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加工行业 安全消防环保法规常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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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加工行业安全消防环保法规常识
安全篇
第一章、安全法规常识
安全生产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关于改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各项措施的总和。
主要涉及安全法规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八、《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方针
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劳动保护工作的指导方针。
安全方针就是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思想,扎扎实实地搞好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同时也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当成头等大事来抓。
对劳动者自身来说要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不断提高自我防范保护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执行。
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这十二个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而制定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明确指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
建筑业是伤亡事故多发行业
据统计,建筑行业是伤亡事故多发行业,仅次于矿山行业。
其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这五类事故主为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6%以上,称为建筑业的“五大伤害“。
新工人上岗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指出: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也是新工人上岗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新工人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
建筑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
即公司教育、项目部教育、班组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和其他工种人员以及对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
架子工、电工、焊工、起重工、爆破工、起重司机(指挥)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等。
《劳动法》规定: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
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时年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坚决杜绝“三违”
“三违”是指: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七成以上建筑行业事故均是由于“三违”所致。
由此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依据《刑法》,负责刑事责任。
坚持事故立即报告制度
发生事故要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四不放过”是指:
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患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第二章劳动保护和消防安全
劳动保护是指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
《建筑法》规定:
“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安全用品。
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有权检举和控告”。
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对女职工实行“四期保护”(四期指的是月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四期”内不得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作业。
未成年工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对未成年工,不得安排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及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禁止安排加班加点和夜班工作。
“三宝”、“四口”和“五临边”
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的“三宝”是: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建筑施工安全要做好“四口”防护。
“四口”在建筑施工行业中是指:
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和出入口(也称通道口)。
建筑施工安全要做好临边防护。
“五临边”指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上下通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
正确戴好安全帽
凡进入建筑施工现场人员必须带安全帽,并且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
安全帽的正确戴法是:
一、安全帽由帽衬和帽壳两部分组成,帽衬与帽壳不能紧帖,应有一定间隙(帽衬顶部间隙为20—50mm,四周为5—20mm);当有物坠到安全帽壳上时,帽衬可起到缓冲作用,不使颈椎受到伤害。
二、必须系紧下颚带。
当人体发生坠落时,由于安全帽戴在头部,起到对头部的保护作用。
白色安全帽为建筑安全监督人员所佩戴。
红色安全帽为施工安全管理人员所佩戴。
蓝色安全帽为特种作业人员所佩戴。
黄色安全帽为建筑施工人员所佩戴
正确使用安全带
高处作业人员,在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凡在2米以上悬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安全带必须先挂牢再作业。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要避开锐角、夹刺、刀刃等,要避免接触明火和酸、碱化学物质作业。
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挂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其他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
凡直接从事带电作业的人员,必须穿合格的绝缘鞋、戴合格的绝缘手套,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电工、焊工必须戴合格的手套,穿好绝缘鞋和使用护目镜及防护面罩。
操作旋转机械设备人员,应穿袖口紧、下摆紧、裤脚紧的工作服,不准带手套、围巾,女工的发辫要盘在工作帽内,不准露出帽外。
距离地面2m以上作业架子或操作平台要有防护栏杆,及挡脚板或安全网。
施工的通行道、脚手架、工作台、梯子、工具、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要定期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严禁使用。
严禁酒后上班
国家建设部规定:
“严禁酒后上班。
”
施工现场必须正确配置合格有效消防器材
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明显消防标志,消防器材须垫高放置。
一般采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按照瓶侧面上注明的使用方法正确操作灭火器。
灭火器必须定期检查,保持其压力正常。
每位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掌握消防安全知识
燃烧需要三个基本条件:
火源、可燃物、助燃物(通常是指空气),有效地管理好可燃物,避免三者之间相互作用,是防止火灾的基本方法。
可燃物有三种:
1、固定可燃物(如木材);2、可燃流体(如汽油);3、可燃气体(如液化气、乙炔)。
火灾导致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有:
有毒气体中毒;缺氧、窒息;烧伤致死;吸入热气。
扑救火灾一般有三种方法:
1、隔离法,将可燃物与火隔离。
2、窒息法:
将可燃物与空气隔离。
3、冷却法:
降低燃烧物的温度。
发生火灾时,基本正确的应变措施是:
发出警报,疏散,在安全情况下设法扑救。
安装电灯应注意:
电灯泡与可燃物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严禁用纸、布做灯罩或包扎灯泡。
烟头的表面温度为200~300°C,烟头的中心温度为700~800°C,因此,吸烟容易引起火灾。
打电话报火警时应注意:
要讲清楚起火场所详细地址,着火情况,着火物品,有无爆炸危险,是否有人被困及报警的电话号码和报警人的姓名等。
常见灭火器的种类及使用方法
1、泡沫灭火器。
适用于普通火灾及油类火灾,分为化学泡沫和机械泡沫两种。
其中化学泡沫使用时颠倒使用,现已淘汰,而机械泡沫使用方法与干粉灭火器相同。
由于有一定导电性,不能扑救忌水和带电物体火灾。
2、二氧化碳灭火器。
适用于油类火灾和气体火灾。
使用方法:
(1)拔出保险插销。
(2)握住喇叭喷嘴和阀门压把。
(3)压下压把即受内部高压喷出。
使用时注意防止冻伤。
3、干粉灭火器。
分为ABC和BC两种。
其中适用于普通火灾(A类),油类火灾(B类),气体火灾(C类)。
三类火灾灭火器使用方法是:
(1)拔掉保险销。
(2)喷嘴管对着火焰根部,压下阀门压把即可喷出。
施工现场电气火灾扑救方法
施工现场因电气设备、线路绝缘老化、短路等因素,引起的电气火灾发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再使用沙土、干粉灭火器等合格有效灭火器。
不得使用水、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以防止或避免救火人员有触电危险。
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焊、割作业不准与油漆木材加工等易燃、易爆作业同时上下交叉作业。
高处焊接下方应有专人监护,中间应有防护隔板。
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特别是在易燃、易爆物品周围,严禁烟火。
班后防火必须做到:
交接班不交代清楚不走;用火设备火源不熄灭不走;用电设备不拉闸断电不走;可燃物不清理干净不走;发生隐患不报告不处理好不走。
安全生产的一般规定
1)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即施工单位专职安全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的安全教育;施工队对工人进行的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班组针对本工种进行操作项目的安全教育。
特别是新工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参加施工人员,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过程中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施工区域条件不一,作业环境不同,电气设备多、机械、材料多、杂物多,每个人要正确使用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严禁赤脚、穿拖鞋、或带钉易滑的鞋进入操作岗位。
5)进入施工区域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带。
6)施工区域内的一切安全设施不得擅自随意拆改。
7)进入施工区域,非本工种人员禁止乱摸、乱动各类机械设备;不得在起重机械吊物下停留;不得钻到车辆下休息。
8)禁止在楼层卸料平台处把头伸入井架内或外用电梯楼层平台处张望。
9)注意建筑物内的各种孔洞;上脚手架注意探头板及周边防护,不得冒险跨越。
10)高处作业时,严禁向下扔任何物件,上下建筑物要走搭设的入行斜道,不得往下蹦跳。
无可靠防护、在2米以上的高处、悬崖和陡坡作业要系好安全带。
11)进入施工区域严禁打闹;吸烟要到吸烟室;用火要办用火证;严禁酒后上岗操作。
1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3)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身体检查。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症、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三级配电是指施工现场从电源进线开始至用电设备中间应经过三级配电装置配送电力,即同配电箱(配电室内的配电柜)、经分配电箱(负荷或若干用电设备相对集中处),到开关箱(用电设备处)分三层次逐级配送电力。
两级漏电保护是指在整个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总配电箱必须装设漏电开关,所有开关箱也必须装设漏电开关。
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作重复接地。
接地、接零必须有可靠电气连接。
用电设备必须保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施工用电每台设备都必须设置一个专用开关箱,电箱内设有一个刀闸开关及一个漏电保护器只控制一台用电设备,避免发生错误操作。
正确使用开关箱的安全知识
1、开关箱具有防雨、防尘功能,并有门锁。
固定电箱一般安装高度为1.3米—1.5米,与控制固定电气设备距离不大于3米,移动电箱一般安装高度为0.6—1.5米。
2、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扳手工具、碘钨灯管等任何杂物,以免错误操作造成触电事故。
3、开关箱四周严禁堆放杂物,必须保持一定操作、维修空间以及一定间距通道。
建设职工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1、信誉至上,就是要信守合同、实践诺言、履行协定,从而取得建设单位(业主)对施工单位(包括职工)的信任,以维护企业的声誉。
2、质量第一,就是要求我们在职业活动中始终要把质量放在第一位。
事事处处认真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优良的生产、工作和服务来赢得用户的满意和信任。
建筑行业的职业道德
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精心设计、精心施工,不合格的工程不交。
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
严把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用,不合格的工序不交接,严格按技术交底和设计图纸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主动回访保修,坚持跟踪服务。
所有竣工工程,都要严格按照保修条例规定四访保修,不推诿,不扯皮。
信守合同,维护企业信誉。
严格按合同要求、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拖期,不甩项,不留尾巴,做到工完场清。
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做到物料堆放整齐,道路通畅,防护措施完善,按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文明施工标牌,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
施工不扰民,不乱排放污水,不乱倒垃圾,施工现场不乱扔材料、工具。
夜间施工严格控制噪音,道路及管沟开挖尽量不影响交通。
第三章安全规定
施工用电作业安全技术
用电管理与使用不当,会发生电气火灾或人身伤害事故,对人体伤害主要有两类,一为电击;二为灼伤。
触电的主要原因是:
在工程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距离小于最小安全距离时未增设屏障、遮栏或保护网,造成机械设备或钢管、钢筋等碰触架空线路;电气设备或手持电动工具漏电;电线电缆破皮,老化造成漏电;移动式照明或潮湿处所的照明未使用安全典雅或照明电极接错发生触电。
电气短路事故会发生电气火灾或人身灼伤事故。
为防止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工地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按照现行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执行,并做到:
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工程,中性点直接接地的380/220V三相四线制的低压电力系统,必须按规定实行TN—S接零保护系统(俗称三相五线制)及按规定使用漏电保护器;编制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或用电安全技术措施与电气防火措施;并按规定做好用电管理、外电线路防护和配电线路、照明、配电箱、开关箱等的配备工作。
2、应按照规范要求,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接零或接地保护,保证其安全使用。
3、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如下表。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5
对达不到以上最小距离,必须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
4、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开关箱、各种开关、插销及导线等,必须保证完好无破损、裸漏导体现象,操作闸刀开关、磁力开关前,必须将电闸盖盖好后再操作。
5、如发现电气设备出了故障或破损、导线脱落等情况,应立即向领导报告,由电工检修。
6、施工现场低压架空线路的架设高度,一般场所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小于4m,与机动车道交叉时,1KV以下距地6m,1KV~10KV距地为7m,室外灯头距地最小为3m,室内灯头距地最小为2.4m.。
7、施工现场应使用金属配电箱、开关箱、室外设置应有防雨、防潮、防尘设施;不得装设在易受物体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8、配电房、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
移动式分配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箱内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9、固定式分配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
移动式分配配电箱、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设备应采用自动开关或降压起动设置。
10、移动式分配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取橡皮绝缘电缆,进、出线的豁口加设保护圈。
11、漏电保护器应采取两级保护,第一级装设在总配电盘处,第二级装设在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并应装设在配电箱或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第二级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毫安(第一级可大些),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一、二级均应小于0.1秒,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使用。
12、移动电焊机、切割机或照明等线路,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如果导线被物体压住时,不得硬拉,防止把导线拉断造成漏电。
13、操作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动机械,要戴好绝缘手套,开关箱内必须安装灵敏可靠的漏电保护器。
使用插销时单相设备必须用三眼插销,三相设备必须用四眼插销,(将其中上眼接保护零线)。
不得将电线线头直接插入插座眼内使用。
保护零线应使用黄、绿双色线和多股铜芯线。
14、潮湿处所及移动式照明必须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使用的行灯要有良好的手柄和金属护套,导线使用双芯橡皮软护套线。
15、在雷雨天气,不要走近高压电杆与变压器。
各种漏天用电设备要把闸刀拉下用防雨设施盖好。
16、发现电气火灾事故,应立即先切断电源,再用二氧化碳、四氯化炭等灭火器材消灭火灾,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17、清理施工现场,打扫卫生及擦洗设备时,严禁用水或湿布去冲洗、擦洗电气设备与线路,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18、用电设备停止使用或下班时,应拉闸断电,并锁好开关箱。
19、安全用电“十不准”
(1)不准无证安装、拆除、检修电气设备;
(2)施工用的电气线路、电器装置、电气保护装置安装完成后;
(3)电器设备与电线材质低劣及无产品检验合格证的,不准购买、入库和发出使用;
(4)发现使用中的电气线路、电气装置老化、破损、绝缘不良、型号、规格不符,防护设备不完善,不能确保安全时,不准继续使用;
(5)机械设备及使用Ⅰ、Ⅱ类电动工具、照明线路,未安装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器,不准投入使用;
(6)各种电气导线不准在地面拖拉及无保护设施或将导线拉接在脚手架上、树木上或金属物体上,不准将衣服、毛巾等搭挂在电线上;
(7)不准将电线头直接插入插座眼内或搭挂在闸刀上部的铜片或铜排上。
(8)不准在熔断器上使用其它金属丝(如铜丝、铝丝、铁丝等)替代保险熔丝;
(9)在特殊情况下,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未使用好确保安全的绝缘防护用品(用具)和无监护人在场,不准从事带电作业;
(10)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准放置杂物,亦不准在配电箱周围1m的范围内堆放工具、材料及其它材料。
20、触电急救方法
(1)一旦发现有人触电,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
一是拉闸断电,二是用木杆、竹竿挑开电线,或使用电工钳或木柄斧子剪断、砍断电线,绝不可直接用手去接触触电者肉体,防止多人触电造成事故扩大。
(2)触电者脱离电源后的救护。
应尽量在现场施救,先救后搬;搬运中不能中止抢救。
要密切注意触电者变化,按伤势轻重采取不同救护方法,如触电者呈一定的昏迷状态,还未失去知觉,则应让他在空气流通处静卧保持安静,救护人在旁看护,并请医生前来诊治救护。
如果触电者呼吸或心跳停止或者呼吸极度衰弱并有痉挛现象,则应立即进行人工氧合,进行急救,并速请医生前来抢救。
人工氧合包括人工呼吸(仰卧压胸法,仰卧压背法和口对口人工呼吸法三种)和胸外心脏挤压按摩法,必要时可两种方法交换进行,就是在送医院途中也不能中断抢救工作,另外不得给触电者注射强心针,以免促使触电者的心室纤维性颤动更加恶化而造成死亡。
(3)人工氧合急救操作方法:
如
(1)仰卧压胸法:
抢救人员骑跪在触电者身体的上部位(切勿压在身上),牵拉摆动触电者的双手按在触电人胸部上下反复按压,按压速度每分钟30~40次或口对口人工呼吸同时进行,直至触电人有心跳和呼吸为止。
(2)心脏挤压按摩法:
抢救人员双手合按在触电人的左胸心脏部位,有节奏地挤压,每分钟60~70次直至有心跳为止。
加强对建筑工人的安全常识培训,能够有效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并能提高工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整体素质。
消防篇
1、《消防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制定《消防法》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的消防工作,其宗旨有三个方面:
一是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二是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三是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2、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我国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就是把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预防火灾和扑救火灾有机地结合起来。
在实际工作中,要把火灾预防放在首位,积极贯彻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力求防止火灾的发生,同时切实做好扑救火灾和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发现、有效扑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这一方针对我国的消防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它科学而准确地表达了“防”与“消”的辨证关系,反映了人们同火灾作斗争的客观规律,体现了我国消防工作的特色。
3、消防工作为什么要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涉及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以及每个人在消防安全方面各尽其责,是做好消防工作的经验总结。
防火安全责任制对于一个城市、一个地区来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领导责任,应当对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负责;对于一个单位来说,首先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在单位内部实行和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分管领导应当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各部门、各班组负责人以及每个岗位的人员应当对自己管辖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充分体现了消防工作的社会化特征,有利于调动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广大群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增强全体社会成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有利于提高全社会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
4、单位和公民有哪些基本的消防义务?
单位和公民基本消防义务有:
一是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
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二是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三是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5、哪些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应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建筑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
因为消防设计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是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的源头。
只有通过消防设计审核,监督执行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先天性火灾隐患。
6、哪些建筑工程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消防验收,主要是针对消防设计审核内容进行检查和必要的系统性能测试。
7、哪些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要申报消防安全检查?
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以及具有上述功能的综合性场所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经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同意,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公众聚集场的消防安全历来是消防监督管理的重点,这些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危害极大,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社会稳定。
对公众聚集场所或者开业前的消防监督检查的目的是进一步督促单位贯彻消防法规、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确保这些场所的安全。
8、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应当履行哪些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法》明确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备和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应当依照上述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住宅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9、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物内能否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我国《消防法》明确规定,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在消防法颁之前已经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应当限期加以解决。
对于在短时间内解决确有困难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
1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履行哪些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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