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学期考务册.docx
- 文档编号:10542069
- 上传时间:2023-02-21
- 格式:DOCX
- 页数:29
- 大小:135.22KB
第1学期考务册.docx
《第1学期考务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1学期考务册.docx(2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1学期考务册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
考
务
册
教务处
二00九年十二月
一、学院考务组
学院考务组组长:
赵鹏飞
学院考务组副组长:
陈传尚
学院考务组成员:
何大可、文媛、喻志坚、罗健文、罗树华、陈景勇、张伟珊、陆红光、陈琴珍、黎可生、刘淑芳、杨振宇
各考区考务组:
由各二级教学单位主任(或院长)、党支部书记、教务员等人员组成。
巡视员:
喻志坚、罗健文、罗树华、陈景勇、张伟珊、陆红光、陈琴珍、黎可生、刘淑芳、刘雪萍
督导组:
罗梓渊、杨春莲、赵彦忠、郑婉、缪彦珍
后勤组长:
邓新荣电工:
李国通医务:
医务室
场地设备:
杨荔琪司铃员:
王诗华
二、学院巡考安排
巡考领导:
黄卫星赵鹏飞林海龙黄昌孝蒋平生胡赛阳刘惠洪植新培
考试场次
考试时间
星期
考试时间
副组长
组员
第一场
1月11日
一
8:
10-9:
40
陈传尚
赵彦忠、罗树华、喻志坚、陈景勇、陆红光、陈琴珍、罗健文、刘雪萍、张伟珊
第二场
1月11日
一
10:
00-11:
30
陈传尚
赵彦忠、罗树华、喻志坚、陈景勇、陆红光、陈琴珍、罗健文、刘雪萍、张伟珊
第三场
1月11日
一
14:
45-16:
15
陈传尚
赵彦忠、罗树华、喻志坚、陈景勇、陆红光、陈琴珍、罗健文、刘雪萍、张伟珊
第四场
1月12日
二
8:
10-9:
40
文媛
杨春莲、罗树华、喻志坚、陈景勇、陆红光、陈琴珍、罗健文、刘雪萍、张伟珊
第五场
1月12日
二
10:
00-11:
30
文媛
杨春莲、廖新辉、罗树华、喻志坚、陈景勇、陆红光、陈琴珍、罗健文、刘雪萍、张伟珊
第六场
1月12日
二
14:
00-21:
15
文媛
杨春莲、刘小红、罗树华、喻志坚、陈景勇、陆红光、陈琴珍、罗健文、刘雪萍、张伟珊
第七场
1月13日
三
8:
10-10:
10
杨荔琪
罗梓渊、罗树华、喻志坚、陈景勇、陆红光、陈琴珍、罗健文、刘雪萍、张伟珊、
第八场
1月13日
三
10:
30-12:
30
杨荔琪
罗梓渊、罗树华、喻志坚、陈景勇、陆红光、陈琴珍、罗健文、刘雪萍、张伟珊
第九场
1月13日
三
14:
45-16:
45
杨荔琪
罗梓渊、罗树华、喻志坚、陈景勇、陆红光、陈琴珍、罗健文、刘雪萍、张伟珊
第十场
1月14日
四
8:
10-10:
10
何大可
郑婉、罗树华、喻志坚、陈景勇、陆红光、陈琴珍、罗健文、刘雪萍、张伟珊
第十一场
1月14日
四
10:
30-12:
30
何大可
郑婉、罗树华、喻志坚、陈景勇、陆红光、陈琴珍、罗健文、刘雪萍、张伟珊
第十二场
1月14日
四
14:
45-16:
45
何大可
郑婉、罗树华、喻志坚、陈景勇、陆红光、陈琴珍、罗健文、刘雪萍、张伟珊
第十三场
1月15日
五
8:
10-10:
10
许建
缪彦珍、罗树华、喻志坚、陈景勇、陆红光、陈琴珍、罗健文、刘雪萍、张伟珊
第十四场
1月15日
五
10:
30-12:
30
许建
缪彦珍、罗树华、喻志坚、陈景勇、陆红光、陈琴珍、罗健文、刘雪萍、张伟珊
第十五场
1月15日
五
14:
45-16:
45
许建
缪彦珍、罗树华、喻志坚、陈景勇、陆红光、陈琴珍、罗健文、刘雪萍、张伟珊
具体职责见附表一: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考试(考查)管理规定
三、试室整理与试卷发放
1、考区安排和试室整理
序号
教学单位
主管考区
考区负责人
备注
1
师范教育系
各教学单位管辖的课室和实验室
罗树华
2
食品药品系
陈景勇
3
旅游与家政管理系
陆红光
4
计算机应用系
罗健文
5
外语与经贸学院
陈琴珍
6
护理学院
喻志坚
7
机电工程学院
张伟珊
8
艺术系
刘雪萍
2、试室座位数
根据学院考试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各教学单位实际情况,对考试试室坐位数安排作以下要求:
1、72座教室安排考试座位数在30个左右。
2、120座教室安排考试座位数在60个左右。
3、对于60人以下的班级可安排在2间30个座位的试室或一间60个座位的试室。
4、对于60人以上班级原则上要求安排至少两间以上试室。
5、每个座位之间至少相隔80CM的距离,桌口朝前。
3、试室桌椅摆放和试卷发放要求:
30座位试室平面图
说明:
1.试室整理:
a)各教学单位在1月8日5、6节整理试室;教务处于17:
00到各试室检查。
b)整理试室时必须按照试室的座位数和相应的示意图进行安排,课桌摆放时课桌口要向着讲台。
桌面左上角贴上座位编号。
c)座位与座位之间的距离尽可能地拉开,行列摆放要整齐。
d)剩下的课桌搬到教室后墙,整齐地叠起,摆放成一排。
2.学生按学号从小到大到相应的座位参加考试(分组考试的班级,第二组的最低号到1号位考试,如此类推;合班考试的班级,先安排完一班再到另一班。
)
3.监考员发放试卷时按座位编号A、B卷交替发放。
4.监考员监考期间必须填写考场记录、考生签到表(合班考试的试室需按班各填写一份)。
5.巡考员到安排到的考区和试室进行巡考,并作记录。
四、监考流程:
顺序号
时间1
时间1
时间1
操作
1
7:
40
10:
10
14:
10
到监考班级所在教学单位取卷、签名
2
8:
00
10:
20
14:
30
进试室:
检查考生学生证或者身份证(没证的同学需教学单位出具证明)。
缺证者不得进场考试。
学生按学号顺序从小到大入座。
3
8:
05
10:
25
14:
40
启封试卷;分发试卷、答卷、稿纸
4
8:
10
10:
30
14:
45
开始答卷
5
8:
25
10:
45
15:
00
禁止迟到的学生进场
6
9:
10
11:
30
15:
45
在此之前,禁止提前交卷
7
9:
40
11:
40
16:
15
收考查卷;填写《考场记录》;检查试卷数量;试卷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列、密封试卷;到班级所在教学单位还卷、签名。
8
9:
55
12:
15
16:
30
提醒学生还有15分钟
9
10:
10
12:
30
16:
45
收考试卷;填写《考场记录》;检查试卷数量;试卷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列、密封试卷;到班级所在教学单位还卷、签名。
五、评卷和上交各种资料
严格按照拟定的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阅卷,按学生的学籍要求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填写学生成绩和纸质的试卷分析表格,在20周(1月22日前)内完成教学信息系统内成绩的录入和送交学生纸质成绩表、期末成绩分析、总评成绩分析表和试题、试卷(按要求装订完毕,封面写清班级及考试科目)到班级所在的二级学院、系(部)(公共课交开课部门)。
并按要求上交各种表格。
1、收集资料清单(教学单位保存):
1)考场记录
2)考生签到表
3)考核情况分析表
4)学生期末成绩登记表
5)命题情况登记表
6)评分标准
7)空白试卷
8)学生考试(查)卷:
封面+试卷(按学号顺序)
9)试卷/答卷接收和发放记录
10)试卷保密室/答卷保管室值班巡逻记录
11)考务工作安排表
12)期末考试试题保密责任状
13)期末考核试卷流转单
2、试卷装订要求:
1)试卷封面
2)空白试卷
3)评分标准
4)学生的答卷
六、相关考试规则与表格
附表一: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考试(考查)管理规定
附表二: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
附表三: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巡考情况登记表
附表四: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考试考生违规情况登记告知书(存根)
附表五: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试试卷分析表
附表六: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考试考生签到表
附表七: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考试安排
附表一: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考试(考查)管理规定
(二00七年十月修订)
考试(考查)是检查教学质量的主要手段,是教学过程的重要部分。
严格的考试(考查)管理和规范、科学的考试(考查)方法,是考试(考查)结果公证、客观、可信的保证,也是良好学风、教风形成的前提,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
考试(考查)包括理论考试(考查)和专业技能考试(考查)。
考试过程包含命题;试卷的印刷、保管;考场布置;考试及监考;阅卷评分;试题分析;成绩登记等环节。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我院重新修订了《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考试(考查)管理规定》。
一、考试、考查课程的界定
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统考的公共文化课程(如计算机文化基础、英语等级考试),
按照文件及有关通知精神组织考试。
公共文化类的骨干课程,由负责课程教学的相关院系决定考试与否。
专业(含专业基础)骨干课程为考试课程,其中技能性强的核心课程,除理论考
试外,还必须进行技能考试,而且技能考试作为一门课程单独计算成绩。
对部分实操教学内容较多的非核心专业课程,技能考核成绩纳入学生课程总成绩的评定,占据该课程总成绩的一定比例。
属于专业的支撑性(或辅助)课程和选修课程,一般定为考查课程。
二、组织考试
课程结束时的个别考试,由二级院系组织。
期末考试周的考试(考核),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考场和监考人员,二级院系负责具体的考试组织和管理工作。
(一)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教务处长分别担任学院期末考试领导小组的组长和副组长,负责协调和解决考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教务处的相关人员担任巡考员,负责协调和解决考场中的有关问题。
(二)主管教学的二级院系领导是本院系组织和管理期末考试的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安排本单位考前相关会议及工作。
(三)二级教学单位指定1名考试课程的骨干教师为该课程的主考,负责对试题的审查,处理考试过程中试卷事件。
(四)教务处安排理论考试的具体监考人员(一般每个试室2名),编排考场、考试日程和监考教师表。
监考是教师的义务之一,所有教学人员都必须服从监考安排。
技能考试的监考安排和学生考试时间安排表,由二级院系负责组织。
三、考试的命题,试题的移交、印刷及保管
(一)命题
已经建立试题库的课程,由教务处从试题库中抽取试题。
尚未建立试题库的课程,在二级院系统一安排下,由课程的任课教师组成命题小组进行命题,要分别完成难度、题量、题型、内容基本相同,但题目和答案不同的A、B、C卷共三套试题,并同时拟出配套的答卷、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教务处对三套试题以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其中的两套为正常考试题,一套为补考预备试题。
理论考试命题的要求是:
1、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结合教材、专业特点、培养目标。
2、题量适度,覆盖全面,重点突出,题型、文字、标点符号规范。
一般要求基本题占60%、稍难题约占20%、高难题约占20%。
3、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命题,并打印一份,连同电子版一同上交教务处教务科审核,同时办理试卷的移交手续。
技能考核的命题必须围绕骨干课程的核心技能、岗位群的技能要求和国家标准职业资格技能考核标准而进行,如已建立职业技能考核试题库的,从试题库中抽取试题。
考试课程的考试时间控制在120分钟以内。
考查(考核)课程考试时间为90分钟左右,试卷的题量和试题的难度要与之相适应。
(二)理论考试命题的格式和题型
1、命题的格式
(1)页面设置用Word文档排版:
页面:
A4、纵排;
页边距:
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分栏:
一栏;
字体:
宋体;
字号:
标题用三号(黑体),其他部分用五号(英语类试卷用小四);
行距:
固定值26;
字间距:
标准;
页码:
试卷超过一张纸的,应当在页面底端居中(页脚)添加页码;
题号:
大题号用“一、二、”等编号,小题目用“1、2、”等编号,选择题中的答案选项用“A、B、C、D”等4个编号。
其他:
答卷中每一题都应当留出足够的空位用于答题;应在大题号或题目后注明每题分值和总分值,如“一、名词解释(共20分,每小题4分)”。
(2)参考试题题型和题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的考试课程)
题号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合计
题型
名词解释
填空题
选择题
判断改错题
简答题
论述题(计算题)
6(种)
题数
5小题
20个空
20小题
9小题
4小题
2小题
60(小题)
每小题分值
2分
1分
1分
2分
4分
8分
小计分数
10分
20分
20分
18分
16分
16分
100分
(三)理论考试试题的印刷及保管
1、试题命好后,由教研室主任或专业负责人审核,符合要求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教务处教务科。
2、教务处教务科根据考试日程安排的先后,在严格保密的前提下,提前3天把试卷印刷、装订完备,并严密保管。
四、考场布置
包括理论考试考场和技能考试考场的准备、布置。
(一)理论考试考场布置
教务处安排具体考场,单人单桌考试,每个试室原则上不超过40人,对全体参加考试的学生实行随机编号。
教务处公布各二级院系考场地点和考试日程后,由各院系组织对考场的具体布置工作。
1、搞好试室清洁卫生,摆设好试室的桌椅并贴好相关标号,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每个试室要在显眼的位置贴上该试室的考试日程安排表和考场纪律。
3、所有考场布置必须在考试前一天完成。
必要时在试室准备工作完毕后贴上封条。
考查(考核)课程的考场由二级院系准备或布置。
(二)技能考试考场准备
技能考试一般是在实验(实训)室进行,由教研室主任或专业负责人组织任课教师、实验室教学人员在考前一天做好实验(实训)室的考前准备工作。
技能考试的实验(实训)考前准备包括:
1、检查设备、设施,做好仪器的调试,保证和仪器设备设施的正常。
2、备好技能考试使用的标本、模型、工具、计时器、原料、试剂和其他相关物品。
3、准备好学生考试的试题(由教务处从题库中抽取或相关教师出题)、评分标准、考生名册及记分表。
五、考试及监考
(一)理论考试
1、领取试卷:
由课程主考和监考员按照教务处的时间安排和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
2、学生考勤和考纪检查:
由监考员负责,并同时填好相关的表格或做好记录。
3、开启试卷和发放试卷:
由监考员负责,一般提前10分钟进行,根据考场安排,为学生对号发放A试卷和B试卷,以及配套的试题答卷。
4、学生考试:
(1)学生独立思考、自主答题,遇有问题以举手方式寻求解答。
(2)除考试用笔、稿纸及某些课程考试时规定可携带的工具或工具书外,学生不得携带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的物品。
考生的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要放置在书桌的右上角。
(3)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试室或试室周围逗留。
5、收卷:
考试时间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向考生口头提醒。
考试结束时间一到,所有学生停止答题,离开座位,监考员开始回收试卷。
6、完善结尾工作:
包括分类整理学生试卷和答卷、填写考场记录、清理试室等工作。
7、监考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监考员职责,按照考试的有关要求进行监考。
考查(考核)课程的监考由二级院系自行安排,原则上由任课教师监考。
(二)技能考试
1、监考教师及实验室管理人员要按照学生技能考试安排时间表,组织学生按批次顺序参加技能考试。
2、根据技能考试课程的特点和不同要求,以抽签或计划性安排的形式确定考生每个人(或每小组)的考试内容(或项目)。
3、考试过程中严格控制每个考生(或每组考生)的考试时间,严格按照评分标准打分,及时完成记录。
4、技能考试完毕时,监考教师及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做好考场的整理和清场工作。
六、阅卷、评分与成绩公布
阅卷与评分主要存在于理论考试,原则上考试结束后的1周内完成,并向学生公布成绩。
对于技能考试成绩需要纳入课程总成绩评定的考试课程,该课程的期末理论考试成绩占50%,技能考试成绩占20%,平时成绩(包括回答教师提问、课外作业、课堂小测、学习态度、创新学习方法等)占30%。
对于不需要进行技能考试的课程,该课程的期末理论考试成绩占60%,平时成绩占40%。
阅卷评分教师的工作包括:
(一)严格执行课程考试的标准答案、评分标准,公证、公平评分。
(二)对考试作弊和严重违反考纪的考生,该课程理论考试成绩已0分计算,并在成绩单上做好相关记录。
对考试违纪尚未造成明显后果的考生,要适当扣除该课程考试成绩的卷面分。
(三)阅卷完毕后,认真做好试卷分析,填写《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期末考试质量分析登记表》,并连同学生考试成绩表移交教务处教务科。
(四)学生成绩评定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在教务处的教务网输入学生的课程成绩。
(五)学生的考试成绩由二级院系向学生公布。
七、对学生考试作弊行为的认定
(一)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属于考试作弊
1、频繁旁窥,或交头接耳,或抄袭他人答案。
2、在桌面或其他位置(含本人体表)发现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符号、纸条、资料。
3、擅自携带手机、电子字典、计算器、书本、笔记本、纸张等物品进入考场,经监考员告诫仍拒绝交出或拒不存放到指定位置。
4、请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或教唆、包庇、协助他人作弊。
5、同一考场有2名学生以上的答案完全雷同,相关学生视为作弊。
(二)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属于考试违纪
1、不服从监考员按规定对考场的管理,故意扰乱考场秩序。
2、左顾右盼、频繁站立和坐下。
3、用铅笔、圆珠笔、钢笔等在试卷内标有各种特殊记号。
4、无正当理由,不提供考试规定的有效证件。
5、擅自携带试卷出考场,或故意毁坏试卷。
八、监考人员职责
(一)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二)按有关要求和规定,向考生宣布考场纪律和考试要求,引导学生对号人座,检查学生的相关证件。
(三)关心、爱护考生,公平、公证监考,发现考生问题时,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及时做好解释、向主考或职能部门汇报、协助解决问题等工作。
(四)专心致志地巡视考场,不阅读书报,不在考场处理与监考无关的事,不擅自离开考场,杜绝影响考生注意力的言行。
(五)一旦发现作弊或明显违反考纪的考生,立即停止其考试,没收作弊考生试卷,让当事考生签名后,请其立即离开考场,并在当事考生的试卷及考场记录中做好详细的记录。
(六)考试完毕后,做好试卷的分类、整理、装袋(或捆包)等工作,及时向主考或教务处移交试卷、有关表格及记录,报告考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九、巡考员及主考职责
巡考员及主考是考试期间的日常巡考人员。
学校领导、二级院系领导、学校督导室也要安排时间巡视考场。
二级院系领导及主考以巡视本课程或本二级院系的考场为主。
巡考员及主考的主要职责是:
(一)考试前检查试室,及时发现和解决考场问题,完善考场存在的不足。
(二)考试中巡视考场,检查学生的考纪考风,监督监考人员的监考工作。
(三)听取监考人员对考场重要情况的汇报,及时调协和处理考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十、学生缓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二级院系审核,教务处批准后,允许延缓考试,日后另外安排考试时间。
(一)经学校批准的外出学习、交流、比赛等,或参加其他公益性活动,不能及时回校参加正常考试。
(二)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家庭遭遇重大灾祸,经批准请假回家,不能参加正常考试。
(三)健康原因无法参加正常考试。
十一、学生补考
凡是课程考试(含理论和技能考试)成绩评定为不合格学生,必须参加补考,每门不及格的课程有2次补考机会,第一次是下一学期的开学初,第二次是毕业前夕。
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二级院系具体实施。
补考试卷由教务处从课程出题组移交的三套试卷中抽取。
学生补考后,阅卷教师要在一周内完成评分、登分等工作,并及时把学生补考的相关资料移交教务处的教务科和学籍管理科。
学生补考过程中的考试纪律要求,与正常考试相同。
十二、对考试作弊和违反考纪学生的处理
根据考试作弊的程度、违反考纪的轻重、当事学生的认识态度及改正错误的决心,由教务处按照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对考试作弊和违纪学生的处分一般包括:
(一)该课程成绩作0分计算,或酌情给予扣除该课程考试成绩的卷面分,该课程仅允许参加一次补考。
(二)责成其写出书目检讨,并在校内给予通报批评。
(三)给予纪律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乃至开除学籍。
(四)受到纪律处分的考生,其相关资料要记入个人档案,并由二级院系函告家长。
十三、考试试卷的保管和归档
试卷的整理、归类和保管由二级院系负责。
(一)所有考试课程(科目)的试卷、标准答案样本以及学生的原始试卷和答卷,都要分年级、班次、课程性质、课程名称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
(二)试卷的保存时间,原则上试卷应到学生毕业离校后三年,但对因各种原因提前离校学生的试卷,其保存年限与该生所在年级相同。
附表二: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
(考场张贴)
(二00七年十月修订)
一、考生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后15分钟才到的考生,不得再进入试室参加考试。
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二、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或规定的其他证件,入座后,须将证件置于桌面右上角待查。
三、进入考场后,考生必须对号让入座,并整理好相关物品。
四、除某些科目特许携带的工具书或文具外,考生不得把可能影响考试或影响他人考试的物品带进考场,如书籍和文字资料、各种纸张、计算机、移动通讯工具等。
五、考场内不得抽烟,考试中独立完成答卷,不得交头接耳、旁窥、打手势或抄袭他人试卷,不得随意走动和互相借用物品。
六、考试中如遇试题字迹不清或其他问题,可举手询问,但不得就题意发问。
凡装订成册的试卷不得拆开,不得在试卷或答卷上做任何符号或标记。
七、考试中途考生不得离开考场,若要离开考场,须先交卷且不得返回考场继续考试。
如有特殊情况要中途离开考场,原则上须经主考同意。
八、考生必须按时交卷,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
交卷方式是将试卷有文字的一面朝下放在桌面上后,迅速离开考场。
九、考生在考场内必须听从监考人员的指挥。
凡是违反上述九条考场纪律之一的,均视为考试违纪或作弊,将根据性质、情节、所造成的影响及个人的认识态度,予以相应处分,严重者开除学籍。
QZY-JWC-R037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巡考情况登记表
学年度第学期
考试日期
年月日□上午□第1场□第2场□下午□第1场
巡查情况记录
考场地点
考试班级
考试科目
所属院系部
考生人数
考生情况
监考教师
检查情况汇总:
巡查人员签名:
QZY-JWC-R039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考试考生违规情况告知书(存根)
编号:
学生姓名
学号
性别
所在院、系
(部)班级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年月日□上午□下午
违纪事实
(一)1.□;2.□;3.□;4.□;5.□
(二)1.□;2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学期 考务册
