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管理办法.docx
- 文档编号:10549990
- 上传时间:2023-02-21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24.21KB
材料管理办法.docx
《材料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材料管理办法.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材料管理办法
2007年度材料费承包办法
各单位:
为贯彻“精细管理、集约经营”的方针,全面完成材料费控制目标,在材料管理上要坚持综合控制,系统管理,落实责任,严格监督,认真考核的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材料计划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突出修旧利废和自制加工的作用;巩固主体明确,权责相宜的材料管理体系,适应企业内部市场化的要求;转变经营管理观念,营造“人人参与管理。
处处注意节约”的良好氛围;坚决杜绝浪费现象,减少人为损失,实现材料费管理工作的良性循环。
一、完善全矿材料管理控制主体、适应企业内部市场化的要求
1、矿成立材管小组,下设材料管理办公室。
材料管理办公室对矿材管小组负责,对全矿各单位的材料管理工作履行计划、监督、考核、奖惩等职能。
矿材管小组:
组长:
童伯根
副组长:
陈贵、王汉民、黄华山、韩永海、翟建廷
成员:
吴灿银、徐基根、燕军良、陈怀成、何世久、许杰
张保荣、张恒昌、姚曹杰、徐志恒。
材料管理办公室设在企业管理科。
主任:
许杰
成员:
宋来应、王岭、王云东、史厚桃、张福、韩玉彭、杨凯、梁恩兰。
2、巩固材料控制主体
按照集团公司《2007年吨煤材料费管理办法》的精神,矿长是全矿材料费管理的主要责任者,负责材料费指标的完成、材料投入方向及重大材料投入的决策。
经营副矿长负责协助矿长管理材料费,具体负责材料费指标的分解、考核和奖惩,建立、健全各项材料管理制度,合理组织储备,组织协调开展修旧利废工作。
负责生产、技术、安全的副矿长、总工程师,是材料消耗的责任主体,负责完成矿下达的材料费定额指标,对生产工艺改革、支护形式、高分子材料(玛利散等)使用、“一通三防”和防治水投入、大型材料投入(钢丝绳、钢轨、皮带、电缆等)等提出安全和经济适用方案,组织开展技术革新、挖潜活动。
按照公司要求矿将单独制定班子成员与材料费指标挂钩考核方案,上报集团公司审定后执行。
⑴各系统分管领导
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材料管理工作,确保材料费目标的完成。
⑵企业管理科
企业管理科成立材料审批验收组和井下现场管理组,负责全矿所有生产材料的审批,废旧物资的验收和所有自制加工材料的现场验收工作,对生产现场的材料管理工作实施建议,监督和处罚。
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对各系统内部大宗材料实行借贷平衡,控制总量,要健全全矿各单位材料领用登记簿,并及时登记,上网公布。
⑶财务科
财务科负责月度材料费的统计工作。
⑷计划科
负责“作业计划”的编制工作,对负责局控成本的材料消耗及控制,确保局控成本的完成,对计划单列的单项工程、大修工程严格控制在计划之内,上述三项费用计划科承包考核。
⑸物管科
负责材料的核发、统计、月度材料计划汇总上报、废旧材料的入库、处理,成品材料的验收、入库及井口材料超市的管理工作,对发放的各类材料质量负责。
⑹坑代科
负责坑木代用品的加工以及废旧支护材料的整理、堆放工作。
对全矿支护类材料(工字钢、U型钢、钢筋笆)进行总承包。
具体办法另外制定。
⑺设备管理科
负责全矿井上、井下所有机电设备及自制加工材料配件的验收,对矿机厂的加工修理工作实施管理和验收,对全矿电缆投入实行总承包。
⑻综采预备区
负责全矿采、掘系统大型设备的安装、撤除工作,确保按计划领用、安装、拆除、移交。
不准冒领、丢失。
对全矿的高压胶管负责领用,加工,回收验收,维修复用及以旧换新的发放,确保全年新胶管投放量逐年减少。
掘进系统安装工程的计划编制必须遵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新胶管的投入。
⑼其它各生产管理单位
负责本单位使用材料的领用,回收移交和管理工作。
二、材料费目标
1、根据今年全矿生产安排,
2、全矿材料费经测算分解为原煤材料费25.81元;自用煤1.09元;劳动保护0.21元;材料差价0.9元;单体支柱租赁费0.94元;其它3.87元。
合计吨煤材料费32.82元。
3、材料费的分解:
按系统分解、责任到单位,各系统分管领导是本系统的直接责任者,各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者,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分解见附表。
4、选煤厂材料费实行总承包,其中洗精煤材料费元/吨,洗动力煤材料费元/吨,分月计量分月考核,与当月产量挂钩。
5、火工品对通风区和使用单位实行双向考核,即在正常考核使用单位同时,月底对通风区按炮采产量和炮掘进尺,核实考核,按全矿节超的20%计入通风区材料费总额。
6、07年安排封堵材料费90万元,由防突区负责包干使用,节超按10%奖罚防突区,突发性投入除外(突发性投入必须经矿长批准)。
7、生产辅助单位按06年平均标准安排,实行材料费总承包,其中机电科1.45元/吨;保运区1.97元/吨(包括机厂材料费和所有开关维修材料费);运输区1.15元/吨;通风区1.65元/吨;防突区0.92元/吨;综采预备区1.46元/吨;设备管理科0.55元/吨;南二0.2元/吨;煤管科3500元/月;水厂3000元/月。
8、各单位承担的大修和新安装工程超计划部分全部从本单位承包的材料费中列支。
三、日常管理
(一)、领料管理
1、各生产管理单位按照“月度作业”计划及材料消耗控制指标,填写《领料单》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经企管科审批后到发料仓库批领材料。
为方便生产,小班班前领料可由领料人持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的领料单到井口超市领用材料,井口超市要逐日登记各单位实际领用具体材料,并上网公布,企管科负责逐日登记其它材料,并上网公布。
装车材料凭领料单办理装车料票。
属局控成本及计划单列的单项工程,经企管科审批后到计划科加盖“局控”章。
所有料单都必须注明工程名称和用途,以方便财务科对材料的分类,否则企管科拒绝审批,已经发现罚审批人员每单100元。
2、各基层单位必须设立《材料消耗和库存情况》台帐。
凡保留仓库的单位,台帐不全,帐物不对应的,罚单位主要领导每次100元,企管科不定期抽查。
(二)、发料管理
1、材料全部由物管科负责核发,各单位加工完成及修理自用的材料,必须经设备管理科(机电配件)企管科共同验收入库,交物管科统一发放。
对大型配件,大型材料,由设备管理科和企管科共同验收,物管科现场发货、并补齐手续。
2、各单位必须按照领料程序办理领料手续,杜绝无票发料。
发现一次罚物管科50元;对涉及安全生产的紧急用料,可以先发料后补票,补票手续必须在第二天完成,否则自第三天起,每天罚领料单位50元,直到补齐票为止。
3、物管科应严格审查料票。
严格按料票注明的规格、数量发料,发现一次不按料票规格发料罚发料人20元。
发料员在每次发料后必须及时上网登记实发材料数量、价格和材料费总额,或填齐料单第三联送交内部银行登记上网。
实现日清月结。
4、物管科应严把质量关,质次价高的材料,应杜绝入库。
生产单位在领用的材料中发现质量问题应由物管科负责调换或退料。
5、各单位因管理不到位造成材料丢失的,已经查证,按原值赔偿,单位领导占30%。
(三)、现场管理
1、各单位领用的材料要码放整齐,上架、挂牌。
对各单位的单项工程应控制材料投入量,务必做到“工完料尽”。
2、企管科材料管理员要坚持现场巡查制,对现场查出的问题,应现场督促有关责任主体落实解决方案。
对当班难以解决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给分管矿长处理,对生产会安排及《联系单》要求整改不力者,按材料(或设备)等价处罚责任主体单位,单位领导个人承担10%,从工资中扣除。
3、企管科定期组织材管人员和有关单位对全矿各单位材料入库及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掌控材料投入情况,对整改的问题及时通报给有关领导和责任单位、并跟踪落实。
(四)、材料的转运、回收、验收
1、加强井下材料的周转使用,坚持杜绝新料升井、重复投入的现象,不同单位间周转材料必须办齐手续。
2、必须升井、回收的材料、设备,坚持“谁拆除,谁回收”的原则。
3、对于需拆除设备的巷道,技术科应于拆除前以联系单的形式通知企管科材管办,由材管办安排有关单位查验拆除和封闭前的情况。
4、对于工作难度大、安全环境差的巷道回收材料有困难的地点,由施工单位提交申请,经分管矿长批准,由技术科、安监处、调度所、企管科及相关单位现场鉴定提交方案,施工单位专门编制措施回收。
(五)、回收材料的验收处理
1、各负责回收、验收的单位必须要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如果造成材料丢失,一经查实由材管办按丢失材料等价处罚责任单位。
其中主要领导承担10%。
2、11.4kw绞车使用的钢丝绳,保运区负责在井下回收用于岩巷扒矸机。
保运区负责把绳卡好、盘好,通知接受单位领取,升井后及时办齐转运钢丝绳手续。
(由绞车使用单位,旧绳领用单位签字)保运区每月月底将“转运票”交企管科统一做帐。
要每盘旧绳保证达50m以上且能保证安全使用,每盘回收奖20元。
3、高压胶管由采煤预备区负责回收,并指定回收地点。
由各使用单位或设备拆除单位负责回收,企管科验收组在地面回收点现场验收后交预备区。
回收单由预备区企管科共同签字后交企管科统一做帐。
回收奖3m以下0.5元/根,3m以上1.0元/根。
4、鼓励各单位自行回收,修复小型电设备,但回收和修复后都必须经设备管理科验收、签字,将验收单交企管科按规定奖励。
(六)关于采掘系统小轨道交接的有关规定
(1)、掘进系统各区队应按照生产要求,在调度所的统一安排下确定已完工的工程是否需要起道,否则由调度所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企业管理科按交换单位注明的轨道数量等价规划拨到接收单位。
需一次性起道的。
按矿领导的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起道并运到指定地点,矿支付规定的起道奖,否则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不能一次性起道的(如采煤区)、不需要起道的工程,由工程交接负责人安排,把现有轨道全部移交给接收单位,并在移交单上注明轨道数量和交换单位签字后交企业管理科。
采煤区的风巷按月度进尺核定小轨道材料费否则材料费由本单位自己承担。
小轨道严禁丢失,否则按价赔偿,特殊情况必须经生产矿长签字才允许丢失。
(3)、小轨道的回收,原则上是“谁移交,谁回收”,特殊情况由掘进矿长平衡,移交地点由调度所确定,掘进队负责给采煤区签字填写回收单并注明数量。
月底采煤区把移交单交材管办。
(4)、掘进队原则上不再补充新轨道,确需补充的,本队材料费中支付。
特殊情况由矿长办公会平衡。
(七)关于金属支架管理的有关规定
①、需架设金属支架的生产区队,必须熟悉单位工程的基本情况及月度作业计划,严格控制支架总量。
单位工程尽可能做到工完料尽,总工程结束,剩余支架超过7架者,按支架成本记入单位总成本参与材料费奖罚。
②、因工作面调整需交接的支架,必须办齐手续交企业管理科批料站:
无人接收的支架,必须升井,新工作面支架规格相同的,原则上剩余支架同时专走,否则按月底支架总数计算。
③、每月月底批料站将各队已经审批的支架数量统计好交材管办,材管办负责与各队验收单及井下材料管理员验收情况对比,月底超批支架超过实际支架数3%的部分,记入单位材料费总额奖罚。
锚喷支护备用料除外。
④、因特殊原因确需升井的新支架,必须经井下材料管理员现场签批,生产队负责标注“新料”字样才可升井,升井后经企业管理科地面验收组验收,否则新支架一律记入单位成本。
新支架升井矿不支付回收奖。
⑤、因加工原因未能及时下井的支架,各单位必须及时办理退料手续。
否则以批料单统计为准。
(八)关于钢编胶管考核管理办法
1、领料、加工、发料
综采预备区负责新钢编胶管的加工和旧钢编胶管的修旧工作。
综采预备区每月将各种规格的钢编胶管计划报物管科,物管科进料前先核实库存情况后再调整进料计划。
综采预备区办理领料手续领取高压胶管原料,然后根据规格要求加工成制成品。
最后将制成品返送物管科,由物管科验收计数。
生产使用单位、考核单位凭料票从物管科领取钢编胶管制成品,其它单位办理审批手续后才能领取。
工作面安装和收作使用的钢编胶管由生产单位开票领取,考核时予扣除。
2、考核
对综采预备区采取钢编胶管与加工后成品胶管的差值进行考核。
物管科负责成品钢编胶管的验收。
3、钢编胶管的回收
各生产单位要回收使用过的废旧钢编胶管,回收后集中送交物管科,物管科给予验收,并给送交单位出具验收发票。
综采预备区负责将物管科回收的旧钢编胶管进行整修。
采掘各单位回收的旧钢编胶管矿给予回收奖励,奖励标准:
执行原规定
综采预备区将旧钢编胶管改修后送交物管科,矿支付比新钢编管稍高的加工费。
(九)关于单体支柱、交接顶梁等租赁材料的有关规定
1、采煤矿长、技术科采煤组和坑代科共同承包单体支柱的租赁费,按季度考核,节超按20%奖罚,最高以200元/人为限。
2、坑代科负责按照生产技术科提供的“租赁计划”组织货源,保证供应;及时修复各单位升井的支柱和顶梁。
超计划租赁的支柱和顶梁,其租赁费由坑代科负责赔偿,月底由企业管理科一次性从工资中扣除。
对修复的支柱必须按有关技术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否则由有关单位按相关文件进行追查处理。
3、生产技术科负责按照每个月各生产单位的工作面情况制定并下达“单体支柱、绞接顶梁租赁计划”,各单位负责落实,企业管理科负责督促落实。
生产技术科在制定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周转量,由坑代科集中保存,确保生产需要。
因计划不周造成积压(超租)或不足从而影响生产,按有关规定处罚生产技术科。
4、各采掘区必须按计划领用单体和顶梁,否则超计划部分租赁费由各单位自己承担,企业管理科负责从材料费中直接扣减材料费计划,对工作面损坏的要及时更换,码放整齐,督促调运单位及时调运,否则按超租论处(以联系单为准)。
掘进用单体计划外单列。
5、调运队必须及时调运各单位的单体和顶梁,因调运不及时造成的超租,租赁费由调运队负责,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日常调运以联系单为准,以两日为限。
特殊情况以生产矿长批条为准。
6、企业管理科对全矿的单体支柱和顶梁使用和租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按时处理相关业务。
材料管理员对各单位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和处罚,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给有关领导。
凡因管理不到位造成超租,由材料管理办公室和材料管理员共同承担租赁费。
(十)电动潜水泵、隔膜风泵管理办法
1、公司机厂是我矿小电泵的定点维修单位,机厂负责维修质量。
维修好的电泵,做好维修记录,三次以上的电泵,不再维修,退回物管科,按报废处理。
2、物管科负责成批提供损坏的小电泵,每批不得少于10台,并与机厂签订交接手续,注明每台编号。
经过验收后,机厂送回的电泵必须每台登记,办好交接手续。
经过机厂检验确属无法维修的电泵,机厂负责原件送回物管科,物管科负责彻底销毁。
3、机厂每一批电泵维修完毕,要及时通知企业管理科验收组,验收组负责通知物管科、设备管理科三家到现场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后的电泵放入水箱内浸泡,并由物管科负责加锁,两天后仍由三家现场开锁检验,逐台试验,验收合格即送回物管科,不合格电泵机厂继续维修。
验收过程中,设备管理科负责电泵的功率测定、绝缘程度等相关技术数据,各项指标都达到《规程》要求才算合格。
4、企管科验收组每批次验收时,不定期邀请采煤、掘进、保运、修护等单位共同参与验收,受邀请单位必须参加,否则每次罚款50元.
5、物管科发放电泵必须在出水口或泵身打上钢印编号,发放时,在台帐上记录编号和使用单位,否则每发现一台泵无钢印罚物管科50元.
6、各使用单位交回的电泵物管科要记录好交回单位及编号,交回单位必须签字验证.物管科每天早晨通知企管科验收组,由企管科验收组负责组织设备科、物管科三家共同对交回电泵进行检查.经检查如属于维修质量原因,罚维修单位每台500元;如属于使用不当造成烧坏,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电泵费340元,并加罚单位主要领导每台50元;如因接线原因,罚保运区每台340元.
7、物管科如不及时通知企管科对坏泵的检查,以影响生产论处,罚物管科每台340元.。
8、物管科报废的电泵,处理前,必须组织设备、企管等单位现场鉴定。
9、07年取消水泵租赁使用办法,改为各单位按照生产需要自行审批领用,实行新泵新价格、旧泵旧价格。
以06年12月底物管科登记在册的租赁数量为依据,各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办理手续,全部以半价处理,具体办法另外制定。
四、材料考核与奖罚
(一)、考核及奖罚原则
1、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累加使用,工资抵补的原则;
3、综合控制,系统平衡的原则。
(二)、各系统承包人
1、采煤系统:
陈贵、吴灿银负责采煤一~五区,机采予备区。
2、掘进系统:
王汉民、徐基根负责掘进一~五区,修护一、二区。
3、通风系统:
黄华山、何世久负责通风区,防突区。
4、服务系统:
翟建廷、陈杰负责机关,煤管科,物管科,水厂。
5、生产辅助系统:
韩永海负责机电、保运、设备科和运输区。
6、选煤厂:
燕军良负责。
7、南二风井:
陈怀成负责。
8、通讯科,坑代科及物业处单独考核。
(三)、奖罚规定
1、各系统带指标运作,本系统材料费节、超时,承包人承担10%的奖罚指标。
2、各生产单位材料费节、超时,班(队)长以上干部承担30%的奖罚指标,但以500元封顶。
(四)、考核方案
1、每月1-5号由各基层单位与内行和材管办核对上个月的材料费用情况,并依实际施工情况和材料定额核实材料费计划。
2、每月6-8号由材管办会同计划科、财务科依据各单位生产完成情况和《材料消耗定额、限额》计算各单位材料消耗情况,填报《材料消耗汇总表》,每月10日前后召开基层各单位材料管理人员会议,听取基层意见在此基础上材管办对照标准专题研究奖罚建议,制定《奖罚表》上报领导审批。
3、各单位必须制定材料费奖罚办法,经区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五、其它规定
1、严格材料计划的严肃性,坚决杜绝无计划用料和超计划用料。
各单位在上报月度材料计划时,必须注明是不是在上个月已经计划而没有到货,物管科负责审查,不得重复向供应站申报计划造成重复采购,否则基层单位有权拒绝一次开票出帐,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罚物管材料费的10%。
特殊情况用料必须经矿长办公会平衡。
2、物管科应按质按量发放材料,不得克扣材料总量,否则按“少一罚十”予以补偿,并对责任者50元/次予以罚款。
3、各单位应加强材料的管理,因管理不善造成材料丢失和浪费的,一经查实,对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等值罚款。
4、各责任主体对自己管辖范围内,因管理不到位造成设备、材料损失、损坏的应按损失值予以罚款。
5、对各单位自行修理的小型设备、电器的材料投入经设备管理科和企管科验收后,由矿材管办等值拨付。
6、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施工,减少无效进尺。
因无效进尺而造成的材料浪费,如属管理原因一律按材料等值赔偿。
7.设备管理科要加强对电缆的管理工作,实行入井。
升井验收跟踪管理,建立台帐注明入井时间、使用地点、升井时间领用人、发放人和回收人及数量。
对已确定回撤的采掘工作面要文字通知限期回收,责任到人,实行闭合管理。
对已确定丢失的电缆要追查责任,按价赔偿。
材管组不定期经常台帐和实物,帐物不符,按丢失论处,由科领导和管理组负责赔偿。
8、加大修旧利废力度,坑代科要提高旧U型钢的修旧数量,确保不低于当月加工总量的40%。
07年全矿共投入新U型钢3660吨,工字钢180吨,经测算07年实际分别需要2624吨和530吨,07年对坑代科考核新U型钢3200吨,工字钢100吨,超额投入罚坑代科。
9、撤除的机电设备包过材料性设备,由企业管理科和设备管理科共同验收后,完好的全部交保运区保管,损坏的由设备管理科安排有关单位保管维修,属于设备管理科的交设备库存放。
各接收单位否则给移交单位出具证明。
保运区必须按移交数量提供材料和设备,否则按丢失处罚。
10、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改革支护工艺,努力降低材料消耗。
11、一切废旧材料、设备的处理,除严格执行矿有关规定外,各责任主体应提前报批待处理材料的规格、数量情况,并严格按批准的情况办理,否则一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0-2000元,单位领导100-200元。
本办法是对矿《物资管理办法》的必要补充和完善,以《物资管理办法》为原则,各单位在具体执行中不可偏颇。
本文解释权属矿长办公会,本规定自07年1月执行
附件一、采煤工作面材料消耗定额
附件二、掘进工作面(煤和半煤巷)材料消耗定额
附件三、掘进工作面(岩巷)材料消耗定额
附件四、辅助单位材料消耗定额
附件五、07年度主要材料控制指标
附件六、全矿各单位材料费承包一览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材料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