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合作金融管理金融法考试大纲.docx
- 文档编号:10560722
- 上传时间:2023-02-21
- 格式:DOCX
- 页数:63
- 大小:37.29KB
中英合作金融管理金融法考试大纲.docx
《中英合作金融管理金融法考试大纲.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英合作金融管理金融法考试大纲.docx(6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英合作金融管理金融法考试大纲
中英合作金融管理、商务管理专业《金融法》自学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课程(模块)性质
本课程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金融管理专业课程之一,是金融管理专业的专业课程之一。
本课程的设置主要是为了使考生对金融业务及金融管理中必须面对的专业法律、法规在理论上有一个基本认识,在实践中基本上能够操作应用。
《金融法》以中国现有的金融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着重研究金融机构的性质、职能、组织形式与组织机构,其设立、变更、终止等金融组织制度,金融业务规则与金融监管规则等金融行为制度,涵盖面较大,以适应考生对与金融业有直接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理解及应用的基本要求。
第二部分 课程(模块)考核目标与内容
一、课程特征
该课程是金融管理专业合作课程。
在助学或教学中应当尽可能采用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从金融、商业、工业和政府机构取得实例,以提供适当的学习场景。
试卷中的问题将以本课程大纲中所确定的识记、领会和应用的有关要求为根据。
问题不超出大纲内容。
但是,考题将要求考生能够在熟悉或不熟悉的条件下理解并应用专业知识。
课程中的场景仅是举例,试卷可能在另一种条件下提出问题。
在授课过程中,应向考生介绍案例学习方法,使他们掌握阅读、分析金融案例的技巧。
包括:
1.精读技巧;2.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技巧;3.SWOT分析法(S/W/O/T分别指优势、弱点、机会、威胁)。
在教学中,提倡采用案例教学和案例考核方法。
培养考生的上述技能是十分重要的,这不仅能使他们学习尽可能多的知识,并使他们能够在考试中最大限度地发挥潜能。
二、课程目标
1.使考生掌握有关金融领域必备的法律基础知识,为他们从事金融工作做好准备。
2.提高考生的学习技能,使考生能够积极有效地学习,会利用各种资料分析和研究问题;能够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评论各种不同的观点等。
3.为考生创造提高人际和群体交流技能的条件,并能够培养自我发展的能力和适应金融环境变化的能力。
4.提高考生鉴别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使考生能够收集有关案例进行曲分析研究,并能够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三、课程目录
第一章 金融法总论
第二章 银行法(上)
第三章 银行法(下)
第四章 货币法
第五章 票据法
第六章 证券法
第七章 信托法
第八章 保险法
第九章 涉外金融法
第十章 金融刑法
四、考核目标
考题可取自课程内容中的任何有关专题内容。
每个专题按章列出相应内容;每章内若干节组成;每节又进一步分成若干"目"。
每个内容标题下列出内容细节,包括考题要求的识记、领会和应用的各种内容。
有些内容还提出了案例学习的要求。
有关这部分内容的考题要求考生参考所学过的案例。
试题中也可能给出一些考生不熟悉的案例,要求考生根据自己的经验回答有关问题。
专题是根据课程的学习顺序列出的。
当然,教师和考生可以根据他们的具体需要适当调整学习顺序。
考核的能力要求由低到高分为"识记"、"领会"、"应用"三个层次:
(一)识记:
应识记的内容涉及本课程的基本知识;
(二)领会:
要求对课程(模块)相关内容能够进行理解;
(三)应用:
要求应用课程(模块)知识和对内容的领会处理不同条件下的实际问题。
五、课程(模块)内容
第一章 金融法总论
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学习本章,考生应当能够掌握以下内容:
金融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金融法的产生与发展、金融法的地位、体系与渊源、金融法的基本原则、世界主要国家金融体系与金融立法、中国金融体系与金融立法及其趋势。
内 容
第一节 金融法原理
一、金融法的产生与发展
二、金融法的概念
(一)金融法的定义
(二)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1.金融法的调整对象及其确立的意义
2.金融关系
间接金融关系、直接金融关系、金融中介服务关系,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关系。
(三)金融法律规范
1.规范、行为规范、法律规范
2.法律规范构成与种类
3.金融法律规范
三、金融法的内容
(一)金融法内容的概念
(二)金融主体法(金融组织法)
(三)金融行为法(金融业务法)
四、金融法的体系
(一)金融法的理论体系
1.按金融法律关系分
金融法总论,金融组织法,金融工具法、金融合同法。
2.按金融法调整对象分
金融法总论、间接融资法、直接融资法、金融中介服务法、金融监管法。
(二)金融法的立法体系
1.银行法
2.货币法
3.证券法
4.票据法
5.信托法
6.保险法
(三)金融法的学习体系(本书的体系)
1.金融法总论
金融法原理,金融立法及其趋势
2.金融法分论
银行法(上)银行组织法,银行法(下)银行行为法,货币法、票据法、证券法、信托法、保险法
3.金融法附论
涉外金融法,金融仲裁与金融诉讼法,金融刑法
五、金融法的渊源
(一)金融法律
(二)金融法规
(三)金融规章
(四)自律性规范
六、金融法的地位
七、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一)金融法的基本原则的涵义与意义
(二)稳定币值,以促进经济发展的原则
(三)保护债权人、投资者权益的原则
(四)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
第二节 金融立法及其趋势
一、世界主要国家与国际金融立法及其趋势
二、中国金融立法及其趋势
(一)旧中国的金融立法
(二)新中国的金融立法及其趋势
考核知识点
第一节 金融法原理
金融法的概念
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金融法的内容
金融法的体系
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金融立法及其趋势
世界主要国家的金融立法及其发展趋势
中国金融立法及其趋势
考核要求
第一节 金融法原理
识记:
金融法的定义
金融法的渊源
金融法律规范的特点
金融法的理论体系
金融法的立法体系
金融主体法
金融行为法
领会:
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金融法的内容
应用:
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金融立法及其趋势
识记:
世界主要国家金融立法
国际金融立法
旧中国金融的发展与金融立法
领会:
外国及国际金融立法的趋势
新中国金融业的改革与发展
新中国金融立法及其趋势
第二章 银行法(上)
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本章,考生应当能够掌握银行主体法律制度,即银行组织法。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银行法的一般理论,中央银行法的一般制度、中国人民银行法律制度、商业银行法律制度、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律制度。
内 容
第一节 银行法概述
一、银行的概念、功能与分类
(一)银行的概念
(二)银行的功能
(三)银行的分类
二、中国现行银行体系
三、银行立法
第二节 中央银行法律制度
一、中央银行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一)外国中央银行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二)中国中央银行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二、中央银行的职能与职责
(一)中央银行的职能与职责
(二)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与职责
三、中央银行的体制与资本
(一)中央银行的体制
(二)中央银行的资本
四、中央银行的性质与法律地位
(一)中央银行的性质
(二)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
(三)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与地位
五、中央银行的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
(一)中央银行的组织机构
1.决策机构
2.咨议机构
3.执行机构
(二)中央银行的管理体制
六、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与金融调控制度
(一)货币政策的涵义及其意义
(二)货币政策目标
(三)货币政策工具
(四)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
七、中央银行的业务
(一)中央银行业务活动的特点与基本规则
(二)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业务
(三)中国人民银行业务禁止性规定
八、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制度
(一)中央银行金融监管的目的、原则和权限
(二)中央银行金融监管的对象和内容
(三)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的监管
(四)中央银行对金融业务的监管
(五)中央银行对金融市场的监管
九、中央银行财务会计制度
十、违反中央银行法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商业银行法律制度
一、商业银行法概述
(一)商业银行的概念
1.商业银行的性质与地位
2.中国的商业银行
(二)商业银行的一般原则
二、商业银行的组织与体制
(一)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
1.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二)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
1.股东会
2.董事会
3.行长或总经理
4.监事会
(三)商业银行的体制
1.单元制
2.分支行制
3.集团制
4.连锁银行制
三、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与终止
(一)商业银行的设立
1.商业银行的设立制度
2.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
3.商业银行的设立程序
4.分支机构的设立
(二)商业银行的变更
(三)商业银行的接管
1.接管的概念
2.接管的条件
3.接管的程序
(四)商业银行的终止
1.商业银行终止的概念
2.商业银行的解散
3.商业银行的被撤销
4.商业银行的破产
5.商业银行的清算
四、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与业务规则
(一)商业银行的业务
(二)商业银行业务范围的法律规定
(三)商业银行的业务规则
五、商业银行与客户的关系
(一)银行与客户关系的法律性质
1.客户的概念与种类
2.银行与客户关系的法律性质
(二)银行合同制度
1.合同与合同法
2.合同的订立
3.合同的效力
4.合同的履行
5.合同的担保
6.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7.合同的终止
8.违约责任
(三)商业银行与客户关系的种类
1.存款关系
2.贷款关系
3.代理关系
(四)银行与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1.商业银行的权利与义务
2.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六、商业银行的财务会计制度
(一)商业银行财务会计的基本准则
(二)会计报表、年度财务报告、经营业绩的审计报告
(三)呆账准备金的提取
七、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
(一)商业银行监督管理的概念
(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
(三)中央银行的监督管理
(四)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八、违反商业银行法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 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
一、政策性银行的概念与特征
(一)政策性银行的产生、发展及其立法
(二)政策性银行的性质
(三)政策性银行的职能
(四)政策性银行的特征
二、政策性银行的法律地位
(一)政策性银行的法律地位
(二)政策性银行与外部各方的关系
1.政策性银行与政府的关系
2.政策性银行与中央银行的关系
3.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关系
4.政策性银行与客户的关系
三、中国政策性银行及其业务
(一)中国政策性银行的建立
(二)中国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范围及业务规则
四、中国政策性银行的法律形式、资本、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
(一)中国政策性银行的法律形式
(二)中国政策性银行的资本
(三)中国政策性银行的组织机构
(四)中国政策性银行的管理体制
第五节 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律制度
一、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概念与特征
(一)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概念与分类
(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基本职能
(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特征
二、中国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立法
三、城市信用合作社法律制度
(一)城市信用合作社的性质与法律地位
(二)城市信用合作社设立、变更与终止
(三)城市信用合作社组织形式与管理体制
(四)城市信用合作社业务范围与业务规则
(五)城市信用合作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六)城市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
(七)城市信用合作社联社的管理
四、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制度
五、财务公司法律制度
(一)财务公司的性质与法律地位
(二)财务公司的组织形式与组织机构
(三)财务公司的设立、变更与终止
(四)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及业务规则
六、典当行法律制度
(一)典当行的性质、地位与组织形式
(二)典当行的设立、变更与终止
(三)典当行的业务范围及其限制
(四)典当行的业务规则
(五)法律责任
考核知识点
第一节 银行法概述
银行的概念、功能与分类
中国银行体系
银行立法
第二节 中央银行法律制度
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中央银行的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
中央银行的体制
中央银行的资本
中央银行的性质
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
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与地位
中央银行的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
货币政策目标、货币政策工具
中央银行金融监管的目的、原则和权限
金融监管的对象和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金融业务、金融市场的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的财务会计制度
违反中央银行法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商业银行法律制度
商业银行的概念
商业银行的性质与地位
中国的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的一般原则
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
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
商业银行的体制
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接管与终止
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与业务规则
商业银行与客户关系的法律性质
银行合同法律制度
银行与客户关系的种类
银行与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商业银行的财务会计制度
商业银行的自我监督管理
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稽核与检查
违反商业银行法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 政策性银行法
政策性银行的性质、职能及特征
政策性银行的法律地位
政策性银行与外部各方的关系
中国政策性银行的建立及其业务范围与业务规则
中国政策性银行的资本、组织形式、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
第五节 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律制度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概念与特征
中国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立法
城市信用合作社管理制度
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制度
财务公司法律制度
典当行法律制度
考核要求
第一节 银行法概述
识记:
银行的概念与类别
银行立法
中国现行银行体系
领会:
银行的功能
第二节 中央银行法律制度
识记:
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中央银行的资本
中央银行的组织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与地位
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
中央银行金融监管的目的、原则和权限
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的财务会计制度
领会:
中央银行的职能
中央银行的体制
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
货币政策目标
应用: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的内容
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商业银行法律制度
识记:
商业银行的性质与法律地位
中国的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与组织机构
商业银行的体制
商业银行与客户关系的法律性质
商业银行的财务会计制度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
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
领会:
商业银行的一般原则
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和业务规则
商业银行合同法律制度
应用:
银行与客户的权利义务
违反商业银行法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 政策性银行
识记:
政策性银行的性质与特征
中国的政策性银行
中国政策性银行的资本、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管理体制
领会:
政策性银行的职能
政策性银行与外部各方的关系
应用:
中国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范围及业务规则
第五节 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律制度
识记: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概念与特征
中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立法
城市信用合作社的性质、地位及管理体制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性质、地位及管理体制
典当行的性质与地位
领会:
典当行的业务范围与业务规则
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与业务规则
应用:
信用合作社与商业银行的比较
第三章 银行法(下)
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本章,考生应当能够掌握银行(主要是商业银行)的行为法律制度即基本业务规则。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储蓄存款制度,单位存款制度,贷款制度,贷款担保制度,支付结算制度,银行投资及其他业务制度,银行电子化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规范。
内 容
第一节 存款法律制度
一、存款法基本制度
(一)存款与存款法
1.存款的概念
2.存款的法律性质
3.存款法
(二)存款的分类
(三)存款合同
(四)存款业务基本规则
(五)违反存款法的法律责任
二、储蓄存款的法律制度
(一)储蓄存款及其立法
(二)储蓄原则
(三)储蓄机构
1.储蓄机构的设立
2.储蓄机构业务范围
(四)储蓄业务基本规则
1.利率及结息规则
2.提前支取规则
3.挂失规则
4.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规则
5.存款人死亡后存款的过户及支取规则
6.储蓄业务禁止规则
三、单位存款法律制度
(一)单位存款及其立法
(二)单位存款的分类
(三)单位存款基本规则
1.财政性存款专营
2.强制存入
3.限制支付
4.监督使用
(四)单位定期存款规则
(五)查询、冻结、扣划单位存款规则
第二节 贷款法律制度
一、贷款法基本制度
(一)贷款及其立法
1.贷款的法律性质
2.贷款立法
(二)贷款主体规则
1.借款人的资格、条件、权利、义务及其限制
2.贷款人的资格、条件、权利、义务及其限制
(三)贷款的种类、期限和利率规则
(四)贷款程序规则
贷款申请、信用评级、贷前调查、贷款审批、签订合同、发放贷款、贷后检查、依法收贷
(五)贷款管理责任制
行长负责制,贷款审查委员会制、审贷分离制、贷款分级审批制、岗位责任制、驻厂信贷员制、离职审计制。
(六)贷款债权保全与清偿规则
1.兼并破产中的贷款债权保全
2.企业改制时的贷款债权保全
3.承包、租赁经营时的贷款债权保全
4.分立时的债权保全
5.产权有偿转让或申请解散时债权保全
(七)不良贷款监管规则
1.不良贷款的分类标准
2.不良贷款的登记
3.不良贷款的考核
4.不良贷款的催收
5.不良贷款的核销
(八)违反贷款法的法律责任
1.借款人的法律责任
2.贷款人的法律责任
3.其他人的法律责任
二、借款合同制度
(一)借款合同与借款合同法
(二)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
(三)借款合同的订立
1.借款合同的订立程序
2.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四)借款合同的履行
(五)借款合同的违约责任
(六)自然人借款合同的特别规定
(七)借款合同纠纷的解决
三、贷款担保制度
(一)贷款担保与担保法
(二)贷款保证担保制度
1.保证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2.保证人的资格与条件
3.保证合同
4.保证方式
5.保证期间
6.保证责任
(三)贷款抵押担保制度
1.抵押及其法律特征
2.抵押的种类
3.抵押物的条件及其限制
4.抵押物合同及其生效
5.质押的效力
6.质押权的实现
第三节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一、结算与结算法
(一)结算的概念与分类
(二)结算立法
(三)结算方式与结算工具
(四)结算的中介机构
(五)结算的原则
(六)办理结算支付的一般规定
(七)结算纪律
二、银行账户管理法律制度
(一)银行账户的概念与种类
(二)银行账户的管理原则
(三)开立银行账户的资格和条件
(四)银行账户的开立和撤销规则
(五)银行账户的监督管理规则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合作 金融 管理 金融法 考试 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