构架相连的滑动轨道上,该钢性构架是由风机外壳构架支承而不应由风机面板支承。
●电动机应是全部密封风冷却(TEFC)防水(OPP)型,电源电压应为380V、50Hz。
●电动机转速不应超过1450r/min。
●电动机应按卖方国国家标准制造。
c)皮带传动(或另外可接受的方案)
●风机与电动机间应采用三角型皮带传动装置传动。
●电动机的基座应为可调型,以便调节皮带的松紧。
●皮带传动应有防护罩,金属护罩有镀锌铁丝网制成,并应牢固地固定安装在风机基座上。
d)空调机组内风机隔振应满足下列要求:
●离心风机应设有满足下列要求而设计的弹簧隔振装置:
风机转速
减振效率
达450转/分
80%
450转/分以上
至850转/分
90%
850转/分以上
95%
●弹簧最大变形应小于8.5mm。
●弹簧减振装置应设有消声垫及找平螺栓,并且应该是独立而稳定的。
●风机和电动机装配应该是定位于一个公用底座,配有制造工厂提供的减震架,出风口应有软接管。
e)检修门、板及送风口●风机段设一检修门。
要求同3.4.1.4节第e条。
●风机段应有一可拆卸的检修面板,其尺寸应便于风机、电动机拉出机组外检修。
检修板要求同3.4.1.2节。
●回、排、新、送风段均设有风口,上进上出,风速小于9m/s,其风口位置和尺寸应满足咨询院要求。
风机段底部应设有一带螺纹的镀锌钢管排水口。
3.4.1.16初效过滤段、中效过滤段
a)初效过滤段、中效过滤段应设初效过滤器和中效过滤器。
初、中效过滤器应能方便拆卸及更换。
b)初效过滤器和中效过滤器均应采用袋式过滤器。
过滤器材料应为非燃型。
过滤效率应符合GB/T1425-92的要求,初效过滤器过滤效率按计重法效率不应小于45%;中效过滤器过滤效率按大气尘计数效率应大于80%(1μm)。
c)在设计风量时,通过过滤器的表面风速应不超过过滤器制造厂商建议的面风速。
过滤段的进风断面风速均匀度应大于80%。
d)初、中效过滤器内套镀锌骨架,袋式过滤器应模块设计,并由易拆装的固定卡安装在一设计成密封的活动镀锌框架上,以免使未经过滤的空气流过。
e)过滤段的面板应为可拆卸。
f)过滤段仪表接口要求见3.4.1.6节第a条。
3.4.1.17电加热器a.电加热器为管式电加热器。
b.管式电加热器由电阻丝、绝缘材料,外套镍铬合金套管机械制成U型结构,支持在瓷绝缘套管上。
c.管式电加热器使用电源为单相220V、50Hz。
d.通过电加热器的空气尽量均匀。
e.管式电加热器的制作及安全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3.4.1.18空气调节阀
a)机组的送风口、回风口、新风口、排风口、新排风段之间处设置空气调节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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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顶 空调 机组 技术 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